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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師范大學2011年擬錄取研究生有關問題解答
2011級擬錄取研究生:
關于擬錄取研究生關心的部分問題解答如下:
一、 非定向、定向、委培、自籌的區別
這是考生的錄取類別。其中非定向和定向屬國家計劃內錄取生(一般理解為公費生),委培和自籌屬國家計劃外錄取生(一般理解為自費生)。
計劃內錄取生,如果與某一單位簽下定向培養協議,畢業后定向到該單位工作,則為定向生;沒有與任何單位簽下定向培養協議的,為非定向生。
計劃外錄取生,一般為自籌經費研究生,如與某一單位簽下委托培養協議,則為委培生(其學費等由委托單位支付,一般在協議中注明)。
定向生和委培生的生活費、醫療費等由定向或委培單位發放,我校不再發生活補助等。
(說明:2011年,我校錄取的研究生新生除MBA、MPA外,都為計劃內招生。)
二、 初試試卷 及 檔案
初試試卷指參加研究生入學考試時的答卷。調劑到我校擬錄取的考生,其初試試卷應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由考生報考的一志愿單位寄到我校。
檔案指關于考生自高中起生成的本人學習工作經歷的一系列材料,該材料由學習工作單位等整理形成。檔案除定向生和委培生外,都應以機要方式在規定時間寄達我校研招辦。對于應屆本科生,因相關的大學階段的檔案歸檔等需要時間,可適當推遲,但一般要求在畢業后的2周內寄出。
考生本人一般不可直接接觸檔案。如某些地方允許考生寄送,則考生不可拆封,且必須以EMS(郵局特快專遞)方式寄出。
(說明:鑒于MBA、MPA新生來源和培養方式的特殊性,MBA、MPA新生暫不調檔案。)
三、 《錄取通知書》寄發時間:
招生單位確定擬錄取研究生名單,上報省級招生部門(考試院)后,需進行全國聯合錄取檢查,通過后下達正式錄取名單(有消息說今年的正式錄取名單在6月1日前后下達)。
此后須編寫學號、準備入學須知等材料,故《錄取通知書》寄發時間一般為6月10日左右,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寄送。
四、 《錄取通知書》寄發地址:
一般為考生報名時的通訊地址(與工作單位或學習單位可能不一致)。如果應屆生在6月15日前畢業離校的,建議修改通訊地址:一般以寄往老家為好。
修改通訊地址方式,以附件中的Excel電子表格格式提交:先在本通知中下載表格,填寫有關內容(電子文檔中單元格格式等不得改變),保存后發E-mail到cjq@zjnu.cn。通訊地址修改在5月底前發送的為有效。
五、 關于戶口遷移問題:
戶口關系:錄取類別為非定向的新生自行決定是否將戶籍關系轉至我校,可憑錄取通知書到戶口所在地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戶口遷移證》和《居民身份證》上的公民身份編號必須一致;遷往地址不正確的或簽發日期非本年度的,必須換發新的戶口遷移證;《戶口遷移證》上必須蓋有當地戶口管轄公安機關的戶口專用章。
戶口遷移地址:
1、錄取學院為杭州幼兒師范學院的學前教育學、特殊教育學、發展與教育心理學、學前教育等專業的新生如需遷移戶口,遷往地址為: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125號;
注意,這杭幼師學院的新生,在今年9月份報到入學時,仍然是到金華校本部報到。
2、其他學院的新生如需遷移戶口,遷往地址為: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迎賓大道688號。
定向、委培研究生不轉戶口,不帶工資介紹信,但應交黨、團組織關系介紹信,學習期間只報臨時戶口,組織關系由浙江師范大學代管,工資、福利待遇由定向、委培單位發給,畢業后回定向、委培單位工作。
六、 關于黨團關系:
黨員組織關系必須經縣(市)以上黨組織介紹。
浙江省外的學生其組織關系介紹信開至“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組織處”。
浙江省內的學生其組織關系介紹信直接開至“中共浙江師范大學黨委組織部”。
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在浙江師范大學組織部接轉(不要放入本人檔案,而應在報到時隨身攜帶,交學院學工辦)。
團員只需在報到時攜帶團員證,交學院學工辦即可。
七、 保留入學資格
保留入學資格,指因生育、身體治療需要或工作需要等,不能在當年9月正常入學而申請允許其在第二年9月入學的資格。要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的擬錄取考生(先發郵件到yzb@zjnu.cn聯系),應填寫《2011擬錄取研究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并在5月15日完成學院的審核,16日上午前送到研招辦。
當年能正常入學的考生,及確定支教和思政保研的考生,不必填寫。
八、 其他:
1、請關注研究生學院網站,有關通知及研究生規章等可在上面查閱;
2、請注意與錄取通知書隨寄的新生入學須知,也可咨詢研究生學院和各學院。
浙江師范大學研究生學院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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