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提醒:畢業生就業派遣工作落戶等規定要細看
《關于做好2006年遼寧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派遣工作的通知》下發了。明確了高校畢業生派遣工作的有關內容。定向畢業生安排工作設時限
定向畢業生除家遷、升學、留校、參軍外,一次性派回原定向地區或單位就業。定向地區和單位要在2007年1月10日前,將安排結果報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
師范類定向畢業生應在三個月內安排工作,非師范類應在年底前安排工作,拖延不安排的,省有關部門將根據情況減少、直至停止該地區或單位的定向招生計劃。
學校為畢業生免費保管檔案
在擇業期內,各學校應為畢業生免費保管檔案,并簽訂保管協議。超過兩年未找到就業單位的,各種關系均轉到其生源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
調整改派到省畢業辦辦手續
省畢業生就業方案下達后,因特殊原因提出改變就業去向的,經學校同意后,由學校出具改派意見(注明違約責任),到省畢業辦辦理相關手續。
畢業生在兩年擇業期內可辦理改派手續
畢業生辦理改派手續時,需提供的手續:畢業生原來報道證;原接收單位的退函;與新就業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對違約改派的畢業生,學校要認真了解情況并出具材料說明違約原因;戶口遷移證;需經各市同意的,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應出具意見。
畢業生落戶有規定
已同省外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而無法在就業單位所在地落戶的遼寧生源畢業生,如本人提出申請,學校同意,可憑省教育廳證明將戶口落回生源地。
檔案可發給用人單位或生源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也可申請在就業代理部門進行就業代理落戶。
【提醒:畢業生就業派遣工作落戶等規定要細看】相關文章:
畢業生派遣報到就業介紹信03-15
蹲下細看04-30
萬余應屆畢業生先落戶后就業05-02
福州給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的大學畢業生落戶04-30
河北出臺新政策:高校畢業生可先落戶后就業05-01
云南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放在就業工作首位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