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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濟學與倫理學之間
經濟學與倫理學的關系最近在《讀書》上成為一個話題,自六月號以來陸續有 文章發表。倫理學是古之顯學,經濟學則是今天的顯學,有時甚至被批評為“經濟 學帝國主義”,觀察兩者在今天的關系是一件饒有趣味的事情,況且這一問題還涉 及到我們今天社會許多問題的解決之道或解釋之道。所以,我現在也想借這個話題 談一點閱讀亞當·斯密著作的體會。斯密一生的主要著作就是兩部:一部是《道德情操論》(一七五九年初版);另 一部就是奠定了近代經濟學學科基礎的《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一七七 六年初版,下簡稱《國富論》)。斯密被視作是經濟學的創始人,他同時又是一個 重要的倫理學家。一些經濟學家引斯密為典范,認為經濟學家也應關心道德問題, 也有些經濟學家則認為斯密只是個例外。
斯密的著作讀來親切有味。斯密首先是一個很好的觀察者,伯克在對《道德情 操論》發表的一篇評論中說,書中的例證豐富而且確切,表述平易而生動,表明作 者是一個具有非凡觀察力的人,能使事物完美地呈現在我們面前。這一評論不僅適 合于《道德情操論》,也適用于《國富論》,只是前者主要觀察人們內在的情感活 動,而后者則主要是觀察人們的外在經濟行為。斯密與康德一樣終身未婚,一生也 大半在學院里和書齋中度過,但從其書中卻可看出其知人甚深——知一般的人性和 人心甚深,這種知識構成了他展開理論闡述的一個制約性基礎。
斯密早年在愛丁堡大學講授過英國文學的課程,還愛好過詩,不過,他具有無 須等待社會上作出判斷就領悟自己失敗的辨別能力(其生平可參見約翰·雷《亞當· 斯密傳》,商務印書館一九八三年版)。他很快就發現他的天職是在學術,在一七 五○——一七五一年,他講授過一個冬天的經濟學,這份經濟學講義中已經有了自 由貿易的思想。不久他又獲選擔任格拉斯哥大學的邏輯學教授,隨后轉任道德哲學 教授。按照蘇格蘭大學當時的學科分類,邏輯學包括修辭學和文學,道德哲學則包 括四個部分:(一)神學、(二)倫理學、(三)法學、(四)政治學。由此我們可以想見 當時“道德哲學”學科的廣博性,以及對教授所要求的知識的廣博性。可惜這全部 “道德哲學”的講義原稿都在斯密的堅持下,讓他的朋友在他逝世前燒毀了。后來 出版的《有關法律、警察、歲人及軍備的演講》只是一個學生聽他講第三、四部分 的課堂筆記。當然,《道德情操論》實際上就是從他第二部分的講義中發展出來的, 而在第四部分講義中,也包含了后來《國富論》的基本胚胎。
這四部分的具體內容怎樣,它們之間是如何聯系的,它們是否構成一個體系? 據斯密最喜愛的一個學生米勒說,斯密在第一部分中考察了上帝存在的證據和特性, 以及作為宗教基礎的人類大腦活動所必須遵行的各項原則。其時社會還沒有那種“ 上帝死了”的震撼和挑戰,神學的地位和內容主要還是沿襲,這方面看來并不是斯 密注意的重心所在。第二部分我們從《道德情操論》可以看出,這部分內容是一種 較嚴格、狹義的倫理學,而尤其是一種涉及個人的道德心理學或心態學,但它仍然 主要是圍繞著行為的適當與合宜性,圍繞著正義與德性展開的,而并非全面地論述 人的精神世界或心靈最高境界。第三部分即法學部分,據米勒說,斯密在這部分詳 盡地論述了與正義有關的那部分道德學,亦可說是一種涉及政治制度的倫理學,而 其中也包含了法律社會學和法律史的內容,斯密遵循了孟德斯鳩的方法,在公法與 私法兩方面,追溯了從野蠻時期一直到文明時代的法學演進,以及如何相應地引起 法律和政府的改善的演變。而在第四部分即政治學部分,斯密考察了那些不是建立 在正義的原則上,而是以權宜原則為基礎的行政法令。并考察了那些以促進國家的 富強和繁榮為目的的行政法令,探討了與商業、財政、宗教和軍事建制有關的各種 政治制度。
我們也許可以這樣說:第三、四部分的內容構成了倫理學的主體,這一倫理學 包括個人道德(突出地表現于情感)與社會倫理(突出地表現為法律)兩個方面,只是 前者尚偏重于個人倫理學的一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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