- 相關推薦
<<社會契約論>>讀后感
<<社會契約論>>讀后感 在《社會契約論》的第一卷里,盧梭得出過這樣一個結論:一個專制的政府要成為合法的政府,就必須讓每一代年輕人都可以自由地決定是接受它還是拒絕它;如果做到這一點,該政府就不再是專制的政府了。 我在想我在決定接受我們的執政黨時有沒有選擇的自由,沒有,我都從來沒有奢望過會有,也就無所謂了。但據說我有選舉的權利,我又在回憶我的選舉權行使的歷史。 從小時開始選什么優秀、三好、干部,這些班級內的選舉時,我是有表決舉手的權利的,但選的對象多為老師時常在班里表揚的好學生,我也因此得到過實惠:沒做過什么事,但老師常表揚文章寫得好、字很漂亮,也就得過什么優秀的,但我自認為自己真不怎么優秀來著。印象很深的一次選舉班長,原任班長是個學習成績很好,但不關心他人的女生,全班對些很有非議,于是選舉的結果是該女生下課了。但班主任在選舉后進行了長時間的演講,表述該女生的成績和與眾不同,看著年邁老師的期盼,放學時間已到,沒有任何事能與家里的飯菜香和此時的饑餓感相比,在老師要求下全班又重新投票,女生繼續當著班長,一波才算了了。 沒有人去懷疑老師的權威,也不可能有人去質疑第一次選舉的有效和第二次選舉的拉要票作弊,學生的民意在此可見無力。 再說憲法給的選舉權吧。在高中時,有同學到了18歲,參加過選舉了,據說投了票的還給點錢什么的,以車費還是以什么名義給,我記不清了,但學生有總比沒有好。問那些被選舉的人他認識不,都不認識,也不了解,反正有多種原因可以決定選擇其中之一:名字好聽一點的,或者性別為男的,或者聽說過的,或者住在同一小區的,或者一個學校畢業的,或者……總之,有一個條件正好對上眼感覺舒服就成,至于是不是符合真正的被選舉的條件,道德、知識水平如何,都無關緊要,政府或者有關組織(想象中的公正機構)會幫我們把關的。后來才知道,一切制度的制定時,都要把當政者當成賊來防,而我們忘記了這一點,以為人性本善,漏洞大開,賊也紛入。以至于賊會罵,我不是生來是賊的,還不是體制提供的機會,我只是犧牲品。 說遠了,不過直到現在,我也沒真正按我的意愿行使過選舉權,都是別人畫好的饃讓我點,饃的口味如何,沒有人知道。刑罰中剝奪政治權利的處罰,是不能參政議政,但對于大多數人而言,剝奪與否結果都是一樣的,所以于他們而言這根本不算處罰。 根據老盧的觀點,是民主還是專制真的一目了然。【<<社會契約論>>讀后感】相關文章:
<<愛的教育>>讀后感04-27
<<狗來了>>讀后感04-27
<<烏塔>>讀后感04-27
<<黨旗飄飄讀后感>> — 陳康04-27
<<傲慢與偏見>>讀后感04-27
<<三十六計>>讀后感04-27
<<生產消費者力量>>讀后感04-28
<<養父>>觀后感04-28
<<閃富先做兩件事>>讀后感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