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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關于進一步做好離校后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
魯人社辦【2009】7號
各市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9〕3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魯政發〔2009〕28號)精神,切實做好離校后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加強工作考核和督查,切實把中央和省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根據魯政發[2009]28號文件要求,第三季度省政府將對各地落實促進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措施及高校畢業生就業情況進行一次督促檢查。各級人事、勞動保障部門要認真做好迎接督查的準備工作,并以此為契機,認真抓好中央和省各項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結合實際,會同有關部門加緊研究制定或充實完善本地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具體措施辦法,措施要實,辦法要細,操作性要強。要根據城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進一步挖掘基層就業崗位;以有增長潛力的行業、企業為重點,拓展就業空間;積極主動與科研項目單位聯系,最大限度開發科研助理崗位;要堅決清理影響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制度性障礙和限制,為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的畢業生落戶、人事代理、社會保險辦理和接續、權益保障等提供方便。
二、建立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登記制度,實行就業狀況動態管理
各級人事、勞動保障部門要設置專門窗口,為離校后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求職登記、失業登記、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培訓申請、鑒定申報、勞動保障事務代理等“一站式”就業服務。對登記失業的未就業畢業生,當地人事部門免費提供人事檔案代理,享受失業登記的相關待遇;長期就業有困難的,在政府購買的公益性崗位中優先安置。要積極開展離校后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基本情況專項調查,全面掌握其數量、學歷層次、專業結構、家庭狀況、就業和培訓需求情況。要建立專門臺賬和相關數據庫,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實行畢業生個人就業狀況動態管理。
三、重點推薦就業,免費開展個性化服務
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人才交流機構、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要采取“一對一”方式,對離校后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進行重點指導、重點服務、重點推薦,有針對性地提供各種就業信息,免費提供切實有效的求職技巧輔導,增強他們的就業能力。要加大高校畢業生就業招聘會密度,及時將招聘會崗位需求信息通過短信、網站、媒體公告等方式提前通知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確保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在第一時間收到最新招聘會信息,并積極組織離校后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各類招聘及畢業生雙選活動,為其提供就業推薦服務。
四、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完善離校后未就業畢業生的見習制度
要加大對離校后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培訓力度,積極組織開展各類技能培訓和就業創業培訓,并按照登記失業人員的標準給予培訓補貼和鑒定補貼。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將離校后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納入普惠制培訓政策范圍,充分利用技工院校、就業培訓中心等各類培訓資源,采取集中培訓、分散培訓或培訓基地與企業聯合等多種形式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并免費提供職業介紹服務,實現就業需求與培訓資源的有效對接,提高其技能就業的穩定率和收入水平。
要進一步完善離校后未就業畢業生的見習制度,鼓勵見習單位優先錄用見習畢業生。各地要積極拓展一批社會責任感強、管理規范的用人單位作為高校畢業生見習基地,充分利用就業見習基地,為離校后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見習崗位。見習期間由見習單位和當地財政提供基本生活補助。2009年,全省力爭新增就業見習基地500個,組織3萬名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見習。
五、突出重點,對特困家庭和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實行“一對一”就業幫扶
切實加強離校后未就業特困家庭和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的就業登記、推薦工作,優先安排參加就業見習,優先安排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優先提供就業信息。只要對崗位不挑不揀,力爭年底前實現就業。要大力開發一批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公益性崗位,重點用于解決特困生和超出擇業期限仍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問題,對符合條件的按照就業困難人員規定給予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
六、積極扶持創業,實施“以創業帶動就業”
重點對有創業愿望并符合創業條件的離校后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行創業扶持,鼓勵其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及時提供創業培訓與項目開發、開業指導、小額擔保貸款、稅費減免、微利項目貼息、跟蹤服務等“一條龍”服務。通過創業扶持,促進離校后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成功創業。
七、建立畢業生就業情況月報告制度,健全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預警和動態監測機制
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月報告制度。各設區的市要在每月30日之前將離校后未就業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情況(見附件)以及面臨的主要問題、就業情況預測分析等形成書面材料,報送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為及時、準確掌握、統計畢業生就業狀況,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在辦理畢業生就業手續時,必須在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上辦理,堅決杜絕原有的手寫蓋章等傳統方式。要充分發揮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的作用,進一步健全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預警和動態監測機制。要定期對全省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進行統計分析,適時向社會發布,為領導決策和制定政策,促進高校學科專業結構調整提供科學依據。
做好離校后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客觀要求。各級人事、勞動保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擺在就業工作的首位,充分發揮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管理的職能作用,加強部門間的信息溝通和政策協調,強化分工協作、共同推進的工作機制,精心組織,狠抓落實,切實做好各項就業幫扶工作。在機構改革過程中,要確保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不受影響。要采取積極有效措施,落實各項補貼資金,發揮政策效應,把國家、省和當地出臺的促進畢業生就業、援助困難群體就業的優惠政策最大限度地惠及到離校后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逐步建立制度保障。要繼續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以及其他宣傳形式,廣泛宣傳黨和政府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有關政策措施,積極開展離校后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援助活動,鼓勵用人單位和社會各界關心和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大力宣傳畢業生創業成才的先進典型,引導離校后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鼓勵支持畢業生不等不靠,通過自身努力,實現就業。
各地要按照本通知精神,結合當地實際,抓緊研究制定貫徹本通知的具體措施和實施辦法,確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實處。
附件:離校后未就業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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