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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玉附小后勤處考核辦法
為了規范后勤過程性管理,增強教師主人翁意識,確保學校安全穩定,提高學校設施設備使用效率,創建節約有好型、生態環保型校園,特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 工作規范
(一)安全維穩工作規范
1、安全職責
每學期與學校簽訂安全責任書;認真履行安全職責,完成目標任務。
2、安全教育與演練
(1)按照要求進行安全教育。
(2)認真如實填寫教學日志關于安全教育提示內容。
(3)根據演練方案認真進行演練培訓,落實演練的組織實施。
3、安全值班
(1)根據值班安排按時到崗,不遲到、早退。
(2)認真進行巡視查看,做好值班記錄。
(3)出現問題及時向帶班領導匯報,妥善解決。
4、安全監控
(1)、認真落實晨檢,按要求將晨檢表交到醫務室。
(2)、認真落實午檢,認真如實填寫、上交午休點名表。
(3)、班主任或上課教師要落實缺勤學生情況跟蹤,清楚學生去向。
5、安全應急
(1)、出現緊急情況以學生為本,密切關注學生情況。
(2)、出現緊急情況按照相應應急方案程序規范處理,及時報告。
6、安全資料
(1)認真如實填寫安全臺賬,按時上交。
(2)按時上交安全教育、安全活動、安全演練等內容的相關資料。
(3)按時收交學生午餐費用與簽字表。
7、安全用電
(1)正確使用學校配置的電器,含電教設備。
(2)不使用學校配置以外的電器,禁止私接電源,不在學校給電瓶車充電。
(3)下班離校前關閉自己個人或辦公室使用電器的電源,最后離開辦公室關閉所有公用電器設備。
(4)下班離校前班主任與功能室管理員關閉教室、功能室里電器的電源。
8、財務管理
(1)、認真執行財務管理制度。
(2)、不違規收費。
(2)、下班離校前檢查財務室安全情況,并關好窗鎖好門。
9、其他
(1)、遵守機動車輛在校管理要求,憑證出入,不超速、不鳴號,一車一位,在指定位置停放。
(2)、電瓶車、自行車不在校園里騎行,在規定停放位置擺放整齊。
(3)、接受并按時完成學校安排的臨時工作。
(4)、參加會議或培訓時,不遲到,不早退,不曠會,維護學校的形象。
(二)、公物管理工作規范
1、個人使用公物的管理
(1)領用、借用時要簽字確認。
(2)正確使用公物,不遺失、不損壞。
(3)管理好所領用、借用公物,遺失與非正常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
(4)按時歸還,簽字確認。
2、公用設施、設備使用管理
(1)教室、功能室交接時要簽字確認室內財產情況。
(2)教室、功能室的管理責任人要保持室內和設施、設備清潔衛生。
(4)做好每天安全巡查,發現問題如實記錄,及時向后勤相關人員反映發現的問題。
(5)管理好設施、設備,如損壞與遺失,要查找責任人,查明原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或遺失要照價賠償。
(6)教室、功能室的管理責任人在下班離校前整理好室內物品,關好窗、關(鎖)好門。
(7)使用公共設施設備要如實記錄使用情況。
(8)正確使用電子白板和無塵粉筆,保護好黑板貼膜,保管好筆套、刷子、毛巾,及時更換刷子清洗用水。
(9)教師按照規范正確使用復印機、速印機、打印機等文印設備。
(10)教師不安排學生使用文印設備。
二、考核標準
(一)基礎評價
根據規范要求每月實施等級評價。
優秀:符合規范要求,在一個或幾個方面做得好,值得推廣;
良好:符合規范要求,在一個或幾個方面做得較好,值得借鑒;
合格:基本符合規范要求;
不合格:多處不符合規范要求,或未完成目標任務。
(二)提高評價
根據教師實際工作業績實行加分獎。
教師在學校組織的專項評比中榮獲得優加0.2分,良加0.1分;
教師積極完成臨時安全工作或后勤工作,且成效突出,加0.1-0.3分;
開展安全教育活動被媒體正面報道,為學校贏得良好聲譽的,按區、市、省、全國依次加0.5、1、1.5、2分。
備注:單次加分0.5分以內,部門考核、分管批準;0.5分及以上的加分,部門考核、分管審定、行政會議確認、校長批準。
(三)警示評價:
工作失誤或責任事故扣分
1、工作失誤:因失職出現安全事故、因管理不善出現公物遺失或損壞、未按時上交資料等,經提示及時整改,未造成影響,經部門考核認定,每次扣0.1分。
2、三級事故:因失職出現安全事故、因管理不善出現公物遺失或損壞、未按時上交資料等,經提示不整改,造成負面影響,經部門考核、分管審核批準,每次扣0.2分。
3、二級事故:因失職出現較大安全事故、因管理不善出現比較嚴重的公物遺失或損壞、違反財經紀律等,造成較大負面影響,經部門考核、分管審核、校長批準,每次扣0.5—1分。
4、一級事故:因失職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等,造成重大負面影響。部門考核、分管審核、行政會議研究確認。
三、考核辦法
(一)學月考核
1、根據工作安排,組織單項或綜合考評或抽查,并分別按考核標準和等級累計加分或扣分。
2、學月過程性考核:基礎分值-- 學月警示性扣分。
3、學月水平性考核:累計教師學月提高性加分,列入期末單項累計。
4、出現一級事故,執行“一票否決制”:年度考核不合格;不參與當年評優、評職、崗位競聘及獎勵性績效分配;停崗、待崗直至解除勞動合同;違反刑律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5、學月過程性考核、水平性考核結果及時公示。
(二)學期考核
1、學期過程性評價得分:累計教師學月過程性評價得分。
2、學期水平性評價得分:累計教師學月水平性評價得分。
3、考核結果及時公示、溝通。
(三)、學年考核
1、根據教師自評申報和后勤處考核情況實施學年評價,進一步確認教師兩學期過程性考核得分與水平性考核得分,累計為教師學年過程性考核得分和學年水平性考核得分。
2、推薦安全維穩、公物管理中業績突出的個人或團隊,申報校長專項獎勵評價。
3、考核結果及時公示、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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