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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升初銜接活動方案(通用5篇)
為保障活動順利開展,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制定活動方案,活動方案具有內容條理清楚,步驟清晰的特點。那么活動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小升初銜接活動方案(通用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小升初銜接活動方案1
根據《海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xx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和《海口市20xx年秋季小學初中招生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由于校際之間差異的客觀存在和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實際需要,為促進公平招生、陽光招生,規范入學招生行為,今年小升初繼續實行優質初中學校劃片就近和指標到校相結合的招生辦法,通過多元化、全方位、發展性綜合評價學生,讓全市的小學生有機會享受優質教育資源,遏制“以權擇校、以錢擇校、以分擇校”行為。
二、計劃分配的原則
(一)根據小學辦學水平、辦學規模、畢業生人數合理分配指標到校計劃。
(二)有住宿條件的初中學校在全市范圍統籌分配計劃;沒有住宿條件的初中學校按照就近就便原則,指標分配到周邊小學。
(三)將市直屬學校指標到校生名額分配到各學校,依據學生入學意向確定具體的接收初中學校。區屬優質初中由各區根據實際明確本區指標到校計劃,并根據就近就便原則在本轄區地域內周邊小學統籌分配。
(四)本市戶籍學生較多的民辦學校,可適當安排指標到校計劃。根據民辦學校自主招生政策,計劃安排應事先征求九年或十二年一貫制民辦學校意見,如不同意接收,則不予安排。
三、推薦條件和程序
(一)20xx年海口市小學應屆畢業生。
(二)參照《海口市小學生綜合素質發展報告冊》評價體系的.內容,推薦的小學畢業生必須是小學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各項指標優良,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全面發展的應屆優秀畢業生。
(三)各小學根據本校學生實際和指標到校計劃,嚴格按照上述(一)、(二)項基本條件要求,制定本校具體實施細則,完善量化細化評價指標。各校具體實施細則應集體研究,并在班級和校內公示,接受監督。
小升初銜接活動方案2
根據《太原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xx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xx〕4號)精神,為確保每一名小學畢業生按時升入初中學校,依法接受初級中等義務教育,現就做好20xx年全區小學畢業生升初中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方案,請認真遵照執行。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堅持“相對就近、免試入學”原則,統籌安排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全區小學畢業生升公辦初中實行“直升”、“單校劃片”或“多校劃片”等相對就近入學方式。全區所有初中學校不得通過考試或變相考試方式選拔新生。積極穩妥地實行房產地址“學位限定”,即自登記入學之年起,原則上同一套住宅3年內只能享有學區內初中1個學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從20xx年秋季入學開始執行。
(二)堅持公平普惠原則。將全區所有符合條件的小學畢業生納入小學畢業升初中范圍,為每一名小學畢業生提供義務教育公辦學位,確保其接受義務教育。
嚴禁任何部門、義務教育學校和機構以考試、測試、面試等形式篩選生源。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全部實行電腦隨機錄取。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全部實行均衡編班。
(三)堅持公辦民辦同步招生原則。按照“以縣為主、屬地管理”原則,民辦初中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
二、工作體制
20xx年全區小學畢業生升初中工作根據全市統一部署,在區政府的領導和區教育局總體安排下,由各小學具體組織實施。各小學要結合各自實際,制訂本校小升初具體實施方案。
三、公辦初中入學辦法
根據太原市教育局“堅持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的原則,凡沒有選報民辦初中學校的小學畢業生,將默認為選擇公辦初中學校;自愿選報民辦初中學校的小學畢業生將不再參與公辦初中學校志愿填報。
凡已被民辦初中學校錄取且已簽訂正式協議的學生,區教育局不再為其安排公辦初中學位。未被民辦初中學校錄取的小學畢業生,由學籍所在地縣(市、區)教育局統籌安排,不得擇校。
(一)多校劃片入學
1.多校劃片的初中學校,本著尊重歷史、注重銜接的原則,由各小學按照劃定的初中學校招生范圍和報名條件,組織小學畢業生家長填報入學志愿。入學志愿經家長簽字確認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修改。對報名人數少于招生計劃人數的初中學校,學校按學生填報志愿直接分配入學,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人數的初中學校,通過電腦隨機派位方式產生。電腦隨機派位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各小學具體實施。屆時,邀請公證機構全過程監督,嚴格紀律,全程錄像。根據疫情防控形勢,邀請計算機專業人員、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或家長代表參加,同時教育局派出人員進行督導,及時公示派位錄取結果。
2.參加直升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及已被兩所外國語學校小語種、進山中學航天科技班提前錄取的小學畢業生和自愿選報民辦初中學校的小學畢業生,將不得參與志愿填報。
3.本區戶籍小學畢業生學籍和戶籍變更截止時間為20xx年6月30日。
4.填報志愿組織實施
(1)志愿范圍:
第一次志愿:各小學對口劃片范圍內的所有中學,每生可填報一所。
第二次志愿:第一次志愿派位結束后,各小學對口劃片范圍內有空余學位的中學,每生可填報一所。
第三次志愿:第一次志愿、第二次志愿派位結束后,各小學對口劃片范圍內仍有空余學位的中學,每生可填報一所。
(2)報名條件:
①山西省實驗中學、太原市第十八中學校、太原市第十二中學校。
符合“雙籍”一致的,對口劃片范圍內所有小學校小學畢業生(學籍和戶籍的截止時間為20xx年6月30日)可以填報。“雙籍”不一致的、參加直升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及已被兩所外國語學校小語種、進山中學航天科技班提前錄取的小學畢業生和自愿選報民辦初中學校的小學畢業生,不得填報。
②除山西省實驗中學、太原市第十八中學校、太原市第十二中學校以外,各小學對口劃片范圍內的其它中學。
除參加直升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及已被兩所外國語學校小語種、進山中學航天科技班提前錄取的小學畢業生和自愿選報民辦初中學校的小學畢業生外,對口劃片范圍內各小學的畢業生均可以填報。
5.填報志愿和派位流程:
各小學組織學生依次填報對口劃片范圍內志愿,分批組織電腦隨機派位。已經被第一次志愿錄取的學生,不得參加第二次、第三次志愿的填報,已經被第一次、第二次志愿錄取的學生,不得參加第三次志愿的填報。
各小學首先組織填報第一次志愿,并進行電腦隨機派位和分配工作;其次,組織未被第一次志愿錄取的學生就有空余學位的片內中學填報志愿,并進行電腦隨機派位和分配工作;最后,組織未被第一次、第二次志愿錄取的學生就有空余學位的片內中學填報志愿,并進行電腦隨機派位和分配工作。
6.三次填報志愿仍未錄取的`學生,由畢業學校安排到相對就近且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初中學校入學,但學生不得擇校。
符合報名條件未參與志愿填報的學生,視為放棄填報志愿,由畢業學校安排到相對就近且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初中學校入學,但學生不得擇校。
7.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選擇是否進行捆綁搖號(關聯派位)。
8.各小學認真做好學生相關審核工作,核實學生參加填報志愿的資格、信息,并由家長簽字確認學生志愿后,上報相關數據。
(二)“單校劃片”小學畢業生,根據劃片范圍,實行“單校劃片”入學。通過對口直升方式入學,即符合條件的對口小學畢業生直接升入對口初中學校就讀。
杏花嶺區澗河小學校、杏花嶺區享堂西街小學校、杏花嶺區七府園小學校實行“單校劃片”對口直升,對口直升中學為太原市第四實驗中學、杏花嶺區第二中學校、杏花嶺區第六中學校。
杏花嶺區楊家峪聯校、杏花嶺區中澗河聯校、杏花嶺區小返聯校實行“單校劃片”對口直升,直升本街(鎮)初中學校。
本著尊重歷史、注重銜接的原則,杏花嶺區第二中學校、杏花嶺區第六中學校、太原市第四實驗中學、太原市第五十五中學原片區范圍內學生仍執行劃片直升入學。
太原市第五十五中學的空余學位面向杏花嶺區新建路小學校、杏花嶺區新建路二校、杏花嶺區外國語小學校、杏花嶺區勝利橋東小學校、杏花嶺區北大街小學校、杏花嶺區勝利西街小學校、杏花嶺區濱河東路小學校、杏花嶺區新建路小學富力華庭分校填報志愿。
杏花嶺區第二中學校、杏花嶺區第六中學校、太原市第四實驗中學的空余學位面向杏花嶺區解放路小學校、杏花嶺區勝利街小學校、杏花嶺區國師街小學校、杏花嶺區壩陵橋小學校、杏花嶺區小東門小學校、杏花嶺區北中環街小學校、杏花嶺區享堂南街小學校、杏花嶺區實驗小學校、杏花嶺區五一路小學富力城分校、杏花嶺區新道街小學中車分校、杏花嶺區新道街小學富力分校填報志愿。
(三)凡跨縣(市、區)就讀的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地就讀初中,由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根據入學人數和學校分布情況,統籌安排“人戶分離”小學畢業生到相對就近且有空余學位的初中學校入學,但學生不得擇校。
(四)繼續堅持嚴禁跨縣(市、區)在公辦初中學校之間擇校的原則。區教育局在小學畢業生升初中工作中,嚴禁以任何理由安排戶籍、學籍不在本區區域內的學生進行擇校。
(五)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畢業生升初中須提供:
1.進城務工人員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戶口簿》。
2.進城務工人員在本市居住滿一年的《居住證》(20xx年6月30日前辦理)。
3.進城務工人員有效《勞動合同》及個人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一年的證明(20xx年6月30日前連續繳納12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營業執照》(20xx年6月30日前辦理)。
4.非本市小學畢業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畢業生還需提供原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鄉鎮或學校證明。
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畢業生,由各小學統籌安排到接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畢業生的公辦初中學校就讀,但不得擇校。
(六)陽曲縣、婁煩縣已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在城六區居住并務工的人員,其子女如需在太原市居住地初中學校就讀的須提供:
1.《居民戶口簿》。
2.在本市城六區有合法穩定住所且居住滿一年的證明材料(時間截止20xx年6月30日前)。
3.在本市城六區有合法穩定職業且工作滿一年的證明材料(時間截止20xx年6月30日前)。
4.已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扶貧手冊。
符合條件的,由各小學統籌安排到相對就近的公辦初中學校就讀,但不得擇校。
(七)依法保障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落實“一人一案”,保障輕度殘疾適齡兒童少年隨班就讀接受義務教育,對中、重度殘疾兒童通過安排至特殊教育學校、實施送教上門服務,多種方式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
具備隨班就讀條件的殘疾小學畢業生,可安排到普通中學隨班就讀,或根據家長意愿,結合實際,安排轉入特教學校就讀。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收教育行政部門安排的殘疾小學畢業生接受義務教育。
(八)落實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的教育優待政策,切實保障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
(九)其他情況小學畢業生升初中,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執行,由區教育局結合本區實際統籌安排,但不得擇校。
(十)小學畢業生升初中工作開展,應充分考慮疫情防控需要。各小學工作人員在面見家長時,應佩戴口罩,與家長保持一定距離。小學畢業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入校,應出示行程碼,佩戴好口罩。各小學要有效疏導分流,控制現場人數,做好人員登記、體溫檢測、通風消毒等工作。
四、小語種、航天實驗班入學辦法
太原市外國語學校、太原市第二外國語學校和太原市進山中學校面向城六區小學畢業生招收小語種班和航天實驗班。網上報名時間為7月17日8:00——7月19日18:00。選報太原市外國語學校、太原市第二外國語學校的學生可兼報太原市進山中學校,同時,還可選報一所民辦初中學校或參加學校組織的公辦初中報名。太原市外國語學校、太原市第二外國語學校確認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進山中學錄取。若太原市外國語學校、太原市第二外國語學校和太原市進山中學校都沒錄取,不影響民辦學校和其他公辦學校的錄取。
三所學校今年先分別按照招生計劃的三倍人數搖號,再進行評估。
五、民辦初中入學辦法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面向審批設立部門管轄區域招生,且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區域以外戶籍學生(不含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已在本市小學就讀且有本市小學學籍的外地戶籍應屆小學畢業生)和未經網上報名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民辦初中學校招生繼續實行網上報名。在全市統一時間內,通過登錄太原市教育局官方網站進行報名。民辦初中學校招生網上報名系統與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實現有效對接。網上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的,全部實行注冊入學;網上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多胞胎子女實行捆綁搖號,家長可自愿選擇。電腦隨機派位工作由民辦初中學校屬地縣(市、區)教育局統一組織。電腦隨機派位要全程錄像,邀請公證機構人員、紀檢監察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代表和學生家長代表全程監督,派位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確保全過程公平公正。
九年一貫制、十二年一貫制民辦學校,應當在具備直升本校資格的小學畢業生及其監護人自愿的前提下,接收該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就讀。自愿直升本校初中的小學畢業生須參加全市民辦初中學校招生網上報名并報本校志愿。意愿直升人數大于初中招生計劃的,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確定初中錄取結果;直升人數少于初中招生計劃的,空余計劃根據報名情況實行注冊入學或電腦隨機派位入學。
六、工作要求
(一)貫徹“十項嚴禁”。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超計劃(無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招生結束后,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公辦民辦學校間混合招生、混合編班、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嚴禁義務教育學校通過筆試、面試、面談、考察、接收簡歷、招生咨詢、網絡登記學生信息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條件招生選拔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競賽),或采用其考試(競賽)結果、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學校和校外培訓機構以培訓班、校園開放日、夏令營等形式提前摸排登記生源、選拔學生;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為違規招收的學生辦理學籍注冊或轉接手續;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或借轉學名義變相掐尖招生;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高考成績排名、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
(二)優質資源配置。區教育局將持續擴大公辦教育資源特別是公辦優質教育資源,加強區域內中小學整體規劃,科學測算需求,通過新建、改擴建一批中小學校推動公辦學校擴容增位;要深化辦學模式改革,通過支持公辦優質學校舉辦分校、聯合辦學、對口幫扶等集團化辦學形式幫扶薄弱校,促進區域內中小學校協調發展;要堅持教育公益屬性,落實政府責任,合理調控民辦義務教育占比,嚴格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辦好辦強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營造良好教育生態。
(三)明確落實責任。各中小學要提高政治站位,將做好小學畢業生升初中工作作為黨史教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重要內容,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統籌,抓緊研究制定本校小學畢業生升初中工作方案。
各小學要嚴格履行法定責任,認真組織做好本校小學畢業生升初中各環節工作,切實加強領導,“一把手”負總責。要組建機構、專人負責、強化監督,全面實行陽光招生。區教育局將組建“‘小升初’議事仲裁機構”,對本區“小升初”工作中反映或投訴的問題,及時予以答復和解決,確保“小升初”工作順利進行。要強化責任落實,不打折扣貫徹執行工作要求,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圓滿完成。
各小學要制定電腦隨機派位工作方案和安全應急預案,成立“現場決策組”,對電腦隨機派位現場出現的任何意外情況,做出裁定。
(四)嚴格學籍管理。區教育局將充分利用學籍系統規范小學畢業生升初中工作,在學籍系統中設置招生計劃數,確保招生計劃剛性執行。普通中小學學籍注冊嚴格執行《山西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暫行)》(晉教基〔20xx〕19號)規定的注冊程序和時間,按照“嚴格計劃審核、規范錄取(入學)手續、明確注冊時限、嚴格逐校審核”的辦法進行,確保學校招生計劃、招生錄取名單和學籍注冊名單相統一。對超計劃、無計劃、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一律不得辦理學籍注冊和轉接。學校校長對學生“人籍一致”情況負有第一責任,要定期進行自檢自查,規范管理。嚴禁人籍分離、空掛學籍等問題。嚴禁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掐尖招收轉學生。
(五)嚴格班額管理。各初中學校必須嚴格執行教育行政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計劃招生。全區初中起始年級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標準班額招生,即不超過50人。
(六)精準控輟保學。層層落實控輟保學責任,做好失學輟學書面報告、聯控聯保和勸返復學工作。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報區教育局備案。不得以在家學習或參加社會培訓機構的“國學班”“私塾”“讀經班”等形式,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七)落實公開制度。各小學在小升初工作中要切實做到“六公開”,即入學辦法公開、入學學區公開、招生計劃公開、工作程序公開、入學結果公開、咨詢渠道公開,使小學畢業升初中工作真正成為“陽光工程”。
(八)嚴肅招生紀律。區教育局和各中小學要嚴格執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十項嚴禁”和省、市招生紀律要求,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執行招生紀律,對違法違規招生行為“零容忍”,保持高壓態勢,確保小學畢業生升初中工作規范實施、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區政府教育督導部門將通過明察暗訪、專項督查、隨機抽查等多種方式對全區小學畢業生升初中工作進行督查。對違規違紀問題,嚴肅追責問責,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學校招生簡章和廣告應報審批機關備案,嚴禁各學校私自通過微信、公眾號、自媒體等網絡平臺進行虛假宣傳。
(九)營造良好氛圍。各中小學要加大對常見違規招生行為的預警,幫助家長和學生提高警惕,避免受害。對群眾關心關注的敏感問題和難點問題,要有針對性地深入細致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各小學要加強輿論引導,規范新聞報道,加強風險評估,完善應急預案,健全應急機制,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理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有效化解風險隱患,切實做好小學畢業生升初中工作,確保社會大局穩定。
小升初銜接活動方案3
義務教育是個完整的教育體系,中小學教育如何有效地銜接,是率先突破教育質量瓶頸的一個重要因素,因此,做好中小學銜接,使中小學教育能更好地協調一致,有效地促進學生全面的.發展,是提高義務教育教學質量的需要。根據水東中心小學家長學校工作安排,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動目標:
1、進一步加強學校與家長的溝通,使家長全面了解學校;
2、通過參觀水東初中軟硬件建設,讓畢業班家長及學生了解水東初中教育教學狀況,做好小升初的準備。
3、加強小學與初中的銜接,促進中小學教師間教學及班級管理經驗的交流。
二、活動主題:
小初銜接心手相牽
三、活動時間:
20XX.12.10
四、活動對象:
小學六年級家長委員會委員及六年級教師。
五、活動內容:
1、12.10下午2:00組織六年級家長委員及六年級全體師生到水東初中參觀;
2、12.10下午4:00組織行管人員及六年級教師到水東初中參加小初教師教學管理經驗匯報活動(議程附后)。
小升初銜接活動方案4
為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根據《太原市教育局關于 20XX年全市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并教基〔20XX〕2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經區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實施方案,請各學校認真遵照執行。
一、工作原則
(一)公平普惠原則
將全區所有符合條件的小學畢業生納入全區小學畢業生升初中工作體系,為每一名小學畢業生提供公辦初中學位,確保其繼續接受初中義務教育。
(二)堅持“相對就近、免試入學”原則
區教育局合理劃分入學片區、確定入學方式,統籌安排適齡少年免試就近升初中,繼續接受義務教育。任何學校不得通過考試或變相考試方式選拔學生。
(三)公辦民辦同步招生原則
按照“誰審批、誰負責”原則,將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領導,統一協調,順利實施 20XX年小學畢業生升初中工作,萬柏林區成立小學畢業生升初中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宋肇智(兼)。成員由基教、監察、督導等相關科室人員組成。
各中小學也應成立相應機構,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三、工作體制
在市教育局統籌指導下,按照免試和相對就近的原則,區教育局根據我區中小學校布局和生源情況科學劃片,制定實施方案,組織各小學按照市、區要求實施小升初工作,區教育局對本次工作實行全過程跟蹤監督管理,確保每名小學畢業生都能升學接受初中義務教育。
四、入學辦法
按照免試和相對就近的原則,我區依據本地區生源情況、學校布局、辦學規模、交通便利等因素,科學合理確定區域內公辦初中學校入學范圍,初中入學對象按照劃定的對口小學或片區,以單校劃片或多校劃片形式分別確定,確保每名小學畢業生都能升學接受初中義務教育。具體辦法如下:
(一)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
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分配順序:先進行太原市外國語學校初中學位的分配和電腦隨機派位,隨后進行對口直升和單校劃片學校初中學位的分配,最后進行多校劃片初中學校學位的電腦派位。
1、太原市外國語學校初中學位分配辦法
本著尊重歷史、注重銜接和就近入學的原則,科學合理確定太原市外國語學校學位分配辦法。太原市外國語學校周邊 14所小學畢業的雙籍生(即學籍和戶籍為萬柏林區,學籍和戶籍截止時間為 20XX年6月 30日),均可填報太原市外國語學校志愿。通過電腦隨機派位的辦法確定學位,且每位畢業生只參加一次太原市外國語學校學位的電腦隨機派位。具體學位比例及分配派位順序如下:
(1)太原市外國語學校招生計劃 40%的學位,分配到戶籍地址和實際住址(人戶一致)均在漪汾苑小區內且與戶主是直系親屬關系的太原市實驗小學畢業生,資格由太原市實驗小學進行審定。符合條件人數大于招生計劃時電腦派位,少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時全部安排學位入學。
(2)太原市外國語學校招生計劃 60%的學位,分配到太原市外國語學校周邊 14 所小學:太原市實驗小學、興華街小學區外國語小學、和平北路二校、鳳凰雙語小學、彭村小學、瓦審小學、后北屯小學、公園路小學、理工大附小、區第二實驗小學玉河街小學、陽光雙語小學、童樂雙語學校。報名人數大于招生計劃時電腦派位,少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時全部安排學位入學。
2、九年一貫制對口直升學生
西峪街學校畢業生對口直升至西峪街學校
開城街學校畢業生對口直升開城街學校
3、單校劃片學生
(1)山西大眾學校畢業生對口直升至太原市五十六中。
(2)東社小學、圪僚溝小學、興西小學、科技實驗小學對
口直升至萬柏林區實驗中學。
(3)杜兒坪小學、虎勝街小學對口直升至萬柏林七中。
(4)北山街小學、五三街小學對口直升至萬柏林八中。
(5)大虎溝小學、舊礦街小學、西銘小學、西苑小學對口直升至萬柏林四中。
(6)建筑中巷小學對口直升至萬柏林十一中。
(7)河澇灣小學對口直升至萬柏林十中。
(8)樹人學校對口直升至西峪街學校。
4、多校劃片學生
對于暫時難以實行“單校劃片”對口直升的區域,實行“多校劃片”入學。今年多校劃片學生分為南、中、北、西四個片區,具體劃分如下:
南片:
小學7所:區實驗小學、和平南路小學、南上莊小學、沙溝小學、新莊小學、南屯小學、現代雙語小學。
中學4所:太原市十六中、太原市六十二中、太原市六十三中、萬柏林區二中。
中片:
小學 23所:公園路小學教育集團公園路校區、眾紡路小學和平小學、公園路小學教育集團橋西校區、大唐實驗小學、區第二實驗小學、玉河街小學、氣化街小學、千峰南路小學、公園路小學教育集團萬科紫郡校區、理工大附小、小井峪小學、后北屯小學、瓦窯小學、下元小學、大王小學、小王小學、窳流小學、閆家溝小學、大井峪小學、童樂雙語學校、大眾雙語學校、南內環雙語學校。
中學7所:太原市二十中、太原市二十九中、太原市四十九中、太原市五十六中、太原市第二實驗中學、萬柏林區一中、萬柏林區三中。
北片:
小學 10所:興華街小學、外國語小學、和平北路第二小學、興華西街小學、鳳凰雙語小學、區第三實驗小學、彭村小學、陽光雙語小學、太原市實驗小學、科大實驗小學。
中學3所:太原市十三中、太原市六十一中、萬柏林區實驗中學。
西片:
小學5所:建筑北巷小學、河北街小學、太白街小學、紅星巷小學、北寒小學。
中學3所:太原市六十五中、萬柏林區十中、萬柏林區十一中。
屬于多校劃片派位四大片區(南片、中片、北片、西片)內的小學畢業生,由各小學組織小學畢業生家長填報入學志愿對報名人數少于招生計劃人數的初中學校,按學生志愿直接分配入學;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人數的初中學校,通過電腦隨機派位方式安排學生入學。
5、跨行政區域學生
凡跨縣(市、區)就讀的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原則上應回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就讀初中,嚴禁跨縣(市、區)在公辦初中學校之間擇校。確需在實際居住地萬柏林區入學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不得擇校。
(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畢業生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畢業生升初中須提供: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萬柏林區居住滿一年的《居住證》;有效《勞動合同》及個人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一年的證明(20XX年6月 30 日前連續繳納 12 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營業執照》(20XX年6月 30 日前辦理)進城務工人員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戶口簿》;非本市小學畢業的進城務工人員遖遷子女小學畢業生還需提供原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鄉鎮或學校證明。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畢業生,在本市戶籍畢業生全部分配或派位完畢后,統籌安排到相對就近公辦初中學校就讀,但學生不得擇校。
(1)九年一貫制對口直升和單校劃片小學畢業生直升入對應初中,如果直升人數大于剩余學位數,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參照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多校劃片辦法流程,安排到有空余學位的初中學校就讀。
(2)多校劃片小學畢業生在本市戶籍畢業生全部分配或派位完畢后,參照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多校劃片辦法流程,安排到有空余學位的初中學校就讀。
(三)其他情況入學
1、兩縣貧困家庭子女小學畢業生陽曲、婁煩兩縣已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在萬柏林區居住并務工的人員,其子女如需在萬柏林區入初中的,參照本市戶口小學畢業生升初中分配方法。
2、隨班就讀
具備遖班就讀條件的殘疾小學畢業生,安排到普通中學隨班就讀,或根據家長意愿,結合實際情況,安排轉入特教學校就讀。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收教育行政部門安排的殘疾小學畢業生接受義務教育。
3、海內外高層次、晉商晉才回鄉創業創新工程引進的各類人才、駐并部隊軍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員、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子女入學,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政治意識
區教育局和各中小學校要深入學習貫徹落實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提高政治站位,強化主體責任;要加強輿論引導,精心組織宣傳,加強風險評估,完善工作預案,健全應急機制,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理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強化服務意識,通過報紙、廣播、官網、官微等多種形式,及時向社會公布招生入學相關工作信息,充分、深入、細致地解讀本地區入學政策,及時回應人民群眾關切。切實做好小學畢業生升初中工作,菅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嚴格落實責任
各初中學校要嚴格落實均衡編班要求,嚴格落實課程標準,注重做好小學和初中課程銜接。不得以任何理由壓縮課時、加快教學進度。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要切實履行監護人職責,除送入依法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或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準可自行實施義務教育的相關社會組織外,不得以“國學班” “讀經班”“私塾”等其他方式組織學習替代接受義務教育
(三)加大改革力度
認真落實《山西省教育廳關于積極推進義務教育辦學模式改革的指導意見》(晉教基〔20XX]27號)精神,按照深化供給側改革的要求,推進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模式改革,實施優質帶動實現優勢互補,促進共同發展。
(四)實行計劃、班頷管理
各中學校必須嚴格執行教育行政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計劃招生。起始年級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標準班額招生,即初中起始年級班額不超過 50人,堅決防止產生新的大班額。
(六)加強控輟保學
完普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制度,在通知書中加入有關法律規定和違法追責說明,切實強化家長和學生的法律意識,營造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的良好氛圍。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者其法定監護人應當依法送適齡兒童少年按時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的,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門依法發放相關司法文書,敦促其保證輟學學生盡早復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賁任。嚴格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責任,按照法律規定和有關要求,建立失學輟學適齡兒童少年工作合賬,認真落實聯保聯控工作機制,落實政府、學校、監護人賁任,確保做好控輟保學工作
(七)加強學籍管理
充分依托中小學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切實發揮學籍管理系統在治理違規擇校問題上的基礎性、機制性作用。通過學籍管理,及時掌握學生流動和輟學情況學校校長對學生“人籍一致”情況負有第一責任,要定期進行自檢自査,規范管理。各中小學校學籍注冊按照“嚴格計劃審核、規范錄取(入學)手續、明確注冊時限、嚴格逐校審核”的辦法進行。嚴格監控、從嚴管理公辦小學無正當理由提前大規模轉入民辦學校現象。對不符合轉學規定、在校生超過核定辦學規模的學校一律不得辦理學籍注冊和轉接。
(八)落實公開制度
區教育局及各中小學校要切實做到“六公開”,即入學辦法公開、入學學區公開、招生計劃公開、工作程序公開、入學結果公開、咨詢渠道公開,使小學畢業生升初中工作真正成為“陽光工程”。
(九)強化執紀問責
區教育局和各中小學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學招生作“十項嚴禁”和省市招生紀律要求。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將組織基教、督導等部門工作人員成立督查組,對小學畢業生升初中工作進行明查暗訪,堅決杜絕各種違規違紀行為。市、區兩級派駐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對在全市小學畢業生升初中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違規操作或借機謀取私利的學校或個人,一經查實,嚴肅問責,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小升初銜接活動方案5
為貫徹落實《省教育廳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關于進一步做好小升初整班移交工作切實防止學生輟學的通知》(黔教函〔20XX〕343號)文件精神,扎實開展義務教育階段整班移交工作,防止學生輟學、提高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有效落實“控輟保學”工作,做好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現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望謨縣20XX年義務教育階段整班移交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統籌、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依法組織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堅持免試、就近”的原則,不得舉行任何形式的考試錄取新生,實現招生入學規范管理。堅持“兩為主、兩納入”的原則,即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同時將常住人口納入區域教育發展規劃、將隨遷子女教育納入財政保障范圍。堅持統一管理原則,縣城中學招生由教育局統籌管理,鄉鎮(街道)中學學校招生由鄉鎮(街道)中心小學統籌管理。
二、工作思路
按照我縣校點布局規劃“高中聚集、初中進城、小學進集鎮、村辦幼兒園和保留必要教學點”的辦學思路,有效整合教育資源,形成初中進城集中辦學的教育均衡發展良好格局。從學生的安全考慮,避免鄉鎮學生集中帶來的管理風險,我縣小升初整班移交工作按照相對就近和派位的原則進行整班移交,既有利于學生和家長更公平享受優質的教育資源,也有利于實現縣城中學協調、健康、均衡發展。小升初整班移交由中心校按照相對就近和派位的原則統籌安排,各鄉鎮(街道)中心校制定小升初整班移交具體實施方案,做到公平、公正、公開,確保全面完成小升初整班移交工作任務。
三、組織保障
為確保小升初整班移交工作有序開展,特成立望謨縣20XX年小升整班移交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教育局,孫莉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杜永蘭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石正房、韋良、韋進艷3位同志為辦公室成員,負責小升初整班移交工作日常工作事務,確保全縣小升初整班移交得到學生、家長、學校和社會的支持、認可。
四、工作措施
(一)制定移交方案
各鄉鎮(街道)中心小學6月30日前,完成本鄉鎮(街道)小升初整班移交方案的.制定,交當地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會公布,同時報縣教育局備案。
(二)整班移交辦法
1.除新屯、打易、郊納3個鄉鎮(街道)外,其余鄉鎮(街道)的小學畢業要整班移交到縣城中學。整班移交到縣城中學的鄉鎮(街道)要做好以下工作:
(1)合理分配學生。結合縣教育局下發招生任務數,將本鄉鎮(街道)的小學畢業生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中學,確保所有小學畢業生都有學位。
(2)落實相對就近和派位相結合。要指導轄區小學按照各學校招生人數落實小升初整班移交工作,引導學生及家長自愿接受派位入學,做到公平、公正、公開,自覺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3)做好移交名單公示。派位結束后,各中心校要督促轄區小學進行移交名單公示,公示期滿后完成整班移交花名冊報中心小學匯總報縣教育局教育股。
2.新屯、打易、郊納3個鄉鎮(街道)的小學畢業生,由鄉鎮(街道)中心小學按照就近原則,整班移交到本鄉鎮(街道)中學就讀,保證學生完成義務教育。針對不愿到本鄉鎮(街道)中學就讀、要求到鄉鎮外就讀的,中心小學要督促轄區小學精準摸清學生去向,做好跟蹤管理,確保學生有學上。
(三)移交名單報備。7月15日前,各鄉鎮(街道)中心校完成本鄉鎮(街道)小升初整班移交名冊匯總并報縣教育局教育股,縣教育局將各鄉鎮(街道)整班移交名冊匯總整理后,返回各中心校、各中學,移交學校和接收做好對接工作。
(四)落實包保責任制。各中心校按照移交名單,將小升初學生包保到教師個人,開學時組織轄區學校開展小升初學生大家訪活動,既要宣傳隨機派位入學的優勢,又要關心關愛家庭困難學生,留守兒童,引導學生完成義務教育。發現有疑似輟學的,要立即安排學校采取一對一的方式進行包保跟蹤,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
(五)組織整班移交。根據20XX年秋季學期開學時間具體要求進行小升初整班移交。各鄉鎮(街道)中心小學要督促本轄區小學按照整班移交名冊組織好學生到接收初中學校進行移交,如數清點移交。同時,各中學要按照整班移交名單對應接收學生,并與移交學校完成交接手續。
(六)落實報到注冊。接收學校要組織學生報到注冊,逐一核對移交名冊中的學生到校報到情況。對未按時注冊的,要進行初步核查,并登記造冊。要及時從全國中小學生學籍系統小學畢業生庫中提取已注冊學生學籍,開學一個月內實現“人籍一致”。
(七)移交情況反饋。初一學生報到注冊結束后,接收學校要及時向鄉(鎮)政府和移交學校反饋學生報到情況,鄉(鎮)政府、移交學校和接收學校要及時核查未報到學生的去向。經核查屬于輟學的,鄉(鎮)政府要啟動勸返復學程序,并及時將輟學學生上報縣級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對于非本縣(市、區、特區)戶籍的輟學生,學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要將相關信息抄送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
(八)抓好勸返復學。對于小升初環節產生的輟學學生,各鄉鎮要第一時間啟動勸返復學工作,并報縣教育專班,縣、鄉兩級綜合運用控輟保學“五四”措施,動員敦促輟學學生返校就讀。異地就學的小升初環節輟學生,勸返復學工作由其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為主,學籍所在地政府積極配合,并要互通情況,實現信息共享。
五、工作要求
(一)鄉鎮教育保障專班。負責具體組織實施本鄉(鎮)整班移交工作,全面掌握本鄉(鎮)小學六年級學生基本情況,制定本鄉(鎮)整班移交工作措施,組織小學、初中學校做好移交工作,掌握隨遷、外出學生的去向和真實就讀情況,做好輟學學生的勸返復學工作。
(二)縣教育局。負責全縣整班移交統籌工作,聯合鄉(鎮)政府做好整班移交工作,統籌調配整班移交學位供給,調度縣域內整班移交工作,協調解決整班移交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向縣級政府報告整班移交工作情況。并對整班移交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對不按規定執行的將進行嚴肅問責。
(三)各鄉鎮(街道)中心校。做好小升初整班移交的宣傳和引導工作,爭取學生家長的大力支持和配合,自覺接受派位整班移交。要督促轄區學校做好本校小升初學生的跟蹤管理,對畢業班學生實行包保責任制,精準掌握學生去向,確保學生一個不少的移交到初中學校。在移交過程中,發現不到位的,要及時開展勸返復學,扎實認真做好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整班移交工作,確保小學畢業生100%升入初中學校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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