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進度控制的一般規定有哪些?
1、項目進度控制應以實現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最終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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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項目進度控制總目標應進行分解。可按單位工程分解為交工分目標,可按承包的專業或施工階段分解為完工分目標,亦可按年、季、月計劃期分解為時間目標。
3、項目進度控制應建立以項目經理為責任主體,由子項目負責人、計劃人員、調度人員、作業隊長及班組長參加的項目進度控制體系。
4、項目經理部應按下列程序進行項目進度控制:
(1) 根據施工合同確定的開工日期、總工期和竣工日期確定施工進度目標,明確計劃開工日期、計劃總工期和計劃竣工日期,并確定項目分期分批的開工、竣工日期,
工程
《項目進度控制的一般規定有哪些?》(http://www.solarmaxlimited.com)。(2 )編制施工進度計劃。施工進度計劃應根據工藝關系、組織關系、搭接關系、起止時間、勞動力計劃、材料計劃、機械計劃及其他保證性計劃等因素綜合確定。
(3 )向監理工程師提出開工申請報告,并應按監理工程師下達的開工令指定的日期開工。
(4 )實施施工進度計劃。當出現進度偏差(不必要的提前或延誤)時,應及時進行調整,并應不斷預測未來進度狀況。
(5 )全部任務完成后應進行進度控制總結并編寫進度控制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