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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2005年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通知
遼寧省2005年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通知
各市人事局考試部門、省直、中央駐沈陽各單位:
根據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國家稅務總局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人考中心函[2004]201號)文件要求,現將2005年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6月17日 下午: 2:00— 4:30 財務與會計
6月18日 上午: 9:00—11:30 稅法(一)
6月18日 下午: 2:00— 4:30 稅法(二)
6月19日 上午: 9:00—11:30 稅收相關法律
6月19日 下午: 2:00— 4:30 稅務代理實務
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考試成績為滾動管理,即考5個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為合格;考2個科目(稅務代理實務、稅收相關法律)的必須當年通過為合格。
二、考試要求
考生應考時,須攜帶2B鉛筆、橡皮、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計算器(無聲、無編輯儲存功能)。答題所用草稿紙由考務部門統一發放,考后回收。
《稅務代理實務》科目全部為主觀題,在試卷上作答;其余四科均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
三、報名考試條件
(一)、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四年;
2、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六年;
3、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二年;
4、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四年(1、2、3、4條中“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是指具體從事經濟、會計、統計、審計、法律等工作);
5、獲得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一年;
6、獲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7、取得中專學歷,從事稅收業務工作滿十年,其中從事稅務代理業務工作滿二年;
8、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了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了經濟、會計、審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者,從事稅務代理業務滿一年。
(二)根據人事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107號)文件規定,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須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人應符合報名條件(一)中規定的要求;
2、香港、澳門居民在報名參加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時,應根據報名條件規定,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3、提交從事經濟、法律或稅務代理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
(三)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部承認的正規學歷;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時間為2005年年底。
四、免試條件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經濟、會計、統計、審計、法律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稅收工作(含稅務代理)滿兩年者免試《稅法(一)》、《稅法(二)》、《財務與會計》三個科目,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稅收相關法律》2個科目的考試。
五、資格審查
1、報名考試,由本人申請、單位同意,持相關材料[學歷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和本人近期照片一張及所在稅務代理機構的工作證明(附件一)]到各市人事考試部門報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由人事考試部門進行審查;各地人事考試部門要按規定做好資格審查工作,明確工作程序,落實責任人。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2、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到本市人事局辦理審批手續;在省直報名點報名的人員,到省人事廳職稱處辦理免試審批手續。
六、各市在報名過程中,應注意核對老考生的檔案號,以確保檔案號的唯一性。檔案號是滾動考試管理的依據,請提醒考生保管好,以備下年度報考時使用。省人事考試中心將下發2004年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檔案信息庫,各市在組織老考生報名時要據此查詢,核準報考科目。
七、考試信息管理使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考試信息代碼設置如下:
注冊稅務師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代碼:
類別 級別 專業 科目
22注冊稅務師 5考5科 01注冊稅務師 1、稅法(一)
2、稅法(二)
3、稅務代理實務
4、稅收相關法律
5、財務與會計
2考2科 01注冊稅務師 3、稅務代理實務
4、稅收相關法律
下發的檔案庫屬國家保密資料,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更改,如發現更改,追究單位及個人責任。
八、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為每科50元。各市按每科45元標準于2005年5月30日前向省人事考試中心上交考務費。
九、省直報名時間為2004年12月20日—12月24日。各市具體報名時間由當地人事考試中心商稅務部門確定,于2004年12月28日前完成報名工作,不得拖延。考場由省統一安排。
十、各市于2005年4月7日前向省考試中心上報報名信息,同時領取準考證。考生于2005年5月20日以后通過電話16840165查詢考號和考試地點。
十一、教材
2005年注冊稅務執業資格考試用書包括指定教材和輔導用書兩部分,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均采取單科預訂方式。
注冊稅務師教材單價如下:《 稅法(Ⅰ)》 (定價35元) ;《 稅法(Ⅱ)》 (定價38元);《稅務代理實務》(定價48元);《 財務與會計》(定價44元) ;》《稅收相關法律》 (定價45元) ; 《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習題集》(定價49元);《考試大綱》(定價3元);
注冊稅務師輔導用書單價如下:上冊(稅法Ⅰ、稅法Ⅱ)36元;中冊(稅務代理實務、稅收相關法律)36元;下冊(財務會計)36元。
以上單位請于當地考試報名結束后3日內,按單科將教材費、培訓費及教材預訂表、培訓統計表報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
各地在辦理訂書與培訓收費中,要做到文明服務,以考生自愿為原則,不得強制征訂教材或培訓,考前培訓報名工作委托教材預定單位統一受理,防止誤導考生。
十二、各市人事考試部門和稅務部門要密切配合,組織好報名工作,利用各種方式面向社會廣泛宣傳,努力為廣大考生做好服務工作。
考務工作聯系人:孫熙蘭 王 峰
聯系電話:024—22526065 024—22534688轉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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