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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2012年在職攻讀電子與通信工程碩士專業學位招生簡章
北京大學軟件與微電子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國家計委批準成立的“國家示范性軟件學院”,也是教育部和科技部設立的“國家集成電路人才培養基地”。軟件與微電子學院從建院起,就以"創建世界一流軟件與微電子學院"為己任。學院秉承北京大學"民主科學、兼容并蓄"的精神,堅持北大"嚴謹、勤奮、求實、創新"的校風;以堅持改革開放、面向需求、質量第一為建院宗旨;以培養多層次、實用型、復合型、國際化軟件與微電子人才為目標;按照企業和領域需求確定培養方向,按照產業需求不斷調整專業方向,形成靈活的課程體系,動態的教學計劃;按照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將人文科學與前沿技術教育貫穿始終,全面加強素質教育,重點培養學生的創新、創業精神和實踐能力;學習借鑒國際人才培養經驗,努力實現教學模式創新,課程體系創新,教學內容創新,教學方法創新。
2006年6月,北京大學軟件與微電子學院通過了教育部組織的國家示范性軟件學院的驗收評估,綜合排名第一。2007年1月北京大學軟件與微電子學院通過了教育部組織的國家集成電路人才培養基地中期評估,綜合排名第一。
為了培養高層次、實用型人才,貼近產業,北京大學軟件與微電子學院經教育部批準(教高司函[2006]29號文件),選擇信息技術、微電子產業高度發達的長三角地區——無錫建立了北京大學軟件與微電子學院無錫產學研合作教育基地。
根據國務院學位辦《關于2012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2]28號)精神和要求,我校2012年計劃招收60名學生,攻讀電子通信工程碩士專業學位。有關事宜如下:
一、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工程技術或工程管理人員;或在學校從事工程技術與工程管理教學的教師;
3.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一般應獲得學士學位;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二、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采取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
網上報名工作啟用全國統一報名平臺。考生于6月25日—7月10日登錄全國統一報名網站“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以下簡稱學位網,網址http://www.chinadegrees.cn),按網站說明和要求完成網上報名,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報名登記表》。
考生于7月13日—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學歷和學位證書以及《2012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報名登記表》,到各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指定的現場確認點,繳納報名考試費,核驗并確認報名信息。報名信息經考生簽字確認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學位網下載準考證。
三、資格審查
考生在網上填寫報名信息前,須進行報考資格自審,請認真閱讀本簡章上的報名條件,確定自己是否符合報考資格。
考試成績發布后,北京大學將根據報考情況確定復試分數線。達到復試分數線的考生登錄學位網下載本人《2012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本人簽名后將該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核準表中內容、填寫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然后按要求將《2012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資格審查表》、相關學歷、學位證書交北京大學軟件與微電子學院進行資格審查。如考生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資格審查時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報考資格審查將在復試階段進行。屆時報考者須出示以下材料:
1.資格審查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對于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報考者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入學考試
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段制考試方式。第一階段為全國聯考,所考科目的命題及閱卷工作由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統一組織;第二階段由北京大學負責組織。
1.招收專業方向
1)通信與應用電子工程、2)光電子技術與物理電子工程
2.初試(全國聯考)
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考試(英文名稱為Graduate Candidate Test,以下簡稱“GCT”),GCT命題依據《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考試指南》(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
GCT試卷由四部分構成:語言表達能力測試、數學基礎能力測試、邏輯推理能力測試、外語運用能力測試(限英語)。2012年全國聯考GCT考試成績一年有效。
考試時間為2012年10月28日8:30—11:30,考試地點請見準考證(參加第二階段考試時需核查準考證,請務必妥善保存)。
3.復試
復試科目為專業基礎和專業綜合兩門考試。考試時間暫定為12月,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北京大學將根據報考情況確定復試分數線。達到復試分數線的考生,攜帶復試通知書、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和“GCT”成績單,到北京大學參加專業基礎和專業綜合兩門考試,交命題、閱卷費200元。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1)專業基礎考試科目設置如下:
考試科目 參考書目 作者 出版社
①軟件工程 《軟件工程》 王立福等 北京大學出版社
《實用軟件工程》第二版 鄭人杰 清華大學出版社
②數據結構 《數據結構》 許卓群編 高等教育出版社
③數據庫 《數據庫系統概論》2000年版 薩師煊、王珊等 高等教育出版社
④計算機組成與結構 《微型計算機基本原理與應用(第二版)》 王克義編著 北京大學出版社
⑤電子線路 模擬電子線路 《模擬電子技術基礎》(第三版) 清華大學電子學教研室編 高等教育出版社
數字電路邏輯設計 電子技術基礎(數字部分) 康華光 高等教育出版社
專業基礎考試科目中,①②③④⑤任選一門,均為筆試。請考生務必在《資格審查表》中“備注”一欄填寫所選“專業基礎考試科目”名稱。
2)專業綜合考試由北大軟件與微電子學院組織專家小組,以面試為主的方式進行,著重考核考生從事工程技術或管理工作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技能,考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分。
五、錄取
根據考生入學考試的初試和復試成績擇優錄取。錄取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但未獲得學士學位的人數,不超過我校當年錄取總數的10%。2013年初公布錄取結果并發放錄取通知書。
六、入學
根據已錄取學生的生源情況確定入學時間與上課地點。辦理報到注冊手續時,我校將再次審查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七、培養與管理
1.工程碩士生的培養管理統一由北京大學研究生院組織,并按照北京大學制定的工程碩士培養方案進行培養。
2.錄取的學生須遵守學校的有關規定,切實保證學習時間。
3.學習成績合格者方能取得相應課程的學分,學習年限為2-4年。
4.課程學習地點在北京校區或無錫北京大學軟件與微電子學院無錫產學研合作教育基地,根據生源情況確定。
八、學位授予
學生在規定年限之內修滿所規定的學分,成績合格,完成學位論文并通過答辯,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批準后,授予北京大學工程碩士專業學位。
九、學費
學費共計4萬元,分兩次交納。第一學年交納2.5萬元,第二學年1.5萬元。
十、違紀處罰
對考生考試作弊及其他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我校將通知其所在單位,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
十一、其他
本簡章由北京大學軟件與微電子學院負責解釋。
十二、招生咨詢
北京大學軟件與微電子學院招生辦公室
電 話:010-62767168,62767180,62767181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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