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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工作創新創優項目評選考核辦法
各基層黨委,本部各科室:
為進一步營造爭先創優氛圍,鼓勵各基層黨委和本部各科室勇于探索,開拓創新,推進組織工作典型培育,?提升組織工作水平,為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制定如下考核辦法:
一、評選考核范圍和對象
評選考核范圍包括干部隊伍、領導班子建設、基層組織建設、黨員隊伍建設、人才隊伍建設、干部教育培訓、干部檔案管理和組織部門自身建設等。
評選考核對象:各基層黨委,本部各科室、區委黨員電化教育中心。
二、評選考核項目基本要求
1、體現創新性。符合黨的建設和組織工作改革發展的方向和總體趨勢,結合各基層黨委實際,以開拓創新精神進行探索、深化,所采取的舉措、方法和形成的經驗具有鮮明的特點和獨創性,在相關工作中處于領先地位。
2、具有實踐性。參評項目必須是在組織工作的實踐中創造出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舉措、新經驗,形成的制度在本地得到卓有成效的實施(理論研討式文章不在參評之列)。
3、富有成效性。實際成效明顯,得到當地干部群眾的認可、上級黨委或組織部門的肯定,被新聞媒體宣傳報道。
三、項目申報方法
6月底前,各基層黨委向區委組織部上報《xx區組織工作創新創優項目立項申報表》,12月中旬上報創新創優項目成果材料,填寫《xx區組織工作創新創優項目成果申報表》,附1500字左右的文字說明材料,以及成果被采用的報刊、經驗介紹宣傳材料以及領導批示等復印件。
四、評選考核原則及程序
評審工作在區委組織部部務會領導下進行,成立“組織工作創新創優項目”評審小組,評審小組具體負責對評選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實施。
評選工作本著求創新、重實效、公開公平的原則進行,不搞平均分配名額。
1、篩選考核。由評審小組對照參評條件,對申報的創新創優項目進行篩選和考核,根據項目質量提出20個左右創新創優候選項目。
2、征求意見。將候選項目下發征求各基層黨委和本部各科室意見。
3、民主票決。從候選項目中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產生不超過10個創新創優項目,并從中擇優向上級組織部門推薦。
五、考核獎勵結果運用
對獲獎項目發給榮譽證書和獎金500元,并予以通報表彰,成果材料印發各基層黨委借鑒學習。對獲市組織工作創新創優項目成果獎的,獎勵20xx元;獲得省組織工作創新創優成果獎的,獎勵5000元。組織工作創新創優項目創建列入各基層黨委和本部各科室組織工作年度目標考核內容,被評為省、市、區創新創優項目的黨委和本部各科室在評先評優時予以優先考慮,并在年度目標考核中分別加10分、5分、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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