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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遼寧省初/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10月20日-30日
關于2010年度遼寧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2009) 遼會資考辦字 第20號
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
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關于印發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會考[2009]41號)規定,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考試”)定于2010年5月15日、16日舉行。現就我省2010年度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條件
考試報名條件按照財政部、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以下簡稱《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對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有關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的人員,具備報名基本條件的,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基本條件
凡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初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三)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從事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
二、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一)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二)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三、考試時間
2010年5月15、16日舉行考試。各考試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初級資格中級資格5月15日9:00—11:30 經濟法基礎9:00—11:30 財務管理14:00—17:00 初級會計實務 14:00—17:00 中級會計實務5月16日 9:00—11:30經濟法
四、考試大綱
全國會計考辦將修訂印發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用于2010年度的考試。
五、考試報名、交費原則
我省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全部實行網上報名,報名實行前審方式(即報名時系統自動審核報名條件)。全省考試報名實行屬地原則。
1、持有遼寧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簽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考生,直接登陸遼寧會計網(www.lnkjw.com)進行報名,報名時應選擇其會計從業資格檔案所在市作為報名地區,并到指定交費地點辦理交費確認手續。
2、會計從業資格檔案在省財政廳的省直單位考生,到沈陽市財政局指定的交費地點辦理交費確認手續。
3、持外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簽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人員,需在遼寧報名參加考試的,必須先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轉手續,將會計從業資格檔案轉入遼寧后,按屬地原則進行網上報名和交費確認。
4、持鐵道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后勤部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簽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人員以及香港、澳門居民,需在遼寧報名參加考試的,應填寫《2010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報名考生登記表》(附件1),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或軍官證)、2張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片等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按屬地原則到所在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指定報名地點辦理現場報名手續,由所在地會計考試管理機構進行報名條件審核,符合條件的為其辦理現場網上報名和交費確認。
六、考試報名和交費確認時間
(一)報名時間
1、全省網上集中報名時間為:2009年10月20日-30日;
2、全省網上補報名時間為:2009年12月4日-9日。
(二)交費確認時間
報名交費確認時間和地點,以各市考試管理機構公布的報名簡章為準。
七、考試報名程序
1、考生在報名時,需登錄“遼寧會計網”(網址:http://lnkjw.com),點擊主頁左側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欄目下的[網上報名]按紐,進入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
2、登陸系統后,考生應認真閱讀報考人員必讀事項和考試公告, 在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后,點擊[注冊]按鈕進入報名注冊系統。
3、考生注冊時,必須按照《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上記載的證件號碼和姓名進行填寫,在確認填寫正確后,點擊[確認]按鈕,系統將通過遼寧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系統自動驗證其報名條件。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按照系統提示進行逐步操作,認真設置登錄密碼( 考生務必牢記“報名注冊號”和“登錄密碼”,以備網上打印準考證之需),并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和考試教材征訂單。
未按要求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核發和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系統將自動拒絕報名,并提示原因。
4、在網上報名成功后,考生需打印《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一式2份),在加蓋所在單位公章后,持《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到各市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繳費地點辦理現場交費確認手續,完成全部報名程序。未辦理交費確認的人員,將無法取得考試資格。
5、2010年5月4日至5月14日,取得考試資格的考生按本人的“報名注冊號”和“登錄密碼”進入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準考證須采用彩色打印機和A4打印紙打印,相片、姓名、準考證號、身份證號等要素應清晰無誤。考生持準考證按規定日期和時間,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
八、考試報名工作要求
1、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應于2009年10月19日前在相關媒體上刊登考試報名簡章,公布本地區2010年度考試級別、考試科目、報名日期、報名方法和交費確認時間、地點等考試相關事項,同時注明2010年度考試使用新的考試大綱。
2、現場交費確認時間和地點,由各市考試管理機構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自行安排,但務于2009年11月2日前結束集中交費確認,于2009年12月10前結束補報名交費確認,并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將報名人數上報省會計考辦。
3、報考收費按照省物價局《關于重新核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和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費等收費標準的復函》(遼價函[2006]38號)規定,按每科40元標準收取考試費。
4、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在組織考試報名工作時,必須按照統一規定的程序進行操作,并認真制定網上報名工作應急預案。對于考試報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要嚴格按照全國會計考辦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如遇特殊問題,請及時向省會計考辦反映,不得擅自處理。
5、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要提高服務意識,積極主動為廣大考生服務,做好網上報名的政策宣傳和咨詢工作,確保全省考試報名工作順利進行。
九、考試考務日程安排
1、2009年10月20日前,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報名簡章。
2、2009年10月30日前,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本地區2010年度考試報名工作。網上報名系統開通時間為2009年10月19日至30日,補報名開通時間為2009年12月4日至9日。
3、2010年1月10日前,各市考試管理機構向省會計考辦報送《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情況表》(附件2)和2010年度考試教材及輔導用書預定單,并于2010年1月31日前將考試報名費、考試教材及輔導用書款項等上繳省會計考辦指定的賬戶(收款單位、開戶銀行、賬號等另行通知)。匯款時,務必將各項金額分列清楚,以便于核對備查。
4、2010年2月28日前,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向省會計考辦報送《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定表》(附件3)。
5、2010年3月10日前,各市完成聯系考點,與考點簽訂協議等工作。
6、2010年4月30日前,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按規定核發考生準考證。
7、2010年5月5日前,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向社會公布考試值班電話,并將考試值班電話、值班人員等情況報省會計考辦。
8、2010年5月10日前,省考辦召開全省考務工作會議,布置考試考務工作。5月14日前,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完成對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
9、2010年5月15、16日舉行考試。
10、2010年5月17日,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將考卷送達省會計考辦指定地點(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1、2010年5月30日前,各市會計考辦向省會計考辦報送2009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總結,作為全年工作考核依據。
12、2010年7月中旬,省會計考辦收到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成績數據光盤后,即通過遼寧會計網向社會公布考試成績。
考試成績公布后,如考生對分數提出疑義,省會計考辦為考生提供查詢分數服務。查卷范圍僅限主觀卷面的漏評題目、合分、登分情況。申請查分截止時間為8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13、2010年8月10日前,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對本地區要求查分的考生進行認真統計,填寫《2010年度遼寧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查卷人員登記表》(附件4),并附考生準考證復印件及《遼寧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查卷申請表》(附件5),報送省會計考辦。
14、2010年9月10日前,各地完成合格證書的發放工作。不能按時發證的,應向考生說明情況。頒發證書時,應嚴格執行財政部、人事部印發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財會[2000]11號),不得強加外語、計算機考試等條件。
15、2010年9月30日前,對查分人員中存在漏評題目、合分、登分有誤需更正考試成績的,由省財政廳、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共同提出申請報告,填寫《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更正情況表》(附件6),并附上試卷原件,報全國會計考辦審核通過后,才能更正成績。
16、2010年11月10日前,對中級資格考生因2009年度考試檔案號、身份證號錯誤,不能正常合并成成績的,由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以文件形式提出書面申請報告,填寫《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成情況表》(附件7),并附考生證明材料報省會計考辦。
17、2010年12月1日前,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完成考試有關資料的封存、登記和歸檔工作,并向省會計考辦報送2009年度工作總結。
附件 1、2010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報名考生登記表
2、 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情況表
3、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
4、2010年度遼寧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查卷人員登記表
5、 2010年度遼寧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查卷申請表
6、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更正情況表(略)
7、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成情況表(略)
附件1、2、3下載
附件4、5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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