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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親子園教師語言的要求
語言是人類交往、思維的工具,幼兒語言的發展要經歷發音、理解、表達三個階段。根據心理學家研究證明:嬰幼兒在1-~3歲期間是口語發展的全盛時期,也是學習語言的最佳時期。教師與幼兒進行語言交流的過程,就是幼兒學習的過程,也是幼兒學習語言的重要途徑之一。那么,教師的語言應有什么要求呢?
一.突出規范性
對于1-3歲這一階段的幼兒來說,語言的學習是從模仿中獲得的。因此,教師要注意自己的發音、吐字,一定要清楚、標準。同時,將正確的發音教給他們,讓其模仿,規范語言表達,如:2─3歲幼兒普遍存在著說話帶有兒語、經常使用疊音、咬字不清楚等現象。教師不要刻意禁止或重復,只要將正確的發音告訴他們就可以了。
二.突出節奏性
2─3歲幼兒的思維發展還不成熟,對成人的語言反映需要一些時間。因此,教師在說話時要注意速度適中,語調能引起嬰兒的興趣。同時注意象音樂有節奏一樣,注意說話的節奏,有抑、揚、頓、挫,運用聲音的強弱,增強表達力,使思想、情緒的表達充滿感情,重點突出,從而加深幼兒對教師語言的印象,利于幼兒的理解。
三.突出關愛性
2─3歲幼兒階段是各種習慣初步形成的時期。而這一時期的嬰幼兒的學習與習慣的習得都是在愛與關懷下發展起來的,在與嬰兒的交往中,教師要注意增加關愛性的目光、關愛性的動作、關愛性的語言,讓其感到快樂——被人愛護、關懷、肯定的快樂,這樣他們才有興趣去說話、去做事。同時,得到了關愛與激勵,他們會感到自已越來越能干,他們會更加有信心、更加努力地去償試。
四.突出互動性
在與1─3歲幼兒的交流中,教師必須以真誠的態度對待他們提出的問題和要求。必須表現出自己在以真誠的態度和極其濃厚的興趣在傾聽他們的講話,使其感到與他們交流是有價值的。同時,注意在交流中留下一些空白,讓幼兒用自已懂的語言填上。教師要給幼兒思考問題、回答問題的時間,耐心等待(尤其是能力有限的孩子)。在師生互動中提高幼兒對交流的興趣、參與交流的積極性。
五.突出夸張性
1—3歲嬰幼兒對語言的接受和理解除來自聽以外還來自于看。因此,教師在與其進行語言交流是要伴隨夸張的面部表情、夸張的動作表情、夸張的聲音、夸張的陰陽頓挫等吸引幼兒的注意力,同時,幫助幼兒理解。
總之,教師語言包括:口頭語言、身體語言、表情語言、動作語言……托班教師要合理利用好這些語言才能更好地與幼兒溝通,才能更好的促進師生間的相互信任以及融洽的友好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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