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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應如何應對幼兒意外安全事故(精選10篇)
安全事故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突然發生的,傷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損壞設備設施,或者造成經濟損失的,導致原生產經營活動暫時中止或永遠終止的意外事件。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幼兒園應如何應對幼兒意外安全事故,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幼兒園應如何應對幼兒意外安全事故 1
幼兒園工作由于教育對象的特殊性,經常會發生幼兒安全意外事故,面對這些突如其來的意外事故,幼兒園如果處理不當,不但會延誤幼兒的治療時間給孩子造成痛苦,而且還很容易造成家園之間的矛盾糾紛和工作的被動。我園在處理此類事故時采取了“三及時”做法,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及時救治
當幼兒發生安全事故后,當班教師不應驚慌失措、先考慮責任問題,應該在照顧好其他幼兒的前提下,馬上報告園領導,園領導應立即查看傷情,并視具體情況,采取措施及時救治,如傷情較重應立刻組織人員、車輛送往醫院。同時,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長,讓其趕到所去的醫院,共同參與救治過程,以免引起家長的擔心,在救助過程中,幼兒園應尊重醫生的建議,并征得家長的`同意后,做一些相關的檢查。如果家長未及時趕到,幼兒園應如實的將檢查結果連同病例和治療過程及時反饋給家長。檢查的病例應保留在幼兒園存檔。
二、及時溝通
幼兒園大多發生的都是一些意外安全事故,事故發生后,作為當班教師應盡快從自責、懊喪的情緒中走出來,在事故發生的當時或當天,以誠懇的態度與家長及時進行溝通,在說明事情發生的全過程中,既不能強詞奪理,又不能隱瞞事實,教師的態度越誠懇就越容易贏得家長的理解。如果遇到家長(特別是祖輩家長)態度不冷靜、有過激行為或確實難以溝通時,應多換位思考,體諒家長的心理感受,及時調整、反思與家長的溝通策略。
三、及時家訪
事故發生的當天,家園都忙于關注孩子的傷情和救治過程,教師不便與家長詳細溝通。因此,作為當班教師、班主任,甚至園長,應該進行一次及時的家訪,進一步了解、關心幼兒的傷情,并在家長情緒比較冷靜的情況下,再一次詳細說明事情的全過程。通過交流溝通,增進家園間的理解,達成處理此事的共識。
總之,幼兒園在應對幼兒安全事故時,應本著對幼兒負責、對家長負責、對教師負責的態度,努力做到三個“及時”外,還應明確事故責任,本著教育的目的對當事人進行一定的處理,并建立和完善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幼兒園應如何應對幼兒意外安全事故 2
常見意外事故按責任劃分為一般性事故、責任事故和重大責任事故。為了更好執行安全工作制度,處理好各項工作,確保幼兒園的工作正常運行,現將這些事故的處理預案擬定如下。
一、一般性事故:
在托幼機構中,由于兒童缺乏自身保護能力或客觀因素和條件所限等原因,而發生的擦傷、劃傷、骨折、跌傷、脫臼、吞入異物等事故屬一般事故。
(1)擦傷、劃傷、跌傷(破皮口子表淺)的處理:若幼兒不慎發生擦傷、劃傷、保教人員及時將幼兒送到保健室進行消毒處理,這種事故不與保教人員的考核掛鉤。
(2)跌傷:跌傷未破皮的幼兒立即到保健室進行冷敷處理,若包塊較大進行冷敷加壓處理,若跌傷破皮,傷口較大較深,保健室處理不下的,由保健醫生急送二醫院,同時,幼兒所在班的保教人員立即通知家長,
(3)骨折、脫臼:若幼兒不慎發生骨折,立即通知保健醫生,進行就地應急處理,然后急送二醫院。脫臼的幼兒由保健醫生送二醫院復位。
(4)吞入異物及塞入異物:保教人員必須將幼兒送到保健室,保健醫生能處理的盡量處理,處理不下的急送二醫院。
托幼園所大多數是屬一般事故,應引起保教人員充分的重視,盡量防止事故的發生。
二、責任事故:
(1)由于保教人員責任心不強,照顧兒童不細心,擅離崗位,不執行安全制度或園所內其他規章制度,而發生的'服錯藥、食物中毒、煤氣中毒、顱骨骨折、以及燒燙傷,兒童被冒領、走失、把兒童遺忘在空房間里,高處墜落、體罰、觸電、溺水等事故,經積極采取措施未造成重大傷害的。
(2)食物中毒的處理預案已另立成文:天然氣中毒,一旦發生天然氣泄漏或爆管立即由專人(陳德友)打電話給天然氣公司,同時由行政領導有組織的指揮疏散人群,保健醫生負責給120打電話,并做現場急救。
(3)服錯藥:應立即催吐,方法有立即喝生蛋清、牛奶、稠米湯或豆漿之類的東西,初步處理后立即送往醫院進一步處理,在送醫院的同時要將誤服藥的藥瓶帶上,供醫生搶救用藥參考。
(4)燒(燙傷)
A、立即脫離燒燙傷源,立即用冷水浸沖局部降溫,隨即脫掉被熱源浸透的衣服,再用清潔紗布覆蓋傷面,以防污染。
B、輕度燒(燙)傷用燒傷膏涂擦局部。
C、燒(燙)傷面積較大,不要隨便涂藥,可用消毒紗布或干凈床單、衣服包裹,送往醫院治療。
(5)觸電應急處理:發生觸電后,立即使患兒脫離電源,關閉電門或用干木棒等非導電物將肢體與電源接觸分開。要分秒必爭,電流通過人體時間越長損傷越嚴重。如果兒童倒在電線上或手拉著電線,一時無法找到電源開關,可用木板、凳子拉開電源或用繩子、衣服擰成帶子,套在兒童的身上拉離電源,立即檢查患兒呼吸、心跳,馬上進行人工呼吸。
(6)溺水兒應急處理:發生溺水后立即倒水,
A、救護者雙手抓住患兒腹部,高舉過頭,令其腹背向上,頭腳下垂,同時雙手臂不時顛顫,使呼吸道的水自然流出。
B、也可將患兒俯臥于肩上,頭足下垂,快步奔跑(或不時顛顫)借助重力的作用,使呼吸道的水迅速排出。然后清除呼吸道的淤泥污物,使呼吸道暢通。立即進行人工呼吸。
(7)體罰與變相體罰的應急處理:針對體罰與變相體罰的不同行為,可以不同的處理。
三、重大事故:
導致兒童死亡、殘疾、重要組織器官損傷或增加兒童嚴重痛苦的事故,為重大責任事故,這類事故發生例數較少,但性質嚴重,后果危害很大,必須引起高度重視,杜絕事故發生。
處理: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由園長及上級部門處理。
幼兒園應如何應對幼兒意外安全事故 3
一、指導思想
本預案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上級部門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旨在在幼兒園發生傷害事故時,使安全事故損失降到最低。
二、意外傷害事故的范圍
意外事故是指出于人的主觀意料之外的幼兒傷害事故,包括縫針、肢體骨折、骨裂、吞入異物、燙傷等。
三、應急行動小組成員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四、預防措施
1、園長應建立幼兒園安全工作管理網絡,督促幼兒園各類人員貫徹落實安全制度。
2、加強對學校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的管理工作,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并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向園長匯報,并掛上禁用牌,防患于未然。
3、班級教師應開展多種形式的幼兒安全教育,增強幼兒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對教師進行師德規范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五、處理程序
一)、事發階段的有關工作和注意事項
1、緊急處理:
1)發生幼兒意外傷害事故后,應迅速通知衛生老師到場,拍攝現場并做好記錄。如衛生老師外出開會,應找幼兒園部門負責人。初步判斷是否需要緊急就診,采取必要的防護應急措施后,由當事教師和衛生老師一起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幼兒送往醫院救治。
送醫原則:就近、區級或區級以上醫院;也可以電話聯系家長,如家長提出指定醫院,以家長意愿為準。)
2)班級的其余幼兒由搭班老師看護,并做好適當的安全及安撫教育。
2、報告:
1)在送醫同時,兩位老師分工,在第一時間將突發傷害事情向園長報告。
2)當班教師及時聯系家長,告知家長幼兒情況并對送診地點告知和確定,在有可能的情況下通知家長到就診醫院。
3)事故發生兩天內,事故責任人必須將事實經過以書面報告的形式送達園長室;事故嚴重的`由園方商議后及時上報教育局辦公室、區XX等相關部門。
3、事故信息保存:
當兒童傷害事故較嚴重時,當事教師必須做好“事故日志”,保存完整的資料信息。事故日志內容包括及時記錄傷害事故發生后幼兒園、傷害兒童家庭、醫院的三方的交流情況。
醫院(醫生診斷情況、醫生工號)
當事者(對孩子的緊急處理過程、送醫過程、家訪慰問)傷害兒童家庭(對事件的反應、言行等)
資料儲存方面,需要儲存營養費、以及墊付醫藥費的復印件等相關資料。
在嚴重幼兒傷害事故發生時,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處理小組。
在事故處理階段,需要遵循依法調解的原則,與家長進行有禮有度、以情感人的商議。同時,需要注意避免信口開河、隨心所欲的情況發生,并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操作原則。
需要一次性解決幼兒事故的善后處理,不應該留下任何尾巴,并避免分段解決。如果家長不同意,可以提醒他們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事故處理小組定期商議事故處理意見的同時,重大項目資金需經過核心小組討論通過。同時,需要遵循區XXX協調解決的原則。
幼兒園應如何應對幼兒意外安全事故 4
園內幼兒意外傷害事故指:課間幼兒追逐、打鬧;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幼兒園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幼兒園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幼兒園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等。
一、預防辦法
(一)加強對幼兒進行行為規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
(二)加強對教師進行師德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三)加強對幼兒園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四)幼兒園應當按照幼兒園安全工作要求,分年段或者部門確定安全責任包干區,年段或者部門負責人為安全責任包干區責任人。幼兒園要做到層級簽約,崗位到人,確保在園幼兒人身安全。
二、處理程序
(一)幼兒傷害事故發生后根據現有條件和能力應盡快救護受傷幼兒,需送醫院的.盡可能送專科醫院或大醫院。
(二)及時通知受傷害幼兒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
(三)爭取在第一時間做好知情人的筆錄,(被調查人是未成年人,調查時要有監護人在場),調查人員應2名,記錄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記錄用鋼筆或水筆,調查人員和被調查人員要有簽名。
(四)如屬重大傷害事故,幼兒園要及時啟動事故處理應急預案,事故應急處理小組要及時開展工作。
1.幼兒園要盡快與受傷幼兒家長接觸,通報情況,安憮好家長。
2.幼兒園要召開有關老師、幼兒會議,及時通報情況,穩定情緒,統一認識。
3.小組要及時研究處理意見,確定對策,和各方面溝通,每天要有專人記大事記,小組要確定對外發言人。
4.幼兒園出面召開協調會,教育局綜治辦、市未保辦根據需要可一起參加協調。
5.協調期間幼兒園應及時將情況通報給各有關方面。
三、關于事故報告:
(一)屬于重大事故(死人,群傷且傷情嚴重)應當即報街道教育辦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小組及相應科室。發生較大事故(傷情嚴重)幼兒園應15分鐘內向街道教育辦、未保辦報告;一般事故24小時內報相應科室、未保辦備案。
(二)報告分“口頭”和“書面”兩種。在事情還未了解清楚時可先打電話口頭通報情況,待事情了解清楚后再書面報告。
(三)書面報告中要寫清楚當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父母情況、及工作單位。另外要簡潔地寫清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情的起因及目前情況。
(四)幼兒園應及時與有關保險公司聯系賠償事宜。
四、事故處理的原則和注意事項
(一)依法調解原則:根據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幼兒家長,注意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二)一次性解決原則:幼兒事故的善后處理不解決住房、戶口、升學和工作;一件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調解結果,可提醒家長通過司法途徑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事故結尾階段工作和注意事項
1.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幼兒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
2.給付補償金。數額小的可支付現金,金額較大的用現金支票支付、不論金額大小,家長均要出具收條。
3.理賠。不論是平保還是人保,均需提供下列材料;
(1)《協議書》復印件;
(2)病歷卡復印件;
(3)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4)憑上述材料到市未保辦填寫的《校方責任險賠付意向書》,并由市未保辦蓋章;
(5)幼兒園帳號。
幼兒園應如何應對幼兒意外安全事故 5
一、指導思想
根據教育部頒布的行政規章和《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在學校發生傷害事故時,使安全事故的損失控制在最低值,特制定本園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二、意外傷害事故的范圍
意外事故:是指出于人的主觀意料之外的幼兒傷害事故。它包括縫針、肢體骨折、骨裂、跌傷、脫臼、吞入異物、燙傷等。在成人看護的情況下,因事發突然無法施援而造成的,雖未構成傷害事故性狀的,但有明顯外觀損傷的情況。當時雖未發生明顯的外觀損傷,但有可能或疑似造成危害的情況
三、處理程序
(一)事發階段的處理
1、幼兒發生傷害事故時,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向分管保健老師或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報告,分管保健老師應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及時采取緊急救援措施,同時根據幼兒入園報名表上提供的緊急聯絡人信息與之聯絡,在取得聯絡人同意后與配班老師一起陪同幼兒前往聯絡人首肯的醫院診治。
2、在確定幼兒傷害程度及診治方案時,必須聽從專業醫護人員和家長的意見,把對幼兒的傷害程度降到最低。不得擅自干擾或自作主張,凡因擅自干擾或自作主張造成事故處理復雜化的,其處理辦法見“細則”。
3、在初次診療階段,分管的衛生保健教師必須詳細記錄醫院的診療過程,形成書面報告,并把經主診大夫簽名的幼兒病歷卡進行復印,在園內備案。
4、當班老師必須書面報告幼兒發生意外的經過和第一時間診療的詳細情況,由1位目擊者簽名作證,在24小時內上報園應急小組。
5、園應急小組根據教育和兒保部門對事故的認定辦法進行調查、取證和認定,以書面形式上報有關部門備案。
6、在做好搶救、救援工作的同時,保證園內治安秩序的穩定。
(二)事中階段的處理
1、依法調解。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由園應急小組成員、當事人和相關人員出面進行調解,不得個人出面調解。
2、班級教師在幼兒發生意外的當天必須登門向家長說明事情的過程(包括起因、發生意外時園方采取的措施、基于目前狀態是否適合來園和如來園我們采取的個別照料措施)。可以購買金額不超過100元的慰問品前去探望。園應急小組派出人員隨同家訪,代表幼兒園向孩子和家長表示慰問。注意態度誠懇,不推卸責任,也不要信口開河、隨意答應家長的要求。做到不卑不亢、以禮相待。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的分寸。
3、班級教師和分管衛生老師要認真觀察孩子在意外發生以后的生活和家長情緒,主動詢問,加強聯系,掌握情況,隨時溝通。及時了解損傷的愈合情況,及時制訂進一步診療的后續方案。
(三)善后階段的處理
1、由園應急小組及相關人員集體出面(3人以上)與家長商量善后事宜。根據法律、法規的相關精神,集體審議家長的訴求。形成善后處理意見。
2、由應急小組成員起草《協議書》。內容包括:協議雙方的身份;幼兒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診療情況和結果);雙方達成一致的善后意見等,經集體審議并交幼兒的監護人(或代理人)閱讀。
3、在確認雙方對《協議書》所列內容無異議后,約定雙方進行簽字,并一次性結算相關費用。
4、給付費用。數額小的可支付現金,金額較大的用現金支票支付;不論數額多少,均要由對方(或對方書面委托的代理人)親自在收據上簽字。
5、若園內調解不成,雙方均有權啟動法律形式予以解決。其間的一切程序和方法按照法律的要求履行,不再由園應急小組出面解決。
6、關于理賠的問題。不論是“平保”還是“人保”,均需提供下列材料:
(1)《協議書》復印件;
(2)病歷卡復印件;
(3)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4)憑上述材料到區青保辦填寫《校方責任險陪付意向書》,并由青保辦蓋章;
(5)學校帳號
(6)“平保”理賠地址:
7、工作程序表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1、成立幼兒園應急小組。
杏山園組長:
副組長:
陽光園組長:
組員:
2、加強學校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的管理工作,做好每周的安全檢查工作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向園長匯報,并掛上禁用牌。做到防患于未然。
3、加強對教師進行師德規范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制訂相關獎懲制度,規范各類人員的職責和行為。
4、開展多種形式的幼兒安全教育,增強他們自我保護能力。
五、相關原則
1、事實性原則
依據事實的真相和事故的損害程度進行處理。
當事人必須對事故發生的過程寫出詳細的書面報告(包括細節),并由目擊者簽名作證。不得違背事實或避重就輕,推諉責任,更不能偽造事實并作偽證。
帶領幼兒就醫時衛生保健老師需保留就診記錄和診斷意見,在園內進行備案。
對于傷害情況的診斷和處理有異議的,在進行急救處置后,可由家長方面指定相對專業的醫院,由家長和學校指定的`人員(一般為應急小組成員)陪同幼兒前往該醫院,雙方協商隨機選定專家醫生進行再次診斷,關于專家診斷的意見同時需要保留文本材料備案,專家的診斷意見將作為處理的依據之一。
如一方對于處理意見仍持有異議的,可由異議方啟動法律程序解決,本著誰起訴誰舉證的原則,由相關司法機構按照法律的流程處理。雙方不再展開其他與法律程序相違的接觸和協商。
2、一次性解決原則:
事故的善后處理不解決住房、升學和工作等問題。
遵循一個事故一次解決的原則,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有異議的,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六、學校內部的處理細則
1、發生事故后,由應急小組根據事故的范圍、程度等進行商議后,按報送要求及時上報普陀區教育局有關部門,區兒保所。
2、無論事故的外觀性狀如何,當事人和衛生保健人員均應及時啟動上報程序,不得私自不報或簡單處置。如發現擅自主張者,由主張者承擔該幼兒的所有醫療費用和其他費用,并按責任事故的處理辦法進行處置。
擅自主張的表現:
應予以縫合傷口的采用粘合方法處理的;
自行帶孩子去熟人的醫院就診或與該傷害無關的醫療科室診治的;
未經家長同意擅自進行處理和診治的(有威協生命的情況除外);
未經醫療機構最后確診擅自應允家長所提要求的;
未及時上報的;
未及時留存就診情況及備案的;
等等有悖以上條款原則的情況,不一一列示。
七、制訂該預案的思考
1、所謂預案,是指在事發之前所思考的關于此類事件一旦發生以后所要做的工作。制訂預案,對于有準備、有目的、有方法地處理事故,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對于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和依法處理事故也有益處。
2、應急預案的制訂,是幼兒園依法辦園,自覺維護兒童的合法權益,加強基礎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預案的制訂一是為了防患于未然,二是為了更好地規范幼兒園各類人員的崗位職責和行事規則。
3、有了應急預案,可以使我們在處理事故的時候有章可循,不茫然、不慌張、處理事故沉著冷靜,快速有效。
4、在預案中涵蓋了事故發生各個階段的處理內容和程序,體現了“以人為本”的思想,體現了對雙方負責的思想。
5、預案強調了園長是幼兒園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要求,對于幼兒園園長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職責是一個促進。
八、實施預案的具體措施
1、傳達到幼兒園全體教職員工,做到人人知曉,個個明白。
2、成立幼兒園應急事故處理領導小組,由園長任組長,相關人員任組員,上下協同配合,共同做好意外事故的防范和處理事宜。
3、通過預案的制訂,進一步規范和嚴格幼兒園各級各類人員的崗位職責,加強對職責履行情況的日常檢查,對事故多發時間和地點進行嚴格監控,做到人員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4、加強學校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的管理工作,落實責任人,由衛生保健做好每周的安全檢查工作和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并掛上禁用牌。做到防患于未然。
5、加強對教工進行師德規范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嚴禁各類人員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并采用不當方法對幼兒造成生理和心理的傷害。
6、開展多種形式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增強他們自我保護能力。
7、加強對安全工作的獎懲力度,在評優推先、職稱晉升和獎金分配等方面實行一票否決。
8、每學期對幼兒園的安全工作進行總結,發揚優點,改進不足,做到安全工作年年講,年年有新的內涵和發展,保護幼兒健康成長。
幼兒園應如何應對幼兒意外安全事故 6
為了預防和減少校內幼兒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保障幼兒的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結合我區教育系統的實際,特制定以下應急處理預案。
一、預防辦法
1.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幼兒進行行為規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進行師德規范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加強對幼兒園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二、處理程序
(一)事發階段的有關工作和注意事項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幼兒送往醫院救治(就近、區級以上醫院、保留車票或發票)
2.及時通知家長
3.報告(及時報告區教育局領導,同時向有關保險公司報出險)。
4.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
5.調查取證(被調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監護人在場并且簽名,調查人員應2名,內容實事求是,不誘導,記錄用鋼筆或水筆)。
(二)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和注意事項
1.依法調節原則
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家長,注意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決原則
學生事故的善后處理不解決住房、戶口、開學和工作;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項
1.起草《協議書》
《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學生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
2.給付補償金
數額小的可支付現金,金額較大的用現金支票支付,不論金額大小,家長均要出具收條。
3.理賠,不論是平保還是人保,均需提供下列材料:
(1)協議書復印件
(2)病歷卡復印件
(3)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4)憑上述材料雙方填寫《校方責任險賠付意向書》,并由雙方簽字蓋章。
(5)理賠地址:
幼兒園應如何應對幼兒意外安全事故 7
一、編制目的
為了切實保障師生的身心健康和幼兒園財產安全,積極預防和有效處置校園意外事故,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保證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和工作秩序,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文件精神,結合幼兒園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幼兒園意外傷害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工作原則
1.安全至上原則
一切為了幼兒的安全,盡一切可能降低事故的發生;生命是第一位的,一旦出現事故,
要第一時間搶救受傷幼兒。
2.統一指揮與團結協作原則
特殊情況下,全體師生要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共同應對出現的問題,團結協作。
3.緊急處置原則
遇到重大突發事件時,減少中間環節處理,抓緊時間,對受傷幼兒進行妥善處理,不得
延誤時機,造成不應有的后果。
4.局部服從整體原則
遇有突發事件,所有人員應從大局出發,一切以幼兒園整體利益為重,不計較個人得失,
做好自己應盡的職責。
五、組織機構及職責
幼兒園成立意外傷害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處置幼兒園范圍內發生的意外傷害事故。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職責:
(1)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及幼兒園實際,研究制訂應急方案。
(2)統一指揮意外傷害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
(3)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盡快恢復幼兒園正常教學及生活秩序。
(4)定期進行幼兒意外傷害事故隱患分析,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并督促落實。
六、日常防控
引發校內幼兒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幼兒園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幼兒園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時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進行必要的教育時幼兒沒聽明白;幼兒突發身體疾病等原因。
1.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幼兒行為規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師德規范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幼兒園應如何應對幼兒意外安全事故 8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幼兒園應制定和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排查、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等制度。這些制度應明確責任人和工作流程,確保每個環節都能得到有效執行。
二、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
幼兒安全教育:幼兒園應定期開展安全教育主題活動,通過講解、演示、游戲等形式,向幼兒傳授交通安全、防火防電、防溺水、食品安全等安全知識,提高他們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教師安全培訓:幼兒園應定期組織教師進行安全知識和急救技能的培訓,提高他們在突發事件中的應急處理能力。培訓內容可以包括心肺復蘇、止血、包扎、骨折處理等基本的急救知識。
三、完善安全設施
設施設備檢查:幼兒園應定期檢查和維護園內的設施設備,如滑梯、秋千、攀爬架等,確保其安全性能良好,無破損或松動現象。
配備安全器材:幼兒園應在關鍵位置配備消防器材、急救箱等安全器材,以便在發生意外時能夠及時應對。
四、加強日常監管
嚴格門禁制度:幼兒園應建立嚴格的門禁制度,禁止閑雜人等進入園內,確保幼兒的'安全。
監督幼兒活動:教師在組織幼兒活動時,應隨時觀察幼兒的活動情況,避免幼兒發生跌倒、碰撞等意外。同時,要教育幼兒遵守活動規則,不推搡、不打鬧。
五、制定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制定應急預案:幼兒園應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如火災、地震、食物中毒等,制定詳細的應急預案。預案中應明確教師的職責和應對措施。
組織應急演練:幼兒園應定期組織教師和幼兒進行應急演練,提高他們的應急處理能力。演練內容可以包括地震逃生、火災疏散等。
六、加強與家長的溝通與合作
定期與家長溝通:幼兒園應定期與家長溝通,了解幼兒在家中的安全狀況,并向家長傳授幼兒安全教育的知識和方法。同時,要聽取家長對幼兒園安全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鼓勵家長參與:鼓勵家長參與幼兒園的安全管理工作,如參與安全檢查、協助組織安全教育活動等。通過家園合作,共同為幼兒營造一個安全、健康的成長環境。
幼兒園應如何應對幼兒意外安全事故 9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完善的安全規章制度:明確教師、保育員等工作人員的職責,確保幼兒在園內的安全。這些制度應包括日常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排查、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等流程,確保每個環節都能得到有效執行。
建立應急預案:針對火災、地震、食物中毒等突發事件,制定詳細的應急預案,包括應急處理流程、責任人、聯系方式等,確保在事故發生時能夠迅速、有序地應對。
二、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
開展安全教育活動:通過講解、演示、游戲等形式,向幼兒傳授交通安全、防火防電、防溺水、防走失等安全知識,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同時,也要教育幼兒學會識別危險源,知道在遇到危險時如何尋求幫助或進行自我保護。
教師培訓:定期組織教師進行急救知識培訓,包括心肺復蘇、止血、包扎、骨折處理等基本技能,以及應對突發事件的心理素質和應急處理能力。確保教師在事故發生時能夠迅速、準確地采取行動。
三、完善安全設施和設備
定期檢查和維護設施設備:如滑梯、秋千、攀爬架等游樂設施,以及消防器材、急救箱等安全設備,確保其安全性能良好,無安全隱患。
增設安全防護措施:在游樂設施周圍設置防護欄、防滑墊等,防止幼兒跌落或滑倒受傷。同時,在教室、走廊等區域設置監控攝像頭,實時監控幼兒的活動情況。
四、加強日常監管和巡查
嚴格門禁制度:禁止閑雜人等進入園內,確保幼兒的安全。同時,加強對外來人員的登記和管理,防止不法分子入園。
監督幼兒活動:教師在組織幼兒活動時,應隨時觀察幼兒的活動情況,避免幼兒發生跌倒、碰撞等意外。特別是在戶外活動時,要特別注意幼兒的安全,確保他們在教師的視線范圍內活動。
五、建立家園合作機制
定期與家長溝通:了解幼兒在家中的安全狀況,并向家長傳授幼兒安全教育的`知識和方法。同時,鼓勵家長參與幼兒園的安全管理工作,如參與安全檢查、協助組織安全教育活動等。
共同制定安全措施:與家長共同制定幼兒在家和在園的安全規則和指導原則,確保幼兒在家庭和幼兒園中接受到一致的安全教育。
六、事故發生后的應急處理
保持冷靜:教師在事故發生后要保持冷靜,迅速判斷傷情,采取相應急救措施。同時,及時通知園長、保健醫等相關人員,共同商討處理措施。
緊急救治:對受傷幼兒進行初步救治,如止血、包扎、固定等,并立即撥打急救電話送往醫院救治。
通知家長:在救治過程中,及時通知受傷幼兒的家長,告知傷情及救治情況,并聽取家長的處理意見。
記錄事故經過:詳細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經過及處理措施,為后續調查和處理提供依據。
幼兒園應如何應對幼兒意外安全事故 10
一、預防措施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幼兒園應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日常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排查、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等制度。
這些制度應明確責任人和工作流程,確保每個環節都能得到有效執行。
加強安全教育
教師在日常教學中應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
教育內容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飲食安全、戶外活動安全等。
通過講解、演示、游戲等形式,向幼兒傳授安全知識,增強幼兒自我保護意識。
完善安全設施
幼兒園應定期檢查和維護園內的設施設備,如滑梯、秋千、攀爬架等,確保其安全性能。
配備必要的安全器材,如消防器材、急救箱等,以便在發生意外時能夠及時應對。
加強日常監管
幼兒園應建立嚴格的'門禁制度,禁止閑雜人等進入園內,確保幼兒的安全。
教師在組織幼兒活動時,應隨時觀察幼兒的活動情況,避免幼兒發生跌倒、碰撞等意外。
二、應對措施
學習急救知識
教師應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識,如心肺復蘇、止血、包扎、骨折處理等,以便在意外傷害發生時迅速采取急救措施。
制定應急預案
幼兒園要制定詳細的應急預案,包括火災、地震、食物中毒等突發事件的應對流程。
應急預案中應明確教師在意外傷害事件中的職責和應對措施。
開展安全演練
定期組織幼兒進行安全演練,如地震逃生、火災疏散等,提高幼兒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三、善后處理
及時救治
發生意外傷害事件時,教師首先要保持冷靜,迅速判斷傷情,采取相應急救措施。
及時撥打急救電話,將受傷幼兒送往醫院救治。
通知家長
在救治過程中,及時通知受傷幼兒的家長,告知傷情及救治情況。
與家長保持密切溝通,共同關注幼兒的傷情恢復。
記錄事故經過
詳細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經過及處理措施,為后續調查和處理提供依據。
加強家園合作
通過家長會、家訪等形式,與家長共同關注幼兒的安全問題。
鼓勵家長參與幼兒園的安全管理工作,如參與安全檢查、協助組織安全教育活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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