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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的安全措施
我們眼下的社會,人們運用到措施的場合不斷增多,措施是指針對問題的解決辦法、方式、方案、途徑,可以分為非常措施、應變措施、預防措施、強制措施、安全措施。你所見過的措施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作票的安全措施,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作票的安全措施 篇1
1為使安全票能有效的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使作業人員進行標準化操作,特制定本制度。
2凡進行松變電施工作業以及其他危險、重要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制度。
3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的編審執行程序:
3.1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必須經同級安全審核,并由本級第一安全員簽發。
3.2填寫好的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必須經同級安全員審核,并由本級第一安全員簽發。
3.3每日工作前,必須由現場負責人向參加本項工作的全體人員逐條、逐項宣讀。
3.4現場施工時,必須按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的分工、注意事項、安全措施進行,如遇特殊情況,必須通知現場工作負責人,經批準后方可變更安全工作票內容。現場工作負責人要對其施工現場施工人員正確執行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的行為負全部責任,安全措施執行人對所執行的安全措施負主要責任。
3.5更換工作內容必須重新填寫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如果工作內容等不變,每票最長使用時間也不得超過五天。
4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的編寫內容
3.1 工作內容
4.1.1工作內容包括工程名稱、工作項目、工作地點等三部分,填寫工作項目以附錄中規定的工作項目名稱為準。
4.1.2工作內容的填寫必須詳細、具體、標準。
4.1.3每張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僅限定一種工作內容。
4.2 每張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上必須填寫工作負責人和安全監護人。
4.3工作負責人要針對工作項目、現場的具體情況,參照附錄中的安全注意事項,認真填寫工作的 安全注意事項。
4.4審核與簽發人若有何安全注意事項請填寫于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的補充措施上。
4.5人員分工:
每張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中必須有明確的人員分工。
4.6每張安全施工作業中(工作)票中必須要有填寫人、審核人、簽發人的簽字,否則視為廢票。
5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填寫后由專職安全員進行現場檢查,工作任務完成后由項目部回收。工作票必須妥善保存,工程竣工后交公司存檔。
6在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使用中,若發現下列行為時,屬于違章行為,要對工作負責人進行處罰;凡因違章使用安全票發生事故時,追究工作負責人的責任。
6.1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填寫、審核、簽發未按規定由有關人員填寫;
6.2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未經審核或簽發而使用;
6.3工作內容不變,一張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使用超過五日者;
6.4現場使用復印的.安全票的(不包括有關規定中規定的一式幾份的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
6.5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中的項目未按規定填寫的;
6.6工作負責人在每天工作前未向全體工作人員宣讀或未帶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的;
6.7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上所寫的項目(如人員分工、工作內容、現場布置)與現場實際情況不符。
6.8現場工作人員對工作內容、人員分工、安全注意事項不清。
7各級領導、工作負責人及作業人員要提高對安全施工作業(工作)票的正確認識,認真執行安全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的安全措施 篇2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1.1 本規定規定了XX電業局工作票、操作票、停電申請書(以下簡稱“兩票一書”)的種類、使用范圍、填寫要求、執行程序、審核評價及各職能處室和各類人員的管理職責和安全責任。
1.2 本規定適用于XX電業局變電、線路、配電、農電和用戶電氣設備及基建安裝工作中兩票一書的執行和管理。
2、引用標準
2.1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部分) DL408-91;
2.2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線路部分) DL409-91;
2.3 農村低壓電氣安全工作規程 DL477-2001;
2.4 川電生[1996]196號文《變電倒閘操作票規范化實施細則》;
2.5 XX電業局《調度管理規程》。
3、管理職能
3.1 全局建立以局長為首的三級兩票一書管理和安全保證監督網,由生產副局長具體負責對兩票一書的執行情況進行指導、檢查、監督和管理。
3.2 電業局生技處是全局兩票一書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兩票一書的管理及本規定的解釋;安監處負責監督全局兩票一書的貫徹執行和考核;調度通訊局負責全局調度系統停電申請書的技術管理;各車間由主管生產負責人和生技科長負責本車間的兩票一書管理,安監員負責監督檢查本車間的兩票一書執行情況。
3.3 凡從事兩票一書工作范圍內的部門和各級人員,均應嚴格執行上級規定和本規定。各部門可根據現場情況制定補充條文,經電業局總工程師批準后執行。
4、通用部分
4.1 通用術語
4.1.1 設備術語:
一、二次設備按原水利電力部調度通訊局頒發的《電力系統調度術語》(試行)的標準填寫。如一次設備“斷路器、隔離開關、保險”分別以“開關、刀閘、熔斷器”填寫(二次保險仍填寫為“保險”)。
4.1.2 狀態術語:
設備的四種狀態為“運行、備用、停用、檢修”;220kV變電站可按省調要求對設備的四種狀態采用以下寫法:“運行、熱備用、冷備用、檢修”(兩種寫法中“備用”對應于“熱備用”,“停用”對應于“冷備用”)。
4.1.3 操作術語:
開關、刀閘、令克的操作為“合上、拉開”;熔斷器的操作為“給上、取下”;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壓板的操作為“投入、退出”;接地線的操作為“裝設、拆除”;轉換開關的操作為“從XX位置切至XX位置”。
4.2 書寫的一般格式要求
4.2.1 工作票用圓珠筆采用一式二份的復寫方式填寫;操作票用鋼筆填寫;停電申請書可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
4.2.2 工作票、操作票、停電申請書填寫應內容正確,字跡清楚,不得隨意涂改。出現錯、漏字處需要修改時,應在錯、漏字處畫“=”并在該處蓋“校對”章后,緊接著后面書寫(停電申請書附圖部分一律不得涂改)。修改不得超過三處(停電申請書中經調度部門同意的時間改動一次為一處),“拉、合”等關鍵字及設備調度命名、編號和操作時間不得修改。
4.2.3 工作票的工作內容欄和操作票的操作任務欄中的設備必須填寫電壓等級和雙重編號。電壓單位用“kV”表示,電壓符號如“Uab”,下標“ab”用小寫,對符號“U”一次設備用大寫,二次設備用小寫。編號用阿拉伯字書寫,并加“#”在編號前面,如“#5開關”、“#53刀閘”等;母線分段編號用羅馬數字(Ⅰ、Ⅱ、Ⅲ、Ⅳ等)書寫,如“10kVⅠ段母線”、“35kVⅡ段母線”等。工作票中屬同一電壓等級的出線,只在第一個設備前書寫電壓等級,以后的同一電壓等級的單個設備名稱之間用頓號分開。
班組小工作票的.填寫參照執行。
4.2.4 操作票中開關操作時間必須填寫,格式為“XX:XX”,其中前兩位表“時”,后兩位表“分”,如:操作時間為“8點35分”表示為 “08:35”;操作時間為“17點30分”表示為“17 :30”。
5、工作票
5.1 工作票的種類與使用范圍
5.1.1 我局現行使用和執行的工作票共有六種:
a、變電第一種工作票;
b、變電第二種工作票;
c、線路第一種工作票;
d、線路第二種工作票;
e、農村低壓工作票(簡稱低壓工作票);
f、班組小工作票(簡稱班組派工單)。
5.1.2 變電、線路第一種工作票的使用范圍:
a、高壓設備(包括變電和線路)上工作需要設備全部或部分停電者;
b、高壓室內的二次接線,照明回路或配電變壓器臺架、配電變壓器室內的工作,需要將高壓設備(包括變電和線路)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5.1.3 變電、線路第二種工作票的使用范圍:
a、帶電作業和在帶電設備外殼上(或帶電線路桿塔上)的工作;
b、控制器和低壓配電器、配電箱、電源干線上的工作;
c、二次接線上的工作,無需將高壓設備停電者;
d、非當值值班人員用絕緣棒和電流互感器定相或用鉗形電流表測量高壓回路的電流;
e、低壓控制、通訊、監控、照明回路上的工作;
f、變電站內非電氣設備上的工作。
5.1.4 事故調查、處理:
5.1.4.1 對電氣設備的事故調查、設備緊急缺陷處理以及供電設備的事故搶修,可以不填寫第一、二種工作票,但必須認真作好安全措施,由有權簽發工作票人員來明確工作負責人,嚴格履行許可手續,并在命令記錄由許可人簽名記錄。
5.1.4.2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定性為設備事故搶修和緊急缺陷處理:
a、因110kV及以上母線停運造成大面積停電,而系統短時間內無法轉移負荷者;
b、因35kV及以上設備缺陷持續存在或有迅速惡化趨勢而負荷無法轉移,需立即處理者;
c、在供給重要的一類負荷的線路和母線上進行的設備缺陷或事故處理;
d、對尚無法鑒定設備是否出現嚴重故障或缺陷而又無法停電的設備所進行的診視、檢查;
e、對站用變、直流系統的緊急處理。
5.1.5 低壓工作票的使用范圍:
低壓工作票分低壓第一、第二種工作票:對所有低壓停電工作均使用低壓第一種工作票;對低壓間接帶電作業(指工作人員與帶電設備非直接接觸,持絕緣工具對帶電設備進行作業)使用低壓第二種工作票。
對不需停電進行作業,如:刷寫桿號或用電標語、懸掛警示牌、桿根培土等工作,按口頭指令執行即可。
5.1.6 班組派工單(小工作票)的使用范圍:
小工作票的使用只限于班組在第一、第二種工作票工作中,由工作負責人簽發的工作班組進行分小組工作時的小組工作派工單及工作任務安排。
5.2 工作票的填寫除嚴格執行DL408-91中3.1、DL409-91中3.1和DL477-2001中5.1條的規定外,還應按下列要求進行:
5.2.1 工作票由工作票簽發人填寫簽發,也可由工作負責人填寫,由工作簽發人簽發。“三種人”,既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應每年度發文公布。工作票簽發人由各單位上報,經電業局安監處審查并報電業局總工程師批準為有權簽發工作票人員,并明確簽發工作的'種類(工作票原則上由管轄該設備的單位有權簽發工作票人員簽發);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由各單位生技科相關專責提出,報本單位生產副局長批準后可擔任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檢修公司相關人員名單抄送各車間。
5.2.2 低壓工作票簽發人應由供電所熟悉技術、現場設備的人員,或電力用戶有經驗的人員擔任,并應經過各縣級供電部門考核批準并公布。工作負責人由供電所人員或電力用戶電工擔任。工作許可人必須由本供電所或電力用戶電氣運行人員擔任。
5.2.3 工作期間,變電工作票一份必須保存在工作現場,由工作負責人收執,另一份由值班員收執,按值移交;線路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負責人收執,另一份交工作簽發人或許可人收執、備查;低壓工作票一份應始終保留在工作負責人手中,另一份有工作許可人保存。
班組小工作票參照此條規定執行。
5.2.4 工作票的填寫必須與經批準的本次工作的停電申請書或不停電工作經許可的內容和設備范圍以及現場實際完全相符。其主要依據是:
a、停電申請書、工作任務書、事故檢修通知、缺陷處理通知、調度命令或上級管理部門的通知;
b、變電站一、二次系統(或主接線)圖、平面布置圖、線路系統圖、交叉跨越圖及現場實際。
5.2.5 工作票在逐項填寫時應符合下列書寫要求:
5.2.5.1 變電一、二種工作票:
(1)變電站全稱:
XXkV(電壓等級)XX(變電站名稱)變電站
(2)工作負責人(監護人):
由車間審定批準的有權擔任工作負責人的具體一人擔任(非電氣人員在變電站的非電氣設備上的所有工作均由變電站值班人員擔任工作負責人)。
(3)工作班組:
填寫實際參加工作的班組,如由一個車間的幾個班組配合工作只需辦理一張工作票時,填寫班組所在車間名稱;不同車間的班組需辦理各自的工作票。
(4)工作人員:
填寫實際參加工作班組工作的成員姓名。若工作班成員超過三人者,可在第三個工作人員名字后加“等”字樣,寫明共有多少人(注:①含工作負責人;②含車間同意工作班組使用的民工等外來人員,且必須納入工作班成員一同嚴格管理)。如工作人員由一個車間的幾個班組共同工作,則必須填寫完各分工班組的小組工作負責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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