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考核辦法
工作考核辦法1
為全面完成20xx年度各項目標任務,促進全鄉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經研究,特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對象
各村(居)
二、考核內容
列入鄉黨委、政府與各村(居)簽訂的《20xx年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責任狀》的目標內容。
三、考核評分
20xx年村(居)目標考核內容設置為五類(19項)指標,總分值設置為1000分,個性目標另行計分。
(一)共性目標
1、費用收繳工作:(100分)
按時完成一事一議籌資籌勞任務、水費征收等費用收繳任務的,得100分;未按規定時間完成的每延時一天扣10分,直至扣完為止。
2、農業工作:(200分)
(1)完成新增現代農業面積任務、完成新增流轉土地、新增適度規模經營面積任務的,得10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2)完成新增“三來一加”,新增從業人員,新發展農機、水利、土地股份合作社、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得15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3)完成“三農”保險任務的,得5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4)完成稻麥良種統供、病蟲害統防統治工作的,得30分;未完成任務的按比例扣分。
(5)完成農田內外三溝疏浚治理工作的,得2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6)完成步進式插秧機、乘坐式插秧機任務的;完成機插秧面積、秸稈還田面積的,得15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7)完成“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發證工作的,得5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8)完成“金鑲邊工程”建設任務的,得1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3、農村環境綜合整治(200分)
(1)完成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任務、創建環境優美村(居)的,得100分;未完成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任務的,根據完成比例扣分;被市、區督查通報批評的每次扣20分。
(2)創建無“雙違”村(居)的,得50分;具體得分由條線按通知精神考核。
(3)完成鄉秸稈禁燒目標責任狀任務要求、做到“不冒一處煙,不著一把火,不污一條河”的,得50分,具體得分由條線按文件要求考核。
4、社會事業(300分)
(1)完成下達的計劃生育率指標和社會撫養費按規定征收任務的,得7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2)完成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任務的,得3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3)完成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續保擴面工作的,得3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4)完成招工任務的',得20分,未完成任務的按比例扣分。
(5)做好平安法治建設與社會管理工作的,得40分,被通報一次扣5分,直至扣完為止;做好穩定工作,無進京、到省、市、區集訪的,得70分,發生一例到市、區上訪扣10分;發生一例進京到省上訪扣20分,直至扣完為止。
(6)黨的建設(黨組織建設、爭先創優、軟環境建設、人武、雙擁等)合格的,得20分;被市、區通報批評一次扣5分。
(7)安全生產(包括食品安全)工作達標的,得20分;未達標不得分。
5、招商引資工作(200分)
完成工業項目招商引資20xx萬元或農業招商引資600萬元,招引工業項目20xx萬元或現代農業項目1個的,得200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引進項目落戶在萬畝蔬菜核心區的,引進項目村既按招商項目又
按土地流轉面積計算,但落戶村只按流轉面積計算)。
(二)個性目標
“個性目標”包括重點工程、重點項目、為民辦實事項目、重點督查事項、領導交辦工作等。
(三)加分事項
1、單項工作受到區委、區政府或市主管部門表彰的,加20分;受到市委市政府或省主管部門表彰的,加30分;受到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加40分。加分認定以獲獎文件、證書等為依據。
2、個性目標加分事項:
(1)為民辦實事項目完成的,加10分。
(2)重大項目、重點工程按推進計劃完成的,每一項加30分;
(3)完成村級集體收入的,加10分。
(4)有村級集體創業項目的,加30分。
(5)村組干部創業加10分,根據《關于推進村居干部帶頭創業富民實施方案》(南委發〔20xx〕9號)另行考核。
(6)領導交辦及重點督查工作每完成一項加5分。
(四)扣分事項
1、個性目標中,為民辦實事項目未完成的,倒扣相應分值。
2、重大項目和重點工程,完成一項加30分;未按序時進度完成的,倒扣相應分值。
3、未完成村級集體收入的,扣除未完成部分的分值。
4、領導交辦及重點督查工作未完成的,每一項扣5分。
扣分事項由鄉督查考核領導小組在年終考核時征求鄉直有關單位意見后予以扣分。
四、考核獎懲
1、按月統計:各牽頭考核部門把當月可操作的考核項目于次月5日前報督查考核辦公室,督查考核辦公室進行月度統計。
2、按季通報:每季度結束后5日前,各牽頭考核部門把經分管領導審核后的村(居)季度目標完成情況報鄉督查考核辦公室。由鄉督查考核辦公室統一匯總,排出名次,并按駐村領導、駐村干部、村支部書記每人900元為基數,依據得分比例兌現獎勵,黨政一把手以1200元為基數,按各村考核結果平均數兌現獎勵。
3、年終考核:綜合全年四個季度考核結果,加上加分分值,扣除扣分分值,進行綜合考核。
(1)排出綜合考核得分位次:一等獎1名,獎勵10000元;二等獎1名,獎勵8000元;三等獎2名,各獎勵5000元。(其中20%獎給村居主要領導)。
(2)排出單項工作考核得分位次,每項工作取前三名分別獎勵1000元(計劃生育工作單獨獎懲)。
(3)駐村領導及駐村干部按所住村居綜合得分,分別以每人7000、5000元為基數,按得分比例發放獎金。
(4)黨政一把手以每人10000元為基數,按各村居平均分發放獎金。
沒有農業招商實績的村(居)取消目標管理評獎資格;計劃生育工作列入市區重管的村(居)、安全生產、平安法治與社會管理、穩定、秸稈禁燒等工作造成嚴重后果的村(居)和部門,實行一票否決。
工作考核辦法2
一、考評組織
政府機關干職工及事業站所績效管理考核工作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行,采取季度考核與年終考評相結合的辦法,以各線分管領導、辦主任及站所長分項考核和辦站所干職工自評相結合的辦法,黨委、政府對各辦考核計分,各辦對各辦人員考核計分。由組織辦牽頭負責考評日常工作,黨政辦、紀委協助相關工作。
二、考評計分原則
以黨委、政府下達的20xx年度各項工作指標或計劃為標準,以1000分為基礎分,其中聯村工作300分,紀律制度200分,本職工作500分。
(一)聯村工作(300分)
按各村(社區)目標管理考核計分拆算,沒有聯村工作的計平均分。
(二)紀律制度(200分)
1、機關干職工實行統一簽到(計生辦工作人員以計生辦考核為準),簽到由班子成員輪流帶班,無故遲到一次扣5分,無故曠工一天扣10分。
2、按時參加會議,無故遲到一次扣5分,無故缺席一次扣10分。
3、違反機關制度的,按有關規定扣分。
(三)本職工作(500分)
1、縣級考核200分,按縣績效考核拆算計分。
2、完成本職工作300分(按考核細則進行考核)。
(四)加分和扣分
加、扣分實行雙獎雙扣,既到辦又到人。
<一>加分:
(1)每季度由班子成員和辦主任對干職工進行一次考核聯評,各辦推薦1—2名優秀人員,黨委政府聯評后對優秀的加20分;
(2)參加突擊性工作(如抗洪搶險等)每人次加5分,表現突出的加倍加分;
(3)本職工作被省,市,縣鎮評為先進或作典型推介或被通報表揚的,分別加20分、10分、5分;聯系工作減半加分。
<二>扣分:
(1)每季度對干職工進行一次考核,各辦將表現較差(原則上每辦1人)的人員交季度考評會聯評,對工作不合格者扣10分;對連續季度考核不合格者加倍扣分,三次以上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定為不稱職崗位,來年作下崗處理。
(2)計劃生育:計生率在87%以下的`,出現一例違法生育(不足1例按1例計算,從20xx年2月起)聯村干部扣10分,計生聯村干部扣20分,在各級抽查中出現一例水分聯村干部扣20分,計生聯村干部扣40分;(計內水分減半扣分)。
(3)安排的各項工作無故不參加每次扣5分,突發性事件與干部有關聯干部不積極主動做好工作的每次扣10分。
(4)凡因工作失誤造成影響的,視情況對相關責任人及分管領導扣10—30分。
(5)本職工作被省,市,縣鎮通報批評的,分別扣20分、10分、5分;聯系工作減半扣分。
三、獎勵辦法(5元/分)
(一)按個人所得分每分5元獎罰到人;
(二)考核計分為年終評先評優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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