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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路人:以腳捉筆十年自考法律
一位沒有雙臂的殘疾人,十余年來通過自己打官司和自學,成為當地知名的“法學家”。最近,他的官司打贏了。他說,他要將法律自學到底,還要參加司法考試,要用自己的知識去幫助更多的人。8月30日,記者采訪了這個傳奇人物——周建。
學法打贏兩場官司
沙坪壩西永鎮中柱村,一棟破舊的二層小磚房,這就是周建的家。周建的房間小而整潔,兩大書柜里擺滿法律、哲學、電腦方面的書籍。
1991年,19歲的周建進入沙坪壩區西永頁巖磚廠(以下簡稱頁巖磚廠)當工人。不久,意外發生。1992年1月2日晚上,周建值夜班,他的雙手不慎被強力帶進攪拌機。經醫院搶救,命是保住了,可他的雙上肢齊臂截斷,成為一個一級傷殘、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人。
事故發生后,青梅竹馬的戀人離開他,而頁巖磚廠僅僅答應賠付他1.5萬元。經多方調解無效,周建決定起訴。
1995年4月,周建向沙坪壩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頁巖磚廠支付傷殘賠償費、營養費和安裝及更換普及型肌電假肢的費用。法院審理后,判決由頁巖磚廠賠償周建安裝普及型假肢費共計39200元。周建不服,向原重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再審判決頁巖磚廠支付周建撫養費、扶助費10萬余元。
周建說,著急沒請律師,為了打贏官司,他通過報紙、電視和普法資料了解法律,還買了教材學習法律,基本掌握了民事法律知識。
2004年,周建重新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頁巖磚廠支付假肢更換費,一審勝訴,二審被駁回。
2006年12月,周建來到重慶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向控申部門依法提出申訴。2007年3月,一分院審查后,支持周建的訴訟請求,依法提起抗訴。再審中,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頁巖磚廠同意再次支付假肢更換費15萬元。
“我非常感謝一分院的檢察官。”周建說:“我感謝的是他們對待我的那種平等態度,在受理我的案件后,他們經常與我溝通,一談就是好幾個小時,非常耐心,對我沒有絲毫歧視。”
用腳寫字自考法律
記者看到,周建右腳大指骨和二指骨略微向內凹陷,這是他十多年來用腳寫字的后果。
1995年,周建報名參加了全國法律自考專科考試。他當時已會用腳翻書,看報紙。但上考場需要的是寫字。于是,他開始練習用腳寫字。一年之后,他終于可以用腳寫字了。
可是,只有初中文化的周建要學習法律專業知識,困難可想而知。但他不放棄,找到以前審案的法官以及律師等請教。
1998年5月,周建第一次到西永鎮參加自學考試。他說,當別人用手“嘩嘩”地答題時,自己因為著急怎么也搞不快,交卷時仍有一半題目未答。“我看過,那些題我都會做呀。”
“我繼續自考,還得感謝老鄉!”周建說,后來一天,一位老鄉找上門,說他想分家,要問問法律問題。
周建給他詳細講解,老鄉滿意地走了,臨行時留下一句話:“周建你真行!”就是這句話,讓周建堅持下來。
十年來,他先后通過了民法、刑法、憲法等考試。如今,他僅剩一門大學語文還未拿下。
隨著周建的事跡逐漸傳開,找他咨詢法律問題的人越來越多,他都認真接待、解答,從沒收過費。他說:“這是我唯一能回報社會的。”
周建說,待拿到專科文憑后,他還要爭取本科文憑、參加司法考試。“我要用所學的法律知識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特別是跟我有相同經歷的殘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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