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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述優樹的選擇與評分方法論文
摘要:選擇育種就是從自然或人工創造的群體中,根據育種目標挑選具有優良性狀的個體或群體,通過比較、鑒定和繁殖,使選擇的優良性狀穩定地遺傳下去。在林木遺傳改良中,選擇就是按一定的目標,在種內群體中對某一部分個體的選留與淘汰。林木多屬異花授粉植物,多數樹種占有相當大的自然分布區,種內的性狀變異極為豐富,同時,林木的絕大多數樹種基本上仍處在野生或半野生狀態,遺傳基礎廣泛,選擇改良的潛力很大,通過選擇能獲得有效的增益。
關鍵詞:優樹選擇平分標準
在同一個林分中,林木間的差異是普遍存在的,造成差異的原因有多種:樹木遺傳基礎不同,局部土壤光照不同,栽培管理狀況有異等等。在優樹定義中規定“在相同立地條件下”,其目的就是要排除環境的影響。優樹是優良的表現型。通過遺傳測定,確認遺傳品質卓越的優樹,叫精選樹。
優樹的種子或穗條,一般都是分別采收、分別處理加工、分別育苗、分別造林的。凡是由單株樹木上生產的自由授粉子代;蛴呻p親控制授粉產生的子代,統稱家系。對易于無性繁殖的樹種可通過插條、嫁接等方法推廣。凡由單株樹木經無性繁殖產生的所有植株,稱無性系。對繁殖成無性系的原始植株,叫無性系原株;由它繁殖出來的個體,叫無性系植株或分株。
一、優樹標準
優樹標準,因樹種、選種目的、地區資源狀況等而異。用材樹種的優樹指標主要包括木材生長量、材質以及抗性等。
。1)生長量 生長量標準的確定,即優樹的性狀數量指標不能超過同齡林分中的最大值。據一些樹種的資料,如把林分平均胸徑、樹高和材積都以100計,則最大徑階約為170;在中、幼齡林中最大徑階的平均樹高為120;近熟林為115;過熟林為110;最大徑階的平均材積可達270。在實際工作中,優樹的數量標準常按小標準地對比法,或優勢木對比法分別規定的。如在標準地法中,一般規定優樹的材積、樹高和胸徑應分別超過標準地平均木的150%、15%和50%;或在優勢木對比法中,應超過優勢木平均材積的50%、樹高的5%、胸徑的20%。
上述標準常因選擇地區資源的多少,需求優樹的數量,所用對比樹的數目而要作相應的調節。如在資源少,所需優樹多,對比優勢木少(<5株)等情況下,超過優勢木均值的比值都要相應降低。對材質或抗逆性特別優異的林木,生長指標也可適當降低。
。2)質量指標 主要考慮對本材品質有影響的指標,或有利于提高單位面積產量和能反映樹木生長勢的形態特征。一般可包括:①樹干通直、圓滿,闊葉樹應注重單主干性;②樹冠較窄,幅度不超過樹高的1/3~l/4,最好是尖塔形、圓錐形、長卵形;③樹干自然整枝良好,枝下高不小于樹干總長的1/3,側枝較細;④樹皮較薄,裂紋通直,無扭曲;⑤本材比重,管胞長度。晚材率。⑥樹木健壯,無嚴重病蟲害。⑦盡可能選擇見到開花結實的單株。但應了解,郁閉的林木,或陰坡上的林木,結實都少。
此外,對病蟲害感染嚴重的樹種,樹木病蟲害感染應作為主要因素來考慮。
二、優樹評選
在選定的林分內,按擬定的調查方法、標準、沿一定的線路調查。凡發現符合要求、而未經實測證實的優樹。稱候選樹。對候選樹可用下列方法評定生長量和品質。
1。材積評定
材積評定常用方法有三種。
(1)優勢樹對比法以候選樹為中心,在立地條件相對一致的10~25m半徑范圍內,其中至少應包括30株以上的樹木,選出僅次于候選樹的3~5株優勢木,實測并計算其平均樹高、胸徑和材積。如候選樹的材積等指標超過規定標準,即可入選。
現有的優樹評選工作,多數是在同齡林中進行的,評比簡單,無需校正,但如在異齡林中選擇,相差樹齡必須校正后才能比較,校正可用生長過程表或按下式計算。
校正值=優樹(或優勢樹)材積—優樹(或優勢樹)相當于優勢木(或優樹)樹齡時的年生長率×相差樹齡。
由于優勢木常分布不均勻,有時幾株大樹集中分布在一起,或大樹間尚存在親緣關系等等。因此,優勢木間的比較,有時不一定能反映出優樹的真正優勢。特別是在自然林分中,這種情況可能更突出。
其次,在干形變化大的情況下,用測量群體材積的辦法來計算單株材積,會有很大的出入。
。2)小標準地法以候選樹為中心,逐步向四周展開,在坡地可呈橢圓形,長軸平行水平方向,實測30株以上樹木的胸徑、樹高,求出材積。再計算各指標的平均值。把候選樹與平均值比較,符合標準的,即可入選。
用這一方法時,標準地愈大,則標準地平均木愈接近于林分的平均木,計算結果也較可靠。但測量株數愈多,工件量愈大。提高的精度也有限,所以一般以觀測30~50株為宜。
小標準地法是比較常用的方法,但如在林分郁閉度不同,或經過撫育伐的林分中,平均木會發生變化,也會影響優樹的評選。
(3)絕對值評選法在實際工作中,有時用相對值評比有困難:如在異齡混交林中經常會碰到鄰近沒有該樹種的同齡樹木;候選樹周圍都是被壓木,或都是大樹;候選樹生長的小區生態條件顯著不同于周圍的樹木。在這種情況下,可采用絕對值評選法。
近年,在異齡混交林,或四旁綠化林中選優時還比較常用絕對樹高、絕對胸徑生長量作為評選標準。凡超過標準時,可考慮入選為優樹。規定入選優樹的樹高、胸徑或年生長量的最低標準,便于開展群眾性的報優、選優工作,配合專業調查,能取得較好的效果。
2。形質評定
用材樹種的一般形質標準,已如前述。但具體到某個樹種在某個地區的指標和標準,應根據樹種特性和選種目標而有所不同。
為評定各指標,首先應確定衡量的方法。然后根據各指標的變動幅度劃分不同級別。衡量方法盡可能簡單易行,同時劃分的級別應有較明顯的界限。如我們對云南松紋理扭轉用胸徑處上、下1m范圍內樹皮的扭轉角度來表示(樹皮與樹干紋理扭轉同步)。國外對形質指標的評定方法很多,現介紹瑞典對歐洲赤松側枝粗度、分枝角和木材密度的評定方法。
形質指標,一般只對候選樹評定,但在作統計分析的綜合評比中,也可對標準地上的其他樹木作形質評定。
3。綜合評定
在一般情況下,候選樹的多個性狀都要符合要求才能入選,對多個性狀的選擇,目前經常采用的方法有下列三類。
。1)連續選擇法就是依次先對某一性狀進行選擇,再對第二個性狀選擇,然后對第三個性狀選擇,直至達到目的。由于樹木世代長,按這種方法選擇所得時間漫長,一般不宜采用,但在特定條件下,如當病蟲害成災,成為限制因子時,這種方法仍需考慮。
。2)獨立標準法對所選擇的各項性狀,都規定一個最低的標準。只要有一個性狀不夠標準,不管其他性狀如何優越,都不能入選。獨立標準法實際上是規定一系列淘汰指標,逐項淘汰,只有各項指標都超過規定的標準,方能入選。這是優樹評選中常用的辦法。只規定下限標準,工作簡單易行,但缺點是會把只是某個性狀達不到標準,而其他性狀都優秀的個體淘汰掉,同時, 對超過標準的個體,不能作進一步的評比。
。3)評分法評分法是目前最常用的方法。按這一方法,把樹木的各選擇性狀的表型值劃分為不同的級別,并根據性狀的重要性給予一定分數,累加各性狀的評分,就可以對選擇植株作出總的評價。
凡合乎入選標準的候選樹,可定為初選優樹,在樹高1。5m處涂上鮮明的漆環并編號,填寫調查登記表。初選工作告一段落后,可以對全部初選優樹排隊評定,并到現場復查。但后一項工作也可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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