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合同范本13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用人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用人合同范本 篇1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________市人事局《關于完善事業單位崗位(項目)聘用制度加強聘用合同管理的若干規定》(滬人[____]29號)文件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____]35號)和《__________________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法》(京發[____]4號)文件精神,以及《__________________市海淀區第二中學聘用合同制的實施方案》和本校各項配套規章制度,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條款,并確認本合同為雙方解決人事爭議的依據。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崗位
甲方聘用乙方為本校教職工,聘用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
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以甲方每學年(每年____________月份)下達的崗位任務書為準。在本合同期間,甲方可以根據學校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安排。
二、崗位職責要求及崗位紀律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和規范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崗位職責所規定的工作任務。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
三、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現行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支付方式,發給乙方工資待遇。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用人合同范本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公司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是限期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的勞動合同,合同生效日期為20xx年9月1日,以雙方約定的三個月內完成臨吉高速公路房建第八合同段主線收費站和壺口收費站對各方結算、成本核算及工程量核對工作為聘用終止時間。如乙方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全部工作內容,乙方應無償繼續完成剩余工作直至所有工作全部完成,且不再追加任何費用。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1、鑒于本工作的特殊性及乙方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允許乙方不在施工現場辦公,具體辦公場所由乙方自行解決;但乙方必須在甲方需要其到場時無條件在甲方限定時間內到達施工現場,具體到場時間由甲方根據實際需要另行通知乙方。
2、甲方根據項目部的結算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工作任務。
3、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要求,履行崗位職責,于20xx年11月30日前完成總體結算內容以及和臨吉高速建設管理處的對賬對量等事宜,出具結算書。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由乙方自行安排。
四、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月工資制,乙方月工資按崗位工資標準支付,崗位等一切費用,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目向甲方索要其他費用。
2、由于本合同屬于固定工作時間、固定工作量性質合同,故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不再采取按月發放制度,待乙方于20xx年11月30日出具完各方結算書后一次支付其兩個月工資10000元,其余工資待全部結算工作完成后一次性全額支付。如果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20xx年11月30日前)完成相關工作任務,甲方根據實際已完成的工作內容酌情考慮支付乙方的`工資,由于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的嚴重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到達施工現場往返交通費由甲方負責,且甲方在項目部為其安排食宿。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為便于管理,經與乙方協商并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由乙方自行參加社會保險。
2、由于乙方自行安排辦公場所及工作時間,故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休息休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以及生育、死亡等均與甲方無關。
3、其他福利待遇、勞動保護及職業危害防護等所有費用已全部包括在崗位工資內,甲方不再另行發放。
六、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工作需要,在量才使用的原則下,有權安排乙方的具體
2、如乙方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行業管理有關規定或嚴重違反甲方制訂的有關制度,甲方有權在聘用合同到期前對乙方進行解聘辭退。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行業規定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
2、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并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交辦的各項工作內容,并在執業過程中恪守獨立、客觀、公正的規則,不得索賄受賄,不得做有損甲方聲譽和經濟的行為,并由此引起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出具的工作成果文件需要簽字并加蓋執業印章的,乙方須簽字并加蓋本人執業印章,并承擔相應的全部責任。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按照本勞動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不能履行崗位職責的;
②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③由于失職或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⑤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或乙方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2、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相違背的,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3、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人合同范本 篇3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遵循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具體事宜如下: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聘用乙方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
二、甲方聘用時乙方身體健康,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三、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勞動后,有權獲得相應勞動報酬。乙方的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元,對此乙方予以認可并接受。
四、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廠內。
五、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不得無故脫崗、離崗、遲到、早退。
六、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根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適當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
七、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八、乙方應當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九、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有的規章制度以及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按法定程序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均具有約束力,乙方應嚴格遵守。
十、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經濟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除了給予乙方經濟處罰、解除本合同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甲方對可能產生安全事故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安全隱患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規程與安全制度進行工作,若乙方在工作中發生的人身意外事故,由甲方承擔。
十二、乙方在正常工作中如因自身疾病(如心臟病、高血壓等)突發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乙方下班后在廠外發生的意外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十四、甲方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十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
2、嚴重失職、違反操作規定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3、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4、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應屬甲方經營的業務轉讓給他方或乙方自行經營的。
十六、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中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十七、甲、乙雙方因本合同而發生爭議的,可向甲方住所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用人合同范本 篇4
雇用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需填寫)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日____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協議時自愿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經有關機關鑒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愈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部門鑒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 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協議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征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 他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簽名)
日期:
用人合同范本 篇5
用人單位(甲方):
職工(乙方):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用乙方為臨時合同工,不在公司人事編制內。并根據國家勞動政策、法律和公司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本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月),其中試用期 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即行終止。
二、乙方的公眾(崗位)為 ,主要任務是:
三、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業務、技術、安全及勞動紀律等有關方面的教育,乙方必須經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崗。
四、乙方要努力學習、積極工作、提高技術,認真遵守甲方的勞動制度和勞動紀律,完成勞動任務。
五、甲方要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生產(工作)環境和安全條件。
六、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后,甲方應按月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額,乙方工資待遇是:試用期間每月工資 元,試用期滿工資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每月 元。
七、子房在甲方工作期間,由甲方負責乙方的日常管理,乙方要自覺服從管理。
八、乙方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浴衣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在工作中玩忽職守、違章指揮或作業,造成較大安全、質量事故的;
3.嚴重失職、瀆職,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4.利用工作之便,營私舞弊、貪污受賄情節嚴重的;
5.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的;
6.其他嚴重違法、違紀的。
九、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4.乙方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5.家庭發生重大變故,需要解除勞動合同的。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規定執行。
十一、有關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變更,一招勞動法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十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三、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的勞動爭議,經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都有權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人合同范本 篇6
聘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人: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方因工作需要,決定聘用乙方擔任食堂工作人員,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學生食堂 (部門)擔任食堂**工作。合同期限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享受待遇
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于每月30日前支付乙方當月(人數)位炊事員工資、共計(小寫)元。(大寫:整)。寒暑假不發工資。
三、工作職責
1、食堂員工必須服從學校管理,全心全意為教育、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自覺遵守校紀校規和食堂規章制度,團結協作、盡心盡職為食堂做好各項工作。
2、熟悉食品衛生安全知識,嚴把食品質量關,加工關,確保安全生產。
3、食堂組長指揮好自己的員工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學校的接待任務。(學校只做菜譜計劃,加工、人員的調配完全由食堂組長負責)
4、食堂員工每年必須進行一次體檢,持有效的健康證方可上崗,凡有傳染病者,堅決予以辭退。
5、配合好學校做好勤工儉學工作,每學期必須養好7頭以上的豬,必須無條件回收班級學生種植的蔬菜。
6、按學校提供的食譜要求正常開展好營養餐工作,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按質,足額發放給學生,不得耽誤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
7、食堂從業人員應加強團結合作,協商好每天的飯菜數量,不得讓學校虧損,也不能讓學校盈利太多(控制在5%——8%之間),造成學生吃不飽而流失。
8、認真鉆研業務,虛心聽取師生的意見,不斷改進,提高飯菜質量,在色、香、味上多下功夫,搭配好營養。
9、搞好食堂衛生工作,餐后要全面清潔打掃,經常保持灶臺、地板、墻壁、天花板、案板、飯臺、櫥柜、餐桌衛生,餐廳地面要經常沖洗。餐具、容器及時清洗和消毒。
10、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擅離崗位。下班前必須關好門窗,并按規定上鎖,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1、愛護公物,節約用電、用油、用水、用燃料。 12、嚴格禁止食堂工作人員將食堂物品(包括剩飯剩菜)帶回家。
13、食堂組長安排好員工負責好大米以外的蔬菜采買,在采購過程中嚴格把好食品的采購關,必須到持有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采購食品,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索證;應相對固定食品采購的場所,以保證其質量。 嚴禁采購腐敗、變質、油脂酸飯、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14、食堂組長所招聘的員工應相對固定,不得少于6人,必須保障好正常的生活秩序。不得在本學年內出現2次10人以上的學生沒飯吃,或者食堂太多的飯菜浪費。
四、其他事項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統一領導和安排,正確處理上下級和員工之間的關系。
2、乙方應認真鉆研業務,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完成本職工作。
3、甲方應如期支付乙方工資。
4、由于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出現違法違紀行為,或因人為因素使學校造成重大損失,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5、如因特殊原因,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須提前30天內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并經學校同意。
6、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食堂員工對學校管理如不能遵守,或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合同,應在前一月內提出辭呈申請,如突然自行終止合同,學校結算時不多發一個月的工資,照天結算。如工作不負責任,完不成本合同所書規定的'工作或出現重大工作失誤,學校有權及時終止合同。
(2)。乙方因疾病不能按時上崗。
7、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曠工時間超過一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5)。偽造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8、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因工負傷,在學校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9、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 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10、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11、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五、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用人合同范本 篇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員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立勞動關系,保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款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合同中法定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2、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為 個月。其中試用期 個月,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自行終止勞動關系。如甲方生產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訂勞動合同(續訂合同時不在實行試用期)
3、 本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上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乙方的工作時間,依其工作性質按下列第一或第二款確定:
1、實行標準時工作制
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乙方上下班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甲方采用集中工作、集中輪休、集中休息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二)乙方按甲方的內部制度規定,享有休假和福利待遇。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日前未工資發放日;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的工資報酬按下列第 款確定:
1、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同崗位的80%.
2、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按崗按績效取酬。
3、甲方實行計件工資的崗位,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4、甲方實行工資承包的崗位,乙方的工資按照甲方用人部門的承包協議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制訂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保護用品及其他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七、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即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已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合同期限的;
3、勞動合同職業培訓教育網司與職工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4、在合同期內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
5、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們法院宣告死亡和失蹤的;
6、集團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7、集團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8、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情形。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三)乙方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經常遲到、早退和有曠工行為的;
3、故意違反操作規程,給集團生產設備和生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的;
4、嚴重失職,徇私舞弊,或以崗位便利謀取私利對集團形象和利益造成影響和損失的;
5、偷盜集團財物或涉毒、賭博被查處的;
6、行兇打架、或以暴力傷害他人的;
7、請人代工的;
8、在崗員工兼任第二職業或從事經營活動為自己創收謀利的;
9、以弄虛作假手段建立勞動關系的;
10、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或不接受崗位調整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的,可依法定程序裁員,裁減人員自裁剪之日起,其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符合第七條第(三)款條件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員工本人要求解除除外);
5、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由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集團,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集團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集團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法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九)當乙方在勞動合同期滿后,經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由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向集團人事部門申報審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
八、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工傷、生育保險。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婚喪假、女工孕、產期待遇以及接觸和終止勞動合同時的經濟補償金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及因工或因病死亡應享受的待遇均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住院或因工負傷醫療期的待遇按國家政策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 由于當事人乙方的過程,造成合同不能完成履行,由有過錯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二)當事人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利用,在取得有關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擔責任。
(三)乙方由于工作或生產的需要,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崗位或者專業技術培訓的,當乙方違反培訓協議時,按培訓協議條款執行。
(四)在集團涉及集團秘密和關鍵技術的核心崗位的員工解除勞動關系后二年內不得從事與集團相同職業的工作,集團二年內以本地最低工資按月支付保密費。如果乙方在保密期內給集團造成損失的,集團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追究連帶賠償責任。
十、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甲方應將企業規章制度明確告知乙方。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依法訂立后,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雙方協商簽訂的培訓協議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具有同等約束效力。
十一、因乙方擅自離職,致使集團重要文書和法律文書無法當面送達時,按地址 郵編 收信人 當面送達。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合同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用人合同范本 篇8
甲方代表人(雇用單位):溫州市華派鑄鋼有限公司地址:
乙方代表人(受雇職工):性別:文化程度:出生日期:
居民身份號碼:家庭住址:
根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書。
第一條:協議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乙方在甲方的勞動協議期限,同時也是甲方對乙方實行的用工協議期限。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自身生產經營狀況,結合乙方的技能特長,為乙方安排適合的工作崗位,并口頭或書面出具詳細的工作和職責范圍。
2)根據企業不斷地生產及發展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根據生產需要隨時調換乙方的工種和崗位。
第三條: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勞動資料、勞動安全設施和勞動衛生條件。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假
1)甲方在特殊發展期間,甲乙雙方可協商實行特定的工作日和休息日。
2)在國家法定節日期間,甲方應按規定安排乙方休假。
3)乙方因特殊原因需要請假的,需提前三天向甲方申請,待甲方批準同意后方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自主確定工資水平和分配方式。甲方安排乙方嚴格實行定額按件計酬工資制,多勞多得,不勞不得的原則。
2)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生產任務,甲方至少每月支付乙方一次工資報酬,如遇特殊情況可延期發放工資,但最多不能超過三個月。
3)甲方保證乙方至少一年中有十一個月的工作時間,如少于十一個月,停歇期間每月支付乙方生活費200元,乙方在一年中必須為甲方工作至少一年,如無故少于一年,要承擔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4)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用工協議時,甲方應在解除終止協議時一次性付清乙方工資。
第六條:勞動紀律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2)乙方若違反廠規廠紀和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法給予行政和經濟處罰及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職業培訓
1)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培訓費由甲方單方或協商共同承擔。
2)乙方從事普通和技術工種的,上崗前均須經過教育和培訓,培訓事宜由甲方負責,安排專人幫帶。
3)在本協議期限內,若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協議,經甲方同意,乙方應當按照未滿協議的服務年限,在離開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補償培訓費。
第八條:處罰與獎勵
1)乙方在勞動工作過程中,提出對企業發展有利的合理化建議,甲方可視情給予乙方口頭表揚或一定的經濟物資獎勵;
2)乙方若在工作中一貫表現積極、屢創佳績,甲方應給予乙方一定獎勵;
3)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現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甲方信息機密、技術機密資料,給甲方造成了利益損害,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或解除協議的各種處罰,并由乙方承擔對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條:協議的終止和解除
1)雙方訂立的勞動用工協議期限屆滿,本協議將自動解除和終止;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嚴重違反了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2.嚴重失職,泄露甲方信息機密和技術機密資料,對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損害;
3.因自身原因被勞動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2.長期拖欠工資,無故三十日內不發放基本生活費;
3.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工作。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協議,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其它相關的損失,都由乙方全部承擔。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人: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用人合同范本 篇9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性質: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單位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貫:省市
縣(區)
鄉(鎮)
村(街)
現住址:
屬于:農業人口
非農業人口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準,同意招用乙方為臨時工,根據(
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及××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
自愿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崗位,承擔生產(工作)
任務。
第三條生產(工作)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
,并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費:
第四條勞動紀律
甲方應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
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周日工作制,每日小時制,因生產(工作)需
要加班時,應控制每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加班要提前
通知乙方,由甲乙雙方商定。
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崗位和承擔的任務定為每
日元。加班工資:法定節日為元,公休假和平日為元:夜間工作的,
每晚(班)發給乙方夜餐費元;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乙方勞動貢獻定為每月
元至元。如乙方從事的工作便于實行勞動定額考核經甲乙雙方商定,實行全
額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結算,具體辦法雙方約定為:
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發給乙方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用。
第六條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養老保險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每月甲方
負擔元,乙方負擔元。乙方繳納金額,由甲方按月在乙方當月工資中扣繳。
乙方如符合招工條件,單位又有指標,可招為勞動合同制工人,所繳納的養老保
險可隨同轉移,合并計算繳費年限。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
負傷醫療終結,由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與合同
制工人同等對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滿,
根據其傷殘程度,由甲方按照盛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確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個月。醫療期內待遇應當
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傷病假期間,由甲方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
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尚未痊愈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企業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
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
濟費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
探親,服務每滿一年假期為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
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為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準按事假處理。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
同的相關內容。
2.合同期滿后即終止執行,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工作)需要,甲
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并經勞動部門批準,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3.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復工的;
(2)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屬于應予辭退的;
(3)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4.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損害工
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規、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權益
的;
(4)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或參加社會招工考試已被錄取
的。
5.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①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3款規定的;
②患職業病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的;
③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④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但因本條第3款第(2)
項規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或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負。房租按商品房標準收
取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元;如乙方自行解決住房的,甲方應給乙
方住房補貼,每月為元。
2.甲方自辦食堂的,按飯菜成本收費,不辦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費
由甲方支付。甲方給乙方膳食補貼每月元。
3.甲方按國家規定,每月應給乙方各類補貼共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情況下,甲方可解除合同。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情況下,乙方可解除合同。
6.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結算辦法:
7.其他需約定事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責任和造成的
后果,追究違約金__元,賠償金元。
第十條 因本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十五日內向本企業勞
動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因開除,辭退違紀職工以及職工辭退,自動離職發生的爭
議可直接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調解無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選擇:
1.按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
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逢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涂改或
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委托代理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用人合同范本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服務內容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從乙方雇用2名專業技術人員,協助甲方開展地球物理勘查工作。
第二條 服務時間
從7月11日開始,到本年度甲方工作結束時止。
第三條 服務費用
每人每月1500元。最終費用按實際雇用時間以月為單位結算,每月工作時間大于等于15天為1個月,小于15天為半個月,不足5天時不計。
第四條 費用結算方式
甲方年度野外工作結束后,甲方根據乙方技術人員野外工作時間及表現,在10個工作日內同乙方一次性結算清楚,并向乙方帳戶匯入總服務費用。由乙方負責向所雇技術人員支付服務費用。
第五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
1、甲方負責乙方技術人員在雇用期間的食宿及往返乙方至甲方工作區的路費。
2、甲方負責為乙方技術人員購買1份人身安全保險。協助乙方技術人員看病與治病,費用由乙方技術人員自理。
3、甲方負責乙方技術人員在雇用期間的管理教育工作。
(二)乙方
1、乙方負責提供專業水平高、技術能力強的技術人員,供甲方挑選使用。
2、乙方技術人員在雇用期間,要服從甲方的管理,聽從甲方的指揮與安排。時刻注意自身的安全與健康,不得擅自行動,由此產生的.問題由乙方技術人員自行負責。
3、乙方技術人員在雇用期間,要積極工作,不消極怠工,高標準、高質量地完成甲方賦予的各項工作。
第六條 處罰
(一)乙方技術人員在工作期間,發生技術錯誤或質量問題,造成工作返工或甲方工期延誤,甲方有權視情況給予100—500元的處罰。
(二)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乙方服務費,甲方要向乙方支付每日5‰的滯納金。
第七條 其他約定
(一)雙方未盡事宜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勞動仲裁部門裁決。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蓋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用人合同范本 篇11
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貫: 省 市 縣(區) 鄉(鎮) 村(街)
身份: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 )
身份證號碼:
現在住址:
用人單位因生產(工作)需要,招(雇)勞動者為本企業職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規,雙方在自愿基礎上,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共 年。其中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 工作。
勞動者同意按用人單位生產(工作)需要,在崗位,承擔任務,擔任工種。
勞動者應完成崗位所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
第三條勞動(工作)安全、衛生條件
1、 用人單位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與衛生的法規標準,采取勞動保護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建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和職工健康。
2、 用人單位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給勞動者發放勞動保護用品: ,保健食品費:元。
3、 用人單位應對勞動者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勞動者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專業訓練,并經勞動行政部門考核合格發證后,持證上崗操作。
4、 用人單位應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勞動者定期體驗。
5、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歲-18歲)不宜從事的工種。
6、 用人單位應定期對生產場所、危險設置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糾正違章。
第四條勞動管理
1、 用人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勞動政策和有關勞動管理的法律規定,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制度及各項規章。
2、 用人單位有監督勞動者遵章守紀、安全生產、職業道德及生產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3、 勞動者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用人單位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 用人單位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須經勞動者本人同意,并發給勞動者加班。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連續加班不得超過3天。勞動者如為未成年工(16歲—18歲),孕期、哺乳期女工,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 用人單位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勞動者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形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職工最低工資不得低于當地同行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同等條件工人的最低工資水平)
3、 用人單位應當每月按期給勞動者發放工資。每月 日為發薪日。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勞動者本人工資額的%賠償勞動者損失,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并發給勞動者。
4、 法定節日加班工資為 元,公日加班工資元,平日加班工資元,從事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發給夜餐津貼元。
5、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及勞動者的技術熟練程度、勞動效率、逐步提高勞動者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
1、 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工資總額的百分之,勞動者按本人當月工資的百分之,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用人單位沒有按規定為勞動者向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的,勞動者在退職、解除合同或被辭退時,用人單位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如數發給本人退休養老金。
2、 因第七條第2款第(2)項、第(4)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者工作每滿一年(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發給勞動者一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用人單位應發給勞動者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一年發給相當于勞動者標準工資一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12個月的勞動者標準工資。
3、 勞動者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為殘疾的,由用人單位發給殘疾金。勞動者因工殘疾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用人單位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的標準,按照《勞動保險條例》和有關規定執行。
4、 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用人單位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個月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于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5、 勞動者為,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6、 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應享受法定節日及婚、喪假。法定節假日及遇勞動者婚、喪假期,用人單位必須將勞動者按規定所休天數視為有薪假期。勞動者如超假,經批準可作事假處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 用人單位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 在下列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
(1)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 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又無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 參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勞動者屬于應予辭退的;
(4) 用人單位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3、 在下列情況下,勞動者可以解除合同:
(1)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
(2) 用人單位無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3) 用人單位不履行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勞動者權益的;
(4) 勞動者應征入伍或經用人單位同意,自費考上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及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 勞動者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 在下列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合同:
(1) 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 勞動者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3) 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 勞動者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 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10天通知對方,并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用人單位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辭退勞動者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7、 用人單位解除合同,應征求本企業工會組織的意見。
8、 用人單位解除合同,應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9、 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于生產、工作需要,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九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 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
2、 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及責任大小給予賠償。
3、 用人單位出資培訓勞動者,應事先與勞動者商定在本企業的服務期限。勞動者服務期未滿,欲辭職或另謀職業的,應支付用人單位培訓費元。
第十條處理
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在法定申訴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抵觸的條款,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后,必須送交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予以鑒證。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人員(簽名或蓋章)
用人單位(簽章) 勞動者(簽章)
用人合同范本 篇12
用人單位名稱(蓋章):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職工人數: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首席代表: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首席代表: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用人單位與用人單位工會(未建立工會的,由本單位職工民主推薦,并經半數以上職工同意的職工協商代表)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
第二條 集體合同是雙方促進用人單位發展和在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對用人單位和全體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三條 用人單位行政應與用人單位工會建立平等協商機制,形成定期舉行協商會議制度,協商會議就簽訂、變更、續訂集體合同,確定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標準進行平等協商。就集體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與協調。
第四條 用人單位與用人單位工會進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必須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協商、誠實守信、公平合作,兼顧雙方合法權益的原則。
第五條 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規定。
第二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六條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履行勞動義務前與之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與職工在勞動合同中有約定事項,雙方應當在簽訂勞動合同前進行充分協商。用人單位工會應幫助、指導職工與用人單位就約定事項進行協商,并有權監督勞動合同的履
行情況。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續訂應當遵循雙方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
第九條 用人單位對新錄用的職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第三章 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用人單位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的工資分配方案須經職工代表審議通過,根據“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及用人單位的經濟效益情況,確定用人單位的工資水平,并隨著用人單位經濟效益的增長,適時提高職工工資收入水平。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于每月_日前以法定貨幣形式向職工支付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用人單位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職工提供一份其本人的工資清單。
第十二條 職工工資中除按國家有關規定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部分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克扣和拖欠職工工資。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應建立工資平等協商機制。用人單位內部工資分配制度、分配方式、工資水平、年度調資增幅及獎金、津貼等,由用人單位工會與用人單位協商確定,用人單位工會代表職工在每年初,根據本地的生活物價指數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經濟效益等狀況,向用人單位提出增資要求,用人單位要予以明確答復。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對職工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標準不低于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本條款。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對計時制職工實行每日工作不得超過八小時,每周工作不得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因生產需要不能實施以上標準工時制的崗位或工種,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并告知職工。
第十六條 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崗位、工種的職工,用人單位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或輪換休息的辦法安排職工休息。
第十七條 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職工和用人單位工會協商后,可以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
第十八條 職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等假期。假期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職工工資。沒有約定的,按照用人單位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職工休假前本人上月正常工資為標準計發。
第五章 保險與福利
第十九條 用人單位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實行勞動社會保險制度。用人單位工會協助用人單位做好各項社會保險工作,職工按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待遇。
第二十條 用人單位應創造條件,為職工提供集體福利,并建立相應的制度予以落實。用人單位的各項重大福利的設施、標準和實施辦法,或由用人單位提出方案,或由用人單位工會提出要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實施。
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按上一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_%提取職工福利費用,由用人單位工會協助用人單位合理安排使用,用人單位工會應當協助用人單位搞好職工的各項基本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逐步改善并發展職工文化設施和交通、膳食等條件,提供其他與用人單位經濟相適應的福利。
第二十三條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用人單位應按照國家規定實行醫療期制度。對職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后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救濟費及各類補貼等,按國家現行規定標準執行。
第六章 勞動安全衛生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度,按規定的比例提取安全環保費用,用于改善勞動條件和勞動環境。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工程時,對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實行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時,用人單位工會有權對此提出意見和進行監督。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對特殊作業崗位的人員必須進行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做到持證上崗。用人單位工會發現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職工冒險作業,或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職業危害和危及職工生命安全時,有權建議用人單位解決和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
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根據季節變化,采取具體措施做好防暑降溫、防寒保暖工作,按時發放防暑降溫費。夏季高溫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下,用人單位工會應建議用人單位減少職工工作時間,用人單位應予以考慮。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根據國家規定,對有毒有害作業崗位的保健津貼和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標準按照不同的作業場所和作業崗位的保健津貼標準,每月按時發放。針對不同作業工種和作業環境發給不同期限及不同作業的防護用品。
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每_年(季度)定期進行專項健康體檢。對全體職工每_年組織全面的體檢。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和用人單位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用人單位的各項生產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教育和組織職工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用人單位工會應支持用人單位對危及用人單位和職工安全的行為進行懲處。
第七章 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嚴格執行國家、地方政府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政策。
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禁止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國家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為由,單方與女職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地方政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依據《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每年定期組織女職工和未成年工進行健康檢查。
第八章 職業技能培訓
第三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建立職工教育培訓制度,每年根據生產經營發展需要,制定職工實施職業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計劃。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負責對職工的崗位、崗前培訓、繼續教育及轉崗教育和培訓計劃的實施。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應按照國家規定以工資總額的________%提取職工教育和培訓經費,專項用于職工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用人單位工會有權協助并監督職工教育和培訓經費的合理安排使用,用人單位應按年度向用人單位工會通報職工教育和培訓經費的使用情況。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工會應組織或協助用人單位開展職工職業道德、科學、技術、業務知識的教育,鼓勵職工自學成才、崗位成才,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素質。每年要對在業余時間學習,并取得相應學歷文憑的職工,給予一定的獎勵和補貼。
第九章 獎懲
第四十一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人單位與用人單位工會通過平等協商的方式制訂職工守則、勞動紀律、崗位職責、考核獎懲等規章制度。所制訂的規章制度必須經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并向全體職工公布后執行。
第四十二條 用人單位對模范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新產品開發、技術改造、提高產品質量、提高勞動生產率、改善經營管理、增收節支等方面作出優異成績的職工給予榮譽和物質獎勵。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對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法規和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職工,可分別情況給予批評教育,開具過失單或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解除勞動合同等處分。
第四十四條 給予職工處分的,必須查清事實、證據充分。應經用人單位行政會議集體討論并征求用人單位工會意見,聽取受處分職工本人的申辯后,制作處分決定書,由本人簽收。給予職工解除勞動合同處分的,必須事先將理由通知用人單位工會,用人單位工會認為不當的,有權要求重新研究處理,用人單位應當研究用人單位工會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工會。
第四十五條 給予職工經濟處罰的,每月扣除的金額不得超過本人月工資的20%。扣除后的工資部分,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章 合同的履行、監督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
1.雙方協商一致的;
2.集體合同約定的變更或者解除條件出現的;
3.訂立集體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集體合同無法履行;
4.因不可抗力致使集體合同無法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變更或者解除集體合同,須按集體協商程序進行。
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體合同終止:
1.用人單位依法破產、解散的;
2.集體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集體合同期滿后,一方不同意續訂集體合同的。
第四十八條 集體合同雙方依法解除、終止集體合同,應當自解除、終止集體合同之日起十日內報送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第四十九條 在集體合同的履行期內,如當地政府調整最低工資標準,集體合同據此約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應作相應的調整。
第五十條 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的程序,依據簽訂集體合同的平等協商程序進行。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按《工會法》規定的程序辦理。
第五十一條 任何一方違反集體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第五十二條 集體合同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相悖的,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五十三條 集體合同正式訂立后,若訂立集體合同時所依據的有關法律、法規發生變化,用人單位和用人單位工會雙方應依據新頒布的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對有關條款作相應修改。
第五十四條 集體合同雙方經協商變更集體合同相關內容的,按規定報送當地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第五十五條 集體合同雙方按照規定,建立集體合同履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制度。集體合同一方或者雙方每年至少向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會議報告一次集體合同履行情況。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五十六條 集體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年。
第五十七條 集體合同草案經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后,由集體協商雙方的首席代表簽字,并在雙方簽字之日起十日內,由用人單位向所在地區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自備案之日起十五日內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未提出異議的,本集體合同即行生效,并向全體職工公布。
第五十八條 集體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報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一份,用人單位與用人單位工會各留存一份。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首席協商代表(簽名或蓋章):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會(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首席協商代表(簽名或蓋章):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用人合同范本 篇1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____鄉鎮___________村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并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服務規范和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以_______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顧客服務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采用以下第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_日。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務規范、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
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范、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乙方患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在醫療期滿后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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