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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碩士考研輔導:故意犯罪停止形態解析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態是法碩考試中一個比較重要的考點,往往與分則的具體案例相結合讓考生分析,而且考察方式非常靈活。本期法碩專題就著重談一下該考點的復習和解題方法。
我們先抽象地分析一個犯罪行為:
(1)首先,行為人要先產生犯罪意圖,再有犯意流露的行為,此時尚不構成犯罪;
(2)行為人為了實施犯罪而準備工具、制造條件,這屬于犯罪的預備行為,此時已經可以構成犯罪了。
如果在此時行為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著手實行犯罪行為,使該犯罪行為停止下來而不再發展,則是犯罪預備;
此處要特別注意:犯罪預備和犯罪的預備行為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預備行為是指為實施犯罪而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行為;犯罪預備是一種犯罪的停止形態,是在準備工具、制造條件時因意志以外的因素而使犯罪停止下來的一種情況。
(3)如果該預備行為未受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干擾,行為人著手實行了犯罪,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沒有得逞,使得犯罪行為停止下來,則是犯罪未遂;
(4)如果行為人未受干擾,繼續實行犯罪直至具備了某犯罪構成的全部要件,則是犯罪既遂,此時仍屬于犯罪的停止形態,但它是因為完成了犯罪才停止下來;
(5)如果在預備階段或實行階段,行為人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使得犯罪未完成而停止下來,則是犯罪中止。
下面,我們結合具體案例來進一步理解該考點。
2006年刑法真題:
22.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A.甲盜走鐵路上鋼軌10米,因鐵路巡道員發現鋼軌被盜,采取緊急措施,才避免了火車顛覆事故的發生。對甲按照破壞交通設施罪的既遂適用法律。
B.乙為一15周歲的未成年人,綁架他人作為人質后,因勒索財物未成而殺害被綁架人,應當追究乙的刑事責任。
C.丙是某國有倉庫保管員,利用職務之便,盜竊其保管的物資價值2萬元。后聽說單位要來盤點物資,擔心事發,遂將所盜物資送回倉庫,丙的行為成立犯罪中止。
D.丁設立一家公司,專門用于虛開增殖稅專用發票,謀取非法利益。對此虛開增殖稅專用發票的行為,應當按照自然人犯罪處理。
解析:
A.破壞交通設施罪屬于危險犯,即只要該行為足以危害社會,就構成既遂。因此,雖然該破壞行為被人發現并且進行了補救,使得其犯罪目的并未得逞,仍然屬于既遂。
B.15周歲未成年人綁架他人并不構成綁架罪,但因其實施了殺人行為,則構成了故意殺人罪。
C.丙利用職務便利盜竊所保管物資的行為構成貪污罪,其后來的返還行為并不能改變其貪污罪既遂的構成,但該情節可以在量刑時予以考慮。
D.此題可能會被誤以為是單位犯罪,單位犯罪必須是為了單位利益而為的犯罪行為,如果以單位名義進行犯罪,結果是為了個人利益,則不是單位犯罪。本題丁成立單位的目的即為了犯罪,結果也是為了其個人利益,故實際是個人犯罪。
25.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A.犯罪預備與犯罪未遂相區別的關鍵在于是否著手實施刑法分則所規定的犯罪實行行為
B.犯罪預備與犯罪中止相區別的關鍵在于是否處于犯罪過程中
C.犯罪行為實行終了,就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D.過失犯罪不存在犯罪未遂形態
解析:
對于C,某些犯罪行為實行終了而犯罪結果尚未發生,可能成立中止。比如,故意殺人后及時救助,使得被害人脫險,可以成立中止。由此解釋可以看出B也錯了。本題選AD.
2005年真題:
7.下列哪一種情形,尚不能認為是犯罪()。
A.甲打電話邀約其朋友李某一起去實施搶劫。
B.乙向其朋友趙某表示要殺掉仇人陳某。
C.丙為了盜竊張某家財產,毒死了張某家的看家犬。
D.丁為方便對劉某實施搶劫,對劉某的活動規律進行跟蹤調查。
解析:
ACD都犯罪的預備行為,屬于犯罪預備,可以認為構成犯罪;B屬于犯意流露,不構成犯罪。
8.甲前往乙住所殺乙,到達乙居住地附近,發現周圍停有多輛警車,并有警察在活動,感到無法下手,遂返回。甲的行為屬于()。
A.犯罪預備B.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沒有犯罪行為
解析:
此題是典型的犯罪預備,甲前往乙的住所是犯罪的預備行為,由于有警車甲感到無法下手而沒有實行犯罪。警車的存在屬于甲意志以外的因素,該因素使得其不得不放棄了原來的犯罪計劃,故構成犯罪預備。本題不是犯罪未遂,因為甲還沒有著手實行犯罪構成要件的行為。
2004真題:
5、下列選項中錯誤的說法是()
A.犯罪既遂與犯罪未遂區別的關鍵在于是否實現了預期的目的
B.犯罪未遂與犯罪預備區別的關鍵在于是否著手實行犯罪
C.只有在造成法定損害結果時才處罰過失行為
D.未完成罪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過程中
解析:
是否實現了預期的目的不是犯罪既遂與犯罪未遂的關鍵區別。有的犯罪即使沒有實現罪犯的預期目的,也可以構成既遂。比如放火罪中行為人想放火燒毀房屋,但因為被人及時發現并撲滅,沒有造成危害結果,這種情況下行為人的預期目的就沒有實現,但仍然是既遂,因為其放火行為已經危害了公共安全。
2003真題:
13、在犯罪過程中,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其停止犯罪的情況是()。
A.犯罪預備B.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犯罪既遂
解析:
犯罪中止是行為人自動放棄犯罪,而不是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犯罪停止的,所以應當排除B項。犯罪既遂是由于犯罪已經完成而停止不是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犯罪停止,故應當排除D項。犯罪預備和犯罪未遂都是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犯罪停止,所以應當選A、C項。
28、下列行為中,屬于犯罪預備行為的是()。
A.提刀在劇院里尋找仇人B.為盜竊財物而進行實地考察
C.守候在被害人必經之處意圖殺害D.將毒藥投放被害人飯碗中
解析:
A、B、C項都是沒有實行各自實行行為,即沒有實行犯罪構成要件中的行為,所以都屬于犯罪預備。而D項中將毒藥投放到被害人的碗中,是實施了投毒罪的實行行為,故應當排除D項。
對于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態這個考點,本期就先分析到這里,大家對該部分有什么問題或意見可以到考研教育網法碩論壇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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