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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的計算舉例
營業稅的計算舉例
營業稅的計算并不復雜,但是涉及營業稅計算的稅收政策則很多、很復雜,為了使大家便于掌握這一系列的具體政策,我們通過對營業稅計算舉例的形式貫穿講解這些政策規定。
1.交通運輸業
例1:迅達長途客運公司6月份,取得公路客運收入40萬元,另外該企業向旅客收取了保險費、渡江費、過路費、交通建設基金在營運收入之外單獨入賬,計收取20萬元,試計算當月應納營業稅額。 解:公路客運收入和價外收取的各費、基金均適用交通運輸業稅目,稅率為3%。
應納營業稅=(400000+200000)×3%=18000(元) 說明:稅法規定,交通運輸業的營業稅計稅額包括所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其價外費用包括承運費、基金、集資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等和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如運輸票價中包含的保險費,以及隨票、運價收取的各種交通建設基金等。
例3:某航空公司8月份出租3架客貨運飛機給某包機公司實行包機運營,其包機費合同約定每月為30萬元,本月該包機公司實現營運收入50萬元,試計算本月航空公司和包機公司各應繳納的營業稅稅額。
解:航空公司收取的包機費收入適用交通運輸業稅目,稅率為3%;包機公司的除繳納包機費之外的運營收入適用服務業稅目,稅率為5%。
航空公司應納營業稅=300000×3%=9000(元) 包機公司應納營業稅=(500000-300000)×5%=100000(元)
說明: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航空運輸企業包機業務征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39號)的規定:對航空運輸企業從事包機業務向包機公司收取的包機費,按“交通運輸業”稅目,征收營業稅,對包機公司向旅客或貨主收取的運營收入扣除繳納的包機費后的營業額應按“服務業——代理”項目征收營業稅,其營業額為向旅客或貨主收取的全部價款
和價外費用減除支付給航空運輸公司的包機費后的余額。
例4:大華飯店3月份營業收入23萬元,其中包括客房服務收入和餐飲收入未分開核算,試計算當月應納營業稅額。
解:客房服務與餐飲的混合收入從高適用服務業稅目,稅率為5%。
應納營業稅=230000×5%=11500(元)
說明:該企業各種收入因未分開核算,難以劃分,故從高適用稅率,按客房服務收入的適用稅率,即5%計稅,若能劃分清楚,對其中的餐飲收入應適用飲食業的稅目,稅率為3%。
2.建筑安裝業
例5:泰山建筑公司承建華聯商業集團營業樓一座,預算價100萬元,其中合同規定由甲方華聯商業集團,提供主要材料40萬元,經甲乙兩方商定該工程按形象進度結算工程款。9月份完成工程進度60%,甲方按工程預算價扣除甲方提供材料的比例,付給乙方款36萬元,試計算當月應納營業稅額。
解:建筑安裝業務適用建筑業稅目,稅率為3%。 應納營業稅=1000000×60%×3%=18000(元) 說明:第十八條規定:納稅人從事建筑、修繕、裝飾工程作業,無論與對方如何結算,其營業額均應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的價款在內,本例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應將其價款納入乙方的計稅營業額。
例6:美華建筑集團公司,10月份完成工程進度800萬元,當月已收取800萬元,轉支500萬元給分包單位,試計算應納營業稅額。
解:工程收入適用建筑業稅目,稅率為3%。 應納營業稅=(8000000-5000000)×3%=90000(元)
應代扣營業稅=5000000×3%=150000(元)
說明:規定,建筑安裝業務實行分包或者轉包的,總承包人以全部承包額減去付給分包人或者轉包人的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并規定轉包
或分包業務的營業稅由總承包人代扣代繳,故該例總承包人自身應計營業額為300萬元,應代扣營業稅的營業額為500萬元。
例7:宏大建安公司為光華齒輪廠建造廠房一幢,招標價為80萬元,另該工程因提前兩個月竣工并達全優工程,由甲方——光華齒輪廠支付給宏大公司搶工費5萬元,并獎勵無線電話一部。,價值8000元,宏大建安公司在財務處理時,把招標價中的70萬元,作“工程結算收入”人賬,把其中向甲方收取的臨時設施費、施工機構遷移費和勞保基金10萬元,分別記入“營業外收入”和“盈余公積”賬,把5萬元搶工費記人“應付福利費”賬,把無線電話記入“固定資產”和“資本公積”賬,試計算應納營業稅額。 解:建造廠房收入適用建筑業稅目,稅率為3%。 應納營業稅=(700000+100000+50000+8000)×3%=25740(元) 說明:根據《營業稅條例>規定,營業稅的計稅銷售額為納稅人從購買方所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本例的臨時設施費,施工機構遷移費、勞保基金屬于價內收入而搶工費和獎勵的無線電話收人則屬于價外費用,其不論納稅人賬務上如何處理,均應計繳營業稅。
例8:華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月份取得工程收入2000萬元,其中有一個1000萬元的工程是為某地震災區恢復家園的建設工程,該工程只收取成本價,扣除了預算中的利潤和稅金等項目的價款,試計算該公司本月應納營業稅額。
解:建筑工程收入適用建筑業稅目,稅率為3%。 應納營業稅=20000000×3%=600000(元)
說明:根據(財稅字
[1997]67號)的規定,對納稅人承包以工代賑工程,如屬于營業稅征稅范圍的,應按稅收法規的統一規定征收營業稅,不得再給予減稅免稅。
例9:華安裝潢公司9月份結算某工程收入200萬元,其中鋁合金門窗價款40萬元,該公司所屬非
獨立核算的鋁合金廠在鋁合金門窗出庫時已經繳納了增值稅2萬元,故企業要求要從該工程價款中扣除鋁合金門窗的款項計稅,試計算該單位應納營業稅額。
解:安裝工程收入適用建筑業稅目,稅率為3%。 應納營業稅=2000000×3%=60000(元)
說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建筑安裝企業制售鋁合金門窗征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1997]186號)規定:鋁合金門窗屬于建筑工程中所用的原材料,其價款不能從工程承包額中扣除或分割開來分別征稅,更不能以此確定混合銷售只征一種稅。
例10:利華建安公司在承包的某供電局職工住宅樓工程施工中,因安全措施不夠完善,一名供電局職工被施工隊的落磚砸傷,結果供電局在搶救該職工時共花費用5萬元,該工程總造價30萬元,結果供電局在付款時扣除了砸傷職工的搶救費用5萬元,實付給利華建安公司工程款25萬元,利華建安公司則按實收的25萬元入“工程結算收入”賬,試計算應納營業稅額。
解:職工住宅樓工程收入適用建筑業稅目,稅率為3%。
應納營業稅=(250000+50000)×3%=9000(元) 說明:該工程全部工程收入應為30萬元,因事故被甲方扣除的5萬元的搶救費,不能抵扣乙方的營業額,故必須照計營業稅。
例11:建業建筑公司為紅光商場建造營業大樓一座,全部造價60萬元,但因該工程遇多雨天氣,延誤了工期一個月被甲方——紅光商場罰款5萬元,結果實付工程款55萬元,建業建筑公司按實際收入入賬,試計算應納營業稅額。
解:營業大樓工程收入適用建筑業稅目,稅率為3%。
應納營業稅=600000×3%=18000(元)
說明:施工企業發生的延工損失和劣質罰款均不能計減收入,也不能增加成本,而應用企業留利支付。故企業的營業稅不能扣除各種損失和罰款而計稅,本
例中被甲方扣除的罰款應照計營業稅,并且該罰款只能從企業留利的有關科目列支。
例12:鐘聲有線電視臺10月份取得收入500萬元,其中廣告收入200萬元,有線電視收視費收入200萬元,有線電視用戶初裝費收入100萬元,試計算該月應納營業稅額。
解:廣告收入適用服務業稅目,稅率為5%;有線電視收視費收入適用文化體育業稅目,稅率為3%;有線電視初裝費收入適用建筑業稅目,稅率為3%。 應納營業稅=2000000×5%+2000000×3%+1000000×3%=100000+60000+30000
=190000(元)
說明: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征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159號)規定:有線電視安裝費是指有線電視臺為用戶安裝有線電視接受裝置,一次性向用戶收取的安裝費,也稱之為“初裝費”,對有線電視初裝應按“建筑業”稅目征稅。
3.金融保險業
例13:北方工商銀行二季度取得工商貸款的利息收入2500萬元,發生利息支出2300萬元,試計算應納營業稅額。
解:利息收入適用金融保險業稅目,稅率為5%。 應納營業稅=25000000×5%=1250000(元)
說明:金融業務計稅營業額是利息收入,而利息支出不能從中扣除。
例14:南賓交通銀行一季度,取得利息收入1000萬元,其中有200萬元是與人民銀行、各聯行、同業銀行之間資金業務往來結算所得的利息收入,試計算應納營業稅額。
解:利息收入適用金融保險業稅目,稅率為5%。 應納營業稅=(10000000—2000000)×5%:400000(元)
說明:現行營業稅法規定從1995年1月1日起,金融機構往來業務收入不征收營業稅,但是這種業務收入按規定只在金融機構之間收支利息,如果金融機構將同業拆借的資金用于向儲戶貸款,則該資金的使
用不屬于同業往來,其利息收入應按規定繳納營業稅。
例15:椰鄉建設銀行8月份融資租賃業務中,。收到融資租金50萬元,購入融資租賃設備20萬元,收回融資租賃使用到期設備的殘值出讓款5萬元,試計算當月應納營業稅額。
解:融資租賃業務適用金融保險業稅目,稅率為5%。
應納營業稅=(500000+50000—200000)×5%=17500(元)
說明:對融資租賃業務,應以其取得的租賃費和租賃期滿后設備的殘值出讓收入扣除購入該設備的價款后的余額作為計稅營業額,麗在實際計稅時,從事融資租賃的單位應以當月或當季(銀行的計稅期為一個季度)實際收到的租賃費和殘值出讓費之和扣除當月或當季購買融資租賃設備的價值后的余額為計稅額。這種收入和購買設備的支出是指全部的綜合收入和支出而不是指的同一個設備的收入與支出。 例16:農業銀行僑鄉支行12月份賣出國庫券200萬元,原買人價150萬元;轉讓非貨物期貨取得收益20萬元,試計算應納營業稅額。
解:金融商品收益適用金融保險業稅目,稅率為5%。
應納營業稅=[(2000000—1500000)+200000]×5%=(500000+200000)×5%=35000(元)
說明:轉讓金融商品是以其收益額即賣出價與買入價的差額為計稅營業額。
例17:曙光信用社4月取得受托放款利息53萬元,支付給委托方利息50萬元,取得代辦匯款等各類手續費8萬元,試計算本月應納營業稅額。
解:金融經紀業的所得手續費和其他金融業務手續費適用金融保險業稅目,稅率為5%。
應納營業稅=[(530000—500000)+80000]×5%=5500(元)
代扣代繳營業稅=530000×5%=26500(元)
說明:金融企業受托貸款取得的利息其應繳納的營業稅由委托方負擔,由受托方代扣代繳,而稅款的承受人不是受托方,受托方只就其受托手續費(本例為利息差30000元)計繳營業稅。
例18:工商銀行長寧分行5月收到省財政廳給予的貸款利差補貼40萬元。本月發生出納長款5000元,郵政匯兌業務同業結算利息收入1萬元、利息支出5000元。
解:郵政匯兌業務收益適用金融保險業稅目,稅率為5%。
應納營業稅=(10000—5000)×5%=250(元) 說明:金融機構發放政策性貸款時,因從借款方手中收回的貸款利息率低于通常的基準利率,為彌補金融機構的利差損失,往往由國家有關部門給予一定的利差補貼,這種補貼因為不是從借款方取得的,故稅法規定不屬于征稅范圍;出納長款由于是由誤差產生的,它并不是從借款人手中取得的利息,因此也不屬納稅范圍;郵政匯兌收益,雖然是來自于同業往來結算收入,但稅法規定要計繳營業稅,郵政匯兌業務收入計繳營業稅時,是以其實際收益即以結算利息收入減去結算利息支出的差額為計稅依據。
例19:春城人民銀行3月份取得貸款收入40萬元,其中向商業銀行貸款利息收入25萬元,向當地郵政部門貸款利息收入15萬元,試計算該單位應納營業稅額。
解:貸款利息收入適用金融保險業稅目,稅率為5%。
應納營業稅=150000×5%=7500(元)
說明:營業稅稅目注釋規定對人民銀行的貸款業務不征稅。但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人民銀行貸款業務不征收營業稅的具體范圍的通知》(國稅發
[1994]88號)、(財稅字[1995]079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郵政匯兌資金利息收入征收營業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6]635號)的解釋和規定:人民銀行對企業貸款或委托金融機構貸款的業務
應當征收營業稅。人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向郵政部門發放貸款不論用途如何,均屬于一般貸款業務,對其取得的利息收入應一律按規定征收營業稅。 例20:青松信用社2月份取得利息等金融業務收入50萬元,取得代扣代繳儲蓄存款利息手續費收入2萬元,試計算當月應納營業稅額。
解:金融業務收入適用金融保險業稅目,稅率為5%;代扣代繳手續費適用服務業稅目,稅率為5%。 應納營業稅=(500000+20000)×5%=26000(元) 說明:根據(國稅發[2001]31號)的規定,對儲蓄機構取得的代扣代繳儲蓄存款利息手續費收入,應分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征收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
例21:長江典當行12月取得典當業利息20萬元,取得保管費5萬元,銷售死當物品30萬元,試計算本月應納營業稅額。
解:典當業收入適用金融保險業稅目,稅率為5%。
應納營業稅=(200000+50000)×5%=12500(元) 說明:現行稅法規定,對典當業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其他各種名目的收入均適用征收金融保險業營業稅,依5%的稅率計繳營業稅,而典當業銷售的死當物品不征營業稅,它屬于增值稅的征收范圍。 例22: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所屬某財產保險公司1月份收取保險費50萬元,其中有10萬元的保費是對境外貨物公司和個人的保險,所收取的保費;有15萬元是為出口商品提供信用保險所收取的保費,試計算本月應納營業稅額。
解:保險收入適用金融保險業稅目,稅率為5%。 應納營業稅=(500000—150000)×5%=17500(元)
說明:保險公司收取的保費不論是來自于境內或是來自于境外均要納稅,但是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
的有關文件規定,出口信用保險業務不作為境內提供保險,為非應稅勞務,不征營業稅。故例中的15萬元的出口商品保費收入不計繳營業稅。
例23: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某財產保險分公司2月份取得保費收入100萬元,當月支付給分保險人保費30萬元,試計算本月應納營業稅額。
解:保費收入適用金融保險業稅目,稅率為5%。 應納營業稅=1000000×5% =50000(元)
說明:《實施細則>規定,保險業實行分保險的,以全部保費收入減去付給分保人的保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其分保險業務的營業稅應由該財產保險分公司代扣代繳。但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轉發(國務院關于調整金融保險業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財稅字[1997]145號)又規定,為了簡化手續,在實際征收過程中,也可對初保人按其向投保人收取的保費收入全額(即不扣除分保費支出)征稅,對分保人取得的分保費收入不再征
收營業稅,故該題按全額計算征收營業稅,而取得分保險收入的納稅人可憑總保險機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的證明,在所在地免征分保收入的營業稅。
例24:生安財產保險公司,9月份取得保費收入30萬元,取得以儲頂費的儲金收入500萬元,該月月末儲金余額為5000萬元,月初余額為4500萬元,當地銀行一年期的存款月利率為2%0,試計算該月應納營業稅額。
解:保險公司取得的保費及視同保費收入適用金融保險業稅目,稅率為5%。
應納營業稅:300000×5%+(45000000+50000000)×50%×2%0×5% =15000+4750=19750(元)
說明:根據財政部財稅字(1997)45號文件的規定:對開展儲金業務的保險公司,其儲金業務的計稅依據是用納稅人在納稅期內的儲金平均余額乘以人民銀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利率折算的月利率計算出的利息額。儲金平均余額為納稅期期初儲金余額與期末余額之和的50%,故本例對儲金項保費的計稅依據
按照當月月初余額與當月月末余額的折合平均數計算營業稅。
例25:某財產保險公司3月份取得保費收入50萬元,其中農牧保險業務保費收入20萬元,另取得貸款利息收入30萬元,取得追償款收入40萬元,試計算本月應納營業稅額。
解:保費收入和貸款利息收入均適用金融保險業稅目,稅率為5%。
應納營業稅=(500000—200000+300000)×5%=30000(元)
說明:稅法規定農牧業保險免征營業稅,保險公司取得的追償款收入不征營業稅。
例26:某人壽保險公司5月取得保費收入80萬元,其中1年期以上的返還人身保險的保費收入40萬元,當月對投保人發放無賠款獎勵10萬元,試計算本月應納營業稅額。
解:人壽保險的保費收入適用金融保險業稅目,稅率為5%。
應納營業稅:(800000-400000)×5%=20000(元) 說明:現行稅法規定一年期以上的返還性人身保險的保費收入免征營業稅。保險公司對無賠款投保人的無賠款獎勵不能抵扣計稅營業額。
4.郵電通信業
例27:景紅郵電局6月取得郵政收入80萬元,其中郵件收入50萬元,報刊發行手續費收入5萬元,郵政儲蓄業務利差收入8萬元,集郵公司銷售收入10萬元。各種服務費收入7萬元;取得電信業務收入200萬元,其中話費收入115萬元,銷售無線電及無線尋呼機收入70萬元,電話亭出租租金收入10萬元,其他電信材料銷售5萬元,試計算本月應納營業稅額。 解:郵政、電信業務收入適用郵電通信業稅目,稅率為3%;電話亭出租收入適用服務業稅目,稅率為5%。
應納營業稅=(800000+2000000—100000)×3%+100000×5%
=81000+5000=86000(元)
說明:稅法規定,郵政業務的營業額包括該業務范圍內的一切收入(其中包括手續費、服務費及銷售的郵務物品收入)和代辦的保險收入;儲蓄業務收入、電信業務營業額包括辦理電信業務的一切收入(其中包括銷售的電信物品無線電話、尋呼機)和通信設備的出租收入。但是非電信、郵務物品的出租收入如房屋出租、電話亭出租不屬于郵政和電信業務營業額,應按租賃業項目計繳營業稅。
例28:某公用電話亭9月份取得話費收入3000元,當月繳人電信部門電話費2500元,試為電話亭納稅人和電信部門納稅人就該筆業務計算應納營業稅額。
解:當月電話亭所得收益適用服務業稅目,稅率為5%;電信部門的話費收入適用郵政電信業稅目,稅率為3%。
電話亭應納營業稅=(3000—2500)×5%=25(元) 電信部門應納營業稅=2500×3%=75(元)
說明: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經營公用電話征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7]161號)的規定:公用電話無論采取哪種經營形式,對郵電部門取得的話費、管理費收入,均依全額按“郵電通信業”稅目征收營業稅;對代辦人取得的勞務費(或手續費等)應按“服務業”稅目中的“代理服務”項目征收營業稅;對兼辦人取得的收入按“服務業”稅目中的“代理服務”項目征收營業稅。其營業額為向用戶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支付給郵電部門的管理費和電話費的余額。
例29:鴻雁郵電局1997年12月取得郵電業務等總收入120萬元,其中招待所收入5萬元,借出人員勞務收入5萬元,電信工程公司安裝收入10萬元,試計算本月應納營業稅額。
解:郵電業務收入適用郵電通信業稅目,稅率為3%;招待所收入和勞務收入適用服務業稅目,稅率為5%;電信工程安裝收入適用建筑業稅目,稅率為3%。
應納營業稅
=(1200000-50000-50000-100000)×3%+(50000+50000)×5%+100000×3%
=30000+5000+3000=38000(元) 說明:郵電部門的招待所收人、借出人員(如主管部門借給獨立核算的附營部門)的勞務收入,應與郵電業務收入分開入賬,否則要按從高稅率計稅。稅法規定,郵電部門郵電安裝工程收入,應按建筑業稅目計稅。
5.文化體育業
例30:振華藝術團2月份演出的全部票價收入12萬元,其中支付給演出場地租金3萬元,付給經紀人的手續費1萬元,試計算本月應納營業稅額。 解:演出收入適用文化體育業稅目,稅率為3%。 應納營業稅=(120000-30000-10000)×3%=2400(元)
說明:稅法規定:單位或個人演出,其計稅營業額是全部票價收入減去付給提供演出場所的單位、演出公司、經紀人的費用后的余額。本例中對演出場地的租金所得3萬元收入應按租賃業計繳營業稅;對經紀人的1萬元收入要按代理業計繳營業稅,并相應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例31:勝利影劇院3月份放映取得收入5萬元,當月出租演出場地給欣欣藝術團并代為售票,全部票價收入10萬元,其中扣其租金2萬元,試計算本月應納營業稅額。
解:放映收入、演出收入適用文化體育業稅目,稅率為3%;租金收入適用服務業稅目,稅率為5%。 應納營業稅=50000×3%+20000×5%=1500+1000=2500(元)
代扣代繳營業稅=(100000-20000)×3%=2400(元)
說明:稅法規定:演出場地除自己所取得租金收入要計繳營業稅,還要對付給演出單位或個人的收入,代扣代繳營業稅,如果演出者是個人還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若本例還有付給經紀人的收入也應代扣代繳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如果沒履行代扣代繳,
則要由該影劇院賠繳。
例32:江南電視臺8月份取得收入20.萬元,其中由財政撥付事業費2萬元,點歌收入7萬元,有線電視初裝費收入1萬元,有線電視收視費收入4萬
元,廣告業務收入6萬元,試計算本月應納營業稅額。 解:點歌收入、有線電視收視費適用文化體育業稅目,稅率為3%;初裝費適用建筑業稅目,稅率為3%;廣告收入適用服務業稅目,稅率為5%。
應納營業稅=(200000-10000-60000-20000)×3%+10000×3%+60000×5%
=3300十300+3000=6600(元)
說明:稅法規定:電視臺的廣告收入按服務業中的“廣告業”計稅,點歌收入、有線電視收視費按文化體育業中的“播映”項目計稅,初裝費按建筑業稅目計稅,而由財政撥付的事業費則不屬營業稅的征稅范圍,如果以上收入未分開入賬,則均要按從高稅率為5%計稅。
例33:人民公園5月份取得收入13.5萬元,其中含門票收入9萬元,出售花卉收入3萬元,為企事業單位定期送花服務費收入1.5萬元。本月從收人中拿出2.5萬元分給游藝館投資人,試計算本月應納營業稅額。
解:公園門票收入適用文化體育業的稅目,稅率
為3%;送花服務費適用服務業稅目,稅率為5%。 應納營業稅=90000×3%+15000×5%=2700+750=3450(元)
說明:根據稅法規定:公園出售花卉適用征收增值稅而不征營業稅;為外單位送花服務屬服務業的營業行為,故應按服務業的適用稅率計稅;分給投資人的收入不能沖減計稅營業額。
例34:長安寺8月份取得收入3萬元,其中寺院大門門票收入1萬元,舉辦的燈展和書畫展覽門票收入1.2萬元,宗教測字算卦收入8000元,試計算本月應納營業稅額。
解:測字算卦收入適用服務業稅目,稅率為5%。
應納營業稅:8000×5%=400(元)
說明:第六條、第二十六條規定:寺廟、宮觀、清真寺和教堂宗教場所舉辦文化,宗教活動銷售門票收入免征營業稅,測字算卦是宗教活動的直接收費項目,應按規定計繳營業稅。 例35:某勞動就業培訓中心,9月份取得培訓收入15萬元,其中,駕駛員培訓收入10萬元,農業技術培訓收入2萬元,計算機操作培訓收入3萬元,試計算本月應納營業稅額。
解:各種培訓收入適用文化體育業稅目,稅率為3%。
應納營業稅=(100000+30000)×3%=3900(元) 說明:稅法規定:為傳授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保業務、農牧保險知識而進行的相關技術培訓收入免稅,故本例中的農業技術培訓收入不計繳營業稅;根據第六條和第二十六條規定,普通學校以及經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級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成立、國家承認其學歷的各類學校提供的教育勞務可免征營業稅。而以各種形式收費的汽車、摩托車等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班(學校)收取的培訓收入,不屬于上述免稅的范圍,應按照稅法規定征收營業稅。
例36:某體育場10月份取得收入10萬元,其中舉辦體育比賽提供場地收費4萬元,溜冰場出租租金6萬元,試計算本月應納營業稅額。
解:提供比賽場地收入適用文化體育業稅目,稅率為3%;取得的溜冰場租金適用服務業稅目,稅率為5%。
應納營業稅=40000×3%+60000×5%=1200+3000=4200(元)
說明:營業稅稅目注釋規定:體育業是指舉辦各種體育比賽和為體育比賽或體育活動提供場所的業務。以租賃方式為文化活動、體育比賽提供場所則應按服務業(租賃)征稅。在實際工作中,怎樣理解何為為體育比賽或體育活動提供場所?何為租賃行為?衡量的界限是:凡提供場所為其進行一次性的比賽或活
動服務的收入應按文化體育業稅目計稅;凡長時間地提供給對方不是為了自己進行體育比賽或體育活動,而是為了轉提供給他人使用的行為,其收入應按租賃業稅目計稅。這里主要從兩個方面把握:一是時間上把握是一次性,還是較長時間;二是使用上把握,是自己使用還是再為他人服務。
6.娛樂業
例37:某游樂場2月份取得營業收入20萬元,其中臺球收入3萬元,高爾夫球收入4萬元,保齡球收入11萬元,電視放像廳收入2萬元,試計算本月應納營業稅額。
解:臺球、高爾夫球、保齡球收入適用娛樂業稅目,稅率為20%;放相廳收入適用文化體育業稅目,稅率為3%。
應納營業稅:(30000+40000+110000)×20%+20000×3%=36000+600=36600(元)
說明:營業稅稅目的“娛樂業”與“文化體育業”其業務十分接近,往往一個單位既有娛樂業的業務,又有文化體育業的業務,這些不同的項目在核算上一定要分開入賬,否則在計稅時就要一起按照從高稅率的原則執行。本例中的放像廳收入,如果不與幾種球類的收入分開入賬,那么放像收入就要與球類的收入一起按娛樂業計稅。
例38:某游樂城3月份取得營業收入15萬元,其中射擊館收入2萬元,跑馬場收入3.5萬元,游戲機館收入1.2萬元,電視電影廳收入1.8萬元,兒童天地游樂場收入4萬元,商城商品銷售收入2.5萬元,試計算本月應納營業稅額。
解:射擊、跑馬、游戲機、游藝均適用娛樂業稅目,稅率為20%;電視電影收入適用文化體育業稅目,稅率為3%。
應納營業稅=(20000+35000+12000+40000)×20%+18000×3%=21400+540=21940(元)
說明:稅法規定:凡經營娛樂業務,向顧客收取的煙酒費、飲料費及經營娛樂業的其他各項收費均按
娛樂業計征營業稅,除此之外,如果兼營增值稅應稅稅目業務的,應將應征營業稅的娛樂業營業額和應征增值稅項目的銷售額分別核算,分別申報營業稅和增值稅,否則就要一律按增值稅的規定繳納增值稅,本例中的商城商品銷售收入,應按規定計繳增值稅。 例39:某高爾夫球俱樂部3月份向會員收取會員費2萬元,當月支出會議費用1000元,試計算本月應納營業稅額。
解:屬娛樂業征稅范圍的俱樂部收取的會員費適用娛樂業稅目,高爾夫球子目的稅率為20%。 應納營業稅=20000×20%=4000(元)
說明:高爾夫球俱樂部,實際上是一個經營高爾夫球場的單位,它適用娛樂業的征稅范圍,因而俱樂部就是娛樂業的納稅人,其向會員收取的會員費與社會團體的會費不同,高爾夫球俱樂部收取的會費收入,相當于經營高爾夫球場所取得的收入,所以應按娛樂業——高爾夫球子目適用的營業稅稅率計繳營業稅,對于其他娛樂業的俱樂部收取的會員費,也應如此計稅。對于俱樂部會員活動發生的費用,不能扣減其計稅營業額。
例40:長江賓館9月份取得收入35萬元,其中客房收入20萬元,餐廳收入10萬元,歌舞表演服務收入5萬元,試計算本月應納營業稅額。
解:歌舞廳收入適用娛樂業稅目,稅率為20%;客房、餐廳收入適用服務業稅目,稅率為5%。 應納營業稅=50000×20%+(200000+100000)×5%=10000+15000=25000(元) 說明:稅法規定:飯館、餐廳在顧客就餐的同時,所進行的自娛自樂所提供的服務收入應按“娛樂業”計繳營業稅。
7.服務業
例41:某社會服務中心8月份取得收入3萬元,其中從事職業介紹服務收入1萬元,從事婚姻介紹服務收入2萬元,試計算本月應納營業稅額。
解:職業介紹收入適用服務業稅目,稅率為5%。 應納營業稅=10000×5%=500(元)
說明:職業介紹和婚姻介紹均屬于代理業的范疇。所謂代理業是指代委托人辦理受托事項的業務,它包括代購代銷貨物,代辦進出口、介紹服務、其他代理業務。在介紹服務業務中,婚姻介紹業務免征營業稅。
例42:友誼國際旅游公司1997年4月辦理國際國內旅游業務發生收入100萬元,其中支付給境外接團的旅游企業接團費用30萬元,支付國內其他旅游企業接團費10萬元,支付旅游者途中食宿費10萬元,試計算本月應納營業稅額。
解:旅游業收入適用服務業稅目,稅率為5%。 應納營業稅=(1000000-300000-100000-100000)×5%=25000(元)
說明:《營業稅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旅游企業組織旅游團旅游,由國內外旅游企業接團支付的費用和支付的旅客途中的食宿費,均以全程旅游費扣除以上費用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例43:天宏律師事務所3月份取得收入50萬元,其中代理費27萬元,顧問費10萬元,辦案費8萬元,差旅補貼費5萬元,試計算當月應納營業稅額。 解:律師代理收入適用服務業稅目,稅率為5%。 應納營業稅=500000×5%=25000(元)
說明:根據《營業稅條例>第五條規定:“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實施細則》第十四條規定:“條例第五條所稱價外費用,包括向對方收取的手續費、基金、集資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價外費用,凡價外費用,無論會計制度規定如何核算,均應并入營業額計算應納稅額”。據此,對律師事務所在辦案過程中向委托人收取的一切費用,包括辦案費等,無論其收費的名稱如何,也不論財務會計如何核算,均應并入營業額中計算應納稅額。
例44:朝陽招待所11月份取得收入18萬元,其中夸房收入9萬元,美容廳收入2萬元,代購車船機
票手續費0.5萬元,卡拉OK廳收入3萬元,汽車出租收入2.5萬元,食堂收入1萬元,試計算本月應納營業稅額。
解:客房、美容、汽車出租、食堂收入以及代購手續費均適用服務業稅目,稅率為5%;卡拉OK廳收入適用娛樂業稅目,稅率為20%。
應納營業稅=(90000+20000+5000+25000+10000)×5%+30000×20%
=7500+6000=13500(元)
說明:招待所屬于旅店業范圍,所謂旅店業是指提供住宿服務的業務。旅店的名稱很多,如旅館、飯店、賓館、大廈、招待所等。大型的旅店一般叫賓館或飯店,它除了提供住宿和用餐服務外,一般還提供洗衣、理發、醫療、娛樂、出租汽車、代辦郵電、代購車船機票、經銷日用商品和旅游紀念品等。由于旅店的服務范圍廣,在計繳營業稅時,要區分適用不同的稅目稅率的營業額,如果不能分別核算營業額,則應從高確定稅率計稅。
例45:某縣民政局10月份取得社會福利有獎募捐發行收入2800萬元,其中上繳上級民政單位2200萬元,自留600萬元手續費,試計算該單位應納營業稅額。
解:手續費收入適用服務業稅目,稅率為5%。 應納營業稅=6000000×5%=300000(元)
說明:根據新的《營業稅條例>的內容,社會福利有獎募捐的發行收入不屬于營業稅的征收范圍,但對代銷單位取得的手續費收入應按規定征收營業稅。 例46:雅樂餐廳12月份取得營業額15萬元,其中飯菜收入10萬元,煙酒收入3.8萬元,歌舞服務收入1.2萬元,試計算本月應納營業稅額。
解:飯菜、煙酒、糕點收入均適用服務業稅目,稅率為5%;歌舞服務收入適用娛樂業稅目歌舞子目,稅率為20%。
應納營業稅=(100000+38000)×5%+12000×20%=6900+2400=9300(元)
說明:對飲食業計繳營業稅,是根據飲食企業的不同特點和經營情況來確定適用稅目稅率的,主要掌握兩種情況:一是在提供飲食食品的同時,附帶銷售的貨物如煙酒等應一并征收營業稅;二是飲食企業提供客人自娛自樂的歌舞活動收費,應按“娛樂業”計繳營業稅。
例51:安達汽車出租公司9月份取得收入11萬元,其中,汽車出租收入8萬元,停車場收入3萬元,試計算本月應納營業稅額。
解:汽車出租和停車場收入均適用服務業稅目,稅率為5%。
應納營業稅=(80000+30000)×5%=5500(元) 說明:租賃業是指在約定的時間內將場地、房屋、物品、設備或設施等轉讓給他人使用的業務,出租人在取得租金收入時應計繳營業稅。租賃業務有兩種,一種是融資性質的租賃,即承租人在進行生產(或流通、服務、科研)的活動中,因缺乏資金不能購進所需的技術和設備,而向租賃企業提出要求,由租賃企業通過融資購進所需技術和設備,再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租約交納租金;另一種是服務性質的租賃,即租賃企業將自己擁有的設備、車輛等物質資料租借給承租人,由承租人交納租金。對服務性質的收入適用“服務業”稅目稅率,對融資租賃性質的收入適用“金融保險業”稅目稅率。本例的租賃屬服務性質的租賃。
例48:某倉儲服務公司7月份取得收入8萬元,其中倉儲收入6萬元,裝卸收入2萬元,另外取得溢余貨物變價收入2000元,同時支出賠償短少貨物3000元,試計算本月應納營業稅額。
解:倉儲收入適用服務業稅目,稅率為5%;裝卸收入適用交通運輸業稅目,稅率為3%。
應納營業稅=60000×5%+20000×3%=3000+600=3600(元)
說明:倉儲業是指利用倉庫、貨場或其他場所代客儲放、保管貨物的業務,其征稅的范圍包括倉儲、寄存、堆棧。對倉儲業計繳營業稅是以其營業收入額
為計稅依據的。倉儲過程中發生的物資升溢收入和物資短少支出均不增減其計稅營業稅。對倉儲過程中取得的裝卸、翻倉等搬運收入適用交通運輸業的稅目稅率,應分別進行核算,否則按從高的稅率計稅。 例49:美的建筑設計院5月份取得收入20萬元,其中,勘探收入2萬元。設計收入15萬元,曬圖收入1.2萬元,測繪收入1.8萬元,試計算本月應納營業稅額。
解:勘探、設計、曬圖、測繪收入均適用服務業稅目,稅率為5%。
應納營業稅=200000×5%=10000(元)
說明:服務業中的其他服務業是指除代理業、旅游業、飲食業、游泳業、廣告業、租賃業和倉儲業以外的服務業,如浴池、理發、洗澡、照相、美術、裱畫、譽寫、打字、鐫刻、計算、測試、打包、設計、制圖、咨詢、試驗、化驗、曬圖、復印、錄音、錄像、勘探、測繪等等,故本例屬服務業中的其他服務業子目。對縫紉、修理修配應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對疏浚、裝潢、打井、打撈,按“建筑業”計繳營業稅;對航空勘探按“交通運輸業”計繳營業稅;對鉆井(打井)勘探、爆破勘探按“建筑業”計繳營業稅。 例50:某外國企業駐我國的機構,出租閑置的房產,5月份取得房租收入20萬元,試計算本月應納營業稅額。
解:房租收入適用服務業稅目,稅率為5%。 應納營業稅=200000×5%=10000(元)
說明:根據(國稅發[1996]212號)的規定,對外國企業出租房屋、建筑物等不動產,也應按規定繳納營業稅。
8.轉讓無形資產與銷售不動產
例51:某醫藥公司將本公司已荒蕪的藥材生產地20畝以每畝10萬元的價格進行轉讓,其中有10畝轉讓給農業生產資料公司,另10畝轉讓給當地農村村民小組用于種植農作物,試計算本月應納營業稅額。 解:轉讓土地適用轉讓無形資產稅目,稅率為
5%。
應納營業稅=100000×10×5%=50000(元)
說明:稅法規定:土地使用者將土地轉讓給農業生產者用于農業生產的免征營業稅,故本例中將10畝土地轉讓給當地農村村民小組的收入免稅。
例52:甲企業與乙企業搞聯營,甲企業以其商譽作為投資,估價300萬元,但經營兩年后,甲企業感到無利可得,當年以25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丙企業作為投資方。
解:轉讓商譽適用轉讓無形資產稅目,稅率為5%。
應納營業稅=2500000×5%=125000(元) 說明:以各種無形資產入股的行為,不屬于轉讓行為,不需征稅,但如將該項股權轉讓,則要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計稅,本例在甲企業轉讓投資權益時應計繳轉讓無形資產營業稅。
例53:張某以其兩畝土地轉讓給某企業搞房產開發,根據合同房屋建好后,某企業給三套住宅房換取這兩畝地,經評估機構確認,三套房的價值20萬元,試計算本月應納營業稅額。
解:張某轉讓土地使用權適用轉讓無形資產稅目,稅率為5%;某企業以房屋換地適用銷售不動產稅目,稅率為5%。
張某應納營業稅=200000×5%=10000(元) 某企業應納營業稅=200000×5%=10000(元) 說明:該例是“以地換房”的行為,張某以土地的使用權為代價換回了三套住宅房,而某企業又以三套住宅房為代價換取了兩畝地的使用權。因此以地換房行為,屬于轉讓無形資產的行為,而以房換地的行為屬于銷售不動產的行為。稅法規定:個人轉讓除土地使用權以外的無形資產,由受讓方代扣代繳營業稅,該例如果轉讓的土地,換成是轉讓的其他的無形資產,那么該項營業稅則應由某企業代扣代繳。 例54:某房地產開發公司1月份銷售商品房500萬元,其中房價收入350萬元,代政府代收的配套費等費用150萬元,試計算本月應納營業稅額。
解:銷售商品房適用銷售不動產稅目,稅率為5%。
應納營業稅=5000000×5%=250000(元)
說明:房地產開發公司銷售商品房時,往往要代政府及有關部門收取一些資金,如代市政府收取市政建設配套費,代郵政部門收取郵政通信配套費等,這些費用收取后全額劃給有關單位,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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