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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財政分權與民族地區基礎教育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要求進一步深化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改革現行稅制,在統一稅收前提下,賦予地方適當的財稅管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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