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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課文失掉靈魂
課本即教科書,《漢語詞典》是這樣定義的:按照教學大綱編寫的為學生上課和學習用的書。那課文呢?是教科書中的正文,自然完全與教科書匹配。那我們用課本學習課文的人大概可以這樣理解:把大綱要求掌握的知識點掌握。那考試自然是考查知識點掌握的程度了。暫不論其是非,我們大部分語文老師也許一直被這個觀念統治著,而且從教越久越根深蒂固。這種觀念似乎成了從教經驗之精華,備課授課,潛意識中都以它為指導方針。在一定程度上我不否認它的合理性,因為這樣可以讓學生很明確而且快捷地掌握到課文的點睛之處,但我越來越感到這樣的語文教學得不償失!它丟棄了語文獨具魅力的東西,而那才是語文,是課文的靈魂。一篇文章,不論把它放在雜志等公眾刊物上還是課本中,它都是一篇好文章。好文章是美的。在雜志上讀時也許會發自內心地發現美,挖掘美,一時興起也許還會把精彩妙句謄抄到筆記本上。這時候,讀者是完全主動的,放松的,也許在潛移默化中已受到文章的某種啟示,寫作時還會得到不經意的神來之筆似的佳句。但是如果把它放在課本中則不同。記得一個成績優異的學生曾問過我這樣一個問題:“老師,這一類型的文章我們該怎么掌握?”我一時愣了,告訴他哪一類文章要掌握哪些知識點嗎?但我真的不想這樣說。而倘若我說,無論什么文章只要領略其獨特的東西即可,那他一定不會滿意。因為我知道他想獲得一些能把考題答得很好的某些規律性的東西。這是老師們認為聰明的學生、好學生!他們往往會尋找規律,其目的是能得高分。不錯,他們的策略的確高明,可有幾篇課文是他們真正學到手的呢?試想,當老師把所謂“類型文章”的規律交給他們,他們就會如魚得水般地酣暢,而這樣的讀者卻不會真正領略到文章的內核,可以說他們永遠是透過望遠鏡去看風景。這樣的風景怎么會比用眼睛捕捉到的真切、生動?而作為學生,他們所學到的東西是否是他們真正需要的?這真是值得商榷的啊!
新學期第一天,當還帶著墨香的新語文書發下來的時候,有多少同學會滿懷興致地去翻翻它,看看每一篇課文?我想他們更愿意去看《中學生閱讀》、《少男少女》,甚至《讀者》、《青年文摘》,卻忽略了原來課本中的文章其實也是可以欣賞的呀!學生們已經有了一個思維定勢,那就是:課文是在課堂上教師講課時學的,預習也不過是為了配合課堂學習的,它怎么可能是可以欣賞的文章呢?可悲呀,課文已經成為一個不倫不類的畸形兒!難道我們的課文都是一些陳詞濫調的古板之篇嗎?如果這樣說,我可真得為課文喊冤了。
例如魯迅先生的《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阿長與〈山海經〉》等課文那么生動,富于文學魅力,不愧為經典之作,同學們能讀懂,很喜歡。在基礎學習階段有這樣的經典之作墊底,可以很好地培養學生的文學素養并使其積累堅實的文學功底。
再如柯靈的《巷》、張曉風的《敬畏生命》等現當代精品文章有著強烈的文學氣息,且貼近時代,很容易調動學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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