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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錯被告荔枝腐爛無人埋單-多式聯運經營人的代理人對貨損不承擔賠償責任
原告:佛山市南海區東泰貿易有限公司 被告:馬士基(中國)航運公司廣州分公司 [案情回放] 2004年5月7日,原告與億寶國際公司簽訂荔枝銷售合同,約定億寶公司按每磅1.8美元向東泰公司購買新鮮荔枝3~4.5萬磅,原告負責辦理中國出口及運輸手續,在6月6日前將荔枝運抵美國洛杉磯,億寶公司在簽約7日內支付定金3萬美元,收貨確認后10日內付清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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