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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生嫌自己手機太舊 高考前搶路人手機
“不要告訴我爸媽……”這是18歲的高中生小鄭被公安機關從教室帶走時對老師說的話。此時,離他參加高考還有一個月。他不知道,自己所要承擔的后果是他父母遠無法承受的。
2011年4月22日22時許,小鄭在經過常熟市某小區一個單元樓道口時,看到走在前方的被害人正在玩手機,就跑上前用手捂對方嘴并伸手搶手機,遭到被害人掙扎后,小鄭將其摁倒在花壇里,然后將其手中的手機搶走后逃跑回家。小鄭搶得的諾基亞5800型手機1部,價值人民幣990元。公安機關經偵查后于2011年5月6日將被告人小鄭傳喚至公安機關接受詢問。案發后,公安機關繳獲了贓物手機并發還了被害人。
常熟市人民檢察院以小鄭犯搶劫罪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認為,小鄭的行為已構成搶劫罪。小鄭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對被害人進行了經濟賠償并取得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鑒于小鄭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可依法適用緩刑。常熟市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承辦法官介紹說,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了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搶劫罪既侵犯他人的財產權利又侵犯人身權利,故刑法對其嚴厲打擊,在沒有法定減輕處罰情節下,只要實施了搶劫行為,有期徒刑三年,就是量刑起點。
當高考的鈴聲響起,小鄭已是悔之晚已!庭審中,當被問及為何搶手機時,小鄭稱覺得自己手機太破想換個好的,又不好意思讓父母買,就腦子一熱搶了別人的手機。
法官稱,小鄭的例子值得大家思索,這一句“腦子一熱”也許并非偶然。究其根本原因肯定是在小鄭本身,其貪圖物質,又缺乏法律意識,為滿足私欲搶他人手機,在被抓后還天真地以為是小事能瞞過父母,囑咐老師“不要告訴我爸媽”。同時,其父母和學校也應吸取教訓。作為父母,為孩子創造良好物質條件無可厚非,但切不可忽視心理教育。
本案中的父母平日很少與學校溝通,也很少關心小鄭的想法,只得在案發后直呼“不可思議”。承辦法官還指出,作為學校,也應加強法制教育。在小鄭高中生涯近三年中,其稱學校只有過一次關于交通知識的講座,其對于犯罪的概念幾乎沒有,故沒有意識到搶人手機會有如此嚴重的后果。“我們應在滿足其物質條件時注重內在需求,在傳授文化課程時不疏忽法制教育,培養青少年積極健康的心理,提高區分對錯的能力,讓此類悲劇不再上演。”
(《揚子晚報》)
中國大學網 http://www.solarmaxlimited.com (責任編輯:卜范龍)【高三生嫌自己手機太舊 高考前搶路人手機】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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