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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論理論基礎的方法論思考論文
對于一門學科的理論基礎的探討,已經成為當前社會學科研究的一個重要話題,然而,由于學科性質和研究者的視角不同,導致多數研究常常局限于將本問題轉換為研究本學科與其他學科之間的關系,從而使得對本問題的研究出現無法表面化與膚淺化。教學論作為社會學科之一,同樣也面臨相同的問題。解決這一問題的唯一出路就是從問題本身出發(fā),透過對理論基礎的內涵分析,嘗試提出理論基礎的核心與實質。
一、基礎理論與理論基礎
要分析何為理論基礎,則應明了幾個相關且容易混淆的概念:
第一,基礎理論。所謂“基礎理論”,一般可以認為是最能代表和體現這門學科特點的理論。從學科理論發(fā)展的歷史看,基礎理論是一般發(fā)端于本學科且與本學科的研究問題直接相關的理論,也是在本學科實踐中通過總結、概括而形成的理論。正如劉永富所說:“一門學問的基礎理論是最能代表、最能體現這門學問的特點的部分。它研究自己特有的問題,提供獨立于其他學問、與其他學問不相交叉的研究成果。例如,哲學基礎理論或理論哲學所研究的一切內容都是哲學作為與其他學問不同的一門學問所特有的,是自己決定的,不必涉及、不必針對任何其他學科、其他領域。”在這里,劉永富將“哲學的基礎理論”與“理論哲學”看作是同義語,實際上意味著對一門學科基礎理論的理論性的強調,這也就提出了基礎理論的理論性的問題。即所謂基礎理論,必須是“基礎的”理論,而非是“應用”或“技術”理論,換言之,基礎理論是相對于“應用理論”和“技術理論”的理論。如果將這種理解應用于教學論研究,則可以認為,教學論的基礎理論應當是教學論中能解釋、說明這門學科中最為基本的范疇的理論及其體系。更為簡單地看,所謂教學論基礎理論,首先是將教學論中最為基本的概念、范疇加以明晰,并由這些概念、范疇所構成的一套能解釋、說明教學的理論及其體系。究竟哪些概念、范疇是教學論中最為基本的,應用這些概念、范疇所能解釋的教學現象的可能性與局限性究竟怎樣等問題的探究,則成為不可回避的首要問題。從教學論這一學科視角看,基礎理論是源于本學科且用本學科的話語方式和立場,通過對教學這一現象的解釋與描述而獲得的理論。
第二。理論基礎。理論基礎則是“基礎理論”的“指導思想”、“行動指南”、“指導原則”、“哲學論據”或者可以稱作“理論的理論”。有教育學者認為,教育學的理論基礎是指“為教育提供知識準備、價值取向論證基礎和方法論具有基礎性和普遍指導作用的理論”。而判斷一門學科知識能否成為這門學科的理論基礎,則主要是以這些知識是否具有本門學科的自身理論品格,即“教育學研究如果在忘卻自身特點的情況下,盲目追求這些外在的標準,必然會在不能成功之處責備自己的失敗,而在自己能成功之處卻真正失敗了”。顯然,在探究教學論的理論基礎時,這種對本學科品性的強調對于這一問題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義,但是,在教學論研究中,對教學論理論基礎的研究,已經出現了一種轉換,即教學論的基礎理論是屬于教學論本身的理論,而教學論理論基礎的研究,則是關注支撐教學的所有理論的其他理論。換言之。教學論的理論基礎是特指其他學科的知識(或理論),由于這些理論能解釋與說明教學問題(或現象),因此,可以成為教學論的理論基礎。問題的轉換使得研究的焦點轉化為:哪些學科可以成為教學論的理論基礎、為什么需要這些學科作為自身的基礎以及究竟從其他學科中吸收什么等問題。
基礎理論與理論基礎的劃分,對于我們深入探討教學論的理論基礎問題具有重要的作用,主要是因為在眾多的對教學論理論基礎的研究中,由于沒有對這兩個概念加以區(qū)分,導致至少在哪些學科可以成為教學論的基礎理論學科上出現過多的學科,也必然導致由于教學論理論基礎的學科過多而無法開展正常研究。
二、教學論理論基礎:方法論思考
近年來,教學論研究的一個核心命題也是多數研究者關注的問題是教學論的理論基礎問題,但是,從教學論相關著作看,對這一問題的研究幾乎都局限于教學論和相關學科之間的關系的探討,多數研究大致存在這樣的研究假設:由于教學論作為一種理論形態(tài),其研究的問題雖然千差萬別,但能支撐這些理論的知識常常源于與教學論研究問題相關的學科,由于這些知識能夠解釋或支撐教學理論中的相關觀點(或思想),因此,他們就成為教學論的理論基礎。在這種假設之下,教學論開始了對這一問題的研究。
但是,如何開展對教學論理論基礎的研究,則需要我們做如下思考:
首先,教學論的理論基礎是源于外還是源于內,即教學論的理論基礎是源于教學論本學科之外還是源于本學科之內。前文中已提出,教學論的理論基礎如果源于本學科之內,則可以將其看作是本學科的基礎理論,換言之,教學論的基礎理論主要是由教學的最為基本的相關概念的解釋、分析而形成的理論,這些理論既構成教學論最為基本的理論形態(tài),也成為對教學論研究的最為基本的形態(tài)。如果這一假設可以成立,那么,教學論的理論基礎就必然是源于外的,即所謂教學論的理論基礎主要是能支撐或能從某一視角解釋教學理論的理論,這些理論是屬于其他學科的理論。問題是如何判定教學論的理論基礎的學科來源,一般而言,可以從理論首創(chuàng)于何種學科、首創(chuàng)者是哪一學科的代表人物以及這一理論的運用范圍等幾個標準來判定。
其次,哪些學科的理論可以成為教學論的理論基礎。教學論雖然以教學作為自己的研究對象,但是,其學科層面的分析則可以看到教學涉及多種因素且由于教學(乃至教育)都以人及其所處的背景、作用的方式為研究對象,因此,能夠成為教學論理論基礎的學科就不僅僅局限于教育學本身。正如有學者認為:“教學論是以人為研究對象的學科,它要科學有效地指導教學實踐,就必須建立在對人的本性、人的發(fā)展、人的學習方式以及人對社會影響的反應所構成的世界的正確理解之上,這已為教學論的歷史發(fā)展所證明。可以說,以人為研究對象的一切經驗科學所提供的已經得以確認的知識成果是教學論建立與發(fā)展的當然前提。”教學論的研究對象本身涉及多種因素,而這些因素顯然并非僅僅是教學論的研究對象,因此,其他學科的研究成果運用于解釋說明教學問題就成為可能;同時,每一學科都有著自己的研究方式和研究思路,在其研究的歷史發(fā)展中會形成自身的理論體系,這些理論也可以從一個側面提供分析與解釋教學問題的新的方法,從而形成教學論研究的新的途徑和新的研究范式;再次,也有論者以這樣的論證方式提出教學論的理論基礎問題,如“教學是一種社會實踐活動”或“教學是一種人類的特殊現象”等等,以此說明教學論的研究就需要從社會學中尋求理論依據,問題是,所謂“教學是一種社會現象”作為一個命題,僅僅表明教學活動的社會屬性或對社會需求的反映,但教學現象與社會現象是原本固有的歸屬差異,決定著這些學科對教學論研究的意義的有限性,即它們(其他學科的理論)充其量提供的是關于“人”、“社會”、“文化”等的事實材料或觀念,而不直接為教學論中的核心概念或命題如“教學的構成”、“教學過程”、“教學方法”等提供事實材料或觀念。
第三,是否與“教學”這一現象及相關的要素相關聯(lián)的學科都可以成為教學論的理論基礎。這就是能成為教學論理論基礎的學科的資格問題。從我國對這一問題的研究看,往往是只要某一學科的某一理論在解釋教學問題時似乎具有某種合理性,且在教學論研究得到大量的應用,這一理論及其所屬學科就可以成為教學論的理論基礎或基礎理論學科。其結果是對教學論的理論基礎學科成為一個龐雜的群,且有愈來愈多的趨勢,任何與教學有著聯(lián)系的學科都被教學論研究者看作是教學論的基礎學科。當然,我們也可以看到另一現象,教學論在以其他學科作為自身的理論基礎時,對諸如哲學、心理學理論的過度依賴,如馬克思主義認識論成為自1949年后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我國教學論研究的唯一的理論基礎,用馬克思主義認識論研究中的任何語錄幾乎都可以成為教學論研究的唯一正確的結論,直至目前,馬克思主義認識論仍然是我國教學論研究的重要的理論基礎;再如心理學作為教學論的理論基礎,這已是自赫爾巴特以來公認的,但可以看到,心理學的每一次進步或出現一種新的理論,都在教學論研究中得到廣泛的應用,正如建構主義心理學的出現,導致從理論研究看,似乎不提建構主義,就表明自己的研究落后于時代,于是建構主義成為當今教學理論研究的核心詞;再從實踐工作者看,一些人對于建構主義并未有深入的研究,但在其研究成果的表述上,卻常常以建構主義的相關語言或名詞“武裝”自己。從我國現有的研究看,一個基本的認識是,哲學、心理學的研究成果已經成為教學論研究的潛在基礎學科,而社會學等一些新的學科成為顯基礎學科。
第四。如何以其他學科的理論作為教學論的理論基礎。教學論需要其他學科作為自身的理論基礎,這已為廣大學者所認同,但其他學科在教學論研究中究竟起到何種作用,則是當前教學論研究的一個焦點。一般而言,教學論從其他學科中尋求理論基礎有兩種基本的做法:其一為將其他學科的理論作為自己的理論支撐,即其他學科的理論成為教學論研究的“理論依據”,其目的在于在構建教學論新的理論體系或解釋一些新的現象時,能從其他學科已經證明是合理的理論體系中找尋教學論的新的生長點,從而使得教學論的研究有著與以往研究迥異的研究思路與方法,這種認識的典型表現形式是:將其他學科的理論原封不動地加以介紹,或生搬硬套地將其中與教學有著某種聯(lián)系的論述加以分析,以此證明教學論研究的某一命題似乎是不證自明的,因為其他學科已經獲得了足夠說明其合理性的證據;其二是從其他學科的研究中引用一些語錄,將其他學科的知識當作教學論研究的“材料庫”,隨意從其他學科借鑒對自己研究有益的成果,其結果是無論表現形式、研究方法還是研究成果的表述都不倫不類;其三是從現有的教學論的研究中,出現諸如某某現象的某某學科基礎或某某現象的理論基礎,其直接的做法是完全將其他學科比如社會學的理論流派(結構功能主義、沖突理論、新社會學等)無一遺漏地加以介紹,而不顧自己研究對象的特殊性,其結果必然是形成難以調和的“兩張皮”,即其他學科的理論根本談不上能對自己所要研究的現象提供合理的解釋路徑與方法。解決這一問題的出路應當是首先兼顧教學論本身的學科特點,將教學論中的一些基本的概念或命題加以澄清與羅列之后,從其他學科對這些概念、命題的解釋中獲得新的理解。
綜上,探究教學論的理論基礎顯然不應當只是局限于教學論這一學科與其他相關學科之間的關系的探究,更不能局限于哪些學科可以成為教學論的理論基礎的研究。問題的關鍵在于,由于學科研究的差異,從其他學科引用某種理論的合理性如何,如果不對這一問題加以澄清,則教學論難免不被其他學科“占領”。
三、教學論的理論基礎:未來走向
基于以上認識,對于教學論的理論基礎的研究需要從如下方面進行分析:
(一)建立最低限度的理論共識
在教學論的研究中,概念的不統(tǒng)一、用語的混亂一直伴隨著我國教學論研究的始終,也困擾著教學理論的發(fā)展,更為重要的是,由于一直以來我國教學論研究缺乏最低限度的理論共識,導致教學論研究在基礎理論上爭論不斷,也制約著教學論研究的未來發(fā)展前景。在探討教學論的理論基礎時,首先需要明了教學論的基礎理論,這是因為,教學論的基礎理論作為教學論理論的核心,支撐并決定著教學論的發(fā)展,但是如果教學論的基礎理論究竟是哪些尚缺乏共識,則根本無法探討教學論的理論基礎,基于這樣的認識,建立最低限度的教學論理論共識就成為必然。
所謂教學論最低限度的理論共識,是指教學論理論中的最為核心的基本概念與原理,這些概念與原理支撐并決定著教學論的基礎研究,也構成教學論的基礎理論及其體系。自解放以來,由于受到前蘇聯(lián)教學論的影響,教學論已經形成了一個基本體系,即包括教學目的、教學過程原理、教學方法手段、教學原則、教學組織形式與教學評價等,這種理論體系似乎已經成為一種共識而延續(xù)多年,但“這種理論體系的不足在于它缺乏內在一致性,從教學原理原則到施教體系缺乏內在一致;對教學過程的認識的具體化程度不夠,因而對實踐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針對教學論體系結構中的問題,也有研究者從教學論與其他學科之間的關系上提出教學論應當注重分化與綜合研究,既需要通過其他學科的研究范式的介入,實現教學論的深化,也需要對教學論的理論基礎的通盤評價與分析,實現各學科知識在教學論之下的綜合研究;也有學者從理論體系的視角提出我國教學論的理論體系屬于實踐規(guī)范體系,但描述規(guī)范體系和詮釋規(guī)范體系顯得發(fā)展不足。總之,對于我國教學論的理論體系的批判,由于研究者研究視角的差異及所持有的價值標準的不同,導致對這種基礎理論的未來發(fā)展出現了多樣的結論。但如果僅僅只有批判,則必然導致教學論失去發(fā)展的方向。
對教學理論的基礎范疇和原理的界定,首先應當從其在整個教學論的理論體系中的地位人手,因為最低限度的教學論的理論共識至少存在如下四項基本功能:一是指導功能。能夠對現實教學世界的制度與學理進行評價,從而科學地指導我國教學制度建設與理論體系的建構,以減少其盲目性,促使其沿著合乎基本規(guī)律的方向和理想目標健康發(fā)展;二是整合功能。最低限度的理論共識意味著這些基礎的教學理論貫穿于教學具體理論、規(guī)范與制度的始終,從而促使整個學科的知識體系趨于和諧、有序和統(tǒng)一;三是闡釋功能。能夠對我國教學的概念與范圍、目標與手段、內容與形式等做出比較確當的闡釋,從而建立起教學的基本理論體系;四是修復功能。以足夠的開放性和兼容性,通過不斷地自我修復滿足時代發(fā)展及社會變遷的需求。根據這樣的認識,教學論的基礎理論應當包括教學目的論、教學過程原理、教學方法和手段、教學原則、教學組織形式等,這一基礎理論體系與我國幾十年來所形成的傳統(tǒng)相關聯(lián),而20世紀80年代隨著西方教學理論的引人及其對我國教學論研究的影響,一些新的教學理論如教學設計、教學模式、教學策略等理論,則可以看作是關于教學手段、原則、方法和組織形式等的理論。
(二)確立教學論的理論基礎學科
教學論的理論基礎就表現形態(tài)看,既可以表現為學科形態(tài),也可以表現為知識(或某種理論)形態(tài),但無論如何,都需要確立教學論的理論基礎究竟包括哪些。在確立教學論的理論基礎學科時,應當從以下方面考慮:
教學論的理論基礎學科總是與教學論的基礎理論相關聯(lián),換言之,教學論的基礎理論決定著教學論的理論基礎學科。一般來說,教學論的基礎理論由于是對教學中的最為基本問題的認識,因此,只有圍繞最為基本的教學問題開展的其他學科的研究,才對教學論的研究具有參考價值。處理這一關系的方法應當是:在確定教學的基本范疇的基礎上,從其他學科中尋求與教學論研究有著差異的解釋方式,如“知識”問題是教學中的基本問題,但由于教學論對知識的研究受到學科本身的限制,使得研究無法深入,于是,近年來教學論開始借用認識論、知識論等學科的相關理論,來解釋教學中知識的特殊性,并根據教學的獨特性,探討教學中知識如何在教學過程中得到有效傳遞;再如“交往”,20世紀90年代后,一些專著都對教學中的交往進行了探討,如吳也顯主編的《教學論新編》、唐文中主編的《教學論》等,自我國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施以來,交往被視為教學的一個重要的思想,對這一問題的研究,一方面表現為對交往在教學中的意義、教學交往的特殊性等似乎屬于教學論研究問題的探討上,另一方面,研究者也從一般交往理論中衍生出教學的規(guī)范要求,更有研究者從現代社會學、社會心理學等學科的研究中,尋找對于交往的其他學科的理解,以期獲得對交往的多視角解讀,從而為教學論的研究提供可資參考的觀念和措施。
這一對教學論理論基礎的闡釋,實際上將研究視角轉向了問題的另一面,即教學論的理論基礎學科究竟包括哪些。對于這一問題,如果基礎理論學科僅僅只是少數幾個,那么,通過分析是可以將其羅列出來的,但是,由于當今對教學問題的理解常常是多視角的和多元的,這種多視角和多元決定著教學論的研究可以從其他學科之中借鑒更多的新的研究成果,目的是促使教學論獲得新的發(fā)展源泉。教學論的理論基礎學科從基礎理論出發(fā),應當包括心理學、哲學、社會學,這三門學科可以看作是教學論理論基礎最為核心的部分,同時,由于其他學科(如管理學、人類學、經濟學、生理學等)也與教學本身存在著聯(lián)系,也可以是教學論的理論基礎,如果再將教學的研究視角拓展,教學論的理論基礎學科還應當包括歷史學、人才學、“三論”等學科。這一劃分方式,是將教學論的理論基礎學科由緊密向外的擴展,即教學論的理論基礎學科可以包括與教學有著緊密聯(lián)系的學科,也包括某些理論能夠支撐教學的某些細小理論的其他學科理論。如果這一假設成立,我們就可以預言:教學論的理論基礎學科并無羅列的可能,隨著對教學本身認識的拓展,其他新的學科(如物理學等)都可能成為教學論的理論基礎學科。
(三)確立能夠成為教學論理論基礎的標準
由于教學論的理論基礎學科一般是以學科的形式出現的或是作為學科而成為理論基礎的,但是,學科之間的差異決定著不可能一門學科的所有理論都能成為教學論的理論基礎,因此,成為教學論的理論基礎學科只是意味著這一學科的某些理論能夠為教學論所“占有”,在此,判定能夠成為教學論理論基礎的學科的標準的建立就成為必然。
標準應當包括兩個方面:首先,從教學論本身看,只要是教學論的基本概念或原理從其他學科中得到借用,或可以用其他學科的某種理論(這一理論應當是源于這一學科且在這一學科中占據著重要的地位)加以解釋,則這一理論所從屬的學科就可以看作是教學論的理論基礎學科;其次,從其他學科看,其所特有的理論應當能為教學論的研究提供:誘發(fā)問題意識,使教學論產生新的問題,并為新的問題提供可接受的答案;能促使教學這一學科解決問題的能力,即當其他學科知識或理論能夠為教學論研究所加以利用,那么,這一理論就可以成為教學論的理論基礎,如果這一理論本身又是這一學科的較為重大的理論,那么這一學科從屬的學科就可以成為教學論的理論基礎學科。
總之,教學論的理論基礎作為教學論研究的一個重要問題,只有從方法論上給予澄清,才能使該問題的研究達到其應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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