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甘肅:2013年扶持1萬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程實施細則
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3年為民辦實事實施方案的通知》(甘政辦發[2013]42號)要求,2013年全省選拔1萬名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其中,招錄3400名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學校任教(含選拔符合條件的農村中小學代課人員、安置80名優秀運動隊退役運動員到農村中小學任教);招錄2000名醫學類(含護理專業)高校畢業生到鄉鎮衛生院工作;招錄2000名畜牧獸醫、農學類相關專業的高校畢業生到鄉鎮畜牧獸醫、農技推廣、農產品安全檢測等涉農站(所)工作;招錄1500名相關專業高校畢業生從事基層社保工作;招錄600名相關專業高校畢業生到鄉鎮文化站工作;招錄500名相關專業高校畢業生到基層旅游崗位工作。同時,將蘭州新區基層崗位納入招錄范圍,根據新區需要選拔配置一定數量的高校畢業生人才,以支持蘭州新區的發展;進一步加大對甘南、臨夏等少數民族地區的人才配置力度,在1萬名招錄指標分解方面繼續對民族地區予以傾斜,特別向甘南州增加200名指標,分解到各崗位,用于選拔藏、漢兩語都懂的高校畢業生專業人才,為甘南藏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和穩定提供人才支撐。同等條件下,優先解決近年來農村純農戶、純牧戶零就業家庭和城鎮低保家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
一、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范圍
甘肅生源普通高校畢業生,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一)2002年至2010年畢業,尚未就業,持《擇業通知書》并按規定在生源地進行報到注冊的專科(高職)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二)2002年至2006年畢業,持《就業報到證》回生源地登記、尚未就業的師范類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三)2011年、2012年畢業,持《就業報到證》回生源地登記、尚未就業的專科(高職)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四)2013年畢業,尚未落實就業單位的應屆專科(高職)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二、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本人志愿到基層教育、衛生、農牧、文化、旅游、社會保障崗位工作,且符合有關條件要求。
3.服從工作需要和組織分配。
(二)崗位專業要求
1.基層學校教師崗位分為農村中小學教師崗位(文科類、理科類、音體美類)、鄉鎮幼兒園教師崗位和縣(市、區)屬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崗位。
(1)農村中小學教師崗位要求:報考農村中小學文科和理科教師崗位須為相關或相近專業;報考農村中小學音體美教師崗位,須為音樂、舞蹈、美術、體育類及相關專業畢業生,其中師范類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直接報考,非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報考須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且有教師資格證或取得省教育廳面向社會組織的教師資格考試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門課程的合格證。
(2)鄉鎮幼兒園教師的崗位要求:需為教育類、體育類、藝術類專業畢業生。其中,師范類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直接報考;非師范類畢業生須為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專科(高職)院校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且有教師資格證或取得省教育廳面向社會組織的教師資格考試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門課程的合格證。
(3)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崗位要求: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加工制造類、交通運輸類、工程技術類、土木建筑類、信息技術類、農林牧漁類、醫藥衛生類、公共事業與服務類專業,教師資格證暫不做要求。
2.報考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崗位的畢業生,須為醫學、護理、醫學技術類及相關專業,不包括中草藥栽培與鑒定、制藥工程、生物制藥、醫藥營銷、醫療器械、美容、食品工程、營養學等專業。
3.報考鄉鎮畜牧獸醫站工作人員崗位的畢業生,必須是畜牧獸醫及相關專業。
4.報考鄉鎮農技推廣站等涉農站(所)工作人員崗位的畢業生,必須是農業類專業。
5.報考基層旅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的畢業生,必須是旅游類及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專業可放寬至歷史、地理、外語、工商管理(不含二級學科)、民族學、語言文學等專業。
6.報考鄉鎮文化站和基層社保崗位工作人員的畢業生不限專業。
三、農村公辦中小學代課人員選拔條件
報考人員須為甘肅戶籍,身體健康,品行良好,無違反法律法規的記錄,并符合下列條件:
(一)年齡45周歲以下(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必須是2003年9月25日以前由縣(市、區)教育部門聘用的代課人員。
(三)在我省農村公辦中小學(含縣鎮學校)連續代課,現仍在教師崗位。
(四)具有教育部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專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教師資格證。
四、指標分配及選拔辦法
(一)指標分配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各市(州)基層教育、衛生、農牧、文化、旅游和社會保障崗位的需求數及報名考生數,向各市州分解下達選拔指標。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筆試一周前向縣(市、區)分解指標。但如果某個崗位出現某縣(區)的報名人數達不到分配1名指標的平均人數時,此崗位的指標可不向縣(區)分解,由市(州)統一保留,在全市(州)范圍內錄取。
蘭州新區的選拔指標將根據新區的需求和報考人數,在蘭州市總指標中單列下達,考試組織等工作由蘭州新區會同蘭州市共同負責實施。
對甘南、臨夏兩個民族自治州在指標分配方面予以傾斜。特別向甘南州增加200名指標(以下簡稱“甘南州200名特別指標”),分解到各崗位,專門用于選拔藏、漢兩語都懂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專業人才。
(二)選拔辦法
招錄選拔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組織考試。考試筆試科目分為公共基礎知識測試(150分)和專業基礎知識測試(150分),兩項分值相加為筆試總成績(少數民族自治州及少數民族自治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
允許甘南州考生選擇兼報200名特別指標。凡自愿申請兼報了“甘南州200名特別指標”的考生,除了要參加公共基礎知識測試和專業基礎知識測試外,還須加試藏漢雙語測試(150分)內容。甘南州先進行各崗位下達的正常指標的錄取,然后再錄取200名特別指標,即:各崗位先按公共基礎知識測試和專業基礎知識測試的總成績(農村中小學、鄉鎮幼兒園教師崗位還須加面試成績)錄滿正常指標數后,再從申請了兼報并未被正常指標錄取的考生中,以公共基礎知識測試、專業基礎知識測試、藏漢雙語測試三項成績之和為總成績,擇優錄取200名特別指標。
報考農村中小學、鄉鎮幼兒園教師崗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考生,招錄選拔考試除筆試外,還需進行面試。筆試結束后,由市(州)人社局按分配指標的120%取整(凡出現小數點的都予以“進一”取整),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確定各縣(區)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指標末位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面試),然后由各市(州)教育部門會同人社部門組織實施本地區的面試工作。考生的最終總成績為筆試成績/3×70%+面試成績×30%,以最終成績從高至低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具體面試辦法由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另行制定。
五、組織報名及報名資格審查
(一)發布通告
省、市(州)有關部門分別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通告,公布招錄方案等有關信息;宣傳省委、省政府民生實事的有關政策。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
2013年5月25日至5月31日。
2.報名地點
在各縣(市、區)指定的地點報名。
3.普通高校畢業生的報名辦法及資格審查
(1)在市(州)、縣(市、區)考務辦公室的統一組織協調下,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的辦法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
(2)往屆畢業生須持身份證、《擇業通知書》或派遣至生源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就業報到證》(必須無具體就業單位)、畢業證、戶口簿等證件報名。
(3)應屆在校畢業生報名時須持身份證、學校就業部門蓋章的《2013年應屆畢業生參加甘肅省基層就業項目考試學校推薦表》,以及生源地戶籍證明(原戶籍復印件或公安部門證明)等證件。其中,省外院校甘肅生源2013年應屆畢業生,如果本人因故無法回生源地參加報名,可委托親友報名,報名時除提供有關規定的證件外,還須持委托書、考生本人的電子照片(像素為寬360、高480)。領取準考證時須重新審核畢業證、報到證等相關資料,確定報考資格。
(4)純農(牧)戶零就業家庭、城鎮低保家庭普通高校畢業生需提供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證明、民政部門的低保證明。報考農村中小學、鄉鎮幼兒園教師的非師范類專業普通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教師資格證或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合格證。
(5)報名時,考生須填寫《甘肅省2013年扶持高校畢業生就業項目選拔考試報名信息登記表》《資格審核表》,并現場采集準考證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張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寫相關表格時使用。
(6)報考基層學校教師崗位的考生,須按文科、理科、音體美、幼兒園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崗位分別報名。
4.農村公辦中小學代課人員的報名辦法及資格審查
農村公辦中小學代課人員的報名和資格審核工作由省、市(州)、縣(市、區)教育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報考人員原則上只允許報考戶籍所在縣的文科教師、理科教師崗位。報名時,本人須持縣(市、區)教育部門聘用文件或證明、本人申請及戶籍證明、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學歷證明等,到指定的地點報名。報名時須填寫《甘肅省2013年扶持高校畢業生就業項目選拔考試報名信息登記表》《甘肅省2013年選拔農村公辦中小學代課人員到農村中小學任教資格審核表》,并現場采集準考證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張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寫相關表格時使用。
各縣(市、區)教育部門按照選拔條件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和有關原始證明材料進行嚴格審查,并在縣(市、區)、鄉(鎮)、村(社區)及代課學校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束后,將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信息報同級考務辦公室匯總,同時,將公示情況及報名信息報市(州)教育部門審核批準,報省教育廳備案。
5.報考基層教育、衛生、農牧、文化、旅游和社會保障崗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原則上只限報考畢業生生源縣(市、區)的招考崗位。蘭州新區的基層崗位只限蘭州新區轄區的生源報考。個別因婚姻發生戶籍變化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憑結婚證、戶籍證明及其它有效證件,在新戶籍所在地縣(區)參加報名。因婚戶籍落入我省的外省生源未就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允許在新戶籍所在地參加報名,錄取后需將《就業報到證》改派至我省。
6.報考甘南藏族自治州基層崗位的藏族考生,報名時需填寫公共基礎知識測試和專業基礎知識測試筆試試卷的漢、藏語言類型。
甘南州考生報名時可自愿選擇是否兼報“200名特別指標”(請在報名信息登記表中注明)。
7.《準考證》經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蓋章后生效,在考前一周內由生源地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發給考生。
上一頁 1 2 3 下一頁【甘肅:扶持1萬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程實施細則】相關文章:
甘肅今年將選拔1萬名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04-27
上海3.5萬名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04-30
海淀18項政策扶持高校畢業生就業04-30
海淀18項政策扶持高校畢業生就業05-01
佛山出臺扶持政策 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04-27
太原出臺優惠政策扶持高校畢業生就業05-02
廣東出臺多項補貼政策扶持高校畢業生就業04-28
甘肅倡議高校畢業生轉變就業觀念到基層就業05-01
廣州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 可享專項就業扶持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