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關于股份報價公司披露半年度報告有關規定的通知
中證協發[2007]173號
各主辦報價券商:
為提高股份報價公司信息披露水平,保護投資者權益,根據《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辦法》、《股份進入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報價轉讓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規則》等規定,現就股份報價公司披露半年度報告的有關規定通知如下:
一、股份報價公司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并披露半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司基本情況;
(二)報告期的主要財務數據和指標;
(三)股本變動情況及報告期末已解除限售登記股份數量;
(四)股東人數,前十名股東及其持股數量、報告期內持股變動情況、報告期末持有的可轉讓股份數量和相互間的關聯關系;
(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及其持股情況;
(六)管理層關于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的分析,以及利潤分配預案和重大事項介紹;
(七)報告期內定向增資情況及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如有);
(八)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主要項目的附注。
二、半年度報告的財務報告可以不經審計,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審計:
(一)擬在下半年進行利潤分配、公積金轉增股本或彌補虧損的;
(二)擬在下半年進行定向增資的;
(三)協會認為應當審計的其他情形。
財務報告未經審計的,應當注明“未經審計”字樣。財務報告經過審計的,若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意見為標準無保留意見,公司應明確說明注冊會計師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若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意見為非標準無保留意見,公司應披露審計意見全文及公司管理層對審計意見涉及事項的說明。
三、股份報價公司應在董事會審議通過半年度報告之日起兩個報價日內,以書面和電子文檔的方式向主辦報價券商報送下列文件并披露:
(一)半年度報告全文;
(二)審計報告(如有);
(三)董事會決議及其公告文稿;
(四)主辦報價券商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主辦報價券商應督促股份報價公司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半年度報告的披露工作。對于預計不能按時披露半年度報告的股份報價公司,要求其就不能按時披露半年度報告的原因、解決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等事項做出公告。股份報價公司不能在規定期限內披露半年度報告的,主辦報價券商應發布風險揭示公告。
五、股份報價公司可在每一會計年度前三個月、九個月結束后的一個月內自愿編制并披露季度報告。公司第一季度季度報告的披露時間不得早于公司上一年度年度報告的披露時間。
股份報價公司應在董事會審議通過季度報告之日起兩個報價日內,以書面和電子文檔的方式向主辦報價券商報送下列文件并披露:
(一)季度報告全文;
(二)董事會決議及其公告文稿;
(三)主辦報價券商要求的其他文件。
六、股份報價公司半年度報告和季度報告應通過“報價轉讓信息披露平臺(bjzr.gfzr.com.cn)”披露。通過其他媒體披露的時間不得早于報價轉讓信息披露平臺的披露時間。
特此通知。
中國證券業協會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日
【股份報價公司披露半年度報告規定的通知】相關文章:
(600319亞星化學)披露公司整改報告(2)(公司公告)04-27
(600319亞星化學)披露公司整改報告(1)(公司公告)04-27
吉峰農機披露整改報告04-27
公司股份合作04-16
公司標準行文規定03-10
公司食堂管理規定08-09
報價口碑04-27
公司相機使用管理規定01-03
公司車輛維修管理規定10-29
公司制度管理規定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