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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疑
在教學工作中,“教師主導與學生主體相結合原則”要求教師在整個教學過程中,既要發揮自己的主導作用,又要體現學生的主體地位,使二者密切結合,共同完成教學任務。貫徹這一原則,要求教師恰當而科學地組織教學過程,循循善誘,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積極性,培養學生的自學能力,掌握獲取知識的科學方法。還要充分發揮教學民主,建立和協融洽的師生關系。科學地、靈活地實施激疑,是實現上述要求的有效途徑。一、科學地實施激疑,創設最佳的學習心境
學習任何知識提最佳途徑是由學生自己去發現,遷移理論告訴我們,學生已有的知識和技能對后繼學習有著重要的影響,因此,我非常重視創設探討新知的情境。例如,教學分數的基本性質時,在復習了“商不變規律”之后提出:①根據商不變規律,你能列舉多少與4÷8的商相等的除法算式;②把這些算式用“=”連起來;③再把每個每個算式改寫成分數。選出:2÷4=4÷8=8÷6……; ……(板書)。引導學生觀察、思考,鼓勵學生大膽發表個人見解,看誰能利用“商不變規律”說明“分數的基本性質”。學生的思維被激活了,開始是低聲自語,逐漸小聲到大聲,爭先恐后的發言。在此基礎上教師稍加指點,“分數的基本性質”便概括出來了。學生臉上洋溢著成功的喜悅。這時,我又提出為什么要有“零除外”的規定呢?學生又陷入凝神思考之中。經過討論、試驗發現,若分子、分母都乘以或除以零,就違反了“零不能作除數”的規定。所以,在分數的基本性質里一定要有“零除外”。
如在教學“能被3整除的數的特征”這一課時,一個教師設計了以下過程。(1)新課開始,教師指導學生復習了能被2和5整除的數的特征,為本節學習能被3整除的數的特征提供了激疑的源頭。(2)教師讓學生任意報幾個數,老師迅速說出能否被3整除,其他同學用筆算驗證。當學生說出的數都被教師判斷出能否被3整除時,學生露出了驚奇、佩服的表情,個個躍躍欲試。(3)學生的求知欲被激起后,教師組織學生討論"39、5739"這兩個數能否被3整除。學生迅速說能被3整除。這兩個數確實是能被3整除,但當老師問到為什么時,學生回答說:“我想個位上是3、6、9的數都能被3整除,所以39、5739能被3整除。”學生這樣回答,一是受到了根據個位數來判斷的思維定勢的影響,二是錯誤地認為教師之所以能迅速說出一個數能否被3整除,也是以此為依據的。學生的回答在教師的意料之中,因此對學生這樣的回答,教師不馬上予以糾正。(4)學生回答后,教師又出示了這樣一組數:73、216、4729、843、2056、3059,并讓學生觀察這些數的個位有什么特點。學生觀察后發現這些數的個位上都是3、6、9。教師要求學生算一算,看這些數能否被3整除。學生計算后發現,這些數中有的能被3整除,有的不能被3整除。于是不用教師說,學生自然對前面的結論產生了懷疑。(5)在學生困惑不解的時候,教師再出示另外一組數:12、430、2714、5001、7398、9687,并讓學生觀察,這些數的個位是不是3、6、9,然后算一算,這些數能否被3整除。學生通過計算發現,這些數的個位雖然都不是3、6、9,但其中的有些數卻能被3整除。這是怎么回事呢?學生疑竇叢生,百思不解,教師的激疑又深入了一步。
通過對上面兩組數的對比觀察和驗證,學生雖然疑惑更深,不知道究竟應該根據一個數的什么特征來判斷它能否被3整除,但也終于發展,用舊方法(看個位上的數)不行了,因而產生了探求新方法的強烈欲望。至此,教師步步激疑的目的達到了。
因此,教師必須依據教學目標,充分認識學生心理因素的能動作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小學生好奇、好動、好問等心理特點,并緊密結合數學學科的自身特點,創設使學生感到真實、新奇、有趣的學習情境,激起學生心理上的疑問以創造學生“心求通而未得”的心態,促使學生的認知情感由潛伏狀態轉入積極狀態,由自發的好奇心變為強烈的求知欲,產生躍躍欲試的主體探索意識,實現課堂教學中師生心理的同步發展。
總之,只有在教學中充分體現學生的主體地位,讓學生參與教學的全過程,促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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