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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通知
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關于開展2016年《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的通知】
國衛辦疾控函[2016]37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總工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工會,中國疾控中心:
2016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4個《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為深入宣傳貫徹《職業病防治法》,進一步普及職業病防治知識,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決定聯合開展2016年《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宣傳主題是“健康中國,職業健康先行”。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的重要意義,把宣傳活動作為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保護勞動者職業健康的重要內容,加強領導,積極籌劃,精心組織實施,落實必要經費,不走過場,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確保宣傳周活動落到實處。重點宣傳內容包括:《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和配套規章、標準,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的法定責任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管,勞動者應當依法享有的職業衛生保護權利,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監護、職業病診斷與鑒定制度,職業病患者的工傷保險待遇,常見職業病防治科普知識,職業人群健康促進等。
二、各地要采取集中宣傳和日常宣傳相結合的方式,在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等傳統媒體宣傳優勢的同時,積極利用互聯網、微博、微信、12320熱線等新平臺新載體,廣泛宣傳和使用推薦宣傳用語(見附件1),傳播職業病防治和職業健康知識,實現職業病防治宣傳工作的通俗化和普及化。用人單位要結合職業衛生基礎建設、創建健康工作場所、健康企業等工作,充分利用電子顯示屏、宣傳欄、標語橫幅、內部網站、手機短信等形式開展宣傳互動,提高活動的參與度,擴大活動覆蓋面和影響力。各地職業病防治機構、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要積極參與宣傳工作,將日常職業衛生服務工作與宣傳活動有機結合,積極參與全國《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系列活動。
三、各地要緊緊圍繞宣傳主題,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創新宣傳方式方法,制定適宜宣傳策略,強化本地區重點職業病危害、重點人群和重點行業的職業病防治宣傳工作,建立宣傳教育長效機制,尤其要深入企業、車站、市場等流動人口密集區開展宣傳活動,提高全社會對《職業病防治法》的知曉度和影響力。活動結束后,各地要注意總結宣傳周活動的成效、經驗和問題,及時提煉先進經驗和宣傳典型做法,并加強信息報送,于2016年6月10日前將宣傳活動開展情況和統計表(見附件2)分別報送有關部門。宣傳周活動的開展情況將作為評估區域職業病防治工作的一項指標。
【關于開展2016年《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的通知】
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振東新區安監站:
為深入宣傳貫徹《職業病防治法》,進一步推動全市職業病防治工作,根據嘉興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下發的《關于開展2016年<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的通知》(嘉安監職〔2016〕33 號)文件精神,現就做好2016年《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宣傳主題
健康中國,職業健康先行。
二、活動時間
2016年4月25日至5月1日。
三、宣傳內容、對象
(一)宣傳主要內容。
1.《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和配套規章、標準;
2.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的法定責任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管;
3.勞動者應當依法享有的職業衛生保護權利;
4.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監護、職業病診斷與鑒定制度;
5.職業病患者的工傷保險待遇;
6.常見職業病防治科普知識,職業人群健康促進等。
(二)宣傳對象。主要針對用人單位和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重點對中、小、微型用人單位負責人和勞動者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律知識和科普知識的宣傳教育。
四、宣傳形式
(一)開展公益宣傳咨詢活動。依托大型企業、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等單位,在“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中,印制有關主題宣傳畫及宣傳材料,在車站、廣場等流動人口密集區,采取張掛橫幅、設立展板、發放職業病防治宣傳材料、案例警示、現場咨詢等形式,廣泛宣傳職業病防治等法律法規,在全社會營造濃厚輿論氛圍和宣傳聲勢。
(二)開展送書進企業活動。編印有關職業病防治知識宣傳手冊、職業健康安全知識讀本等進企業、進鄉鎮、進社區、進學校、進鄉村,通過宣貫,提高用人單位落實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意識,增強勞動者職業病危害防護意識。
(三)開展職業病防治專題培訓。各鎮、街道、開發區、振東新區要結合實際,在抓好企業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培訓的基礎上,督促指導用人單位開展職業病防治宣傳培訓,增強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意識,確保勞動者安全健康。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及早謀劃。充分認識《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的重要性,把宣傳活動作為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保護勞動者健康的重要內容,認真部署,精心組織,統籌安排,確保宣傳活動順利開展。
(二)突出重點,力求實效。圍繞宣傳主題,針對本地重點職業病危害、重點人群和重點行業情況,深入企業、廣場等流動人口密集區開展宣傳活動。
(三)加強配合,強化宣傳。充分發揮衛計、人社、工會各部門的積極性,加強部門聯動,多管齊下,形成工作合力,推進社會公眾廣泛參與。
(四)認真進行總結。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振東新區要對活動開展情況認真進行總結,并于5月12日前將活動總結及統計表(見附件2)的電子版及紙質版報市安監局職業安全健康監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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