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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南登封市公開招聘教師信息
登封市2011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第一號)
為加快登封市教師隊伍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知識和年齡結構,促進教育事業快速健康發展,我市2011年計劃公開招聘教師200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2011年教師招聘工作嚴把教師隊伍入口關。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錄用的方式進行公開招聘。
二、招聘計劃
2011年我市計劃招聘教師200名。
1.高中、職業中等專業學校教師50名。經市政府批準,已于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由市人社局、監察局、教體局三方組成聯合招聘組,到華中師 大、陜西師大、河南大學、河南師大、信陽師院等高等師范院校,通過現場面試(試講)、擇優簽訂就業協議的方法進行了公開招聘,已招44人。經聯合招聘組同 意,已與我市各高中、職專簽訂就業協議的學生不再進行面試(試講),其招聘程序隨本次招聘工作進行。經筆試、體檢、政審等全部合格后,方可辦理聘用手續。
因專業原因及違約因素,職業中專和普通高中空余名額6人,隨這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具體招聘崗位見附件)。報名人數和崗位設置數比例低于3:1的,取消該崗位招聘名額。
2.幼兒教師50名,農村中小學教師100名(具體招聘崗位見附件)。根據報名情況,若報名人數和崗位設置數比例低于3:1(幼兒園低于2:1)的,可按比例相應減少該崗位的招聘人數。減少的名額增加到報名比例較大的教師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為個人報名、資格審查、素能測評(分筆試和面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上崗七個環節,由市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監督小組實施全程監督。
四、報名條件和資格
1.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有相當的普通話水平,能適應登封教育教學工作及滿足與學生正常交流的需要。
2.應聘我市高中、職業中等專業學校的人員應具備全日制普通類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與招聘專業相同的專業。
3.應聘我市幼兒園及農村中小學教師應具備全日制普通類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和與招聘崗位相同的專業,同時具有登封戶籍(在登封市服務的“三支一扶”大學生、“進社區,服務農村”大學生、大學生村干部除外)。
4.具有相應崗位級別的教師資格證。
5.報考職業中等專業學校專業課的,沒有教師資格證也可參加應聘,但必須參加2011年面向社會的教師資格認定,并在今年12月30日以前獲得相應專業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不予辦理入編手續。
6.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1年7月1日后出生),身體健康,符合《河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規定要求,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7.符合報名條件且合同期滿的特崗教師。
8.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信息一經確認,不允許更改。報名采取誠信承諾制,考生報名時,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受黨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5)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律取消考生考試招聘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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