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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東莞市教師資格申請認定報名時間通知
市教育局發布信息稱,2009年面向社會認定幼兒園、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工作即將展開,報名時間為8月10日至31日。
據了解,凡戶口在東莞市或人事檔案掛靠在東莞市人才交流中心,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條件,思想品德良好,教育教學能力條件符合要求的中國公民,均可在東莞市申報教師資格。符合條件的人員可在8月10日至31日到工作的公辦中小學校(幼兒園)提出申請,工作單位不是公辦中小學校(幼兒園)的,可到所在鎮(街)宣傳科教辦申請。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仍不受理一年內同時申請認定兩種以上(含兩種)教師資格,不受理社會人員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記者還了解到,今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的條件基本與往年相同,要求申請人體格檢查必須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判定標準,社會人員(含代課教師)普通話水平測試要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他在職在編正式教師認定與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達到三級甲等以上標準。
同時,申請人必須具備與申請教師資格種類學歷要求相一致的教育學、心理學知識和教育教學能力,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及雖有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學歷,但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學歷要求不一致的申請人,應在省教育廳指定的、國家承認學歷的師范教育類學校補修相應層次的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并取得合格證書。已在高等學校、中等師范學校或者通過國家自學考試等途徑,學習過相應層次的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并取得合格證書者,可免修這兩門課程。
此外,除在編正式教師外,其他申請人申請教師資格時,還需提供由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東莞市代理點:東莞理工學院)出具的學歷鑒定證明。
詳情,可在東莞教育網(http://www.dgjy.net)的人事科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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