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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后中國農業保護政策的調整
一、加入WTO前中國的農業保護狀況農業作為弱質產業在中國國民經濟中占有特別重要的地位,尤其是糧食安全問題對中國這樣一個人口眾多的消費大國來說更是具有特殊意義,因此,中國一直堅持農業生產要立足國內資源,農產品供給要以國內生產為主,實現自給自足的方針政策。長期以來,中國通過采用較高的進口關稅、復雜的非關稅措施和國營貿易公司專營等保護措施,來限制國外農產品進入國內市場,以免中國農業受國外優勢農業的沖擊。
加入WTO之前,中國對農產品進口所實施的高關稅普遍要高于世界貿易組織中發展中國家成員國的關稅,例如硬粒小麥、稻米、大豆等,1999年的普通關稅為180%,即使是優惠關稅也高達114%,另外還要加上17%的進口增值稅。所實施的非關稅措施種類繁多,主要有進口許可證、進口配額、動植物檢疫、食品衛生檢疫等等,在1999年35類實行進口許可證限制的產品中,農產品就占了8類,具體為糧食、植物油、酒、棉花、煙草、食糖、羊毛和天然橡膠。而且在這些產品中,除酒之外的所有商品,都由外經貿部指定國營外貿公司專營,占了1999年國營外貿公司專營的13種商品中的一半多。雖然從1998年1月1日起,中國開始賦予私營外貿公司進出口經營權,但由于門檻過高(要求申請公司注冊資金和凈資產在850萬元人民幣以上,而且連續兩年銷售收入和出口供貨額分別在5000萬元人民幣和100萬美元以上),私營外貿公司很難進入。
盡管中國在農產品的對外貿易上設置了諸多關稅和非關稅壁壘來限制國外農產品的進口,但在對農業的國內支持上,卻長期實行負保護。20世紀80年代政府通過定價政策、農業稅、工農業產品“剪刀差”、農村儲蓄、利息倒掛等措施,平均每年從農業部門凈轉移出財政性資金約1400多億元;20世紀90年代以來,盡管政府增加了對農業的投入,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農產品的收購價,但由于農產品購銷體制改革進展緩慢,政府農產品收購價和市場價的差距依然較大,同時,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上漲幅度較大,一定程度上抵消了政府對農產品提價的積極作用。這種對農業的負保護政策,使投資過度向工業傾斜,農業部門投資嚴重不足,農田水利等基礎配套設施不完善,農業抗災能力小,農業基礎地位脆弱;工農業產品價格的“剪刀差”和各種不合理負擔,使農民收入降低,農業投入能力削弱;最終影響了農民生活水平和農業生產能力水平的提高,從而加劇了中國農業的弱質程度。
“綠箱”政策是《農業協定》規定免于減讓的農業國內支持。它包括政府的一般服務。為糧食安全目的的公共儲備、國內糧食援助、對生產者的直接支付、政府不掛鉤的收入支持、收入保險和收入安全網計劃中政府的資金參與、政府自然災害救濟支付、通過資源停用計劃提供的結構調整援助、通過投資援助提供的結構調整支持、環境計劃下的支付、區域援助計劃下的支付等12項內容。這些政策均是基于農業的弱質性和其他非貿易因素而制定的,對國際貿易不會產生扭曲作用,將是加入WTO后中國農業保護的主要方向。經過建國以來50多年的農業發展,尤其是20世紀90年代政府加大對農業的投資力度,中國的“綠箱”政策已經形成了一定的規模,主要涉及政府一般服務、糧食安全儲備補貼、國內糧食援助、自然災害救濟、扶貧、農業生態環境建設支持等6個方面,而對農民的直接收入支持、結構調整的補貼等“綠箱”政策的其他6個方面的內容,尚未列入當前的財政支持范圍內。總的來說,當前中國農業“綠箱”政策支持具有以下四個特點。
第一、“綠箱”政策總支持水平呈增長趨勢,但總量仍相對較小。1996年、1997年、1998年,中國的“綠箱”政策總支持水平分別為1121.78億元、1312.54億元、2108.15億元人民幣,其中1997年和1998年的增幅分別為17%和60.6%。1996-1998年三年的平均支持水平為1514.16億人民幣,按當前匯率計算相當于183億美元。比較而言,1997年美國、歐盟、日本的“綠箱”政策補貼分別為512億美元、209億美元和204億美元,而且這些發達國家以前的農業“綠箱”支持一直都非常高,其農業的基礎設施建設已經非常完善,因此,相對于中國這樣一個基礎設施薄弱、生產方式落后、科技水平低下的農業大國來說,目前的“綠箱”政策支持總量是非常小的。
第二、“綠箱”政策中政府一般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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