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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財政局關于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聲明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聲明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期間,各報名點、培訓學校不得強制要求考生參加考前培訓和強制銷售相關用書。目前,各類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前培訓與銷售相關考試用書均非財政局指定,財政局不組織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訓,考生可通過自學參加考試。 如發現各區縣報名點違反以上規定,強制銷售考試用書、強制要求考生參加考前培訓的,可以實名舉報。 舉報電話:68423868 68420207 北京市財政局 二○○六年九月會計【北京市財政局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聲明】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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