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個人實習報告

時間:2023-01-06 19:11:57 實習報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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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個人實習報告

  隨著個人的素質不斷提高,報告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通常情況下,報告的內容含量大、篇幅較長。一聽到寫報告就拖延癥懶癌齊復發?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律師個人實習報告,歡迎閱讀與收藏。

律師個人實習報告

律師個人實習報告1

  本人于四月在xx律師事務所完成了一個月的實習工作。在實習期間,我親身接觸到了律師實務,實際參與了一些案件的訴訟過程,獨立完成了幾篇律師日常法律文書的寫作。現將實習期間的工作經歷總結為本報告。本實習報告正文部分將分三個部分完成。第一部分為實踐經驗,主要討論一些律師在辦案過程中的工作方法。第二部分為訴訟技巧,主要論述在訴訟過程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部分為法律文書,主要討論初規范性格式外,在律師文書應該注意的問題。

  一、實踐經驗

  1、以事實為依據

  事實勝于雄辯,律師實務不同于學術研究,律師在訴訟中的難點并不是解決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觀事實。以法律為標準將生活事實整理為法律事實。因此律師在開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適用外,就是認真的搜集證據,掌握與案件有關的客觀事實以及證據基礎。并且應該注意證據的證明力問題。盡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張的事實得到證據的支持。在分析證據的時候應該對全案證據作出綜合判斷,仔細分析每一個證據的證明事項,以及各證據之間的關系。主要工作在于檢查證據之間是否相矛盾;證據對待證事實的證明力的強弱;所提供的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有無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證事實之間的證據與訴訟請求的關系、從整體上把握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的關系,不可割裂開各各證據之間的聯系,孤立的審查證據。

  例如,在一起發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原告方的訴訟請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擔其交通費,而在其主張的交通費中主要的褶證據是兩張價值400元的從赤壁到上海的汽車票。而其起訴書中確表明在事故發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趕到了醫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解釋》中規定,對于必要的交通費用,原告的主張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經在原告身旁,這400元的車票不屬于必要的費用。顯然,原告的起訴書中所承認的事實與其訴訟請求以及提供的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直接影響了訴訟請求的成立。

  2、注重交易習慣

  法律只是對社會生活的一種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窮盡所有社會生活。對一些對社會發展沒有直接影響的習慣,法律并沒有作出明確規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習慣,在與法律沒有沖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決定了交易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此在應該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習慣。在很多時候,交易習慣可能直接影響案件的結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買賣糾紛中,雙方當事人簽訂了《房屋定購協議》,后房屋一直沒有開工。我方當事人主張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對方當事人主張其并沒有房屋預售許可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規定,合同應該無效。我方當事人無權要求違約責任。我方主張:根據交易習慣,“訂購”不同于“定購”其只反應了一種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標的不是房屋所有權的轉讓,而是以協議中約定的條款來訂立買賣合同。因此《房屋定購協議》并不違反《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合同有效,對方應承擔責任。由此可見交易習慣在訴訟中的重要意義。

  3、注重法律以外的規范性法律文件

  根據我國的憲政結構,地方國家,人大有權力指定行政法規以及地方規章。這些規章雖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確具有規范性效力,可以在訴訟中直接作為判決的法律依據,因此其在現實中的訴訟糾紛中確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與法律的確定性之間存在矛盾。為了保證規則的涵蓋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語言表述規則,這樣確又與客觀事實之間產生一定距離。在大多數訴訟中,雖然都有法律對相關問題作出規定,但是確沒有明確給出解決糾紛的方,把相關問題交給法律以外的規范性法律文件解決。因此在訴訟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規,地方規章。首先應注意對案件行使管轄權的法院所在地的國家,人大對案件涉及的問題有無規定。其次,應該注意案件爭議的所涉及到的行業主管部門對此是否由規定。第三,分析各規定,法規之間有無矛盾,以及它們彼此之間的效力層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釋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解釋》;涉及到的行政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以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涉及到的地方規定有:《上海市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條例》;《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上海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外出補助標準》

  在這樣一起糾紛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規范性文件的數量大于法律文件。

  4、注意會計技能在案件中的適用

  在民事糾紛中大多數都涉及到損害賠償的計算,計算方法將會直接影響

  響到訴訟請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這個時候引入一些基本的會計方法即簡化了計算步驟,又比較容易被法院接受。

  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經營權的`侵權案件中。在計算損害賠償數額時律師采用了以下方式計算:

  1、預期損失,根據05年同期營業額為計算標準計算合同解除后原告應該獲得的受益。以營業額的35%為利潤計算標準。

  2、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由于被告的違約,使原告的營業額下降,但是確必須按照原營業額給付員工工資,對于多給付的工資,應該由被告承擔

  3、機器折舊費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實際使用年限,計算折舊額。

  4、房屋裝修的費用,裝修的花費,減去使用年度的費用。

  如果用會計方法來檢驗,這種計算方式顯然不合理,根據會計基本公式,利潤等于受益減費用。既然以受益的35計算利潤,那么在主張多支付的工資這一費用,顯然屬于重復計算。而且在計算折舊費用的時候沒有考慮到凈殘值,以及當事人所在行業所適用的會計準則的規定。這樣的訴訟請求很難得到法院支持。

  5、多種方式分析問題

  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為律師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因此應從多個角度去分析問題。訴訟并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手段,在現代法治國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師法律技能的唯一舞臺。行政手段也是解決爭議的一種高效方式。在遇到糾紛時,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間靈活靈活的選擇。而不僅僅拘泥與訴訟或是仲裁這些成本高昂,耗費時間較長,且存在著訴訟風險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權屬糾紛中,即可以選擇民事訴訟中的確認之訴,又可以提起行政裁決或者行政確認。

律師個人實習報告2

  一、實習時間

  年月日至月日

  二、實習單位

  律師事務所

  三、實習主要內容

  實習工作是大學學習生活的最后一項課目,也是大學生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過程。當我們即將離開象牙塔的時候,就要時刻做好面對社會面對自己工作崗位的準備。我之所以選擇去律師事務所實習,是因為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律師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和非訴訟業務時,涉及的法律面較寬,實踐性強,而到律師事務所實習并親身經歷一些法律實務、學習一些辦案經驗,不僅可以彌補知識的不足,還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識。抱著這一心態我來到了?律師事務所。

  在**律師事務所里,我還得到了領導和律師們的許多幫助。在學校期間,我學習的都是法律的基礎理論和法律具體規定,對于法律實務,對我而言十分的陌生。律師的幫助對于我的實習工作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在這里我非常感謝她。到所里的前一段時間,我幾乎什么都不會,是她一點一滴地很耐心地教我。在她的幫助下我學到很多東西。整個一個月的實習中,我一直跟著?律師,到現在我倆已經成了好朋友,當然我也協助其他律師做取證和開庭準備工作等等。

  通過實習,對法律專業知識和律師執業經驗有了進一步的理解和掌握,尤其是律師實務方面。以前在學校主要是在理論上進行法律學習,實際運用法律解決現實問題的機會很少。而在律師事務所實習、工作就不一樣了,直接到法律工作的最前沿,每天運用法律解決實際問題,解答法律咨詢,審查修改合同,起草起訴狀,答辯狀,代理詞,參加法庭審理等,從中學習很多律師執業工作的經驗和技巧。以前學習過法律文書寫作,知道起訴狀的格式寫法,但真正應用到具體案例,就要好好琢磨一番,怎樣把訴訟請求寫得準確精練,最大程度的維護當事人的利益,怎樣把事實理由寫清晰,使法官一目了然,這都不是簡單套用格式就能得來的。

  在實習過程中我發現原來翻閱案例能學到很多很多東西。因為案例是各式各樣的,有刑事類,有民事類,有社會經濟類等涉及方面十分廣泛,對以前學過的知識重新梳理,溫故而知新。一般的案卷對于怎么判,為什么會采取這樣的判罰是一目了然的,可也有一些學藝不深,無法全都看明白,那么辦公室里的,厚厚的一堆書籍便派上了用場,把個別已經淡忘了的法學術語以及法學名詞更加清晰地記錄一遍,把案卷里的案例根據自己的了解寫下來,并用自己的理解對整個案例進行解說和分析,得到了一個鍛煉學習辦理案件的機會,又得到了前輩們處理案件的基本經驗,還能把以前只是紙上談兵的知識溫習一遍,又何樂而不為呢?現在我同時發現,做任何事情都有其自身有利的一面,做任何事情要用善于發現的眼睛去慢慢學習一切,感悟一切,不要把自己比做海綿會撐飽,我們應該比做植物,慢慢吸收養分,進行光合作用,呼吸作用,也在慢慢成長。面對生活,我們總要抱著謙虛的態度逐步去嘗試,取其長而補其短,那么我們的知識會和我們的生命一樣不斷茁壯成長,自身修養也就會不斷提高,個人價值也就與日俱增了。

  “律所需要什么樣的人才?”主任的嚴格要求給我很大的影響和震撼,讓我清楚的認識到,做人在任何時候都要有個“格”,有原則,有些事不能作。要先做人,再做事。律所除了在為人方面給我樹立了嚴格的標準和原則,為以后我為人處事的理念打下堅實的基礎,更讓我看到他們作為法律人的嚴謹和專業,一絲不茍,真誠敬業,以及坦蕩寬容的人格魅力。在實習期間我獲益匪淺,一下是我的.一些心得體會:

  一、優秀的律師必須是優秀的人。

  優秀的人必有優秀的人品優秀的律師不僅業務精湛、案源廣闊、社會知名度高,而且在客戶心中的形象應是“品質高尚的人”。人終其一生都應是在不斷地自我完善,而品質的修養則是自我完善最為基礎的一部分。

  二、做律師必備的工作品質

  1、維護正義和法律公正是律師工作的基礎。盡管律師從經濟意義上講也是商人,但律師這一職業為法律的公正和正義而存在則是根本。如何根據自己的特點和優勢,設計出最佳的職業發展模式,處理好客戶利益和法律公正關系,則是每一個律師在工作中必須面臨并思考和解決的,在這一點上,根本是正義和法律公正而不是經濟利益,律師們用最生動的事實為我樹立了這一觀念。

  2、責任心和勤勉是律師執業必備的工作素質。應該說,做任何一項工作都必須有責任心,都應該有勤勉的態度,但律師的工作是提供法律服務為當事人未雨綢繆、排憂解難,當事人是基于完全信任來委托律師工作的,律師的哪怕一次疏忽都有可能給當事人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這時律師損失的不僅僅是經濟利益更是“人心”和自己的聲譽。所以,雖然是“人非圣賢,孰能無過”,但做律師必須將責任心和勤勉訓練成為下意識地工作習慣,這樣才能算做是一個合格的律師。

  3、積極進取,常學常新。我國目前處于法制不斷完善和發展的階段,經濟也處于改革發展時期,因此,各項法律法規常常推陳出新,法律理論和實踐也在不斷發展,在這樣的大環境下要為客戶提供最貼切到位的法律服務并開拓自己的業務,必須保證對最新經濟社會動態和司法實踐、法律理論等的全面學習和把握才能不斷提高自己法律服務的質量,提升自己的市場競爭力。

  三、工作方法是塑造律師良好形象的有效手段。

  好的工作方法不僅事半功倍,更是在客戶面前提升自我形象、獲得客戶認可的有效途徑。

  1、工作日志。律師工作常常有很繁雜的業務、長達幾年的項目,在律師服務客戶又眾多的情況下,如何將所有的事務都安排妥當、與客戶進行最及時有效的勾通,將每天自己的工作任務進行歷史記錄并對未來工作制定計劃,記入計劃日志,則是最簡單有效的辦法。工作日志是“吾日三省吾身”的具體體現,定期、不定期地回顧自己的工作日志則能很好地促進自己在業務能力上進步。

  2、工作總結與報告。所里對各項業務工作都有相關制度,其中各類工作報告就有不少,除此之外,我們還應對自己處理的各項業務、在所里與同事的工作合作、人際關系,與客戶進行交流等諸項事情對自己做定期的總結與回顧。這既是通過反思提高自己的能力,也是鍛煉自己對事的思維敏捷度和判斷力。

  3、良好的自我信息管理工作。律師工作是一份條理性很強、要求很細致的工作,在我們面對非單一客戶的種類各異的多項事務時,一方面要對業務有宏觀上的把握,另一方面對自己所掌握、收集的資料和工作成果等及時整理、分項歸類,這樣有助于提高自己處理事務的效率和效果。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在學校以為自己學得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檢驗并鞏固了自己以前三年來專科學習的知識,同時也為自己以步入社會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積累了經驗,打開了一扇門。實習只要有收獲,就是成功的。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群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畢業后我將為建設我國的法治社會貢獻自己的力量。

律師個人實習報告3

  人生太短,歲月太長。無意義的嘆息是無意義的。不知不覺,40天的暑假即將結束,一個多月的實習生活成了美好的回憶。在此,首先感謝辛主任同意我在事務所實習,為我提供了這個學習實踐的平臺;感謝李老師和楊老師的指導,讓我有機會將自己的知識運用到實踐中去,這種對工作的渴望成為了現實;感謝肖耀杰和趙的幫助和照顧,以及其他律師的尊重和理解,讓我能愉快地度過這個暑假。

  在過去的一個多月里,我學到了很多在學校很難學到的東西:做人,生活,工作,尤其是處理事務的能力,把學到的東西運用到實踐中。在李先生和楊先生的指導下,我參加了三次庭審,五次外出取證,三次立案,一次參與調解,同時撰寫了大量法律文書。其中法庭筆錄5份,調查筆錄6份,取保候審申請及擔保6份,行政辯護1份,民事賠償協議1份,民事申訴3份,委托書1份,人身損害賠償清單2份,通知證人出庭申請書1份,民事裁定上訴1份,刑事附帶民事申訴1份,訴訟財產保全申請1份。此外,我獨立接受咨詢近20次,涉及執行問題、離婚與解除同居、交通事故賠償、人身傷害與工傷等。對于這一重要的人生經歷和最有價值的學習經歷,我做了如下總結:

  第一,社會關系

  作為法律服務工作者,律師的本質屬性是社會服務,所以律師要處理的社會關系往往大于純粹的法律關系。除了家庭、朋友和同事之間的基本關系之外,還應該在《公安法》的當事人、證人和監獄部門方面做出很大努力。對于商人來說,客戶就是上帝;就律師而言,這些人都是神,誰也惹不起誰,誰也得罪不了誰。從更功利的角度來說,都是衣食父母。

  1.家人和朋友的關系。戰斗力超群的作戰單位必須有扎實的后勤保障,想稱霸職場的律師當然要有和諧的家庭關系和穩定的親友關系。律師是一個非常辛苦的職業。在當事人、證人、法庭之間穿梭,時間和精力都很長。如果一個律師經常在自家后院起火,經常被家人親戚的雞毛蒜皮的小事困擾,總是情緒低落,怎么會有精力去研究當事人委托的案件,去接新的案子?但是,如果律師能夠提前處理好這些關系,不僅可以節省大量的時間和精力,還可以產生穩定的案件來源。一舉兩得,何樂而不為?

  2.同事關系。沒有永遠的敵人,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遠的利益。但是如果再加上一種感覺,那就大錯特錯了。人是一種感情最豐富的高級動物,沒有感情的人幾乎不存在,素食者和精神病人除外。同事關系是工作中最基本的社會關系,也是社會中最基本的人際關系之一。由于律師是一個雇員很少的職業,同事不應該僅限于自己事務所的人,而是該地區的所有法律服務人員。雖然法律明確規定同一事務所的律師不能同時代理原被告雙方。但根據實際需要,同一個辦公室的律師在法庭上兩軍對壘是很常見的。這樣,這種同事關系就更復雜了。在研究所里,每個人都需要團結,和睦相處;在法庭上,他們為了客戶的利益而臉紅,讓對方難堪。他們在事務所里通常表現出善意是真的嗎?如果有,這些律師需要多少汽油;如果不是,那么虛偽有多累?但我寧愿相信他們是前者,這是所有人的共同目標。

  3.與當事人和證人的關系。律師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時,必須盡自己的職責,為委托人謀求最大利益,如何取得委托人和證人的信任,對律師開展工作至關重要。在實踐中,一些當事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隱瞞了一些事實,容易導致律師工作誤入歧途,陷入困境。證人往往因為對某些社會關系的顧忌而拒絕作證或作偽證。這些對律師來說是非常危險的。所以,如何讓當事人毫無顧忌地把事實說清楚,如何讓證人放下心事,才能為當事人作證,證明客觀事實的存在,體現律師的執業水平和綜合素質。關于這一點,我從楊律師身上學到了很多有用的東西:(1)端正態度,端正身份,做好一切困難的準備;預測可能發生的最壞情況,并設計解決方案。(2)注意觀察社會環境和生活

  細節,尋找到與當事人(證人)共同的話題,拋磚引玉,進而進入主題;夾敘夾議,以聊天的形式搜集最有價值的.線索。(3)換位思考,從當事人(證人)的角度考慮問題,以情動人,以理服人。

  4、與公檢法獄政機關的關系。從工作性質上來說,律師與警察、檢察官、法官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員都不是為自己的利益而奔波。盡管他們各自代表了一方利益,但這種利益只與案件本身有關,也正是這種利益沖突將這些不同職務的人聯系在了一起。對于一個案件來說,無論是在偵查起訴、審理還是執行階段,律師是介入時間最長的一種人。他們要跟與此案相關的各行政、司法機關打交道,而此過程中也常因對案件的認識不同發生一些爭議。對這種情況的出現,律師無能為力,或者說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處理又體現一個律師的水平。雖然法律規定律師應當為當事人的利益盡職盡責,但理論與實踐總是有差距的。在處理這些矛盾時應該注意區分輕重緩急,最好先禮后兵,決不可因小失大,搞僵了與這些國家職能部門的關系。因為人總是有感情的,感情是會延續的,如果那樣后果將不堪設想,留下的后遺癥是會給律師帶來長期的麻煩。

  二、法律運用問題

  由于我接觸法律才兩年,有許多課程還沒有學習,加上平時學得并不太扎實,因此在法律規定和法學理論上仍有許多問題;以前又未參加真正的實踐,所以在實踐方面更是一片空白。就像剛來那幾天一樣,我似乎覺得自己每時每刻都在學新東西,接觸到的一切都是新鮮的。關于法律知識和運用方面,我感觸較深或記憶深刻的有以下幾方面:

  1、基層人民法院的法庭審理規則問題

  在一個月的實習過程中,我參加刑事審判2次,民事審判1次,參與立案2次,大體看到了基層人民法院的辦案實際情況。也許是我過于理想化,沒有從審判實際出發考慮問題,也許這正是學生的純真與幼稚。但無論怎么理解,問題的確是客觀存在的,這是誰也無法否認的。在我印象里較深的有:

  (1)基層人民法院所設立的人民法庭的管轄權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庭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規定:人民法庭根據地域大小、人口多少、案件數量和經濟發展狀況等情況設置,不受行政區劃的限制。而在實踐中又該以何為依據呢?派出人民法庭與基層人民法院內設庭之間又是怎樣的關系呢?就麥積區人民法院對周邊區域的管轄而言,開發區法庭、北道埠法庭、馬跑泉法庭之間不以行政區劃為限,那他們的管轄權又是以何為標準的呢?發生管轄權沖突時該如何解決的?不會只是你簽字不管了我再管吧?而實際就是這么做的。我認為至少應該由法院院長簽字才說得過去吧!況且當事人怎么知道他的案子屬于哪個法庭管轄?反正我是沒弄清楚,是因為法院內部自己制定的規章制度嗎?還有特別奇怪的是法院行政庭怎么還在審理離婚一類的民事糾紛?待以后有時間再仔細研究了。

  (2)關于法庭秩序問題。根據規定,人民法院在開庭審理案

  開庭時書記員要首先宣讀法庭紀律,可我參加的幾次開庭,無論是刑事審判還是民事審判,都未發現書記員向法庭作過任何有關法庭紀律的表述,即使是隨便的提醒。也許他們認為這沒有必要,但我覺的這正為其它不規范行為埋下了隱患,這是其一。第二,除審判長外,其他審判人員以及公訴人員隨意出入法庭。在刑事審判中,法警幾乎都是老的早該退休的爺爺輩人,假如有被告人逃跑或轟鬧法庭,這些人員能干些什么?不是我瞧不起這些前輩們,只是審判工作真的需要更有力的安全保障。就這樣他們還比較心急,呆在法庭沒幾分鐘就沒影了,要帶被告人候審或需要交換證據時,審判長法錘敲幾下才能把人叫來。在民事審判中,書記員在法庭辯論階段竟然退庭了!第三,參加法庭審理的人員幾乎都沒有關閉通訊工具,甚至有人在當庭接電話。這種情況你說還審理什么呀?內外隨時保持聯系,如何確保能法庭查清的是事實?

  (3)法官自審自記現象。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還是在上面第(2)條。書記員隨意出入法庭,法庭記錄又不能不做,所以只能由審判員大人代勞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庭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5條規定:人民法庭審理案件,必須有書記員記錄,不得由審判案件的法官自行記錄。我個人認為,要是書記員或是其他審判人員確實有十分迫切的事情需要解決,法庭可以宣布休庭幾分鐘,這絲毫不會影響法庭對案件的公正審理,應該是可行之法。

  2、執行難問題

  原來在學校學習理論知識時,常從新聞報道或學術文章上看到關于一些案件的執行情況,“執行難”似乎進入標題的可能性比較大。但是還不以為然,認為那些情況只是個案,絕大多數判決應該是可以順利執行的,而從我在所里實習這段時間遇到的情況來看,“執行難”的確是一個很值得關注的問題。

  記得一天有位當事人來咨詢:他因故借給村小學一筆款,后學校因沒錢還債而被他告上法庭。法院很快有了判決結果:學校敗訴還款。但是,因學校沒錢而使得法院判決成了一張空頭支票,當事人陷入無期的等待。案子放在執行庭已經4年了,可法院給當事人的答復是村小學沒有帳戶,也沒有其他可執行的財產,要當事人自己想辦法。面對這種情況,你說該怎么辦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工作的規定(試行)》的相關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時:(1)人民法院有權向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情況,有權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但查詢、凍結、劃撥存款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2)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3)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而《民事訴訟法》第233條規定“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二百二十三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后,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那么,人民法院依靠特別授權都無法查明的東西,怎么能讓當事人自己去查清呢?難道真要當事人拿著法院的判決書去到大街上叫賣嗎?艱難的訴訟道路盡頭等你的將是一紙空文,在程序上正義是實現了,可當事人得到了嗎?

  3、頻發的離婚案件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們思想的進步,現代人快速的生活節奏也導致了婚姻家庭關系的高速更新。在我在所里這段時間,幾乎每個律師手里都有離婚案件,什么原因呢?以我的能力幾句話也說不清楚,但我對這些案件進行了簡單分類,大體有三類:未領取結婚證(同居)、領證但未共同生活、夫妻生活多年。

  (1)同居關系。《婚姻法》第8條關于結婚登記的規定,是強制性規范而不是任意性規范。因此,未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法律不承認其關系,不受法律保護。(當然法律規定有1994年2月1日前后之分,但目前現實生活中遇到的大多數都是1994年后的情況。)對于解除同居關系,主要還是涉及兩方面的問題:子女和財產。對子女問題,法律明確規定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在解除同居關系時對待子女的方法和離婚時所對應的各種情況相同。對于財產,又要看是不是有彩禮:若有,彩禮應該退還,但數額較小時可以不在退還;若沒有彩禮,分清各自所得,不存在共同財產,但可以比照離婚處理共同財產的規定進行。

  (2)領取結婚證但未共同生活。根據《婚姻法》第8條的規定男女雙方只要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結婚登記,是確立夫妻關系的唯一的標志和法律程序。登記后,不論是否同居,或者是否舉行婚禮,都不影響夫妻關系的確立。一經結婚登記,就受到國家法律的承認了保護,一方或雙方都不得自行解除。即使在登記后未同居和未舉辦結婚儀式的情況下,一方或雙方另行結婚就會觸犯刑法。遇到這種情況,一方或雙方要求解除同居關系的,如果雙方都同意解除,可以到原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交回結婚證,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要求解除婚姻關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由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31條規定的精神進行判決。這時,一般不存在子女問題;但可能涉及彩禮的返還問題。

  (3)夫妻生活多年。這種離婚案件就是最普通意義上的離婚,對這種情況的處理法律規定的比較詳細。最明確的規定有《婚姻法》第四章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當然還有其他法條和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

律師個人實習報告4

  一、實習單位

  x律師事務所

  二、實習時間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三、實習經歷與工作表現

  天下之事,聞者不如見者知之為詳,見者不如居者知之為盡。都說理論須與實踐相結合方能得出真知,近兩個月的實習將我從純理論的世界引領至真實的法律職業環境之中。我和三名同學被分到xx律師事務所,該所是xx的律師事務所,律所主任xx是xx,四個助理姐姐亦是各有千秋,能夠來到一樣一個集各種優秀人才的地方實習,著實是我的榮幸。由于我們尚未通過司法考試,沒有取得律師執業證書,因此現階段的實習是以觀摩為主,輔以簡單又基礎的事務。以下為實習期間主要經歷。

  (一)裝訂案件卷宗——大同小異,熟練需要時間

  對于每個法學專業的實習生來說,無論是在法院、檢察院亦或是律師事務所,學習整理裝訂卷宗都是必修課,這一看似簡單的工作其實是對案件整個流程進行準確梳理。在裝訂之前,我們需要仔細閱覽卷宗的內容,并對文件的類型以及順序進行判斷。由于對辦案流程、文件種類不甚熟知,裝訂工具使用不當,最開始需要很長時間才能裝訂完成一本,隨著時間的推進,裝訂次數的增加,工作效率漸漸提高。

  在實習期間,大部分裝訂的是民事案件,偶爾會有行政和刑事案件,三類不同的案件涉及到的文件材料不同,特別是刑事案件,會涉及到批捕決定、逮捕證明、取保候審等等在民事案件中不存在的材料。卷宗又分為正式卷和普通卷兩類,正式卷內各種材料缺一不可,卷皮與裝訂的也與普通卷有所差異。之前去法院實習的時候也未曾裝訂過正式卷,加之正式卷的材料需要補齊,因此裝訂時費了不少功夫,但也由此看到沒見過的材料。

  (二)旁聽審判——眼見為實,從模擬進入真實

  學習法學兩年來,曾多次觀看社團舉辦的模擬法庭,甚至親自參與排練演出,那時無論是何種類型的案件,都是過多的追求形式化,“庭審”期間要求保持莊嚴肅穆。而真實的庭審現場相比模擬要靈活得多,很多時候,在民事審判中當事人雙方及審判機關為了節約時間會對個別程序進行簡化。曾有一次,同一當事人間有7個案子,為了方便雙方當事人,決定在一天審理,即便在簡化程序下還是從上午9點審理到下午4點多。此外,在舉證環節,律師們常常也不會照本宣科、長篇大論地解釋,通常是就該證據所證明的關鍵點進行簡要解釋說明。如果是當事人自己舉證,那法官也會引導其不偏離案件。

  實習期間旁聽一個令我印象最為深刻的案子,我們所有4名律師分別為4名當事人辯護。xx年x月x日,高級中學門前一起殺人案在實習期間開庭審判,有5名被告人被控故意殺人,前去旁聽審判的人非常多,法院門前安檢異常嚴格,當被告人集體被帶上庭的時候,被告人的家屬們激動得站起身來呼喚著那些因一時沖動而觸犯了法律的'家人,而這也給使現場的法警緊張一時,生怕家屬會造成秩序混亂。案件起因既是買飲料引發的糾紛,檢察官“循循善誘”訊問被告人,律師則竭力辯護,審判歷時一天,最終此案一人被判x,剝奪x,一名被判有期徒刑xx年,一人被判有期徒刑xx年,2人被判有期徒刑xx年,緩期xx年執行。目前有三名被告要求上訴,案件正移交高級法院,實習結束前尚未有新進展。庭間,被告人的懺悔聲、家屬的痛哭聲讓人對此事感到遺憾的同時發人深思。從一個普通人的角度來看,是警示人們不要因沖動而犯下終身遺憾的錯事;而以一個法律人的思維,則是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讓違法者受到應有的懲罰;但作為律師,是在法律允許范圍內,為被告人辯護減刑。

  (三)接觸法律文書——循序漸進,撰寫尚需時日

  撰寫法律文書考查一名律師的法律功底、、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是衡量律師法律專業素質的一個重要標尺。學校并未開設這樣一門課程,法律文書對我們來講就是一種既熟悉又陌生的文體,需要慢慢接觸相熟。與法律文書的初相識是翻閱卷宗,在其中能夠見到各種類型的法律文書,但那時僅僅是走馬觀花般簡單看看,偶有時間會簡單學習一下格式規范。進一步接觸既是幫忙打印寫好的法律文書,答辯狀、申請鑒定書等都是此次實習期間打過的。嘗試撰寫則還有一定難度,一次試著去寫起訴書,給了我們一份合同,要寫一份追償的欠款的起訴書,到了下班時間還未算明白追償的金額。

  四、實習收獲與體會

  讀書雖可喜,何如躬踐履。法學是一門實踐性較強的學科,僅僅來源于課堂上的學習遠遠不夠,很多實務性的工作是不能從書本上學到的。在律師事務所實習的日子,做的事情無論難易都有所獲益,在與律師和姐姐們的交流中得到的不僅僅是專業知識,更多的是為人處世、在社會上生存的道理。

律師個人實習報告5

  這是一篇真切的、邊寫邊回味這一年時光的實習總結,洋洋灑灑千余字,雖不能完全總結出這一年我內心的成長與變化,但仍舊足以讓我沉思良久。

  一、記成績發布那天的熱淚盈眶

  20zz年12月22日,我想我會永遠記得這個讓我“哭笑不得”的日子,20xx年整整一個春夏,都在為這么一天努力著,奮斗著,緊張著。我還清晰的記得,前一晚我便輾轉反側,難以入眠。早上八點就可以查成績了,好朋友也在遠方為我加油打氣,但是直到十點,我依舊進了退,退了進,不敢看,不敢查。最后真的抱著赴死的決心,登錄了手機頁面,當看到成績時,腦子一片空白,然后反復問朋友,分數線是多少來著?我很開心,甚至,活了二十幾年,第一次感受到什么叫喜極而泣。真的沒打算哭的,可是就是那么沒出息的,情不自禁的,淚眼婆娑。可能是真的因為這半年多的“辛酸”吧。我不喜歡一個人,但是這半年,我一個人去上自習,一個人吃午餐,一個人做題聽課學習。孤獨,是真實的,堅持,是難熬的。但是這一天,我知道,我的付出都是有回報的,即使這只是第一小步,但也足夠讓我對未來有所希冀。

  就這樣,20zz年12月5日,我得到了我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我本身慢熱且靦腆,以至于剛到所的前些天,都不知道自己該做些什么、說些什么。值得開心的是,我發現我的同事們都很熱情好心,帶著我去吃飯、聊天。這多少讓我感到了些許的輕松,對這個陌生的環境并不那么排斥。我也始終記得那個第一個和我說話的女生,當然現在也是好閨蜜。她給我的鼓勵,我也是非常感謝。

  二、人與人真的不一樣

  實習一年,說實話,過的不快不慢、不知不覺,遇到過很多人,碰見過很多事。這些人與事或許在別人看來,也不算多,也不算事兒,但是卻也足以讓我從一個懵懂青澀的少女,慢慢成長為一個言談舉止多少成熟的職場新手。我還記得爸爸告訴過我,這個世界上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是沒有素質的人。在校園時代,我也曾認為這句話偏激又無理,但是步入社會這個大環境之后,我才發現,這句話背后的無奈與感慨。

  人們并不是我想象的那樣全部都是知書達理、相敬如賓。不缺乏有能體諒你的好人,但是那就好像是稀缺物種一樣,難能可貴。我遇到過不講道理的業主,微信或者電話的時候,上來就對我怒氣沖沖,我生氣過、埋怨過,但是這些都沒用不是么,我也總在想為什么這些人會這樣,我不過是剛接到對接工作、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律師啊,對我發脾氣有什么用呢。但是,慢慢地冷靜下來你就會明白,你永遠不能、也沒有權利因為對方對你態度惡劣就急于為他下定論,認為他無理取鬧、道德敗壞。為此,我想我可能找到了一個還算可行的辦法,那就是看他的朋友圈。一個本質可愛的人,他的朋友圈會很有生活感與陽光感。通過朋友圈你會發現,這個當事人平時會是一個斤斤計較的`市井“小人”、還是積極樂觀的家常百姓,基于此你對這個人采取不同的態度。有一個串案,案子轉到我手里對接前,我曾經聽說過這批業主有多難纏。我對接之后,確實挺不好處理的。還好我比較年輕,還有撒嬌賣萌的優勢,目前接觸的阿姨小姐姐們還都很體諒我,從一開始對我的不信任、質疑到現在有事沒事就問問我法律問題,還給我像朋友般的點贊評論,心情很好。不是夸我自己有本事,而是覺得,當你真的拿真心去交人的時候,只要對方本質不壞,你總能得到他的回應。當你把他們都“征服”,都成為你的朋友,這就是你的案源與人脈,這樣想,是對的吧。

  三、道不同不相與謀

  當然我也有太多搞不定的人,甚至你做什么在他眼里都是不對,不做什么也不對,男權思維極其嚴重。但是你改變不了他,也沒必要改變,任何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有權過自己喜歡的人生,當他選擇了和你不同的方式,你看不慣就躲開,躲不開就哼哈回應。他要是單純找茬,就給他三次機會,媽媽常說要懂得接受別人與自己的不同,但是接受不等于一味地包容,凡事給三次機會,不要一上來就對付人家,這是沒有涵養的表現。當然,如果超過三次,這個人還找茬,那就是干他。人要知道如何為別人考慮,但更要知道是為自己而活。如果自己都過的不順心,何談其他。是啊,人總就要多考慮自己多一點,別人如果真的欺負到你頭上了,為什么還要委屈自己讓別人逍遙得意呢?

  其實人與人之間的差距就在那,你不能改變他人的時候,想一想能不能改變自己,當然你的改變一定是要讓你變得更好的改變,否則你也無需改變,做自己就好,做好自己的工作就好。

  四、過于理想化的我

  一年了,我接觸的法官屈指可數。但是大部分還是以維護公平正義為核心職業理念的。有幸在和平法院法律援助窗口值班過,接觸了一些當事人,他們對法官的評價都不是那么樂觀。但是只要你細細聽來,就會發現,很多事情法官并沒有做錯、判錯,因為法官是專業的法律人士,肯定是比大眾對法律更為熟悉,很多當事人不明就里的就單純認為法官偏心,卻不曾考慮法官作為審判者,他是中立的,對案情本身是不了解的,他需要經過法定程序去調查盡量還原事情的原委。每個人其實都有自己的不容易,或許我真的太理想化,誰會、誰能多為別人考慮一點點呢。就像每個人都覺得自己的案子頂天大,確實,在他們的人生中,他們的案子頂天大。但是在別人的生命里,并不是啊。你著急,法院也有法院的程序,律師也有律師的原則。有些事能做,有些事說什么都堅決不能做。這是原則,不能做無原則無底線的律師。

  六、我想成為這樣的律師

  一年多,我好像真的成長了不少,自己馬上也要成為執業律師大家庭中的一員了,雖然知道前路坎坷,但是我依然會堅定地走下去。也為自己設定了一個標準,希望自己至少能夠先做到以下兩點,當然業務能力很重要,但在這里我們暫且不談業務能力的問題。

  1、學會尊重

  尊重很重要。懂得尊重方是大家,方是真正有內涵之人。尊重使人懂得互讓互諒、尊重使人心中寬慰。我覺得一個經驗豐富的老律師,他有優越的資本,但有優越感與不尊重人是完全的兩個概念。

  實習中,遇到的無論他們是律師、當事人,還是法官,形形色色。會讓你感覺到原來人們常說的那句“最好的年華就是上學的時候”,是句真理。還記得那會兒大家的單純與率真,也時有爭吵,但那些爭吵在現在回味起來,確實一種甜。步入社會之后,才會發現,原來世界上的人們大部分都是自私的,我從未要求別人與我有相同的三觀,但是人與人之間最起碼要有尊重。我知道,律師這一行業壓力大、擔子重,加班熬夜、四處奔波亦是本職。但是尊重這個東西,是一個人內在本質的自然流露,你的文化涵養、生活環境都能藉此體現。我見過那種優雅的律師老師,她尊重你,尊重你的想法、你的工作成果、尊重你的生活。我沒資格要求什么,只是感慨,如果有一天,我有幸成為別人的指導律師,我也一定要成為這樣的律師。讓大家從內心全方位的贊美與喜愛。

  2、要負責

  記得有一次,我去法院提交代理詞,在大廳門口等待我的主辦律師。有一位律師與他的兩個當事人從安檢處過來,在我面前停下了。那位律師道,我們這個案子明顯法官是偏袒的,對方肯定是給了法官好處…聽完這話,我很生氣。不是為了討好法院才這么說,只是簡單的覺得,作為一個律師,你怎么能說出這樣的話。在中國現階段的大環境下,本來當事人對法院就不甚樂觀,自己辦案無能,為何要將責任全部推卸到別人身上,稱之收禮偏袒?我震撼,也遺憾。在以后的執業中,我想我會為自己所說所做負責,這樣才有內心強制力,才會成為一個真正解決問題的好律師。

  七、突如其來的結語段

  我時常看到很多人在說,你們律師動動嘴皮子就能賺大錢,憑什么啊。憑什么啊?大概就是憑我們為了奮戰司考經歷了人生最孤獨的時光,憑我們放棄與家人其樂融融的團聚機會,憑我們執業初期臥薪嘗膽三四年吧。律師并不是一勞永逸的職業,甚至要比一般的職業要付出更多更多。無論是時間、精力、成本,甚至是家人。當然,這樣的付出也會分人,如此的律師都是從內心負責的好律師。而有這樣犧牲精神的人,也不僅僅存在于律師行業。真心的希望,所有的、這樣的好人,都能有最好的明天。

  回首這樣一年,很充實很忙碌,總感覺自己沒學到什么,但是落筆成文,我發現,成長的痕跡,早已印于堅骨、融于血液。對于執業,我仍舊懵懂,對于前途,依舊迷茫,但是路還是要繼續走,不停地走,希望自己在走的過程中,也不忘停下看看風景。

律師個人實習報告6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為了檢驗和鞏固了這些年來本科所學知識,我在XX律師事務所進行了實習。通過實習,我在、專業領域獲得了大量的實際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法學知識的學習水平。實習期間,我了解到許多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文書整理,詢問接待等工作,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與訴訟相關的法律知識,對案件的的取證、審理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也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下面我就把我的實習經歷記錄如下:

  我實習的單位是XX律師事務所,負責接待我的是郭律師,他是這家律所的合伙人之一,同時也是律所的負責人。他熱情的接待了我,并和我聊起了我的專業學習情況。然后把律師事務所里的其他律師也一一介紹給了我,還給我安排了座位。大家都非常熱情,跟我介紹了很多與律師工作相關的事情,也詢問了我在學校學習法律知識的情況。

  剛進律師事務所,并沒有直接的接觸案件,我先翻看了其他律師給我的一些卷宗,了解了一個普通案件的審理程序。出于對民法的興趣我選擇了民事代理案件的卷宗。結果發現最多的是侵權糾紛和債務糾紛,其次是一些婚姻家庭案件,其中有不少當事人竟然是未成年人。郭律師告訴我,這類案子總是很棘手,一般雖能以雙方和解告終,但過程總是反反復復。有些時候,往往“犯事”的未成年人往往來自疏于管教的家庭,游離于學校之外,甚至與家庭基本沒有斷絕關系,導致受害人家庭索賠艱難。我覺得,如今青少年違法犯罪率連年上升,一個孩子的錯誤,賠上兩個甚至幾個家庭的痛苦,不能不說是家庭教育責任和社會幫扶責任的缺失造成。雖然在學校時也學習過訴訟法,但是看到真實的卷宗和判決,仍然很震撼,這是實在的法律,生效的法律,不是我們書本中的案例,不是簡單的習題,不能出現絲毫的疏忽大意,否則不僅影響當事人的合法權利,也影響律師行業在人民心目中的印象,甚至還可能觸犯法律。盡管在學校也知道應該守法,謹慎,但是卻沒有具體的案件操作,自然也就緊張不起來,認真不起來。這就是我剛到律師事務所學到的最終目標。

  同時,在和當事人交談方面,也要注意方式方法,待人,說話都有注意事項。首先是神情要莊重,和藹,不能過于隨便,也不能拒人與千里之外,不跟當事人拿架子,發脾氣。其次,要善于從當事人的敘述中提煉關鍵爭議點,或要對當事人詢問與辦案相關的事實和關系。因為有些當事人說話比較啰嗦,找不到重點,而我們律師的時間又比較寶貴,所以和當事人溝通時一定要把握好案件的重點。再次是要能壓臺,能控制局面,使當事人按照自己的思路來敘述問題或事實,或者按照自己的行為方式來配合自己解決問題。在對當事人進行解答和咨詢時,要盡量適用生活的語言來拉近距離,讓當事人對你產生信任感,進而用易于讓當事人理解的語言告知法律上的規定。同時一定要對當事人負責,因為這不僅關系到自己的執業榮譽的評價,更直接與當事人的法律權益相關。最后,要注意自己所說的內容,也不能把所有的問題都直接說了,讓當事人以為事情很簡單,不用律師也行,或者把你的觀點隨意說給他人聽,甚至提前激化矛盾。這些在以后的工作中都要注意。

  接下來的幾天,郭律師幫當事人把案件立了,然后當事人交清了代理費用,就等待開庭了。左右無事,就和所里的幾位律師閑聊,聊我國律師行業的現狀,當代律師的特點,我發現這些老律師很多都不是科班出身,而是半路出家學習的法律,有的是當兵復員后自學法律,然后考過律師資格證,從事律師行業,有的事在企業內經常接觸合同和談判,慢慢的對法律產生興趣,走上了律師之路。還有的是久病成良醫,由于自己家的案件才慢慢接觸法律。當律師并不像人們想想的那樣簡單。聽他們向我介紹:現有的'律師事務所大多采用合伙制,即幾位律師共同出資組成一家律]師事務所,自負盈虧,對債務負有無限責任和連帶責任,他們是律師事務所業務的主要來源和承辦人,一般像訴訟類業務那樣的大型法律服務業務都由他們負責。律師事務所的主任職位一般都是由合伙人中的最大出資人或案源承攬人(一般都是同一個人)擔任。此外,律師事務所還包括普通律師、律師助理和行政管理人員:普通律師負責法律咨詢、企業法律顧問等非訴訟類業務;律師助理負責為合伙人律師整理材料證據、起草一般性的司法文書、協助律師辦理法律業務等工作;行政部門是大中型律師事務所為了適應不斷擴大的業務量、達到現代企業高效管理而專門設立的負責非法律業務工作的部門,替律師打字復印材料、整理文檔卷宗、翻譯資料、成本核算管理、財務工作乃至接待委托人、

  打掃衛生等都是他們的工作。

  可見,要在律師事務所一步到位擔當重要的職位,發揮自己的才能開拓事業,必須具備較高的專業資質與業務經驗,能夠獨當一面,才能在律師業這樣激烈競爭和淘汰的機制中生存壯大。我們這些象牙塔里的書呆子,要想成為一名優秀的律師更是任重而道遠啊。

  今天,接到了一個新的任務。律師事務所要派人去信訪局提供法律服務,所里的律師都有案件,我就自告奮勇去了。去之前再三打聽,郭律師說并不是討論解決案件,只是對群眾反映的問題提供簡單的法律解答,不要過多的討論分析案件,只是向他們提供反映和解決問題的方法和途徑。以防萬一,我還特意帶了一本法條去了,生怕到時候別人問的問題說不出個所以然來。在學校的時候總是和同學高談闊論,但是生活中的很多問題并不是像案例一樣簡單清晰,并有一個準確答案,所以在解決現實問題的時候必須把我們學過的知識斟酌,加工,結合具體的情況應用到生活中,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的解決現實問題。否則就只是紙上談兵,讓人聽了不僅羅嗦,還沒有實際作用。到了信訪局以后,簡單的寒暄之后,大家都開始忙了,今天來的人還真是不少,一位姓李的大哥給我安排了一個老先生,讓他把他的問題告訴我。他和兒子到新鄉去賣魚,但是由于車輛行駛過程中違章了,交警隊什么手續都沒有辦,先把車扣了,但是并沒有什么后續的解決方案,也沒有對貨物采取任何保全措施,后來,老先生找人交錢把車弄了出來,結果魚全部死了。他想問我,是不是他的魚就白死啦,到底該找誰要回自己的損失,還自己公道。我告訴他要么找到原單位的上級主管單位進行行政復議,或者找到他們本級政府進行行政復議。老先生又發了好一通牢騷,才決定找一位律師幫他進行行政訴訟,替自己討回公道。接著還來了一位因為自己的耕地被自來水廠的廢物污染侵占的上訴者,李大哥和我又耐心的幫他解決了問題,一直忙到12點才得空下班。

  經過周末的休息和自我總結,我再次走進律所的時候,相比于前幾天的好奇和忐忑,多了一份了然和自信。所里的杜律師正要帶上胡律師去參加他代理的案子的庭審,我聽說了也請求一同去旁聽。在學校學習訴訟法的時候雖然都已經學習過整個庭審的過程,在學校我們還自己進行了模擬法庭實習,自己找個案件,然后把案件的整個訴訟過程模擬下來。但是書本上和課堂是的東西總是抽象、難理解、難想象的。而跟隨杜律師去聽庭審過程讓我更清楚了解律師在庭審中、整個案件的流程中處于一個什么的角色、地位,處理什么樣的事務。

律師個人實習報告7

  大學的最后一個暑假,我去區檢察院實習,實習期間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盡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檢察人員交辦的工作,得到院領導及全體檢察干警的一致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

  實習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檢察干警求教,認真學習政治理論,黨和國家的政策,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余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

  此次實習,主要崗位是審查起訴科,因此主要實習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實習中,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致的了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

  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范圍。跟隨干警提審,核實犯罪事實,探詢犯罪的`心理、動機。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國的公訴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配合公訴人員做好案件的調查筆錄和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在實習過程中,也發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有些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于觸犯法律;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不同法律對同一問題的規定不明白,不知道該適用哪一部法律。

  有一個案件就是這樣的,被告人原是某村會計,后來在改選中落選,這樣一些會計帳簿、會計憑證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認為《會計法》是規定的要等帳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堅持不交出,結果被以隱匿會計帳簿、會計憑證罪逮捕。這一個案例就說明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了解法律、法規的含義。并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有希望。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里,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在學校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

  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采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具體說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系”: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系,以課堂為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系,以暑期實踐為主要時間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系,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模同步調進展。

  再有一個問題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實習中所接觸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兩個犯有搶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慮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從社會大環境來說,我覺得社會也有一些責任的。從八十年代初改革開始到八十年代末,這是一個重大變革的時期。這一段時間對精神文明建設有些放松,也就是說,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時期就有可能已經沾染上了一些不良習氣。所以說,教育從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個口號,要真正落到實處。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這近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梁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著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干警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

  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于自己這樣 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 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群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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