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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將施行
為規范城市房地產轉讓行為,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健康發展,日前公布的《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將于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據了解,原《北京市房屋買賣管理暫行規定》制定于1988年,當時對房屋交易身份、購房面積、交易審批等多方面有諸多限制。新辦法在房屋交易身份、購房面積、交易行為、簡化行政管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詳細的規定。其中,在新建商品房銷售方面新《辦法》確立了八項新規定。據悉,新《辦法》共五章57條,適用于國有土地范圍內的房地產轉讓活動:轉讓標的,不僅包括商品房現房、預售商品房,也包括普通私房、已購公房、已購經濟適用房,還包括房屋在建工程。新《辦法》在轉讓行為、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行政管理部門的責任等方面做了明確、具體的規定,特別是在新建商品房銷售方面確立了一系列新的制度和規范。
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將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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