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協議書
調解協議書
甲方:浙江城建建筑勞務有限公司
乙方: ×××
丙方: ××× 年 月 日,甲方派遣×××(系 班組員工)到××××××××××××工地工作時不慎受傷,經醫院治療,現已康復出院。甲方已墊付醫藥費和其他費用共計 元,F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就乙方受傷賠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與浙江城建建筑勞務有限公司的勞動關系于 年 月 日解除。
二、勞動關系解除后,甲方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停工留薪待遇、生活護理費、伙食補助費、醫療費(含后續治療、康復治療、二次手術費等)、意外傷害賠償、未結工資、經濟補償金等各項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
三、甲方于本協議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 元。余款(人民幣 元)待乙方配合甲方辦理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的索賠報銷事宜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 甲方支付款項以銀行出具的轉賬憑證為準。(注:甲方可委托其他公司或個人
第一文庫網 支付。) 乙方指定銀行帳號: 。四、乙方承諾配合甲方辦理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的索賠報銷事宜,索賠報銷款由甲方收益。
五、乙方自愿放棄追究賠償差額權力。
六、乙方自愿放棄基于雙方勞動關系發生及解除所產生的各項權力。
七、除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款項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甲方、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以及該工地所有相關單位和人員)提出任何條件和要求。 八、雙方無其他任何爭議。丙方×××(系 班組負責人)為本協議見證人;甲方與丙方按雙方合同約定比例承擔相關費用及責任。
九、甲乙雙方承諾:本協議的簽訂不存在任何欺詐或脅迫等違法行為,雙方均是真實意思的表示。
十、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捺印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日期: 日期:
附:×××身份證 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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