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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暑期社會實踐工作要求
2010年暑期社會實踐工作要求:
1.社會實踐登記表的填寫要求:
“編號”“所在系黨團組織意見”和“校團委意見”無需填寫;
“參加的考察團、隊、組名稱”如沒有,填“無”,不允許為空。
其余各項,務必如實詳細填寫,不允許為空或“無”。“考察內容”一欄應準確真實,與實踐報告內容相匹配;“接收單位鑒定”一欄應由單位填寫文字鑒定材料,并加蓋有效公章證明。
2.社會實踐報告內容及格式要求:
內容:參與實踐的感受和收獲
格式:1500字左右,A4版打印,標題為黑體三號字,正文為仿宋_GB2312四號字,單倍行距,紙質版在頁眉中部裝訂,首頁頁眉右部手寫班級、姓名、日期。
3. 上交時間:2010年9月17日中午12點前以團支部為單位,由團支書上交至理工學院學工辦
上交內容:《天津市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登記表》,社會實踐報告紙質版,《理工學院暑期社會實踐上交情況統計表》紙質版
其中,《天津市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登記表》與社會實踐報告紙質版一一對應裝訂在一起。
《理工學院暑期社會實踐上交情況統計表》紙質版,由各支部團支書完成,電子版模板請登錄公共郵箱,左側“團支部常用文件”欄中下載,注意需手簽姓名和時間。
備注:上述任何一項材料,未按規定時間、格式、內容等要求完成的,均視為社會實踐不合格,由此影響到個人評優情況的,后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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