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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16世紀西班牙有關美洲印第安人生存權的立法與現實-龔紹方
第3 2卷 1
9
第4期
J7
河南
學大學 報( 社會科學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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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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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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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世 紀西班牙 有 關 美 洲 論
印1第 安 人生 存 的立權 法 與現實
龔紹
.方
6
世 紀是 西 牙 對班美 洲 進 行 大 規 模 民征殖 服的 時 1
在這個代 時期
.
,
西 班牙人不 僅 對 印 第 ,
安 人 強 推 制 行 們他 所 謂 征的 服 權 宗和 權
形主 將 他式們 攫 取的 這 些權 利 固 下定來 ,
,
粗
暴 剝 地 印奪 第安人 的 生權
,存
而且
還 以 律的
法
,
制強 第安 印人 服
從按 照馬 克思主 義的 觀
點
。階 級
社
會的法 國 家和 樣一
治
、,
是 定一社 會 經濟 基礎之 上 的 層上 建 的筑 成組 部分.
是統治 賴 以穩者定 統
保 障自 己 利權 的 主要工 具
, .
西班 牙對 美 洲殖 民 的地立 法然當也 是 如
,此
是
但.
它的
關有
美
洲 印 第 安 人生 存權 的 立法
卻
在 西 美 屬洲 殖 地 民 嚴 的酷 現實 面 前異 化 成 徹 底剝奪印 安第人以 就
于 教專 學家 者
.
生 存權的 立 法
文擬 本 此 進 對行 粗淺的 分 析 論
述眾所 周 知利
的
,,
西班 牙 人在 美 的 洲 野蠻行 為 是依 據 著所謂
: “
“
服征
.
權”
和
“
宗
權主
”
法律 的
權他
們的 這個 法 權有 四 法大律 思想 基礎
,第一
亞 士 多里德的
“:
性 人 劣優 論,
”
和
,
“
天奴 隸說然
”
亞 士里多 德 在他 的 《 政 治 》學
,中 明
指 出確
世 上
有 統治和 統 治被 的區 分
,不 這 僅事屬 必
需”
實
際 也上是 有 益利
”的.
;有
些
人在 誕 生 就 注 定時 是 被統 將治 者 人天賦 有 自由的 性
本另外 一 些 人則 注 定 是 統將治 者叮
.
“非
常 明顯
, 世 上有
.
另一 些些則 自然 地 成 為 隸奴。
第
二
,
阿
奎 那 有關 等級 秩 序 篇規 的神 法 自 和 法思然想 說
:他
“,
。
阿奎那 《神 在 大學全 》中 人將
性
.
”優劣 論進 一步加 工 成神圣 等的級秩 序
服從 是神 法和自然 法 的 條 一 錢規
,“
在上 帝
,
所 建 立
自然的秩 序 中
低 級的 東 西 必 須始 服終從 高 級的東 西 的 指 示 一 樣
,
人在類 事務中
.?
低
,級的 人 也 必須 按 照自 然法 和 神 法 建所 立的 秩
序服從
位 地比他們 高的
‘人
”
三
第
,
督 基教 界世對異 教 的
“徒
‘
征服
權 “”
”
和”
宗權主.
”
理
”論
.
早
在 十軍 東征字 時
代,
,
,
督基 教世界就 提 出 所 了謂
他們 占土所地 都 是
地帶主’
“
服征權
”
和
宗權主 的,
“
理論
“這
理個論 認
為異
教 徒是 罪 當燒死
‘“
沒 有
合 所法 主
宗 教有上 的無 地帶
。主
羅
馬教皇 權有把 這
種無
劃分 任何 基給督 教 國王 的 君主
“
因而
得到
”
無主 地帶 的君 就 對主該 地擁 有 “
宗
主 規法
權
和
”
征服
“權
”
,
此由產 生 征服的 行 為屬 正于 義的
”
當西
班 牙 從 教 皇 亞歷 大山 六世 那 里 獲
正 戰義爭
”
對 得洲 美
的侈
。征
服權
后
,
就以
征“ 服
權理
論 為 基礎 發 展 一 整 套 出 所謂
四第
,
1
世
3紀 法典
,
‘
七 全 書
:法
的 ’奴 隸 制 濟經 法合 想 思一
、,
‘
七
法 全書.
“
3 世
紀 行通 子1
是
班 西 牙的 部一 法 典
它源 導 于古代 士 丁 查 尼法 典自 人由
承它 認 奴 隸制是 西 班 牙 經 的濟一 不 可 缺
少 個 組的 部 成分
隸
:.
它
把 人分為 三
;類
奴隸
、
解
脫 奴 隸身 分 的 人
。
它 承 認種三類 的型
.奴
作
為 天主教 人 的敵 戰
俘隸奴的 女子
‘
;
同
意放 棄 由自 的那 自 些由 人?”
西
班牙 建封 會
,社
的
諸 種因 決 定 素了 它的法律 較 之羅古 馬 法進步 一 些
由于? 班西 牙自 長達 數 年 的百 隸制 說 成 戰爭的權 利 、
復 收失 運 地動.
中興 國,
,
此
因
“,
在 它
的法律
,中
包 也含
有
”戰把 國敗 當 作 私 財產有看 的待 法律
同
士查丁 尼 法 典 一
:
樣
。用
解來 釋奴 隸制 的 式是方 把 奴所 以 成為奴
隸?,
,
領 占 的 利
人權 由 于們 己 的自政 存 治 被 消 滅在因
.
并此根且 這據 種 解釋
,
,對
們他 享有 任意 使 用 和支 配 權 利
,的
在 西 班牙封 建 社 里會
,奴
隸
制 經
濟 和 被將 征服 者 淪為 奴隸都 合 法 的
此是 外 還 有 一 種特 的 殊 法 權觀念 也起 了 大很作 用 即 基于 《圣經 》 創 世紀 和 自 法 然 而則來
的人
對 于 一切 生 和 物 動物的 利
權記》 驅
,
使
.
5
世紀 的 一 本風行一 時 游的 記 約《 翰如1
?
,曼
德 維 爾爵 士旅 行,
聲
稱 發現 新大陸
惡者?當 以予滅 絕
.
.
按照自 然法 則
這
些 低等動 物 無 疑 應 受人 的 支 配
善者可
供 類人
,
,
西 班牙 服 征 帶者 給 世新 界 的正 產生 是 于這種 法 權思 基想 礎之 上 的 社 會繼 鍬承 可
是這
個 以奴 隸制 和 農奴 為 制 成構 因 的 素繼承 物 比 在西 班 本 牙土 落更后 野 蠻
。
14 92
年
,
哥
倫 布在 初 次 踏上 特華 林 島的 土地 時
,,
是就根 據 這 種 律法思 想 舉 行 莊 嚴的占 領,
儀
式.
他
認為
印第 安 既人 異是 教
徒
,
,,
就 應
該 強 迫 其 阪 依天主教
,
如
果 他 們拒 絕 化
開
“,
就那,
更可 以 用 最殘酷 手的段 加 懲 罰
以 述 理 論 和 法規 上來看 也 是法 的
t合。
“
賣從 奴為隸 到 化為 灰 燼
是都
正 義
的 行
動
“
”
.
為
因
,按
班 牙西在 美洲 的 征服 戰 在爭 教義 上 圣是潔
”
的.
義 正戰
”爭
”
在法律 上
i mi
en
正
義戰 爭
于對 種 強這盜 邏輯
,
最
具有代表 性 的 是 班 牙 西 國王 所 布頒的 要求 通 告 (R
?“
eg
e “
)r
.
這 個文 件 是 西 班 牙著 名法 學家 巴 拉秀 斯 3
年 定欽 的
、1
路
奧斯比 在
約
51 08
年
起 的
.草
由西 , 牙 國班
王
在15
,
旨
強 在迫 土 人 著承 認 班西 牙國 王 征 服權 和 宗 主 權。
告 的 文 名全為 《須必,
尚向未 服 扒國 王得 為第 一 任教 樣
,皇
我們 主 的的海 中洋島 嶼居 民 提 的 要出 求通 告 》 彼圣得的 繼 者承
:“
.”
通 告宣稱
督基 指定彼
.
圣
, 世以界 主 宗 身的 份把 海 洋中這些 島 嶼 及以 島 上嶼所 有 的
一
切 卡給斯 提 爾的 君主 和 她 繼 的承 人贈為
禮 第安印人被 莊 重 知告”
, 種 贈 這與以 特殊 的 救 令 以予 式正證明
,
國王
這他 們
居住 的 地方是 屬 于 班牙 西王
室
”
班西牙國 王 是 他 的
, 們,
“
“
和 宗
主因
此
“必
須 毫不 疑遲地 ,
。
在 限 內期
,”
,
認承教會 的 高最 統 權治
,
“ 承西 認班 國 王牙
的國 陛王 下 將 你 們
對
,統治
,
飯依 基 督 教繳 納稅捐
,
如
果 順從
就保留 其 自由 和 家 財 產
室。
給 以
許 多特權 和 優 待 并賜 與你 們許 多 恩惠淪 為 奴 按隸 照兩 陛位下 的命令 處 置他
, ,
們否則
我
要們 捕捉 你 們 的 妻子兒 女
,
他們把,
,出 他們
;
,
賣;
我 要 們象 對待不 聽命令 的臣 屬那樣
奪取, 你們的 財 產 你
的
們.
盡
全力 你 對們 進行 傷 害和 破 壞應 負其 咨 的
將不 是 王國 下
“
我 先 警陛告你 們 不 是 我
因
而 發此 生的 重嚴災 正
難
鞭 , 著打你們 的 良 心
”不 和 我是同 來 這 的些騎
士
“而是
?
由 .此可見
,
這份
求要通
告”
所 的 論 有 點是 都從基督 教世 界
的、
征
權服
”
理
論 申引出來
,
把它 西班牙 人 對西 球 半 所 謂 宗 的主
權
征 權服 和 奴隸 捕捉 三權 合 者而 一為
體
現基了督
世 教對界異 教 徒
的厚 個顏 無 的
地恥讀
.宣
“
征服權 ”
”理
論的 發展這 個 文 件是 西 班 人牙 對 印 在安 人開 第 之戰前 者或
,。
,
使
其 承 認 班西 牙的 宗 權主 之 前“
必須 向
所有 土 著 人宣讀
,
.在
以后 幾 年十 間 的期整 個 美 洲
,
這
要
通求
,
在告許 多 場 合 被 用 拉 丁語或 西 班 語牙對無 弄 懂法 的 印 安第 人莊 嚴
它
作 用對 的于 執行侵 的略西 班牙 人 來 說
。 ,
可 能
類似 于現代 軍 人在 重 大 進攻 前 夕 的 正 :
義 宣言?
不
過
這個 文告 有中一 個 乎 異 尋 常 精 的神 必 須加 以注意 “
整 個
在
“要
求 告
通
,”
里
明顯 地
表現 印 第安出 人承 認 國王及 其 使節 的統 治權 的
要 的政 治目的 所 配支 的 人
由.
自愿
”
神
精、
.
這 種
幼稚而 笨 拙 的手 段是 被重
。“
要求通 告
承認
”,
只 印要 第 人安 歸 順 西班 牙 國王
那
們就 他 自是 而 當應 完 地全
”,
由此 推
論
。,
他
們 能 被不 當做 班 牙西 征 服者 的奴 隸
、
農奴 其或他 屬者附
“,
,屬 于國
王 王國 自己 留 了保對 印 第 安 的 統 人治權 這 做種法 并 是 不 了為、
爆
護 印第 安人
而
是企 圖 制限涌 至 西 度 印 的不遵 法度 的軍
封 事 主 建 的 們 治政和經 濟 勢 的 力典法 化,
’
試并 使 圖班 西
牙殖
征民服 已者 在 美洲 際 實 行 的進 野蠻 行 動 規范 化的統 治 人是但
.
以 此
加強 王 權對 西 度印和 印 安
.
第
,
美
的洲征 服活 動 遠不是 一 紙通 所告 能 規 得 了 范
的
,自
哥從倫 布 次首闖 進 西 印度 群14
5 年9,
島
,
些 這被黃 金 迷 了心 竅 的 西班 牙殖 民征 服者
, ,
就 用酷殘的 手 段 強 西迫印 度 印 第 人安阪 依 天.
主
教
同 時用更 殘酷 的手 段奴 役 印 第 人安 擄 和掠 他 們的一 切
強迫被 征 服 的 印 第安人 進 貢黃 金和 棉 花
. .
西
牙班人 對 印 第安人 , ,
開公 起挑 了 戰爭
許多印 第 安 人絕望 地 逃 進 中山
放
棄所 有 耕地
起
‘
,
寧可 餓
死
. 們 他之 中 一 有 酋 個 提長 議,
,
只
要哥 倫 布不 要 求 黃
.
金他 寧愿
為
他開 墾 一 片大 田
農41 8 9
,
哥倫布年拒 絕了
但 同 意 貢把物減 少 半
一“
就 是這
樣.
,
印 第安人也 負 但 不
西
班牙 人 對 印 第人安實 行了 強 迫 勞動制 度 分派 制,
”
哥
倫 首 先布開始對 印 安 第人
。實
行一種 封 性建 的質 強 迫勞 制 度
動e
r(
p
a
r
t
i
m
i“
t
n)
,
,
即 以
王 名室將 義 地土連 .
上同面 居 住 的 印第安人 一起 分 給 殖 民者
殖 民者 有 強權 迫印 第 人 安為自 種己 地和 服 役勞.
這
是便 在 班西牙 殖 民 對 地印 安 第人 實行封 建 剝削的 升 始 法
官
博 迪 拉
巴
,15 00
年西班 牙 王 所派的 海地 首
席
把 . 倫哥 布 所設的 分 制 發 派 成展絕 滅 印 第 安人 更 加的 暴殘的 恐怖統 治
,
下他令以上 繳
十
:
全 對 島進 行 一次人 口普
查“
全
徹面底 把 地全 土部地 和 印 第 人安 都 分派 給了 殖 者
民,
,
一
分 一 之 給 西班牙 國 為王 件條
,
, 手放讓 殖 民 者酷 殘壓 榨 印 第安人
.”
.
他公 然 殖 民向 者 鼓動
說,
盡 量 利
用你 們的 時間 誰 也 不 知道 會 待 久 ?多這 僅 樣僅 經 過十 多 的 年時間 就造 成 印 安 第 人 量大死 亡, ,
.西
班 牙政 府 終 發于現
,
,果如
.長此 下去
空 .
印
安第 人必 然 部 全 絕
?
,滅
那 就去 失可 供 使 的 勞役 動 力
致使 皇 室 和遠征 隊 人 財
兩
,因此,
,
51 0 2年國王 斐 南 決 迪 定廢
除哥
倫 布 創所設 的 分 派制
,
恢 印 第復安人 的 人 身 自由
“
尼拉古斯
奧 多凡受 命就 海任地 都
,
,
督他 被 賦 予廣
泛 力 權進行 改 革 廢他 除了、
分派
.
.
制’ ,
.
但
,
是
恢 人復 身 自 由 印的 第 人安誰 也不愿 意 為再西班 牙 殖 民者 下 礦
,井
農進場的 了:
1
5 30年
奧
凡 多向西 班 牙 王 告急 恢 說 復印 第安 人自 由 份身的 命 令將 從 根 上 本毀 滅殖民 地
因此
他要
.
恢隸復 強制 勞 制動 度 建議 實 行監 護 制
,
國.王 于出 兩 點考 慮 同意 實 監行護 制
一 是滿.足 在 美
,
,洲
的西 班 牙人 對 動勞力 需的要 ; 二 是想 盡 可 能 將地對 印 第 人安統 治 權 掌 握在自 己 手中 這樣
他
于 5 103 年 頒布 救令和 開 成化基督 教 徒”
1
5 0
9“.
年下 達 手 使諭 其 合法
“ 化, ,
諭 明言手
:“
一 當
事平 戰息 權當 者即 ,
,
可以 派分該地 之印 第安
@人.
要
強 迫他 們 動 勞從 而使 西 班 王 國 得 以 牙 富饒 印 安人第得 以
,
根據這 命 令個奧 凡 再多次 把 海 地 土的 地和 第 安 人印分 給派殖 民 印
者
第 , 安 必人 集須 居 中住 在指定 的 村 落里 接受 殖 民者 的所 謂 保 與 教 護化并 且 要向 他 繳 納 們貢 品
和服 勞
役
. 過不授 地 的 力權收 主 室歸所 有
,
.
。
這 是就所
。
“
謂委 托
監 護 制
”
(
“n c
o
ime
nd
。
)
,
殖
民地 封 建剝削 的 主要 形 式 這 委 種 監托 護制過 去 曾在 比利 牛斯 半 島實 行 過
‘”,
但 在 民 殖 它具 地有了 特 別的性 質
,?
。
它體現 了 王 與 權 民殖 地既 利得益 之者間 的妥 協 西屬 洲 殖美 地民 對印 安第人 的 剝削制 度
由。
.
正此式 發
這 韌種制
度 本在原理 論 上 帶 可 變有動 的 暫時性 質 益 去其暫失 性時 為空 話一 切。
。
,并受
方官監督
。
但 很 就快不 可 避免 地 日
,,
而
變成永 久 性 的制 度
。
由
負責 監于 督 官的 本 身也 員 監 護 是
主幾乎所有 監護 人 都用一 盡切 辦法 ,
監
自督然 成
在 征
時 服 期亂 混的美 洲殖 民
地
,,
搜括 他 們想 要的
印 第 安 人 要常經
,
監護人 不 僅 迫 使印第 安 人 從事 農
,
業
而且 還 從 事采礦
、
,采
珠、
運輸
。
服搖役
而要 交且納代役
租
。.
按
照 法規 律定,
委 托 監
護人 原 本 沒是有 司法 權 的
,。
,
事實但 上
他,
們
卻擁有無 限的 權力
他 自們 監設獄
自行
審 和訊 執法
,
儼然 為成 第 印 人的 安統治 者“
” .
以
致
,使
多 大 印數第安 人知 有只主 而 人不 知 有督總和國 王?
是乎立 刻就 由 原 本來意 的上 建 農 奴 制封剝 削 質性西
班 牙國 王對 洲美殖 民 地 頒 布的 最 初的 法令
,
以所委 托 監 護 在一 些 制 區 地幾變 成 了 赤 裸 裸 的 強 制 奴 隸 制 剝 這削樣 ,
根本 無法 障 印保第 安 人最起 碼的 生 存
權.
印
第
安 人慘 遭 奴 役 殺戮
馬 群和島 的 第 印人 安時
,,
。
正是 由于這
滅 絕性種 奴的役 度
制,
使
屬西洲美殖 民 地 的印 第安人口 直一持 下續
巴哈降
2 在
哥倫布 首 次 達 后到僅 僅 1
年,內 滅 就 得絕一 不 剩個
。
。
哥
倫布 初 海到地
.
島 全 土 大著約 有 2 萬人00 一 3腥血 的事 實
,其
逐年 銳減后
5 108
為年,
6
人
萬
。,
15
0 年為4
1
6
萬人
?
.
激
起 了 西 一歐 些 具人有 文主 義 思想 人 的士 憤 怒
。、
5 11
年
底
一
,多
米 尼修 道
克?
士
蒙 特西 諾 斯 圣 在多 各明兩 次 激烈 地 責譴西 班 殖 牙 征 民 者服 哥倫 的布 極大 憤 慨
.
他
的 抗 引議起 地海 省 督迪哥
說他 蒙 特西 諾 的斯說 教 是 以 誹謗的 言論 定否西 班 牙 對 印 第王 人 安 宗的主
, 。
權
,
要 蒙求 西特 諾斯 他 道 向歉蒙 特 西諾 立斯 即 回 了 到西 班牙 覷見 了國 王 裴 南迪 他 用 親 眼所,
.
見海地 發 生 的殘暴 行 的 為率 敘 直述 驚 震 國了 王他 所 出 提的問 題 在西 班 牙 和羅馬 都 引 起了 然 軒大 波這 樣 一 個現實 的 依 法 統 治 第安 人 問 題印 提被了 出來 ,
。
1
52
年
1
,
迪 南 召裴集 他 的 智 囊 研們究 如 何 依法 治統 印第 人安 問 題 同年 2 月 在 1 布戈斯
.爾
、
,
城
,
2
項條 款 法的 律 誕 了生一 部包 括
s
o3
,
并
于 年歡 布頒生
.效
.這
就 是所
謂
“
布
爾 戈 法
斯,
a(L
f B
wu
r
g
o s
)
。
爾 戈布 斯 法 西 班是牙 一第 部統治 印 第 安 人的 法規優
劣 論來 明 說 立 的法 必 性要
。
個 法 這 首 規先運 用 亞 里 士 多德的人 性”
。
說
印第 安人都 是
,
“天 生游 手 好閑 又而 道德 敗壞 的 人 , .
化開
,印
,第安 的 最人好辦 法就 是 把 他們遷 到西 班牙 人 居 地 留的 附 來 住
以便 近能使 他 們 經 進常 教堂 西 班 王 特 牙布 頒這 法律
項 ,
,
祈做
禱
做,彌 撒
,
,
學
西 班習 牙 人的榜 樣
,
。接
受宗 教育
教
為此
,
便 遵 照 以執 行
部這 規 頭 法 條 一規定
委托監護人 應 立即在 己 莊自園 附 近搭 蓋茅 屋
將印第
。
安
連人 他同 的 家們屬 遷入 居住 還 令規定 1
,
然后
,
.應
將印 第 安 人 的 舊 屋燒
掉 、、
使他們 以一旦 想 離 逃自己
主 人
時 失尋 去 棲找息 場 所 的 希 望 公雞只,
.在
里那 他們 能可 被 班西 人牙 的 監 護制 嚴 密 監地 起督來
。
法
,
第印安人要 在 茅屋 近附種 植芋 頭 涼 玉薯米 9 條定規第1
,
委
托監 護應人給 們 他12 母只
1雞
監 護人應為每個 印 安第人提供 1
個 吊
床
,以
他免們 在睡地
上。
.
第
2
0條規
定
監護 人 應 予給印 第 安人 每 人
個
金索
,比
作 置購 衣服之 用
對 們他的酋 長應 特 加
照顧
.
所
這 有 切一都 作 為 第印 安 人 的私 有 財 產,
以,此 保 證 印第 安 獲得人 夠足的 衣食 和 住房
.
。
法令
規又定 了印 第安 人 動 勞 受力 到 控
制
定,
并 規 定 了 最 限度 大的 勞動 時 間5
布爾
戈 法 第
斯
,
8
條規
印
安 第人每 年 應 領 為主事 從 采 勞金動
此 在40 天
,內 ,
月個
,
期
滿 后即發 給 證件
。
許 其 返 回住
處 休 4息
0,
夫
。
再從不 事其勞它 動,
,
唯奴 隸 除外
,。
第
1
2
4
條規
。
定
,
監護
不 人 得用棍敲棒 擊
印
第 人安
也 得不 用鞭 子抽 打 印第 安人,
還得不 喊 印第 安 人 狗 為
4
第
, 第 3 5條 規
,
定每
個 護監 人
.所
領的 印有第 安人 不得 于少4 0 人 其 他節 日表 演 自 的 己傳 統舞 所 有 都 人受 將 禮
“洗,
不
得 多 于150 人,
條 規
定允許 印 第安 在人星 日期
也不能和裸 體出去活動
:
但不 能用 色 和 彩血 涂畫 他 們自 己
們他
給宗予 教 誨教,
并且
鼓 勵 他 們 舉 行 婚 禮,
。
布
戈爾 法
斯
也”是 歐洲 第一 部 民殖地 法
令,
它
的 產生 表
明,
6
世2 紀1在 0代年
。
,
直接
。
奪掠和 變 印 第 安 人為奴隸 政策
血 的指 出 地 有所權
,,
對 西 班牙 國王
已 沒 什有 好么處 了 向們征 收他稅
”賦,
,
國得庫 的 到收不多入因
此
,而
給印第 安 人 以 經營 自 家 己 業的機 會
則
比 有 較 可利圖
有一人 見針
布
爾戈斯 法
“
實 際
就 是農奴 法
.
“
這 部
律 法在 形 式 上 并 不 奪 印 剝第 人安 的土 地
,
只
是賦 予 西 班 領牙主 他 領對 的 印 第 有安 人以 強征勞 役 和 貢 稅 權的 力”
實 際
就上 把
是
印: 第安人 置 于 封建農 的奴 治 統 剝 之削 下
過
,
不@
布
戈爾斯 法 的 各項 法規 是 體還現 了這 樣 三 項 具 一 定 積有極 意義的 原 則
;
(
1
)
印 .
第
安 是人 自人由而 不 是 隸
奴
必 須采 取 平 方和法 使 印 第 人安信 奉 基 督教
,
,
而不 得用使 武
,
力(
2
)印第 安 人 須必參 加 勞
。
動委
托 監護 將制繼 續 施
,
行,
但
西 牙班人 對 第 印 安 人 索勒的 勞 役
和貢賦
則 以 限予
制
(。
3) 監
人 方護 也面必須 完成他 的 職們 責 給(予 保 護 傳 和教)
。
并
遵守
一 切 旨
在防 止 施加 虐待 的 規 則
當
然
對 于被 征 服 的印第 安人 來說;
,
這個 法 律并 是 不什么 慈
善的 法,規
它
各 的 法規 對 項于保 印障 第安 人 自 由的 生 權存 利是 遠 遠 夠 的
,不
就
是 對 米 尼多克
,
會的鼓 動 者們說 來
也 不 能是令 人滿 意的
但是
,
至 少 國 王已 過 正通式 的立 法
承
印第認安
.
人 享 有權 利
然
而
,
,
并力 用圖 班 西政 府 牙 對印 第安 人的法 制 來 替 代 殖 民無者法無 天 的 奴役 掠
奪
。 部這法 在律美 洲卻 從 未 被 格嚴 地執行 過 。
布在 爾戈 斯法生 效 之
,后
,
美
洲的西 班
.牙
殖
民 征服 者們就 對其 十 不分滿 對此 護 人,
,他們 實行 那只 有利些他 們 繼 奴 續役和 掠 印奪第 安 人的 條
,款
西 班牙 國王 試 用 圖 命視任 察 員等 辦法 來 監 督 這 個法 令 的實 他 行 對 們 監督 執 行法 令毫 無誠 意
,
可是 察視 本 身員 也是監
因此法 令 成了一 紙空 文15
,
印
安第人 的 生 存 狀 況不 僅絲
.
毫
未得到 改善可是
第印安 人
,
而 且日 惡 化益必
。
。
這 僅 點 對從海 地 人 口趨 勢 所作 的兩 個 最 好 的 估計數 字 可
2
就 看以 出 幸 不 的結局
1
512
年海
尚地有
萬
印 安第
。
人
, 年 減4少到 11
,
4
。萬
印
第安 的人 慘悲命運 還 僅僅 是 剛始
、開.
15
4年開 始 的對 古 的 巴 服征1
:
,
伴
隨 著折
磨焚
燒 他 們 市的鎮 和屠 殺 手無 寸鐵 的婦 孺 一 野類 蠻罪 行 血 的事 實 再 向 人 次們提
?出
標它志 了西 班 牙
人對美 洲
。
的
征 服進 人更 加 腥 血的 階段
保 和 障印 安第人 的 生權存
如
何 依 法實 行對印 第 安人 征的服
西 班權牙 有 關洲美 印 安第 人生存 權 的 法 立 進 入了 一 個新 階 段
蒙特繼諾西斯之 后
,
一
更個著 名 的修道 士拉 斯
。
?
薩斯卡 成抗為 議者的 領
.袖
他
控 西指
、班
牙
對人 印第 安 人 犯下 的滔天 罪行
的他指控
,在西班
牙乃 至整 西歐 個引了 廣起
,
泛熱烈 而 持
久的
爭
15論
6 。 1年
,,
這
位 曾 經目擊 征 服 者在 古巴 所 犯 罪行的 神父
在 班西牙 政 府召 開的 會議 上 了作
,
次首證
他論 對征服 者 的 指控 得 到 政府一 些 高層最 人 物 的支封
并
被予授通 權
行。
主要政攝
者受
到 卡 斯薩不 斷 要 求的 巨 大 壓力
了迪
?哥
,任
他 命
為,
“
第印 人安的 保 護者
:
。”
接
著
西,斯內 羅 暫 停
倫哥 西 布屬美 洲 總 督 職 務 .
任 命 一了 個由 圣 羅 姆哲教團 的 三 個 士修 組成的 委員 來會拉 斯一卜 斯薩作 為印第 安人 的
。
代替他? 保 護者,
這
完全 象 是提 供一 做 人個道 主 義 試 的驗 大好 機會 ,
.而
哲羅姆 派 的 士修 作們 為總 督
。
受 又 主到 攝 政要者 的 強 有 的力 持
,支,
而這 然次執 卻法只 落個悲 結 局哀
界的 現 面實前 宣 告失 敗
雖 這然次 法執行 動 的 本意是 良好 的
不 得不卻 新在
世在
多圣明各
,.
,
個三 命 欽的執 法者開始 實 調 施查.
殖
民 者們 一致反 對
修
士 善 待 們印 第安人 的 每 舉 個動
應
阻 止他們 執 行布 爾 戈斯法
1 52 。年
,或 許他 們 還 使 這勸些修 道 士
.
執
法者 傾 于向 他們 的觀 點
服墨西 哥
,
果到
結三
位 羅哲姆 修 士 放都棄 了職 @責.
可
是
,執
的
法失 敗卻助 長 了西 班牙 殖 民 征服 者對 印 第 安人更 加暴 虐的 征 服 奴 役到
51 3年 皮
3。
9 年 科 爾斯特開 始 征 自15
1
薩羅 征 服 印加帝
,
國僅幾十 間
,年
西班 牙 殖民 強盜就 將 上 百萬 第印 安
淹人沒在 血海 之
前中
。
有關 洲 美殖民 地 法 制 題問 再 嚴次峻 提地到 了 西班 牙 和 歐 統洲治 者 的面
。5 31 7
J卜鑒 又
,年
情 形總算 有 了 轉機:
.
年
這
,
受 人
文主 義 思 影想響 的 教皇 保 羅三世 對殖民 事務 頒
發了 , 道訓一
諭某
些 兇 惡 使的 者為 現實其 貪 得無厭 之 愿
望
,?
滿 足其 邪 惡 念欲
,
竟 敢
喋喋不
休
大 放厥詞
,
,無 端宣 布 應 象對待 牲 畜 樣 對 一待東 印 度 和 西 印 度人 以及 我 們
最 發近現 的 他 人其
種,迫 使 們 向 歐他洲 人屈服 歐替洲 效 勞人 … …盡 管 第安印人 基和 督 徒即 將 發 現 其 之他 百姓尚不 信 仰 基督 教 也 決 能 不 因 剝奪此 等彼 自 之由 及財 產 把 其 置 于 奴 隸 位
地,
.
相
反.
,
應 向
彼等
播傳音福響
。
,
以 潔圣 之生 活 為 榜樣引 導彼 接等受 神 圣 宗我
。教
.
為此
,
特布此
凡令違反 此 令之
一 切 定規均當宣 布 無
效
”教
皇 這的 個訓諭 對 依法 理治 美 洲 民殖地 產生 了 一定 的積 影極,
拉斯在 反 審復 議
,
?
薩卡斯 等 人 努力的
1下54 年2 l 月x 20
西 班 牙 皇 帝查 五世 理 在瓦利 多阿 德 利 的 委 會員 經 過“
于
頒 布日T
新法
:
”(
T
he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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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 據 部這 法規 ,
任何
,借
口 下的 進更一 步 的 役奴必 須 立即停
止
有持印 第 人安 奴隸 者必 證 須
明,
他 們, 擁 有 的都 些
;
是 信不教 食的 人生 蕃 或 是 正 義 戰爭 中俘虜 來 的土 人著
所
有 其 他 奴 必隸須 以予釋 放
律 法 禁
,止
在帝 國 之內 再 按 護 征 監 賦 實制 新 行 的賞授
,后
且 并 規定 所 有 護監 賦征之 權在現 的 持 有 有 者
死
.個每 監 護主的 第印 安人 必 歸 須 給 國 王還
,法
令 責成 庭法一 要定 特別 關 印 第心安
、人
好
好
待 他 對
們 護保 他們
.
令法明確 規 定 ,
,
不
在 得 爭
戰背叛
、
‘
交 換或 其 他 因原的任 何
。
借 口
下再
使
印第 安人 淪 為 隸 得奴
”
.
如發 現 監 人 虐 待護 第 印安
人。
,
應 剝
其奪 監護 權
以
后,
印 第安
人只
一盡 有種節制 的進 貢 義 務 這個“
西
印 度 印 的第安人 特 別要 免除
.
超過 住 在 該 島 的嶼西 班牙人 應所
的,貢 或勞物役 的 負 擔 新法
,?
”
的
一 個 明 的顯出 發
點
是 .肯定 印 安第 人是人 而 不是其 他生 物 ,
因
凡是 此馴
服 印的第 安人都 應 獲得 自由 主 權 前提的下
,就
其 本 意 來說,
“
新法
”
是 想
在 保持 班西 牙 王國的 征服權 和 宗
,
對 第印 人 安 實行 文明 一 點 的統治 和 剝削 政
.策
按當 舊 時 大陸的 文 明 標 準 給
予
印 ? 第 安 人基本 的生 存
權從
這 點 來 看
‘
新法
”
頒 布的 確 的是拉斯
。
卡 薩斯
這一 派 人的一
大,
勝
利 基 是 督教人文 主 義 思 想 觀 的 一念個 勝 利
,
。
但是 這 個勝 利 那是樣的 暫
短
,
美洲 西的班牙
民殖者 竟 連 這 么 一 點生點存 的 權利也 不 肯 給 予印 第安 人
在 洲美
下者
外
,大 多 西 班 數 牙 民殖者 繼 續相
信
,
印
第 人 比安 物動強 不 了 多少 。
“、
除 作了為 智能 低
他們 認為
他們 永 遠 不 可 , 能 合適 于 一個歐 化洲 社 的的
會
蠻 無 理 橫 入 侵 者 并不 的承認 他 們 對 印
反 違律 法 的;相反
,
安 人所 犯 下的第 數 無 行罪和 所 發 動 的 戰爭 是 傷 天 害
理消
滅
印第 人安
正義的,
,
對
辜無的印 第 人安 取所得 的 勝 利
,
乃
是帝上的 旨
,
意
。
因 此 他認們為 動 發的戰 是
,爭,
帝
”
?
.
以所 他們 對 自己 犯 罪 行所 洋 洋竟自 得 美洲 的天 主 教會 有 他 們也 自己 的 主張 。
感
到光榮 隨伴著
。
他為 們得 以 施 濫暴行 感 謝 上 作 為 殖民地 的 既得 利益 者 他 們 大 都 耐信
‘
,
試
圖 印 第讓安 人 飯依 督 教基 是 徒勞 的 ? 亂
。
法此因
,
法新
”
到來 美洲是的一場 政 治
動
”
5 4 41年 排力親 王
”
派 德薩 都瓦爾 以欽 差 大臣的 身 帶 著
份 。。
‘
新
法來 新到 西班
牙
.
無論
.
新
和 欽 差
大臣都 到 殖遭 者民 強的烈 反對,
總督門 薩多 責備 前 者 空是想 的 多 米尼 克會 改 革
,
的產者 物
而佑者 則 受 是科爾 泰斯 支 持
的“
這位
督總狡 地從猾 府搬 了 出首
.
來 讓世知 道 人他
非。
不贊常同
新
法
,
,
”以 向此 朝 廷施 加 壓力 差欽德 薩 都瓦 爾只 發現 很 少 一些對 于門 多薩 管理
,新
班牙 西的評
.
批 他 試 圖發 更 現多 些
一
但, 到殖 遭者們的民恐
嚇,
?
,
好明智只 作 罷地
,
雖然 殖民
者們 沒 大有 地 膽提 出造 反 區
但他
們表示
如果 國 王執行 這 個法律
祖馬 拉卡這 樣 些一 人
,
們他 一將起 離開 這個 地
甚 至 連多米 尼 克會 著 名 的 師牧比 少 普
.都也 全 心地身 贊同殖 民 在 邵
“里,
者?
如 果
這 種 形 在勢墨 西 哥是 嚴 重 的
貢薩羅決
.?
,
那
秘么魯 的 情 況 更 糟 了就。
老 。薩 皮的羅兒子的
新 總遭 到督處
皮 薩 羅
發 動一 個 以 自 了 為 治名 叛的 亂
, ,
這 沖場導突致執行
,新法
”
在
此 如 一致 的反 對面前 急美 需洲的 財 富 時
,
甚 查理 至五也世無 為能
。力
其在尤 處他于進攻 德國 德路 派的前
夕
后
,
因
此他只 好 妥 了
協514 6 ?
年
,身
為 西 班牙 王 國 攝 政 的 胖力( 后 來
。的
王 排國力 二 世)
,派
高望德 重的 侶憎佩 德 羅
”
拉加德斯卡 到 秘魯 去
德
加 斯卡 到 了 秘 之
魯
,
宣布對
“
法新
作
出 一 修 些改,
,
承征認服期 間所 授的予 監征護 賦權,
。 并且規 定了 第安印。
人 和 黑 繼人 處 續 人 于 依 身 地附
位 的 種 種條 件 廢除 涉及了終 止監 護 制 新 法的 張局 勢平 息 了 這 樣一來
, 。
致
使委 監 托權成護為可 以繼 的承 ?
了是
,于
實際
上
新法的 部 分 容 內 將不 實會施 了 ,
.
屬 西洲 殖美 地的緊民
卡薩 斯等人 十年的 努 力 付 之 流
,東
他
企 們圖建 立 起 的 合 當 乎時 歐 洲 行現法
律
和 道德 的 對印第 人 的安 統 治政 策 及 法 其制 體系
結 果 蛻 變竟成 為違 反 時 法 律當 和道 德 準 則的
。
一套 奪 剝印 第 人 基 安 生 存權 本 統 的 治 政 和 立 策 法在奴 隸 制 和 監 護 征 賦 的 地 獄般 水 火 熱 之 中深這 里 有必 要 提 一 護下 征 賦歸 權 王 室
。還
’
在 這 種 殖
民 體 制下。
,
印第安
人 望 地絕掙
,扎
毫無 ,人權 可 言 了
,,
直到
1 7 世 紀 中葉
,
,
班 牙 國王西才 制又 訂了 法 律
規
定失 去 效時的監
”
,
在18 世
“
紀查
理三世 的 改措 良施
”
特 別 直到
1是6
‘
政監 官條例
才 使 這奴 個 屬美西 洲
,殖
役 印安第人 兩 多 百年的
監
護征賦 制
,
際實 結上束 了
。
而
同樣 在 很 長的 時間里
。
, 民地的 法 建制設 一直 雜亂 無 章 ,
法
令 常常是一紙空
,文
, 年0 有關 殖 民 的地 法 律 被才 8編
即這使
樣 纂 成 為《西 印度 法 匯 編律》 并 且 作 為 經 典 各被個 殖 民 國 家 借 和 和鑒 考參
部殖民 大 法 也不 過 象 橡個皮 圖 章一
? 亞 里樣士 多 德 ?LH
.這
被 民 殖統 治者 隨 意 解 釋 和 用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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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 學 》第治四
,
、
章五
商
務 書 館 1印9 8
198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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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版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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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 那奎政 治 著 選作》 商 務 印 書館a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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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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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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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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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 會科學社 出版社 19 88年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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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 出北版 社 19 4 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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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 制生 育 與 婦 人理 的生 放解》
《
東 方 雜 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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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卷 》1
,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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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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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 自 山 格 夫人 與 國 的生育中 控 》 制( 程 錦珍 譯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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