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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科技大學2015年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招生辦法
青島科技大學接收2015級推免碩士研究生程序
一、申請條件
1.申請人須是經教育部批準具有推薦免試資格院校的201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并經本科就讀院校遴選,已獲得推薦免試研究生資格(以下簡稱“推免生”)。
2.申請人須在2015年9月1日前獲得本科畢業證書。
二、專業、人數及學制
我校招收推免生的專業(領域)、人數及學制請參閱《青島科技大學2015年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招生目錄》。
三、申請與錄取程序
我校9月25日后啟動推免生申請和接收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辦理:
1.推免生填報志愿。推免生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按系統要求進行注冊、填寫個人信息,選報青島科技大學相關碩士專業。
2.學校發出復試通知。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通過“推免服務系統”查看推免生填報的志愿,向推免生發出復試通知。推免生接到復試通知后應盡快通過“推免服務系統”確認是否同意復試。
3.推免生參加復試。同意參加復試的推免生按復試通知要求按時來學校報到并參加復試。推免生復試以各專業復試小組面試考查為主,復試期間推免生還須參加我校組織的體檢。
*初步擬定于2014年10月21日至10月22日進行復試。
復試報到地點:青島科技大學四方校區1號行政樓314;
聯系電話:0532-84022989,88958383;
具體復試安排請在報到時查閱。
推免生在復試報到時需準備下列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原件,交復印件(身份證復印正反面,學生證復印學生信息和注冊情況)。
(2)交加蓋推薦學校教務處公章的本科歷年學習成績單。
(3)交其他有關材料復印件(如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單復印件,其他獲獎證書、本人發表的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工作成果等)。
4.辦理待錄取手續。復試及體檢均合格并經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錄取的推免生,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通過“推免服務系統”給其發待錄取通知,被待錄取的推免生要及時通過“推免服務系統”確認是否接受待錄取。
5.省級招辦審核與公示。學校將待錄取的推免生名單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并按要求進行公示。審核和公示均通過的推免生即被我校正式錄取為2015年碩士研究生。
四、獎助政策
學校針對推免碩士研究生設有助學金和研究生新生獎學金,助學金標準為8000元/生年;獎學金標準為一等獎6000元/生年,二等獎4000元/生年,獲獎范圍100%。
五、其他事項
1.申請人必須保證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2.被錄取的推免生不準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否則,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3.被錄取的推免生如在研究生入學報到時未獲得畢業證書,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4.咨詢、監督與申訴渠道:
紀檢監察室電話:0532-88956976;E-mail:kdjw@qust.edu.cn
研招辦舉報電話:0532-88958383,84022989;E-mail:kdyjs@qust.edu.cn
1.申請人必須保證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2.被錄取的推免生不準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否則,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3.被錄取的推免生如在研究生入學報到時未獲得畢業證書,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4.咨詢、監督與申訴渠道:
紀檢監察室電話:0532-88956976;E-mail:kdjw@qust.edu.cn
研招辦舉報電話:0532-88958383,84022989;E-mail:kdyjs@q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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