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保證書【熱】
在當下社會,我們使用上保證書的情況與日俱增,保證書是保證者提出保證時使用的專用書信信或文字材料。你所見過的保證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取保候審保證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取保候審保證書1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鄒某某,女,漢族,生于19__________年8月,系嫌疑人徐某某之妻,現住__________省__________縣茶畬路__________號。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事項:_________________依法對徐某某申請取保候審
申請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徐某某于20__________年3月31日因涉嫌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一案被貴局刑事拘留,現羈押于浦東新區一看守所。鑒于徐某某身體殘疾腿部患有小兒麻痹癥、犯罪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犯罪次數較少并能如實供述等實際情況,申請人特依據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申請對徐某某取保候審。申請人保證在取保候審期間使徐某某不離開居住地或貴局限定的區域、及時聽候傳訊、不干擾證人依法作證和貴局對證據的收集,申請人將按法律的規定向貴局提供擔保或依法繳納保證金。以上申請,請貴局予以批準。
此致
__________新區公安分局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取保候審保證書2
________:
我與被告人是關系。我愿作為被告人xxx取保候審的保證人,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以下義務:
(一)監督被保證人xxxx遵守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
(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的行為,及時向執行取保候審的機關報告。
保證人:
xx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審保證書3
人民法院:
我與被告人是xx關系,取保候審保證書。我愿作為被告人
取保候審的保證人,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以下義務:
(一)監督被保證人
遵守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
(二)發現被保證人
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行為,及時向執行取保候審的公安機關報告,保證書《取保候審保證書》。
保證人:xx
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審保證書4
我叫xx,性別xx,年齡xx,現住xxxxxxxxxx,身份證件名稱xxxx,號碼xx,單位及職業xxxx,聯系方式xxxx,與犯罪嫌疑人xxx是xxx關系。
我自愿向xxxx公安局作如下保證:
監督犯罪嫌疑人xxx在取保候審期間遵守下列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四、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如發現犯罪嫌疑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我即設法制止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如有違反,愿承擔法律責任。
此致
保證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審保證書5
人民法院:
我與被告人x是x關系。我愿作為被告人x取保候審的保證人,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以下義務:
(一)監督被保證人x遵守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
(二)發現被保證人x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行為,及時向執行取保候審的公安機關報告。
保證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審保證書6
保證人(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職業,住址,聯系方法,與犯罪嫌疑人關系等)
被保證人(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職業,住址,身份證號碼)
(具體寫明保證事項與理由)
此致
公安局(或檢察院、人民法院)
保證人:
20xx年x月xx日
取保候審保證書7
xxx人民法院:
我與被告人xx是xxxx關系。我愿作為被告人xx取保候審的.保證人,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以下義務:
(一)監督被保證人xxx遵守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
(二)發現被保證人xxx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行為,及時向執行取保候審的公安機關報告。
保證人:xxx
xx年x月xx日
取保候審保證書8
我住xx。在xx單位工作,我與被告人xx是xx關系,向xx區公安局自愿作如下保證:
我保證被告人xx在取保候審期間,隨傳隨到,候審不誤。被告人如有潛逃、繼續犯罪等行為,我立即向公安局報告。
此致
xx公安分局
保證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審保證書9
保證人:
性別:
年月日出生:
身份證號:
地址:
單位及職業:
聯系方式:
與被保證人是關系:
因被保證人涉嫌罪一案,被市公安局分局立案偵查,我愿意作為被保證人取保候審的保證人,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如下義務:
(一)監督被保證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即監督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遵守以下規定:
1、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2、地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3、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5、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的行為的,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
保證人(簽名):____
____年__月__日:
取保候審保證書10
保證人: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證號: ;地址: 。 單位及職業: ;聯系方式: 。 與被保證人 是 關系。
因被保證人 涉嫌 罪一案,被 市公安局 分局立案偵查,我愿意作為被保證人 取保候審的保證人,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如下義務:
(一)監督被保證人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即監督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 遵守以下規定:
1、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2、地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3、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5、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二)發現被保證人 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的行為的,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
保證人(簽名):
年 月 日
取保候審保證書11
保證人:————(寫明姓名、性別、年齡、籍貫、職業、住址、與被保證人的關系;如果是單位作保的',應寫明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與被保證人的關系、住址)
被保證人:————(寫明姓名、性別、年齡、籍貫、職業、住址)
————因————(寫明案由)一案被——————(司法機關名稱)立案偵查。保證人————愿意擔保————(被保證人)不逃避偵查和審判,并隨時聽候司法機關的傳喚。
此致
——————(司法機關名稱)
保證人:————(簽字)
————年——月——日
取保候審保證書12
保證人:
聯系方式:
被保證人:
因被保證人 涉嫌 罪一案被 ,我與被保證人 是 關系 ,我愿意作為被保證人 取保候審的保證人,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如下義務:
一、監督被保證人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即監督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行為的,及時向執行取保候審的公安機關報告。
保證人:
年 月 日
取保候審保證書13
人民法院:
我與被告人 是 關系。我愿作為被告人 取保候審的保證人,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以下義務:
(一)監督被保證人 遵守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
(二)發現被保證人 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行為,及時向執行取保候審的公安機關報告。
保證人:
年 月 日
取保候審保證書(法院)
我叫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年齡______,現住在______________,身份證件名稱____________,號碼____________,單位及職業_____________,聯系方法與犯罪嫌疑人________是__________關系。
我自愿向____________公安局作如下保證:
監督犯罪嫌疑人_________在取保候審期間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如發現犯罪嫌疑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行為,我即設法制止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如有違反,愿接受法律制裁。
此致
__________公安局
取保候審保證書14
保證人:xx
性別:
xx年xx月xx日出生:
身份證號:xx
地址:xx
單位及職業:xx
聯系方式:xx
與被保證人是關系:xx
因被保證人涉嫌罪一案,被市公安局分局立案偵查,我愿意作為被保證人取保候審的保證人,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如下義務:
(一)監督被保證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即監督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遵守以下規定:
1、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2、地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3、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5、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的行為的,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
保證人(簽名):xx
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審保證書15
xx公安局:
本人xx因涉嫌xx一案,于20xx年xx月xx日被貴局刑事拘留。經申請,貴局于20xx年xx月xx日決定對本人取保候審并責令本人繳納保證金xx元。20xx年xx月xx日貴局決定對本人解除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
本人認為:本人在取保候審期間并無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故此,貴局依法應當在解除對本人取保候審的同時制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通知指定的銀行將保證金如數退還給本人。
現本人特向貴局申請退還繳納的取保候審保證金。
特此申請
申請人: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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