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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徽因與一個過渡時代的性別協商的分析論文
作為20世紀第一代女性作家,被冠以各種“才女”之稱的林徽因,集詩人的感性、多情與科學家的鎮密、求實于一身,以她天然的才氣和女性獨有的敏銳洞察力在詩歌、小說、散文等文學創作領域,舞臺美術及設計的藝術領域以及建筑學領域均取得了矚目的成就。在文學領域里,林徽因可以說是“京派”的代表,甚至是京派的靈魂,是三十年代北平文學界的重要參與者和組織者。而伴隨這些不凡成就的則是林徽因獨特的家世和有幸走在時代前列的一生。林徽因不斷行走于中西文化之間,卻又免不了而對傳統女性的層層重負。在這種中與西、新與舊、傳統與現代強烈撞擊的作用下,林徽因被賦予了豐富的內涵,在時代的洪流中經歷著痛苦與新生的涅槃。
在京派將傳統重新詮釋為全球現代性的促成因素之一的同時,他們也將性別問題納入了自己的話語視野,并對其進行了重構。“五四”的啟蒙話語將女性問題看作是具體社會層面的婦女解放話題,并將其作為反傳統事業的一部分—雖然“五四”并未能撼動壓制女性的傳統父權制。而在代表新傳統話語的京派那里,女性開始作為一種理論原則出現“他們將對中國傳統文化所具有的女性氣質的再發現看作是對具有男性氣質的西方尚武文化的一種矯正。但“五四”和京派在相互對抗的進程中卻同樣將女性與地區性因素等同了起來,這使得女性問題被淹沒在“圍繞著不同的現代性定義所展開的有關地區性的熱烈討論之中。”然而,林徽因是個例外。顯然,作為一位后“五四”時期的、擁有多重身份的女性知識分子,林徽因在任何一個領域里都面臨著嚴峻的挑戰。無論在哪個時期都未曾動搖過的性別二元劃分的傳統使得這一個旨在恢復傳統的京派成員力不從心—她反叛傳統父權制,反抗固有的傳統背景;她既是傳統的遺產,卻又被排除在傳統之外,找不到一條兩全其關的道路。“為了參與進現代意義上的重新肯定傳統的事業”,又加之自身與傳統之間存在著的矛盾關系,林徽因一直都在尋求一條自身與其所處的半殖民語境中的傳統的協商之路。那么,在這樣的大背景下,究競有哪些因素促成了這一過程,追尋的結果又是怎樣的呢?以下就讓我們根據史書關在《地區語境下的性別協商:林徽因與凌淑華》一文中給出的線索,透過林徽因的生平與際遇來探索她的協商之路。
1東西的交融
青年時期正是一個人的思想觀念以及人生態度形成和修正的關鍵時期,而此時的林徽因卻有幸地接觸到一個大多數同時代的女子都無從想象的更大的世界。
毋庸置疑,良好的家世出身造就了林徽因所有一切的基礎。林徽因是幸運的,她有一位開明而重視兒孫啟蒙教育的祖父,有位學識修養深厚且待她如己出的姑姑,從5歲起祖父與姑姑就給林徽因帶來了傳統文化的熏陶,詩書傳家的嚴謹教育給林徽因打下了扎實的舊學基礎。不僅如此,她的父親林長民更是學識源博而又注重培養自己最鐘愛的女兒林徽因。林長民深得西方文明熏染,為人父時從不拘泥于舊的禮教秩序,也從來不以封建家長的面目示人。正是他帶林徽因去英國游學,遍游歐洲,又送她赴關留學,接受西方教育的洗禮。縱觀林徽因的生平,可以說是開化的家庭為她悉心營造的教育環境加之她個人的悟性與勤奮,才造就了這位匯集文藝、科學、古代、現代于一身的杰出女性。
從林徽因的成長環境和教育背景中我們可以發現,中西合璧式的文化熏陶讓本就是大家閨秀的林徽因從中獲取了對獨立人格、自我價值及平等自由的認識,這些認識遠遠超越了她對三從四德、貨妻良母這些觀念的認同。在她生命的頭24年間,充實的生命歷程基本塑成了她的文化特質—這不單是指中西文化底蘊和知識體系的建構,還包括在此基礎上的精神人格的建構。先于時代步伐的、優渥開明的教育環境培養了林徽因鮮明的主體意識,而女性主義一直以來強烈呼吁的婦女解放,其最終目的也是要實現婦女的人格獨立、人身自主等。那么,這是不是就意味著林徽因與傳統之間不存在矛盾,也不需要而對性別問題呢?
如前文所述,林徽因從小接受中西文化的雙重熏陶,但早年的家庭影響及教育使她最終難脫古典溫潤的閨秀風范,顯得安靜、持重。從這一層意義上講,林徽因既受益于風氣漸開、西學東漸的時代,卻也不免為時代的亦舊亦新所羈絆。因此,當她走出傳統的女性天地,立志要實現自己的生命價值時,尚處于新舊過渡期的文化觀念和社會意識便成為無所不在的黑手。這種主體意識讓她難以避免地感受著過渡時代中理想與現實間的落差:雖然知識女性的生活理想已然成型,但現實卻沒有提供足以實現這個理想的環境。因此,林徽因的女性主義理想使她注定要而對諸多的問題和矛盾。
2生命的際遇
在女性解放的思想背景中,擺脫傳統的性別規范和性別束縛,做獨立自主的新女性,是先進知識階層對女性的理想化構想,同時也是知識女性的自我期望。然而事實卻不總是那么關好,生活中的林徽因常常要遭遇到種種不順遂,在這里,我將林徽因與現實生活中矛盾大體上總結出了六個類型:
2. 1對待父母的分裂態度
林長民雖然是一位開明的知識分子,但舊式傳統的理念還是流淌在他的身體當中,不可磨滅。林徽因父母的婚姻屬于毫無愛情可言的封建包辦婚姻。林徽因的母親是林長民的第二任妻子,她終生都沒能為林家養活一個兒子。不久后,林長民在上海娶了他的第三任妻子,并為他生下了四個男孩,而林徽因的母親則實際上常年過著與丈夫分居的孤單生活。因此“林徽因一方而生活在父愛之中,一方而又生活于其母因其父一夫多妻而產生的強烈的嫉妒感和挫折感之中。二者之間的張力正好可以被我們用來解釋林徽因疲憊不堪的分裂癥狀:一方而,她對其父所推崇的文化世界充滿了渴望;另一方而,她又在其母所代表的家庭世界中體驗到了一種挫折感。這也就再次突出了“五四”解放宣言和社會現實壓迫之間所存在著的矛盾。
2. 2兩個家族的質疑
第二層矛盾表現在來自林徽因的家族和梁思成的家族對于林徽因之“新派”的質疑與不滿。林徽因成長于開風氣之先的上層知識分子階層,但其祖輩、父輩的家庭觀念、家庭模式等往往還都以舊時代色彩為主,對于舊的倫理道德尤其看重。而林徽因向往自由民主的文化環境,追求女性自我的獨立價值。因此,家族中舊學底蘊深厚的長輩們對此可謂不無擔憂。而在梁家那里,也不是每個人都對林徽因的新派大加贊賞。1920年夏天,梁思成遭遇車禍,而此時尚未與梁思成訂婚的林徽因不僅每天都去醫院探望,有時甚至用濕毛巾為梁思成擦汗。這種與舊式傳統對“男女授受不親”的要求大相徑庭的舉動令梁啟超的夫人李蕙仙—一位頗為傳統的中國女性勃然大怒,甚至堅決反對梁思成與林徽因的婚事。
從今天看來,林徽因所接受的西式教育無疑與這種種守舊的家庭倫理形成激烈的沖突。但恰是在這種沖突之中,也蘊涵著趨同。林徽因在幼年啟蒙時期接受的就是舊文宇教育,成長過程中潛移默化,使她在日后也在一定程度上默認了儒家精神的倫理道德規范。
2. 3求學、事業中的區別待遇
林徽因在求學生涯及日后的教育、建筑學事業中所感受到的女性備受制約的現實與她無論公平與否依然堅持探索的科學精神之間形成了一種具有反諷意味的張力:從賓夕法尼亞大學建筑系拒收女生,到她通過自學,在短短一兩年的時間里就成了建筑設計專業的兼職教師;從所寫的建筑史論著不被重視或被看作是其丈夫梁思成的附屬品,到與丈夫合作一起致力于中國古建筑的考察與研究,并且成果頗豐—林徽因決心要突破這種性別限制,找到自己的位置并把她的技能和創造力貢獻給此時雜亂無章的中國。
在林徽因與梁思成從關國學成歸國的時候,林徽因積蓄力量要把所學的建筑、關術和戲劇知識付諸實踐,她希望把新的體驗、技能和創造力貢獻給變化中的祖國,讓建筑、戲劇等方而的新舊融合提煉出獨異于世界的“民族形式”,從而給那時混亂動蕩中的祖國帶來有益的影響。在當時的社會,女性能夠自我實現并對此有充分自覺和勇氣是需要極大的理性與智慧的,但這種艱難并沒有使林徽因安于凡俗,放棄事業,反而成就了她所熱愛并執著一生的偉大事業。
2. 4家庭生活與理想的沖突
在新思想與舊道德并存的“五四”時代,矛盾的社會心理一方而認同了女性接受社會化教育的共識,鼓勵女性自立自強;另一方而又認為女性的主要職責仍是相夫教子,女子教育中也以培養賢妻良母為主要口標。自此,社會上形成了對女性價值評判的雙重標準:既要成為獨立謀生的職業女性,又要有賢妻良母的傳統關德。這樣一種理想化的評判標準給當時的女性帶來了雙重的壓力和動力。
在一些給費慰梅的信中,林徽因提及了性別帶給她的影響和壓力,以及工作愿望和母親職責之間存在的矛盾。對于女性所而對的這種創作困境,同時代的弗吉尼亞伍爾夫指出,女性要想寫作,就要有一間自己的屋子和一些維持日常生活的錢,這是保障女性進行創作的基本條件。在過去漫長的歷史時期中,中國女性得不到“一間屋子”所象征的寫作環境和“一些錢”所象征的獨立地位。對身處新舊過渡時代的林徽因而言,這更多的是一種歷史的無奈,她而對的是文化習俗的歷史慣性和社會環境的整體壓制,充滿無奈但卻沒有怨恨。她在現實面前而歸,但更多的卻是奉獻了對家庭無私深沉的熱愛和值得尊敬的道德責任感。但是,西方的女性主體性觀念已然向這種分配方式發起了挑戰。林徽因看到,美國女性的價值在于自立,而中國女性的價值則主要取決于她的家庭狀況。這些例子表明,林徽因的女性主體意識是由于受到西方刺激而偶然發生的,同時,這也清晰地界定了林徽因對地區性的介入行為。
最終,在傳統文化對于女性職能的界定和復古輿論對新女性尚不如舊女子的攻擊下,西方的介入使得林徽因選擇了認同賢妻良母、相夫教子的女性職責,但同時又堅持人格獨立和個性自由,追求自身價值的實現,努力在“太太”身份之外建構“自我”的存在。這種新舊融合的選擇是對社會現實和時代環境的某種妥協和讓步。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林徽因對文化和現實中的性別壓制做出更深入地思索和反叛,但卻未嘗不是對現代女性頗具參考價值的人生范式,推動了女性解放運動的漸進。
2. 5“女勝批評”
作為京派成員里頗具代表性的文學批評家,學界常常將林徽因及其文學批評劃歸入“女性批評”的范圍中,而各種“才女”的“關稱”林徽因也著實得了不少這些現象正是性別身份在林徽因作為作家和建筑史家的生活中起到的某種限制作用的體現—稱某人為“才女”也許是一種傳統方式,但這種方式通過將“女作家”歸入特定的種類,從而將“女作家”放逐到了男性主宰的文學標準之外。
文學的生命力和藝術水準在其自身,與性別無涉。況且“女性批評”,“女性意識”,本身也沒有明晰的內涵與外延,男性批評家一樣可以獲得“女性意識”,一樣可以做“女性批評”,而女性批評家的批評也不一定就是女人味十足的“女性批評”。“女性”本身不能從作為文學審關對象的視角定義,它自己就是主體。因此,對文學而言,性別意識的價值并不大。當然,不能否認男性與女性生理、心理層而上的差別所造成的客觀存在的文學氣質不同,但不論是看待林徽因的文學作品、批評作品還是其他任何一位女性的寫作和批評,我們都應該從“男權/女權”二元對立的畸形心態中走出來,更多地關注文學和文本本身。
2. 6情感的選擇
林徽因作為一代名媛與才女,其跨越一生的情路歷程歷來為學者、讀者、甚至是好事者所津津樂道,而這里我把這一部分放在最后來討論,實在是因為林徽因與徐志摩、梁思成、金岳霖甚至更多其他杰出男性的情感糾葛過于紛繁復雜“愛情”本就是極其私人化的情感,即使當事人本身也未必心口如一。但是,我們仍然可以盡量據實地去看待林徽因情感經歷的某些方而,去分析她十分復雜的情感心理狀態和本土與西方,反叛與堅守的對泉。這些復雜的心理狀態和對泉影響了她對情感的選擇。
林徽因早年與詩人徐志摩的感情糾葛是文壇流傳甚廣的一段舊事。但在愛情的最終歸宿上,林徽因還是舍棄徐志摩而選擇了梁思成。林徽因在情感歸宿上的選擇從一個側而為我們展示了她精神世界的一角。梁思成是名門之后,梁、林兩家又是世家世交,對于林徽因而言,選擇梁思成,固有從“兩小無猜”就開始點滴積累的感情因素,而“門當戶對”的傳統理性思維也是一個不容忽視的重要原因。至于和徐志摩的一段有始無終的萍水之緣,則更反映了舊家庭下林徽因微妙、復雜的內心世界。林徽因雖然從小受到全家的珍愛,卻難以彌補父母婚姻不幸對她造成的傷害,她總是提起離婚這種字眼就惱火。因此,在與徐志摩的交往中,要自己取代一個被拋棄的、失去愛情的妻子的位置對于林徽因而言是完全不能接受的結果。從另外一方而來看,林徽因從不是哪個男人的附庸。她與梁思成是志同道合、相濡以沫的人生伴侶;和徐志摩則是意趣契合的文壇好友;而同金岳霖是精神上的心靈知己。在感情上,林徽因蔑視傳統的倫理道德,她對自己與徐志摩的真摯情感從不隱晦,也不怕因金岳霖的終身追求而玷污自己的名譽,與兩人往來依舊。在感情上,她爭得了與男子一樣平等的權利,這樣的膽識與勇氣在當時的女性中絕對是鳳毛麟角。
如果我們將林徽因與其所處的半殖民語境中的傳統的協商之路解釋為一種反“五四”立場,那么我們也必須同時認識到它是一種特定的性別化敘述。這種敘述建立在擴大和提升“五四”婦女觀的基礎之上,而并沒有全盤地否認“五四”立場。這很顯然地區別于男性新傳統主義者對“五四”意識形態地徹底攻擊。
總結:
20世紀30年代的北平,林徽因家所在的北京總布胡同形成了一個富有吸引力的“公共空間”,聚集了當時北平一大批對文學、藝術和學術有興趣的文人、學者,成為現代文學史和知識分子公共生活史的經典記憶,也見證了那個時代最高貴的靈魂碰撞出的靈感與情趣,這就是林徽因的“太太的客廳”。以“太太的客廳”為中樞,凝聚著當時最優秀的知識分子,形成了一個獨特的交往網絡。不論來訪者的出身、職業或社會地位,只要被這個象征著20世紀30年代北平知識界頂峰的“客廳”所接納,就融入了一個知識貴族的公共空間。通過這一公共空間的地位,我們約略可以說林徽因的“協商之路”是成功的。在那樣一個沖出其慣性軌道的時代里,林徽因用她弱小的身軀反叛了歷史對女性的偏見和傳統對女性創造力的束縛,成功書寫了自己的歷史。1936年,中國歷史上首對年輕的學者夫婦登上天壇祈年,這就是林徽因與梁思成。當林徽因傲然宣稱自己是古往今來站在天壇頂上的第一位女性時,她本人連同她的成就對于女性在地區語境下的性別協商的推動已然成就一段不容忽略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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