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協議書范本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協議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協議到底怎么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生產協議書范本,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安全生產的管理要求,確保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經雙方共同協商,同意明確如下協議:
一、發包人在施工開始前向承包人提交必要的施工場地,明確承包人安全生產管理的責任區域和要求,承包人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的責任單位。承包人必須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其相關文件報發包人備案。
二、發包人應積極組織和督促承包人開展安全達標活動:及時傳達和部署上級的有關安全生產精神和要求,定期聽取承包人的意見和要求。加強安全生產的指導和協調。
三、分包人在簽訂本協議后十天內,須向發包人交納本工程造價總費用一定比例的安全生產風險保證金,作為承包人在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活動的經濟擔保。安全生產風險保證金的金額¥2萬元(人民幣大寫:貳萬元整)。
四、發包人負責組織對承包人安全規范作業、文明施工情況的檢查,定期組織考核:對承包人及有關人員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成績顯著的集體、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物資獎勵。對承包人及有關人員發生的違章、違法行為和存在的問題以及在安全生產、文明等創優達標活動中不積極配合的,發包人有權制止教育、責成其限期整改。對責任單位每次處罰500—5000元不等。對未按要求限期整改的或整改不力、情節嚴重的,對責任單位每次處罰1萬—5萬元不等。
五、凡工地內發生生產事故或重大人員傷亡的,發包人派員參與勞動行政部門、司法機關調查處理。發包人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及影響,對責任單位以按責任違約給予一次性經濟的處理。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因分包人責任給發包人和總包人造成的連帶經濟損失全部由分包人承擔。
六、承包人要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律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建標(99)79號“關于發布行業標準《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通知”(編號JGJ59——99)的要求加強內部安全管理,落實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確保工程建設中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
七、承包人要按照安全作業規范針對本工程項目的特點、性質、規模以及施工現場條件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制定和組織落實各項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向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施工。深基坑開挖必須按科技委審查批準的方案實施。
八、承包人進入工地后應明確落實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根據建設部辦公廳20__年10號文件要求配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即施工人員超過50人的工地必須配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工程造價在1000萬元以上的工地,必須配置2—3名管理安全生產工作人員;工程造價在5000萬元以上的土地,要按專業設置專職安全員,組成安全管理組負責土地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并報名單報發包人備案。承包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落實各級安全責任制,完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包括獎懲制度);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負責單位內部和施工責任區域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九、承包人對各分包單位及外聘人員的安全生產工作要納入本單位統一管理的范圍,明確要求,簽訂管理協議;要加強對全體施工人員安全作業、文明施工和自我保護的宣傳教育;做好上崗前的安全培訓,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做到持證上崗;進入本市施工的外省市特殊作業人員,還必須經本市有關特種作業考核站進行審證教育,禁止實習、學習人員現場作業。嚴格執行各種安全操作規程,確保施工安全。
十、承包人要按照“安全自查,隱患自改、責任自責”的原則加強對施工責任區的日常安全檢查。及時制止和處理各類違章違法行為。對查獲的隱患要及時落實整改措施,消除隱患。
十一、承包人應主動接受發包人在安全生產工作上的業務領導,檢查和督促,服從管理;對發包人的工作布置和組織活動要積極貫徹實施和參加。對發包人給予因責任違約的經濟處理如有異議可要求復核。對發包人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營私舞弊、有意刁難的違法行為,有權檢舉揭發,要求處理。
十二、分包人因疏于管理違章違法作業發生安全事故過造成人員傷亡的,應在積極搶救受傷人員、保護現場的同時,嚴格按安全事故上報的規定時限向發包人和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匯報,不得遲報瞞報。
十三、本協議中未涉及的有關條款,雙方可根據需要協商補充修改。如遇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法規不符的,應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法規執行。
十四、本協議作為雙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簽約后生效,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滿,本協議終止。
發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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