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5篇)
在現在社會,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寫協議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
甲方:乙方:
單位名稱:姓名:
法人代表:性別:
委托代理人:出生年月:
廠址:家庭住址: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愿意錄(聘)用乙方;
金報銷,學生到廠當天支付現金一部分(相當于來程從到惠州的火車票金額),剩余部分在學生上班一周內憑車票報銷現金。
二、乙方同意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負責辦理錄(聘)用乙方所需的有關手續,乙方予以積極配合;
四、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就業協議適用于應屆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學校三方之間,學校是就業協議的見證方或簽約方,就業協議對用人單位的性質沒有規定,適用任何單位;而勞動合同只適用于勞動者(含應屆畢業生)與用人單位(不含公務員單位和比照實行公務員制度的組織和社會團體以及軍隊系統)之間,與學校無關。
五、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六、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并免責,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并免責;
七、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后,本協議解除:
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
2、乙方在畢業離校前升學、入伍、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或參加國家及地方志愿服務項目;
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
4、乙方被判處拘役以上刑罰或者被勞動教養;
第三條乙方在租用房屋期內所發生的水、電、氣、話費、電視收視費、衛生費等公共費用由乙方支付,除此之外如再有新增的公共費用,乙方將不再承擔。
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情況;
三方協議并不是“保險箱”,只是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之間簽訂的就業意向,只有畢業生到單位報到、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后,才能和用人單位形成正式的勞動關系。對畢業生來說,簽訂了三方協議后,還需要接受用人單位實習期、試用期的進一步考察。
八、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協議,若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并要求其賠償相關損失;
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
十、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備案、登記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十二、乙方需在甲方單位工作不少于兩年,否則乙方需繳交違約金叁仟人民幣給甲方。
十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簽名):
負責人:年月日
公章:
年月日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xxx%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xxxx%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銀行開立帳戶,通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銀行。)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2
編號:( )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制表
大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印制
畢業生情況及意見姓名性別年齡民族政治面貌培養方式并軌、定向健康情況專業學制學歷家庭地址應聘意見:
畢業生簽名:
年月日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單位名稱單位隸屬聯系人聯系電話郵政編碼通訊地址e-mail所有制性質全民、集體、合資、股份制、其它單位性質黨政機關、科研事業單位、學校、醫療衛生、金融單位、國有企業、三資企業、商貿公司、廠礦企業、部隊、其它檔案轉寄詳細地址用人單位意見:
簽章
年月日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
(有用人自主權的單位此欄可略)
簽章
年月日
學校意見學校聯系人聯系電話郵政編碼學校通訊地址院(系、所)意見:
簽章
年月日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意見:
簽章
年月日
注:上述各項必須逐填寫,不得空白。學歷指本科生、專科生和高職。
簽約須知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和教育部的有關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之星國家關于畢業生就業的方針、政策。
二、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了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征得用人單位同意。
三、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四、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后,經學校審核列入建議就業計劃,報省廳批準,學校負責辦理就業手續。
五、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辦理就業手續,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六、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它約定,應在備注欄注明,并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七、本協議經各方簽、蓋章后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征得另兩方同意,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復印無效。
簽訂協議書注意事項
一、到省轄市事管或區管單位就業的,需經省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非師范經市人事部、師范經市教育局)蓋章同意;到縣及縣以下單位就業的,只需經縣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
二、到省直、部屬單位就業的,需經其主管部門蓋章同意。部屬單位主管部門系指在魯的主卦部門;在省工商局注冊的'非國有單位接受畢業生,須到省就業辦辦理審核備案手續。
三、在省外落實接收單位的,按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原則上到山東省外各省區直或部屬單位就業的,經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到市(地)以下單位就業的,經市(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到省轄市單位就業的,需經直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同意。
四、到在京中央單位的,需經國家人事同意。
省畢業生就業辦網址:
備注: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3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一致后,簽約程序是:
1、畢業生認真如實填寫基本情況及應聘意見,并簽名。
學生(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為解除學生的后顧之憂,保障合格學生全部安排就業,經甲乙雙方協議同意,簽定以下協議:第一條
2、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及人事調配部門簽定意見。
房產:a夫妻雙方婚后購有坐落在×路×號×小區×棟×單元×號的樓房一套,登記在男方/女方(或雙方)名下,屬夫妻共有財產。離婚后,該套房屋歸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雙方相互配合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擔。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付清。
3、用人單位一定將檔案詳細轉遞地址填好。
(一)做好本學期的收尾工作和新學期的開學準備工作。放假前,請各單位按照學校年度工作計劃安排,認真完成本學期的各項收尾工作,并做好下學期開學的.各項準備工作。
4、各院系簽意見。
5、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意見。
6、省就業指導中心簽證。
需要說明的是:按程序最后到學校簽章,由學校作最后把關,更有利于維護畢業生合法利益。有些畢業生圖方便,要求學校先簽章,再交用人單位,容易寫上有損畢業生權益的條款,產生不利后果。學校把關,意義還在于確認簽約手續是否完備,否則由于手續不齊等原因,導致報方案時通不過,或派走后到用人單位無法報到,會加大畢業生心理負擔。
簽訂協議時應注意的問題
1、查明用人單位的主體資格
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須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一般而言用人單位必須具有從事各項經營或管理活動的能力,單位應有錄用指標和錄用自主權。
2、有關條款的內容必須明確
如乙方未具備第一條的六個條款中的任一要素或對甲方有所隱瞞的,本協議自動失效,甲方不必履行本協議規定的條款,不付退款責任并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在簽約時,盡量采用示范條款。如確有必要進行變更或增加,亦應在內容上必須明確。
3、注意與勞動合同的銜接
由于畢業生就業協議簽訂在先,為避免在日后訂立勞動合同時產生糾紛,應盡可能將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體現在就業協議的約定條款中,并明確表示在今后訂立勞動合同時應予以確認。
4、對合同的解除條件做事先約定
(一)、先由畢業生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中填寫基本情況;(二)、與用人單位簽定協議,用人單位填寫相關內容并簽字、蓋章;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填寫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畢業生就業協議一經訂立,就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不得隨意解除,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4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又被稱作就業協議書、三方協議,一般是由國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區就業主管部門統一制表,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在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正式接收后自行終止。
已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如要違約,需及時辦理解約手續:到原簽《就業協議書》的用人單位辦理書面同意的解約函(蓋單位公章);向學校招生就業辦提出書面申請,闡明解約理由,并附上用人單位及上級人事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解約函;招生就業辦根據有關規定審批換發新的《就業協議書》。
按國家教育部規定的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及用人單位的實際需求進行教學,保質保量地完成各學科的教學任務;
主要內容:
畢業生應按國家法規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身情況,表明就業意見,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征得用人單位同意。
用人單位應如實介紹本單位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
學校應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情況,做好畢業生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后,經學校審核列入建議就業計劃,報主管部門批準,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就業協議是一種文字契約,確定了甲乙雙方的聘用關系,畢業生不得另找單位,學校按協議派遣后,用人單位不得拒收畢業生。
其他補充協議。
與勞動合同的關系:
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錄用畢業生時所訂立的書面協議,但兩者分處兩個相互聯系的不同階段,表現在:
畢業生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在校時,由學校參與見證,與用人單位協商簽訂的協議,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方案和畢業生派遣的依據;勞動合同則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系中權利與義務關系的協議,學校不是勞動合同的主體,也不是勞動合同的見證方,勞動合同是上崗畢業生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等權利和義務的依據。
畢業生就業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愿意接收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并列入就業計劃進行派遣;勞動合同的內容,則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面,對勞動權利與義務有著更為具體、明確的說明。
這個還好說點。在你所在地的省級報紙登報聲明,注意一定要是省級報紙,一般所有的省日報都是。見報20——30天后,憑這份報紙和身份證明,去你學校所在省的相應發證機構去補辦(師范類去教育廳非師范類人社廳)。有的地方是需要通過學校去的,有的地方是要自己去辦的。看情況啊。然后呢,你要是不知道報到證編號的話,找學校就業指導中心老師問一下吧。
一般來說,就業協議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后,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就具體事項有事先約定,亦可在就業協議備注條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訂立勞動合同對此備注內容應予認可。
主要條款:
經畢業生(甲方)、用人單位(乙方)、學校(丙方)三方協商,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甲方已如實向乙方介紹情況,同意到乙方廈門找工作,服從乙方工作安排;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在市民政局登記結婚,甲乙雙方無財產、無子女。現因雙方不和,導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無法繼續共同生活,故雙方自愿離婚并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已如實向甲方介紹情況,經了解,同意接受甲方,并負責有關接收手續;
丙方經審議,同意甲方到乙方工作,負責列入就業計劃和派遣;
甲、乙、丙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注欄明確,并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學校應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情況,做好畢業生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后,經學校審核列入建議就業計劃,報主管部門批準,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三方中有一方要變動協議,須征得另外兩方同意;
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復印件無效。
簽訂流程:
1、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達成協議并在《就業協議書》上簽名蓋章,用人單位應在《就業協議書》上注明可以接收畢業生檔案、戶籍的名稱和地址;
2、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批準蓋章,若用人單位無人事保管權(包括私營、民營、三資企業員工及國有企事單位編外聘用人員),可將人事關系委托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政府人事主管部門審批的、具有人事代理資格的人才服務機構代理,該人才服務機構將作為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蓋章、接收;
3、簽訂好的《就業協議書》送至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
4、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同意蓋章,并及時將《就業協議書》反饋至用人單位;
5、依據《就業協議書》,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制作當年就業計劃,并上報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開具《就業報到證》。
不簽訂就業協議書,不能算是國家正式派遣的畢業生。學校不能為畢業生辦理派遣手續,畢業生也沒有派遣報到證。報到證是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基本憑證,它和學生的學位證、畢業證。被稱為是學生就業的必備三證。
解除協議: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后,雙方都應認真履行協議。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協議解除:甲方(用人單位)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乙方(畢業生)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被錄用為公務員,或經選拔參加選調生、大學生村官計劃、西部計劃、欠發達計劃、三支一扶、服務社區計劃等國家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乙方(畢業生)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乙方(畢業生)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法律、法規、國家或省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已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如要違約,需及時辦理解約手續:到原簽《就業協議書》的.用人單位辦理書面同意的解約函(蓋單位公章);向學校招生就業辦提出書面申請,闡明解約理由,并附上用人單位及上級人事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解約函;招生就業辦根據有關規定審批換發新的《就業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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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協議解除應在就業計劃上報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之前進行,如就業派遣計劃已下達,即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已開具《就業報到證》的,須經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批準辦理調整改派手續。
畢業生違約后果:
畢業生違約所造成的后果,主要表現在:
就用人單位而言,用人單位往往為錄用畢業生做了大量工作,有的甚至對畢業生將要從事的具體工作有所安排。另外,畢業生就業工作時間相對比較集中,一旦畢業生因某種原因違約,勢必使用人單位的錄用工作付之東流,用人單位若另起爐灶,選擇其他畢業生,在時間上也不允許,從而給用人單位工作造成被動。
就學校而言,用人單位往往將畢業生違約行為認為是學校行為,從而影響學校和用人單位間的長期合作關系。用人單位可能由于畢業生的違約現象,而對學校的推薦工作表示質疑。面對激烈的就業競爭,用人單位需求就是畢業生擇業成功的前提,長此以往,必將影響今后學校開展畢業生就業工作,同時影響學校就業計劃方案的制定和上報,以及學校的正常派遣工作。
就其他畢業生而言,用人單位到校挑選畢業生,一旦與某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就不可能再錄用其他畢業生。若日后該畢業生違約,有些當初希望到該用人單位工作的其他畢業生由于錄用時間等原因,也無法補缺,造成就業信息的浪費,影響其他畢業生順利就業。
因此,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時一定要慎重,簽訂前需仔細閱讀協議條款,對協議條款有疑問的可以咨詢相關勞動部門或學校老師,協議一經簽訂就應認真履約。
如果畢業生確實因某種原因無法履約,也要及時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只要理由充分,多數用人單位都是不會為難學生,切不可不辭而別。同時若在離校前發生與用人單位解除協議,應及時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辦理解約手續并領取新的就業協議書。
具體作用:
《就業協議書》保障畢業生在廈門找工作階段的權利與義務,當發現所要簽訂的勞動合同與就業協議不一致,特別是出現在對維護畢業生權益不利情況時,畢業生應該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已經簽訂生效的《就業協議書》,制定新的勞動合同,使其內容符合就業協議。同時,《就業協議書》也保障用人單位能方便、直接地了解畢業生的真實情況。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5
一、就業協議書的定位和作用
就業協議書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系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確立就業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信息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也是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戶籍轉移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
二、就業協議書的基本內容
1、高校畢業生基本情況,應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專業、學制、畢業時間、學歷、聯系方式等。
2、用人單位基本情況,應包括: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單位性質、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檔案接收地等。
3、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約定的有關內容,可包括:工作地點及工作崗位;戶口遷入地;違約責任;協議自動失效條款、協議終止條款;雙方約定的其他事宜。
4、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蓋章承諾履行協議,高校有關信息及意見。
5、明確協議書的使用范圍:即國家計劃內統招非定向畢業生(含高職/高專畢業生、本科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定向生、委培生按定向委培協議就業,不使用就業協議書。
三、協議書的印刷和發放
各高校嚴格按照《貴州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模版進行印刷,分頁印刷在一張A3紙上。編號由院校代碼加五位數組成。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各執一份,學校留存一份備案。復印無效。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 就業《報到證》(即《派遣證》)的作用
《報到證》是由國家教育部專門印制,分上下兩聯:上聯為淺蘭色,下聯為白色;上聯用于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到公安機關簽轉戶口和到就業地區落戶口;下聯裝入學生個人的檔案,作為學生參加工作的憑證。人才交流中心憑下聯給到非國有企業參加工作并托管檔案的同學辦理:
(1)將畢業生的學生檔案轉成干部檔案;
(2)連續的計算工齡(工齡從打《報到證》的當天計算);
(3)參加職稱評定,工作一年評定初級職稱、四年評定中級職稱;
(4)辦理工作調動(必須是干部檔案方可辦理);
(5)辦理養老保險、政審等事宜;
(6)管理戶口,學生可將戶口掛靠在人才交流中心的集體戶上;
(7)接管黨組織關系。
《報到證》是區別計劃內統招生和非統招生(自考生、成教生等)的憑證,只有計劃內的統招生在畢業工作時方可辦理《報到證》,非統招生找到工作是辦理不了《報到證》的.。因此,同學在畢業時,找到工作請及時到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辦理《報到證》,畢業生在畢業離校前未找到單位的,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回地區待派或需改派的畢業生,必須在畢業兩年內回學校辦理參加工作或改派手續,超過兩年不再辦理。
特別提示:屬貴陽市生源(不含三縣一市)的畢業生,在畢業時未就業的按文件規定不開據《報到證》,檔案內就沒有《報到證》附聯,所以,請畢業時未找到工作的貴陽市生源的畢業生和畢業時未辦理報到證的其他地區生源的畢業生,兩年內務必回學校辦理就業《報到證》。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作總則
甲乙雙方堅持“產教結合,工學結合,理實一體,打造品牌”的指導思想,恪守“互相合作、互利互惠、實現雙贏、共同發展”的基本原則;同意建立校企合作關系,乙方在甲方校園內掛牌建立“汽車維修維護4S店暨遼源市工商學校汽車維修實訓基地”。
甲乙雙方在以下幾個領域展開全方位的合作:
①汽車維修專業的實習實訓;
②品牌汽車的整車銷售和售后服務;
③汽車的.對外維修維護保養及對外電子洗車;
④該專業學生的頂崗實習
⑤該專業學生就業推薦與服務指導;
⑥畢業生跟蹤調查;
⑦在職職工繼續教育與培訓、(執)職業資格鑒定和“雙師型”教師培養等。
通過合作,形成以社會人才市場和學生就業需求為導向,以行業、企業為依托的校企合作產學研結合的聯合辦學體制和機制,努力成為汽車維修類高級技能型人才培養、項目開發、信息服務與技術援助的載體。
二、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
1、與乙方合作,共同開發與實施小汽修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共同確定培養目標、制定教學計劃、調整課程設置、承擔教學任務和保證實踐教學的實施。
2、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要求,提供場地、部分設備、技術援助和項目合作研究。
3、根據專業教學計劃和課程教學大綱要求,初步確定每次實習的時間、內容、人數和要求,提前二個月與乙方聯系,與乙方共同制定具體實施計劃和安排。
4、委派教師與乙方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共同指導學生實訓、實習,及時掌握新工藝、新技術,實現“雙師型”教師的培養和優化。校企合作協議書5、為乙方在職職工的繼續教育、職稱(評定)考試、執(職)業資格(技能)鑒定等提供培訓與方便。
(二)乙方
1、按照汽車4S店裝修標準進行裝修建設,并辦理經營的相關手續。
2、發揮自身的行業優勢和社會影響,就汽車維修及經營領域進行經營,并負責甲方該專業學生的校內實習、實訓、頂崗實習和推薦就業。
3、配合甲方進行專業開發前的市場需求調查、科學合理地完善專業發展規劃。
4、推選優秀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與甲方共同制定和實施專業人才培養方案。
5、按照甲方教學計劃,結合單位實際情況,安排學生實習內容、指導實習過程,培養學生實際操作,提升學生職業素質。
6、配合甲方進行教學質量考核、控制和畢業生資格審定。
7、為甲方進行畢業生跟蹤調查提供方便。
8、充分利用人力資源,選送既有豐富實踐經驗又能從事教學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擔任甲方兼職教師,并為甲方培養“雙師型”教師提供幫助。
9、優先選聘甲方畢業生就業。
三、合作時間
合作時間為三年,根據雙方合作意愿和實際情況,可長期合作。首次合作結束后,雙方可共同商議形成新的合作意向。
四、其它。
1、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合作協議一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即生效,雙方應遵守有關條款,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簽定相關條款的補充協議。
2、甲方在乙方實習期間創造的有形知識產權屬遼源市工商學校,對于雙方共同合作開發研制項目,產權歸雙方共同所有。
3、如一方單方面違約或有損害對方利益或形象的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協議(并可依法追究違約方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7
1、就業推薦表
《北京地區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簡稱《就業推薦表》)。學生將填寫完畢的《就業推薦表》送到各二級學院(系、部)審核后填寫“院(系、所)意見”,并加蓋各二級學院(系)公章,統一報送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審核蓋章。畢業生本人持《就業推薦表》及相關材料(成績單、各種證書)的復印件聯系用人單位求職。如用人單位明確表示可以辦理正式接收手續,將《就業推薦表》原件送交用人單位填寫“用人單位回執”。
《就業推薦表》不得缺項,空白項填寫“無”。《就業推薦表》是畢業生申請進京指標的材料之一,《就業推薦表》填寫必須準確,各項不得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可能會影響到進京指標的審批。
2、就業協議書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就業協議書),也稱三方協議。就業協議書是為了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簽訂的協議,一般由國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統一制表,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每位畢業生只能擁有一套(一式三份),每套協議書都有相對應的編號,故其不得轉讓、不得自制、不得復印。
3、就業協議書的法律效力
三方協議是由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之間就學生就業方向簽訂的一種協議,由三方共同簽署后生效。對簽約的三方都有約束力。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經過雙向選擇達成就業意向后,必須簽訂學校統一發放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其他就業協議書無效。
就業協議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勞動合同是畢業生上崗后,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以及相關的權利和義務的法律依據)。
4、畢業生如何簽訂就業協議書?
(1)經過雙向選擇,雙方達成就業意向后,畢業生將《用人單位回執》送到各二級學院(系、部)學生工作辦公室,領取《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2)畢業生填寫畢業生基本情況;(3)用人單位填寫基本情況,簽字同意錄用并加蓋公章;(4)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簽字并加蓋公章;(5)畢業生所在二級學院(系、部)簽字蓋章;(6)學校大學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蓋章,登記;(7)全部章蓋齊后,大學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留一份就業協議書,返回用人單位一份,畢業生自留一份。
5、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應注意事項?
就業協議是明確在就業過程中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涉及畢業生的切身利益,并具有法律約束力,所以畢業生在簽訂就業協議書時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確認用人單位的主體資格。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須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由于就業市場中招聘單位很多,難免會有魚目混珠的情況,因此畢業生在填寫就業協議前,應先仔細了解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以便于做出正確的'判斷。
(2)認真填寫主體雙方身份的有關內容。
﹡就業協議上用人單位名稱一欄必須完整填寫;
﹡用人單位名稱要與單位蓋章一致,不要簡寫、誤寫或寫別名;
﹡用人單位性質要填寫如機關、事業、企業業、部隊、社團、其它等;
﹡檔案接收單位、地址以及郵編要完整準確,不得省略。有人事檔案保管權的單位可寫單位地址。無人事檔案保管權的單位應填寫其委托保管檔案的單位名稱與地址。學校將據此通過北京市機要局轉寄檔案;
﹡戶口遷移地址要填寫準確,學校以此為依據為畢業生遷移戶口關系;
﹡就業協議書中畢業生生源地,是指入大學前戶籍所在地;
﹡服務期、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工作報酬和福利待遇、就業協議終止的條件和違約責任等內容,應該由簽約雙方協商后在就業協議書的備注欄內認真填寫,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3)解除就業協議的條件應事先約定。畢業生就業協議一經訂立,就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一方不得隨意解除,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畢業生本人如準備考研、出國,可與用人單位在就業協議中就解約條件做出相應約定,以免產生糾紛。
6、單位主管部門的正式批函
凡被國家部委所屬單位接收、京外生源畢業生留京就業、非上海生源到上海市就業、非天津生源到天津市就業、非廣州生源到廣州市就業、非深圳生源到深圳市就業等的畢業生,均要請用人單位辦理單位主管部門(國家人事部或各地市人事廳、局等)的正式批函(表明單位已經為畢業生落實戶口指標)。畢業生將正式批函送交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備案。上述情況畢業生未取得正式接收函,學校將暫不列入派遣計劃。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8
1、基本概述
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錄用畢業生時所訂立的書面協議,但兩者分處兩個相互聯系的不同階段,表現在:
1、畢業生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在校時,由學校參與見證的,與用人單位協商簽訂的,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方案和畢業生派遣的依據,勞動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系中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學校不是勞動合同的主體,也不是勞動合同的見證方,勞動合同是上崗畢業生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等權利和義務的依據。
2、畢業生就業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愿意接收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并列入就業計劃進行派遣。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方面面,更為具體。勞動權利義務更為明確。
3、一般來說就業協議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后,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就工資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約定,亦可在就業協議備注條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訂立勞動合同對此內容應予認可。
4、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于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對于雙方的基本條件以及即將簽訂勞動合同的部分基本內容大體認可,并經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蓋章承諾履行協議,高校不作為第三方。高校只在“有關信息及意見”一欄填寫(或制作長條章加蓋)學校的聯系電話、郵箱、郵寄地址及相關意見等信息。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高校、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是編制畢業生的就業計劃和將來可能發生違約情況時的判斷依據。
5、現實中就業協議存在的尷尬現象,必須先簽訂就業協議,學校才發畢業證的現象(不簽三方,不發畢業證)。這樣,就業協議不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于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而是未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于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
2、主要條款
主要內容
就業協議書的基本內容:
(1)高校畢業生基本情況,應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專業、學制、畢業時間、學歷、聯系方式等。
(2)用人單位基本情況,應包括: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單位性質、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檔案接收地等。
(3)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約定的有關內容,可包括:工作地點及工作崗位;戶口遷入地;違約責任;協議自動失效條款、協議終止條款;雙方約定的其他事宜。
(4)各方應嚴格履行協議,任何一方若違反協議,應承擔違約責任。
(5)其他補充協議。
協議包括
由甲方(用人單位)和乙方(高校畢業生),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介紹情況,經了解,同意接受乙方,并負責有關接受手續。
(2)乙方應如實向甲方介紹情況,同意到甲方工作,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4)甲乙雙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注欄明確,并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5)雙方中有一方要變動協議,須提前一個月征得對方的同意,否則按違約處理。
(6)本協議一式三份,分別由甲方、乙方和學校就業工作部門留存,復印件無效。
(7)就業協議書由各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或高等學校印制,由高等學校統一發放給畢業生。
3、協議簽訂
簽訂原則
是指雙方在訂立就業協議時必須遵循的基本準則。
1、主體合法原則:
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
對畢業生而言,就是必須要取得畢業資格,如果學生在派遣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用人單位可以不予接收而無須承擔法律責任。對用人單位而言,用人單位必須具有從事各項經營或管理活動的能力,單位應有錄用畢業生計劃和錄用自主權,否則畢業生可解除協議而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2、平等協商原則:
就業協議的雙方在簽訂就業協議時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學校也不得采用行政手段要求畢業生到指定單位就業(不包括有特殊情況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亦不應在簽訂就業協議時要求畢業生交納過高數額的風險金、保證金。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應是一致的。除協議書規定內容外,雙方如有其他約定事項可在協議書“備注”內容中加以補充確定。
簽訂步驟
就業協議的訂立一般要經過兩個步驟,即要約和承諾。
1、要約
畢業生持學校統一印制的就業推薦表或復印件參加各地供需洽談會(人才市場),進行雙向選擇,或向各用人單位寄發書面材料,應視為要約邀請,用人單位收到畢業生材料,對畢業生進行考察后,表示同意接收并將回執寄到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或畢業生來人,應為要約。
2、承諾
畢業生收到用人單位回執或通過其他方式得到用人單位答復后,從中作出選擇并到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領取就業協議書,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即為承諾。由于畢業生就業工作比較繁瑣,比較具體,有時很難明確分為要約和承諾兩個步驟。比如:有的畢業生參加公務員考試,達到面試線后,到用人單位參加面試、體檢,用人單位也對畢業生進政審、閱檔,表示同意接收,在這種情況下,畢業生應與該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而不應再選擇其他單位。又如,用人單位到學校挑選畢業生,畢業生自己主動報名,經學校積極推薦,用人單位也表示同意接收,但要回到單位后再正式發函簽協議,在這種情況下,畢業生也應安心等待與用人單位簽約,而不能出爾反爾,以未正式簽協議為由,置學校信譽于不顧,在這過程中與其他單位簽約,這樣也浪費了其他畢業生的就業機會。
簽訂注意
1、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達成協議并在就業協議書上簽名蓋章,用人單位應在協議書上注明可以接收畢業生檔案的名稱和地址。
2、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批準蓋章。
3、用人單位必須在與畢業生簽訂協議書起的十個工作日內將協議書送學校畢業生就業的工作部門。
4、由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在協議書“乙方基本信息”中的“學校有關信息及意見”一欄填寫(或制作長條章加蓋),補蓋學校就業部門公章,并及時將協議書反饋用人單位。
4、無效協議
概念
無效協議是指欠缺就業協議的有效要件或違反就業協議訂立的原則從而不發生法律效力,無效協議自訂立之日起無效。
例子
1、有的就業協議書對畢業生顯失公平,或違反公平競爭、公平錄用的原則。
2、采取欺騙等違法手段簽訂的就業協議無效,如用人單位未如實介紹本單位情況,根本無錄用計劃而與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無效協議產生的法律責任應由責任方承擔。
5、協議解除
概念
為了維護就業協議書的嚴肅性和學校的聲譽,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書》后,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都應認真履行協議。倘若畢業生因特殊原因要求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已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如要違約,需辦理解約手續。
步驟
1、到原簽協議書的單位辦理書面同意的解約函(蓋單位公章)。
2、向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提出書面申請(闡明解約理由),并附上單位及上級人事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解約函,交招生就業辦。
3、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審批換發新的《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的解除分為單方解除和二方解除。
單方解除,包括單方擅自解除和單方依法或依協議解除。單方擅自解除協議。屬違約行為,解約方應對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單方依法或依協議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業協議有法律上的或協議上的依據,如學生未取得畢業資格,用人單位有權單方解除就業協議,畢業生錄用之后,可解除就業協議,或依協議規定,畢業生未通過用人單位所在地組織的公務員考試,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協議,此類單方解除,解除方無須對另一方承擔法律責任。
二方解除
二方解除是指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雙方經協商一致,消滅原訂立的協議,使協議不發生法律效力。此類解除因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一致的體現,雙方均不承擔法律責任,雙方解除應在就業計劃上報主管部門之前進行,如就業派遣計劃下達后雙方解除,還須經主管部門批準辦理調整改派。
6、違約后果
定義
就業協議書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則違約方應向權利受損方支付協議條款所規定的違約金,從實際情況來看,就業違約多為畢業生違約。
違約結果
畢業生違約,除本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外。往往還會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現在:1、就用人單位而言,用人單位往往為錄用一畢業生做了大量的工作,有的甚至對畢業生將要從事的具體工作也有所安排。同時畢業生就業工作時間相對比較集中,一旦畢業生因某種原因違約,勢必使用人單位的錄用工作付之東流,用人單位若另起爐灶,選擇其他畢業生,在時間上也不允許。從而給用人單位工作造成被動。2、就學校而言,用人單位往往將畢業生違約行為認為是學校的行為,從而影響學校和用人單位的長期合作關系。用人單位由于畢業生存在違約現象,而對學校的推薦工作表示懷疑。從歷年上情況來看,一旦畢業生違約,該用人單位在幾年之內不愿到學校來挑選畢業生。面對激烈的就業競爭,用人單位需求就是畢業生擇業成功的前提,如此下去,必定影響今后學校的畢業生就業工作。同時影響學校就業計劃方案的制定和上報,并影響學校的正常派遣工作。3、就其他畢業生而言,用人單位到校挑選畢業生,一旦與某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就不可能再錄用其他畢業生。若日后該畢業生違約,有些當初希望到該用人單位工作的其他畢業生由于錄用時間等原因,也無法補缺,造成就業信息的浪費,影響其他畢業生就業。因此,畢業生在就業過程應慎重選擇,認真履約。
7、意義
概述
就業協議作為用人單位、畢業生之間雙方的一份意向性協議,不僅能為畢業生解決工作問題,保障畢業生在尋找工作階段的權利與義務;同時,也保障了用人單位能夠從不同學校找到合適,優秀的畢業生。
具體作用
第一、保障畢業生在尋找工作階段的權利與義務,約束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勞動合同的內容等。當發現所要簽訂的勞動合同與就業協議不一致,特別是出現對維護畢業生權益不利的情況時,畢業生應該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已經簽訂生效的就業協議,制定新的勞動合同,使其內容符合就業協議。
第二、保障用人單位能方便地直接從學校方面調出該畢業生真實的檔案、資料。次乃令用人單位能夠方便,清楚了解畢業生真實情況。
8、注意事項
一般事項
須注意的是學校同意蓋章這一步一定要最后執行以保護學生的權益高校畢業生就業必須由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簽署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各執一份。就業協議書由國家或市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統一制表。
(一)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就業協議書上簽名蓋章;
(二)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批準蓋章;
(三)用人單位必須在與畢業生簽署協議書起的.15天內,將協議書送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
(四)學校同意蓋章,并及時將意見反饋用人單位。
采用欺騙等手段簽署的就業協議書無效,并由欺騙責任方承擔違約責任
(五)畢業生如需調整就業單位,在本市、縣、區范圍內的,由當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調整手續;跨地區,由兩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調整手續;從市、縣、區調整到省級、中直單位,或從省級、中直單位調整到市、縣、區的,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調整就業去向,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辦理,每位畢業生只允許調整一次就業單位。
1、畢業生辦理就業手續截止日期為6月30日。
2、畢業生辦理就業調整時,須攜帶如下材料:
A原就業報到證
B以前已落實就業單位的,須出具原就業單位同意解除協議并經上級就業工作部門審核同意的書面意見。
C現已落實單位的,須出具與就業單位簽訂的并經上級就業工作部門審核同意的就業協議書,或是就業單位出具的,并經上級就業工作部門審核同意的書面接收意見。
3、已落實單位的畢業生如落實新用人單位,可憑原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和解除協議證明,向招生就業辦申請換發新就業協議書(每位畢業生只允許換1次),改派由學生自行到省教育廳簽發新的就業報到證。
(六)各類證件遺失怎么辦?
畢業證書遺失:本證遺失不補,學校給予出具證明。
學位證書遺失:本證遺失不補,學校給予出具證明。
戶口遷移證遺失:向發證戶籍中心掛失,并補辦。
就業協議書遺失:登報申明作廢,攜帶報紙及系審核同意的書面材料到招生就業辦補辦。(指已簽好的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如遺失《就業協議書》,請于就近的報刊登報聲明作廢,隨帶報紙經所在系負責大學生就業工作的老師簽署意見,至招生就業辦,招生就業辦審核同意后,予以補發。補發的《就業協議書》上注明“該生原件已遺失,此份為遺失補辦件”,以示有別于正式的《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如謊報遺失《就業協議書》,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校規校紀處分。
協議區分
大學生畢業前后往往要簽署三份協議:實習協議、就業協議、勞動合同,但是不少學生和用人單位都不能區分三份協議的特點和效力。
實習協議是指在校學生通過參加實習單位的實際工作進行實踐學習,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
就業協議是指在校學生畢業前與學校、用人單位三方簽訂的協議,目的在于約束學生和用人單位在畢業后建立勞動關系;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9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系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確立就業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信息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也是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終止。就業協議一般由國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區就業主管部門統一制表。
一、論述畢業生就業協議
1、畢業生就業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愿意接收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并列入就業計劃進行派遣。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方面面,更為具體.勞動權利義務更為明確。
2、一般來說就業協議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后,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就工資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約定,亦可在就業協議備注條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訂立勞動合同對此內容應予認可。
3、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于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對于雙方的基本條件以及即將簽訂勞動合同的部分基本內容大體認可,并經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蓋章承諾履行協議,高校不作為第三方。高校只在“有關信息及意見”一欄填寫(或制作長條章加蓋)學校的聯系電話、郵箱、郵寄地址及相關意見等信息。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高校、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是編制畢業生的就業計劃和將來可能發生違約情況時的判斷依據。
4、現實中就業協議存在的尷尬現象,必須先簽訂就業協議,學校才發畢業證的現象(不簽三方,不發畢業證)。這樣,就業協議不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于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而是未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于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
5、畢業生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在校時,由學校參與見證的,與用人單位協商簽訂的,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方案和畢業生派遣的依據。勞動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系中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學校不是勞動合同的主體,也不是勞動合同的見證方,勞動合同是上崗畢業生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等權利和義務的依據。
二、就業協議簽訂原則
1、主體合法原則: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對畢業生而言,就是必須要取得畢業資格,如果學生在派遣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用人單位可以不予接收而無須承擔法律責任。對用人單位而言,用人單位必須具有從事各項經營或管理活動的'能力,單位應有錄用畢業生計劃和錄用自主權,否則畢業生可解除協議而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2、平等協商原則:就業協議的雙方在簽訂就業協議時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學校也不得采用行政手段要求畢業生到指定單位就業(不包括有特殊情況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亦不應在簽訂就業協議時要求畢業生交納過高數額的風險金、保證金。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應是一致的。除協議書規定內容外,雙方如有其他約定事項可在協議書"備注"內容中加以補充確定。
三、違約的處理
畢業生違約,除本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外。往往還會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現在:
1、就用人單位而言,用人單位往往為錄用一畢業生做了大量的工作,有的甚至對畢業生將要從事的具體工作也有所安排。同時畢業生就業工作時間相對比較集中,一旦畢業生因某種原因違約,勢必使用人單位的錄用工作付之東流,用人單位若另起爐灶,選擇其他畢業生,在時間上也不允許。從而給用人單位工作造成被動。
2、就學校而言,用人單位往往將畢業生違約行為認為是學校的行為,從而影響學校和用人單位的長期合作關系。用人單位由于畢業生存在違約現象,而對學校的推薦工作表示懷疑。從歷年上情況來看,一旦畢業生違約,該用人單位在幾年之內不愿到學校來挑選畢業生。面對激烈的就業競爭,用人單位需求就是畢業生擇業成功的前提,如此下去,必定影響今后學校的畢業生就業工作。同時影響學校就業計劃方案的制定和上報,并影響學校的正常派遣工作。
3、就其他畢業生而言,用人單位到校挑選畢業生,一旦與某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就不可能再錄用其他畢業生。若日后該畢業生違約,有些當初希望到該用人單位工作的其他畢業生由于錄用時間等原因,也無法補缺,造成就業信息的浪費,影響其他畢業生就業。因此,畢業生在就業過程應慎重選擇,認真履約。
四、相關意義
具體作用第一、保障畢業生在尋找工作階段的權利與義務,約束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勞動合同的內容等。當發現所要簽訂的勞動合同與就業協議不一致,特別是出現對維護畢業生權益不利的情況時,畢業生應該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已經簽訂生效的就業協議,制定新的勞動合同,使其內容符合就業協議。第二、保障用人單位能方便地直接從學校方面調出該畢業生真實的檔案、資料。次乃令用人單位能夠方便,清楚了解畢業生真實情況。
概述就業協議作為用人單位、畢業生之間雙方的一份意向性協議,不僅能為畢業生解決工作問題,保障畢業生在尋找工作階段的權利與義務;同時,也保障了用人單位能夠從不同學校找到合適,優秀的畢業生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0
甲方: (省級就業見習基地)
乙方: (畢業生)學校
學歷:
專業:
畢業時間:
為明確見習學生與見習單位的權利與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見習期限及工作時間
***乙方***等***名學生(附學生簽名的名單,明確姓名、性別、學歷、學院及專業)到甲方見習,見習時間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單位規章制度,合理安排見習學生的見習工作時間。
二、見習崗位
**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部門,從事**工作。見習期間,甲方應安排專門的技術與管理人員對見習學生進行業務培訓、技術指導和日常管理,見習學生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認真見習。
三、乙方見習期間應遵守以下規定:
1、見習學生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見習規章及其它各項規章制度。如違反國家法規和單位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或終止見習。
2、因見習學生造成見習基地財物損失的,按甲方規定處理。
四、勞動保護:
1、甲方需為見習學生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見習學生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3、見習學生患職業病、工傷事故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規定執行。
五、協議解除:
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可以在說明原因的情況下向甲方提出終止見習合同,但必須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見習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不符合見習要求或不適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況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終止見習,在為見習學生履行見習津貼支付手續后,解除本協議。
六、尚需協商一致的其它問題:
未盡事宜由雙方及時協商解決。
七、法律效力: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交當地人事部門備案,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簽約雙方已明確上述條款并接受其約定,現自愿簽字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
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1
為給畢業生創造良好的就業機會,根據用人單位要求,在畢業班學生(以下簡稱:學生)本人申請下,經家長同意,學校研究決定,就學生離校參加用人單位實習、實踐等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學校同意學生根據自身就業需求,離校參加就業實習、實踐工作;
二、學校有權在學生畢業之前對其與學習有關事項進行監督和管理;
三、學生在離校參加就業實習、實踐前,必須出具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勞動合同或就業證明)等材料,方可申請離校;
四、學生必須按學院離校程序辦理完相應手續,方可離校;
五、學生離校后,在校外的工作、生活、安全保障、意外事故等責任均由學生本人承擔;
六、學生離校就業實習、實踐期間,應服從學院和用人單位的'雙重管理,根據系部要求完成相關課程的考試、畢業設計、答辯等教學環節;定期向班主任匯報個人情況,保持個人、家庭、班主任、系部通訊聯系的暢通;如不能按時完成系部規定的各項畢業生工作,影響畢業證書發放,責任自負;
七、學生前往就業單位費用自理。須按照與用人單位簽署的協議按期履行就業實習、實踐任務,遵守用人單位的相關規章制度,若因學生個人原因違約返校,需持就業單位證明(如解約函等證明材料),在所在系部辦理返校手續,安排住宿。未辦理返校手續者,學校將按規定不予辦理公寓住宿手續及就業推薦工作;
八、學生保證提交證明和所有簽字的真實性,若因偽造或找人代簽產生遺留問題由學生自行負責。
注:
1、所有學生須簽訂此協議書后,方可離校,并憑此協議書辦理相關畢業手續。
2、協議經學生本人簽字,系部審核蓋章后方為有效,自簽字之日起至畢業前有效。
3、本協議一式二份,系部和學生本人各保存一份。
就業單位名稱:
就業單位聯系電話:
學生qq號:
學生電子郵箱:
學生電話:
學生家長電話:
專業:
班級學號:
該生思想端正,性格開朗活潑,樂觀向上,與同學相處融洽,有團結合作精神。對生活,對未來有自己的規劃,有積極地人生觀。
學生本人簽字:學生家長簽字:
"違約"特指"三方簽約",學校強調畢業生要講誠信、講法治、認真履約。但畢業生一旦違約必須承擔違約責任,在征得用人單位同意并交納違約金后才可重新簽約。畢業生違約時,必須辦理完畢與原簽約單位的解約手續(有原簽約單位的書面退函,交納完畢違約金),然后將原協議書上交還招生就業工作處,并換取新的協議書。
班主任審核:
財務處審核:
圖書館審核:
公寓管理科:
系部審核(蓋章):
年月日
乙方在甲方兼職期間,乙方若不按甲方操作規程發生安全事故,經相關部門鑒定,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2
培養單位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三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了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了解方應當如實先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樣本范文。
第四條《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正當權益。
第五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注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分核準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準后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經學校鑒證登記后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后、用人單位、畢業后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第一條本《就業協議書》適用于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注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準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同等、自愿、老實信用的原則。
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名稱主管部分
通訊地址: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
聯系人及電話單位性質:
檔案接收單位名稱郵政編碼:
具體地址:_______
畢業生姓名:_______
性別:_______
民族: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
學院專業: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
學位種別: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
培養方式:_______
生源地婚姻狀況: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
第一條畢業生工作的地點:_______
第二條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_______
第三條畢業生戶口遷進地地址:_______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是: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后是否簽訂: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分核準后成立
雙方約定按下列步驟解決爭議:
一、對本協議產生糾紛和爭議的,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分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不超過20xx元。違約方應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簽字蓋章后方可解除協議。
其他約定:
畢業生意見:
用人單位意見:
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3
就業協議書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系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確立就業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信息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也是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以下是應屆畢業生協議書欄目的小編為您準備的一些關于就業協議書填寫注意事項,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就業協議書填寫注意事
●檔案轉入地。要先向用人單位的人事管理處咨詢清楚:單位有人事管理權且愿意接收的,究竟是何名稱,要問清楚。同時,要在協議書的上級主管單位上蓋章才有效;無人事管理權的,該單位有無委托的人才中心,有,則填該人才中心的地址,并在上級主管單位欄上加蓋人才中心的章。以上情況下填寫才有效。反之,無人事管理權又無委托人才中心的,則要自己落實,或者自己托管(要加蓋所托管人才中心的章)或者不填(默認回原籍)
就業協議書里面的章是怎么蓋的?要找誰蓋的?蓋章又有什么要求?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就業協議書蓋章的流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由浙江省教育廳制表、統一發放。協議書采用一式三聯的復寫模式,第一聯作為畢業院校、留檔,第二聯為畢業生保管,第三聯為用人單位留檔。每位畢業生僅有一套(協議書左上角印有紅色流水號),請務必妥善保管,不要損壞、丟失,不得轉借、轉送他人,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1“專業”務必填寫準確、規范、統一的專業名稱,應為入學時的專業名稱,不得誤寫、簡寫,如“刑事偵查專業”不要寫成“刑偵”,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2.協議書填寫要求如下:
(1)協議書每一項內容的填寫必須準確、規范,不得缺項。“甲方(用人單位)”欄由用人單位填寫,“用人單位名稱”與單位公章一致,不要簡寫,“單位機構代碼”即為單位組織機構代碼,“單位性質”在相應欄內劃勾,“檔案轉寄地址”應為縣級以上有檔案接收權的有效部門。“乙方(畢業生)”欄由學生本人填寫,“畢業院校”、“專業名稱”等欄填寫內容需與畢業證書一致,不得縮寫,“學歷”在相應欄內劃勾,“固定電話”、“手機”、“電子郵箱”、“QQ號”請盡量填全,方便學校、用人單位聯系。考取本科插班生和公務員類單位的畢業生不得領榷協議書》。如果已和用人單位簽訂協議,需與用人單位解除協議,并在學院就業辦登記備案,方可辦理升學等手續;
(2)“應聘意見”在與用人單位簽約時務必填寫,不得為空,特殊情況須在應聘意見欄內注明(如:違約金、考公務員情況)。
(1)如用人單位能接收畢業生人事關系,且具獨立人事權的(如中央直屬或省直屬單位等),只需要在協議書上“用人單位或單位人事部門簽章”欄蓋章即可;不具備獨立人事權的除在“用人單位”欄目內蓋章外,還需在“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所屬地人事局簽章”欄蓋章。
(2)第四條《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畢業生憑錄用函向班主任/隊長領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班主任/隊長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領取登記表》上登記;
(3)“用人單位或單位人事部門簽章”欄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并蓋公章,“上級主管部門或所屬地人事局簽章”欄中沒有用人自主權的.單位必須由其上級主管部門簽章,外資、民營、合資等企業,須為當地人事部門蓋章。
(4)“院(系)就業管理部門簽章”和“學校畢業生就業管理部門簽章”欄分別由畢業生所在學院和學校職業發展與就業服務中心填寫并簽署意見、蓋章。聯系的是國有企事業單位,有用人單位的意見和人事章,用人單位主管局的人事章,以及市縣人事局的接收章;聯系的是掛靠到市縣屬人才交流中心的非國有企業,就應該有該企業的人事接收章、市縣人才交流中心的人事章以及市縣人事局的畢業生調配專用章;如:聯系縣公路局的,有單位的人事章、主管局的人事章,加蓋市縣人事局的公章(無編制的要有市縣人才服務中心章)。
3.協議書明確規定學校、用人單位及畢業生本人三方面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協議書一經簽訂便視為生效合同,不能隨意更改。原則上只能找公司所在地的區縣一級的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蓋章,部分地市也可以直接找設區市一級的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蓋章(例如:某同學就業協議書蓋章的公司是泉州市安溪縣的公司,該同學僅能找安溪縣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蓋章,不能找其他區縣人才蓋章)
4.協議書與用人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先到所在學院審核、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再到學校職業發展與就業服務中心審核、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這里為了方便學生有時學院就業處先蓋好了章)。
(1)如用人單位能接收畢業生人事關系,且具獨立人事權的(如中央直屬或省直屬單位等),只需要在協議書上“用人單位或單位人事部門簽章”欄蓋章即可;不具備獨立人事權的除在“用人單位”欄目內蓋章外,還需在“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所屬地人事局簽章”欄蓋章。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4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
姓名:
法人代表:
性別:
委托代理人:
出生年月:
廠址:
家庭住址: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愿意錄(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負責辦理錄(聘)用乙方所需的有關手續,乙方予以積極配合;
四、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五、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六、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并免責,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并免責;
七、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后,本協議解除:
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
2、乙方在畢業離校前升學、入伍、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或參加國家及地方志愿服務項目;
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
4、乙方被判處拘役以上刑罰或者被勞動教養;
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情況。
八、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協議,若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并要求其賠償相關損失;
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
十、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備案、登記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十二、乙方需在甲方單位工作不少于兩年,否則乙方需繳交違約金叁仟人民幣給甲方;
十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簽名):
負責人:
xx年xx月xx日
公章:
xx年xx月xx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15
甲方:姓名: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定本協議。
一、甲方自愿參加乙方提供上海軟件重點企業的訂單培養的實訓就業服務,乙方將盡全力為甲方提供高質量的教學實訓服務以及提供優質的就業服務。
二、服務內容
1、實訓內容
本次軟件定制班分為技術及日語培訓,××、××實訓兩個階段,在技術及日語培訓期間,參與人員必須為正規本科計算機專業相關,應屆或09屆學生,通過入學筆試和面試方可參加實訓,經過第一階段實訓后必須達到以下要求:日語3級水平、C/C++進行指定內容的培訓。此次技術培訓的內容,仍以C/C++為主。
2、實訓時間
分兩個階段進行,總計6個月。
第一階段(3個月):日語培訓三級及技術基礎(培訓地點:××) 考核標準:日語三級相當水平;C/C++筆試及上機測試,難度可參考入學測試題,測試分數要求50分以上。
收費標準:4800元
第二階段(3個月):日語二級,結合項目進行實訓(實訓地點:××××軟件公司)
押金:500元(代軟件收取,來××實訓前收齊;協助學員住宿安排,住宿費、交通費由學生自己負擔,公司協助安排的住宿費基本300-450元/月,也可自行解決。)
a.如果第二階段實訓期間因為自身能力問題未通過第二階段實訓考核,則此500元全退;
b. 如果第二階段實訓通過,則上海軟件公司將與學員簽訂3年的上海市正式勞動合同,學員若正常履行完成與甲方的勞動合同,甲方將返還500元的押金;
c. 薪資方面,就業薪資方面,學員在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后,第1-3個月工資平均值為20xx元,第4-6個月工資平均值為2300-2500元,第6-12個月工資平均值為2500-2800元,之后第二年,公司調薪將跟隨公司整體進度。)
三、實訓就業服務流程:
1、面試合格,進入第一階段實訓,簽訂《實訓就業協議書》;
2、第一階段實訓考核合格,參加乙方安排的軟件定制班實訓;
3、第二階段實訓考核順利通過,與軟件企業簽訂勞動合同。
備注:如果甲方在第一階段、第二階段的任一次實訓考核未通過,乙方推薦甲方至其他相關單位就業,就業推薦次數不低于3次。
四、在實訓期間,甲方是乙方的學員,接受乙方的'管理,與乙方建立培訓關系。
五、甲方在實訓期間,應遵守實訓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向任何個人、公司或團體泄漏任何有關實訓公司的知識產權的技術、產品、作品、專有技術、商業秘密、業務、事務、資料等。未經允許,甲方擅自將實訓公司的資料和財物帶出實訓公司視為偷竊,甲方對此行為須承擔相應的懲罰后果。
六、甲方在實訓期間,須聽從實訓公司指導人員的工作安排,不得利用實訓公司的資源與技術從事與實訓內容無關的任何工作。
七、 在實訓期間,甲方如損害實訓公司財物,需照價賠償。
八、甲方在實訓期間不得遲到早退、無故缺席,甲方在實訓期間的出勤作為甲方的考核項目之一。甲方因故不能參加實訓需向指導老師請假。沒有履行相應的請假手續且連續三天沒有參加實訓的,視為自行放棄實訓。如甲方因個人原因自行放棄實訓,本協議自行終止,甲方的實訓費概不退還,并從此終止就業推薦安排服務。
九、甲方被乙方定向實訓的公司錄用后,必須根據聘用公司的勞動合同履行規定的權利義務。甲方和聘用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本協議自行終止。乙方的就業部和甲方保持聯系,跟蹤甲方的就業情況。乙方有權將甲方的就業情況作為成功案例公布在媒體上。
十、本協議經甲方簽字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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