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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音樂學院2010藝術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0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09〕12號)文件精神:“調整優化研究生教育結構,擴大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范圍。要積極穩妥地推動我國碩士研究生教育從以培養學術型人才為主,向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主的戰略性轉變。” 我院自2010年開始招收全日制攻讀藝術碩士學位研究生,由于招生名額有限,僅限于聲歌系、指揮系、國樂系、管弦系、鋼琴系和作曲系的作曲方向研究生。
一、培養目標:
我院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是為了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從事音樂藝術表演與創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條件及對象
報名參加全日制攻讀藝術碩士學位研究生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和專業背景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音樂專業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有藝術表演與創作實踐經歷;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音樂專業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有藝術表演與創作實踐經歷;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5年或5年以上,有藝術表演與創作實踐經驗并獲得省部級以上的創作或表演獎勵的同等學力者。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三、報名
我院2010年招收全日制攻讀藝術碩士學位的除作曲以外所有方向(聲歌系、指揮系、國樂系、管弦系、鋼琴系)提前進行專業主課考試,具體考試要求見附件1,合格考生準予參加碩士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的網上報名,報考我院。
聲歌系、指揮系、國樂系、管弦系、鋼琴系考生專業主課報名考試日程安排: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0年碩士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日期:2009年10月16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瀏覽報考須知,請務必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試院(http://www.bjeea.cn)以及我院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復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報考我院的考生,“報考單位”應填寫為“中國音樂學院”;“報考點”填寫為“中國音樂學院”;“考試方式”填寫為“全國統考”。
中國音樂學院只在本院設立唯一的報考點,不承認在其他任何報考點的報名信息。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但所填報的“報考單位”、“報考點”和“考試方式”三項內容不能更改,若要更改,必須重新報名、交費。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考生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方向)。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2)應試的外國語語種按我院“招生專業目錄”中的規定任選一種。
(3)同等學力的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4. 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
5.選擇報考我院的考生,提交網報信息后,必須以“網上支付”方式繳納報考費,得到繳費成功信息后,方可持報名號到我院確認網報信息,否則報名無效。具體網上支付辦法請考生認真閱讀北京教育考試院研招辦“網報公告”的有關內容。
依據北京市發改委、北京市財政局京發改〔2009〕1603號文件規定,對在京報考碩士生的全國統考、推薦免試考生,收取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費138元/人。
已報名考生未參加考試,不退報考費。
6.考生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應自行打印 “報名信息校對表”,由考生本人簽名,在右上角空白處粘貼一張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并在來本院現場照相時提交。
7.在網上報名、網上支付時遇到問題,請撥打上述網站公布的咨詢電話,我院無力解決相關問題,請勿來電詢問。
(二)現場確認: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必須由本人到我院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照相。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
2009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8:30-16:30。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地點:中國音樂學院大學生活動中心
3. 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限“居民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軍校學員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并提交經本人簽字且粘貼好照片的“報名信息校對表”,由報考點工作人員核對,考生確認本人網報信息。
凡未按照規定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書原件的,一律不予辦理確認手續。
我院在審查考生資格時,發現偽造證件情況時,將扣留偽造證件;發現可疑學歷證書時,將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指定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2)報考點按規定采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
(3)考生報名時應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4.未按規定時間到我院確認網報信息的,報名無效,已支付的報考費不退。
四、考生資格審查
我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后,將于2009年11月25日之后在我院研究生部網頁上公布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名單。為避免郵寄準考證造成丟失、延誤等問題,我們將不給考生寄送準考證。請考生于2010年1月7-8日8:30-16:30到我院行政樓423房間領取準考證,在此日期之前不得領取。
我院將在復試時對考生的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五、招生專業與主課考試要求
藝術碩士專業招生包括聲歌系、指揮系、國樂系、管弦系、鋼琴系和作曲系的作曲方向。(主課考試要求見附件1)
(一)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二)初試日期:
2009年10月24日-25日:專業主課
2010年1月9日至1月10日:國家統一考試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試科目:
2009年10月24日-25日:專業主課(見中國音樂學院通知)
2010年1月9日上午:政治理論(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3小時)
2010年1月9日下午:外國語(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3小時)
2010年1月10日下午:中外音樂史(滿分為150分,考試時間3小時)
(四)考試大綱及命題
全國統考初試的政治理論,非外國語言文學專業的英語、俄語、日語,由教育部統一命題,考試大綱由教育部制訂;其他科目由我院自行組織命題。
(五)初試考試地點:中國音樂學院
具體的考場安排和相關注意事項將在2009年12月30日之后在我院研究生部網頁上公布,請注意查看。考生也可在初試前一天到我院查看校園內張貼的考場安排并熟悉考場。
(六)初試后,我院將按照教育部規定的時間通知考生初試成績。請考生在2010年3月中旬注意教育部發布的有關信息,并通過我院研究生部網頁查詢信息。
(七)復試
1、復試科目(見附件2)
2、教育部依據碩士生培養目標,結合年度招生計劃、生源情況及總體初試成績情況,分別確定專業學位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我院將根據教育部提出的對報考藝術類院校的考生初試總分和單科分數要求,并且結合報考我院的考生總體初試成績情況確定進入復試者名單。原則上進行120%左右的差額復試,各研究方向將根據不同的專業特點和考生生源情況做適度調整。
我院不屬于“進行自主確定復試分數線改革試點的高校”,必須等待教育部和北京市研招辦的有關復試安排和要求的統一部署。請考生在2010年4月15日之后經常登陸我院研究生部網站查詢,不要來電催促,我們得到上級指示并依此確定我院的復試名單、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后將盡快在網上公布。
我院將在研究生部網頁上公布進入復試者考生準考證編號,請考生屆時依據自己的初試準考證仔細查看,確認自己是否可以進入復試。如果由于考生未能及時上網查看信息或查看時粗心大意而誤讀信息,造成考生沒有按時參加復試,責任由考生自負。
3、考生憑初試準考證參加復試。
六、體格檢查
考生復試時應按我院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格檢查。具體要求,見復試通知。
七、錄取
我院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目前,國家尚未下達2010年招生計劃,預計我院招生總規模數為10人左右,具體招生人數將以教育部批準的規模數為準。各研究方向以及各位導師的錄取人數將在錄取階段根據我院招生規模數、考生報考情況、考試成績等因素確定。
考生可被錄取為國家計劃內定向或非定向碩士生,也可被錄取為計劃外委托培養或計劃外自籌經費碩士生。招收定向培養、委托培養及自籌經費碩士生均實行合同制。被錄取的定向生需在錄取前由其所在單位與我院簽訂定向培養合同,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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