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1。凡在回采過程中瓦斯涌出量大,以通風方法不能稀釋瓦斯保證安全生產的采煤工作面,必需建立瓦斯抽放系統,實施瓦斯抽放工作。
2。進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需編制瓦斯抽放設計。詳細內容包括:
(1)。工作面概況:開采煤層及鄰近煤層賦存狀況(柱狀圖)、地質概況、回采工作面參數、估計瓦斯涌出量、管路系統設計及抽放量猜測等。
(2)。鉆孔數量、參數(開孔及終孔位置、上仰角、方位角、直徑、穿越巖層等)。
(3)。封孔方法、封孔長度。
(4)。抽瓦斯泵站的位置、巷道斷面及附屬設施(井下移動泵站)。
(5)。抽放瓦斯的設備、設施及安裝狀況。
(6)。要附有瓦斯抽放安裝圖和抽放說明書。
3。地面瓦斯集中抽放系統必需設置抽放監控系統,監控系統應具備以下功能:
A、既可獨立運行,又可作為子系統與KJ131綜合監控系統聯網運行。
B、能連續監測泵房及井下抽放管路的負壓、濃度、溫度、一氧化碳、流量(純流量瞬時值、混合流量瞬時值、純流量累計值、混合流量累計值);泵房中循環水的水壓、進出水溫、水量;儲氣罐壓力、濃度、罐體高度、罐體水封水位及溫度;泵軸溫并及環境瓦斯濃度、設備供電狀態、設備開停狀態;供水管道的供水狀況、供水池的水位;瓦斯閥門的開啟量;電流、電壓、功率。
C、能夠依據所測參數自動轉換為標準狀態下的`混合瓦斯流量和純瓦斯流量,并計算出累計量。
D、當泵房環境瓦斯濃度超過規定時,能發出聲光報警及斷電掌握,當抽放管中瓦斯濃度低于規定值時也能發出聲光報警及斷電掌握。
E、具有任一分站的測點超限而由另一分站掌握斷電的強制閉鎖交叉斷電功能,斷電規律可由用戶設置。
F、系統對采集到的數據進行實時分析處理、屏幕查詢顯示和打印,并形成相應的歷史統計數據,存儲日、旬、月報表。
G、系統具有很強的自檢診斷功能。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一、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車輛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各種隱患,防止生產車輛安全事故的發生,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務院、省、市政府以及道路運輸行業對車輛安全生產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XXX有限公司車輛安全生產重點預防的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貨運車輛管理的各部門和從事車輛運輸相關的員工。
第三條 公司的貨運車輛管理的各部門和從事車輛運輸相關的員工,在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車輛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基本原則和國家有關部門的各項車輛安全法律、法規、條例和標準,采取一切可能措施防止、減少事故的發生。
二、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
第四條 為加強車輛安全管理,明確各級領導和各職能部門的責任,保證運輸經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公司實行全員安全工作責任制,全體員工必須在各自崗位對保證運輸安全負責。
第五條 公司負責人崗位職責:
1、對公司運輸安全負全面領導責任;
2、審定運輸安全計劃,有重點地解決重大隱患;
3、每月最少主持召開一次運輸安全會議,分析運輸安全形勢,不斷完善運輸安全措施;
4、及時研究解決運輸安全方面的重大問題;
5、檢查指導運輸安全工作;
6、負責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7、對運輸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進行表揚、獎勵與處分。
第六條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崗位職責:
1、負責督促、檢查、匯總情況,并做好協調工作。對職責范圍內因工作失誤而導致的事故負責。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運輸安全的政策、法令、規程、標準和規章制度,并經常檢查貫徹執行情況;
2、負責制訂、修改運輸安全工作計劃、措施;
3、負責組織各種運輸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隱患,有權限期整改;
4、負責組織運輸安全的宣傳教育工作,并對受訓人員進行考核;
5、參加各種運輸經營會議,提出安全方面的建議、要求;
6、參加運輸車輛事故的現場勘察、調查、分析、處理、索賠;
7、每月組織召開一次運輸安全形勢分析會,查找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措施。
第七條 安全員崗位職責:
1、宣傳和貫徹政府頒發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和公司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措施,定期組織安全學習,抓好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制訂單位安全工作計劃和安全防范措施,組織各項安全活動和安全競賽,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做好各階段的工作總結,并及時收集、統計、整理有關資料;
3、處理運輸事故,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事故善后和結案工作,同時做好事故車輛的估價、預算和索賠工作;
4、負責事故登記、里程統計、安全獎罰等安全業務,做好營運證、養路費、牌照稅的經辦工作;
5、辦理公司領導委托和交辦的其他運輸安全組織管理事項。
第八條 駕駛員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規程,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安全學習及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調度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牌、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努力完成各項技術經濟指標;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布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7、不斷改進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樹立良好的駕駛作風。
三、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第九條 車輛和設備基本要求:
1、車輛安全技術狀況必須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的要求;
2、車輛的技術狀況必須符合規定的二級車況標準;
3、車輛必須配置符合安全行駛的標志,并按規定使用;
4、車輛車廂地板必須平整完好,周圍欄板要牢固;
5、各種裝卸機械、工具,要有可靠的安全系數;卸貨物的機械及工具,要消除產生火花的措施;
6、根據裝運貨物性質的需要,必須配備相應的捆扎、防水和防散失等用具;
7、運輸車輛必須配備消防器材并定期檢查、保養,發現問題應立即更換或修理。
第十條 道路交通運輸規則:
1、普通貨物運輸車輛嚴禁超范圍運輸,嚴禁超載、超限;
2、運輸貨物必須根據貨物性質,采取對應的遮陽、控溫、防爆、防靜電、防火、防震、防水、防凍、防漏等措施;
3、運輸不同性質貨物,其配裝必須按相關規定的要求執行;
4、運輸貨物時,必須采取防污染環境的措施,并遵守國家有關貨物運輸的管理規定;
5、運輸貨物的車廂必須保持清潔干燥,不得任意排棄車上殘留物;運輸結束后被污染過的車輛及工具,必須按規范性的方法到具備條件的地點進行車輛清洗消毒處理;
6、夏季高溫期間限制運輸的貨物,必須按有關規定執行;
7、運輸貨物的車輛不得在居民聚集點、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機關、名勝古跡、風景瀏覽區停車。如需在上述地區進行裝卸作業或臨時停車,必須采取安全措施;
8、運輸貨物的車輛禁止搭乘無關入員。
第十一條 駕駛員安全生產操作職責:
1、認真學習并自覺遵守國家道路交通車輛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本地區、本公司的各項車輛安全規章制度,按照操作規范車輛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依法經營。
2、樹立強烈的車輛安全車輛意識和駕駛員責任感,積極參加車輛安全技術培訓和各項車輛安全活動,不斷提高車輛安全、業務和機務知識,養成良好的駕駛作風和守法習慣。
3、認真鉆研業務,精心保管和愛護車輛,熟悉車輛的車輛安全技術性能,掌握車輛的常規維護、修理技能,確保車輛的轉向、制動、燈光等綜合車輛安全技術狀況良好和各項車輛安全設施齊備有效。
4、嚴格執行出車前、行駛中、收車后的“三檢”制度和例保制度,自覺配合車站的車輛安全門檢工作,不得駕駛車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具有車輛安全隱患的車輛,確保車輛安全。
5、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藥品,或者患有妨礙車輛安全駕駛車輛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車輛安全駕駛的駕駛員,不得駕駛車輛。
6、按駕駛證、車輛資格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車輛,出車攜帶好各種證件,認真執行運行作業計劃,按調度規定線路、時間正點運行,嚴格遵守運輸紀律,服從交警、運管和車站管理,車輛安全、優質、低耗地完成運輸任務。
7、車輛在任何情況下起步必須先關好車門,起步前須仔細觀察車輛周圍情況確認車輛安全方可起步。
8、發生較大交通事故時,必須保護好現場,積極搶救傷者和財產,按規定放置警告標志,并迅速向當地交警部門、車屬單位(車主)報告,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第十二條 裝卸管理人員安全生產操作職責
1、裝卸管理人員應了解所運載的危險貨物性質、危害特性、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防護要求和發生事故的應急處置措施。
2、裝卸過程中,駕駛人員和押運人員不得離開車輛并負責監裝、監卸,辦理貨物交接簽證手續時要點收、點交。
3、車輛進入危險貨物裝卸作業區,應戴防火罩,按作業有關安全規定駛入裝卸作業區,并將車輛擺在容易駛離作業現場的方位上。
4、車輛停靠貨垛時,應聽從作業區指揮人員的指揮,車輛與貨垛之間要留有安全距離;待裝、待卸車輛與正在裝卸貨物的車輛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不準堵塞安全通道。
5、作業前,應核對貨物名稱、規格、數量是否與托運單證相符,并認真檢查貨物包裝是否破損及貨物包裝的完整狀況。貨物與運單不符或包裝不符合有關規定的應拒絕裝車。
6、裝卸操作時應根據貨物包裝的類型、體積、重量、件數的情況,并根據《包裝儲運圖示標志》的要求,謹慎操作。
7、 裝卸危險貨物應符合交通部、公安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發出《關于進一步加強車輛超限超載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中規定的認定標準,不得超載裝運。
8、裝卸過程中,車輛發動機應熄火,并切斷總電源。在有坡度的場地裝卸貨物時,必須采取防止車輛溜坡的有效措施。
9、裝卸作業場所要遠離熱源,嚴禁受熱,通風良好;場所內電氣設備應符合規定要求,嚴禁使用明火燈具照明,照明燈應具有防爆性能;要有防靜電和避雷裝置。
10、危險貨物裝卸完畢,作業場所必須徹底清掃干凈,裝過消毒品的車輛和受到危險污染的車輛、工具必須洗刷和除污。撒漏的和受到危險貨物污染的污染物必須送到當地環保部門指定地點集中處理。
11、禁止在裝卸作業區內維修車輛。
第十三條 車輛的日常維護:
日常維護是日常性作業,由駕駛員操作執行,其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和車輛安全檢視。車輛日常維護分出車前、車輛中、收車后三個階段操作,并特別注意輪胎的使用。
1、出車前,對汽車各部潤滑油(脂)、燃料、冷卻液、制動液及液壓油等各種工作介質和輪胎氣壓等進行檢查補給,保證出車前車輛油液充足、清潔和性能良好,保證輪胎氣壓符合要求、對車輛制動、轉向、傳動、懸架、燈光信號等部位和裝置以及發動機運轉狀態進行檢查、校緊,確保連接裝置堅固可靠。
2、車輛中,在中途休息時,重點檢查輪胎氣壓、表面磨損和車輛花紋間有無鑲嵌物并別除;天氣炎熱時應檢查車輛車輪溫度,若溫度過高,應將車停在陰涼通風處自然降溫;察看儀表燈光工作是否正常;帶掛車的要檢查掛車連接裝置;檢查貨物的捆扎牢固情況。
3、收車后,對車輛進行清潔,保持車容和發動機外表整潔;對車輛進行檢查,記錄車輛行駛的情況。如有故障,應詳細記錄車輛故障狀況,為車輛維修提供資料。
4、輪胎使用必須保證無任何可能導致對人或路面造成損害的缺陷。輪胎氣壓不足、輪胎出現由于破裂或局部破裂而引起的結塊與撕裂或凸出、輪胎的簾布層或簾布線的任何部分裸舜、輪胎的簾布層中有開裂或有大于25mm或大于輪胎剖面寬度10%的開口以及輪胎胎面花紋深度低于1mm等情形的輪胎嚴禁使用。
5、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駕駛員一次連續駕駛4小時應休息20分鐘以上,24小時內實際駕駛車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
四、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第十四條 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第十五條 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第十六條 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第十七條 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第十八條 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第十九條 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第二十條 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五、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 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二十二條 駕駛員須與公司簽訂聘書,聘用條件為:
1、須持有合法的駕駛執照;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取得道路運輸管理部門頒發的從業資格證;
4、經公司組織對其進行面試、理論和機械常識考核、道路駕駛技術測試合格。
第二十三條 本公司從業人員應參加公司組織的例會和教育培訓活動,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思想認識和安全操作水平。
六、車輛、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 凡從事貨物運輸的車輛必須取得合法營運、準運手續,不得作為其他運輸工具使用,車輛應嚴格按規定位置停放,任何人不經許可不得使用。
第二十五條 車輛按規定配備齊全有效的滅火、防護、應急處理器材。
第二十六條 出車前駕駛員應檢查車輛、設施各部位安全技術狀況和性能是否良好,接地線是否安全有效,故障排除后方可投入運行。
第二十七條 車輛運行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保持中速行駛,避免緊急剎車。市區應在制定的線路行駛,時刻注意天氣、道路行人變化情況,若需中途停車則應選擇安全地帶,遠離火種、高溫、人口密集地,并留人看護。
第二十八條 駕駛室嚴禁吸煙,不準搭乘無關人員,車上禁運其他物品。
第二十九條 裝卸貨物時,駕駛員不得遠離車輛。裝卸貨點不得將火種帶入貨區,汽車發動機應熄火,并切斷總電源開關。
第三十條 車輛、設施應按規定按期參加公安年度審驗,消防部門的準運手續審核,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維護、檢測,以及技術總監部門技術檢測等。
第三十一條 查點收車后的檢查、例行保養工作,做好日常維護工作,嚴格二級維護、上線檢測,確保車輛按期技術狀況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第三十二條 車輛維修應選擇有相應資質的修理廠家,建立健全車輛技術檔案,駕駛員應跟車修理。
七、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第三十三條 為了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
3、對傷者的外傷應進行包扎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需進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為增強員工、業戶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提高安全素質,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一、市場安全責任人要將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工作總結和工作考核之中,要為安全教育、培訓提供經費和組織保障。
二、市場安全管理人負責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組織開展安全知識、技能的宣傳和培訓。
三、各級領導、安全管理人員、特殊崗位人員,必須參加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舉辦的上崗資格培訓。
四、至少每年對全體員工、業戶進行一次全員安全培訓。
五、新員工及從業人員入場,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六、通過辦班培訓、安全講座、影像教育、經驗分享、知識答題、實踐演練、廣播宣傳、舉辦展覽、走出去與請進來相結合、集中學與分散學相結合、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日常教育與專門培訓相結合等方式開展好多種形式的靈活多樣的安全教育。
七、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有: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市場概況,崗位要求、事故案例、經驗教訓等。、八、要認真組織、周密部署,并做好教育培訓記錄,存檔備案。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一、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年滿十八周歲、身體健康、沒有妨礙從事本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從事本工種作業實際工作時間一年以上、具有基本操作技能,方能獨立操作。
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市以上主管部門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理論與實際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準獨立作業。
三、經培訓已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必須進行復訓,復訓周期按省、市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凡到期拒絕復審者,操作證作廢,不得繼續作業。
四、特種作業人員要相對穩定。
五、調離本工種崗位半年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需回原工種工作時,必須經市主管部門審查考核,合格后方可恢復原工種獨立操作。
六、對在安全生產和預防事故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特種作業人員,要給予表彰獎勵;對違章作業或造成事故者,要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處罰或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要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管理,經常檢查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操作,嚴格實行憑證操作制度,無證者一律不準進行特種作業,對安排無證人員進行特種作業發生事故者,要追究部門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4
第一章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安全管理人員培訓持證上崗登記(附表一)
包括項目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參加安全培訓和取得資格證書的情況。如:《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書》、《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書》等。
二、從業人員安全教育花名冊(附表二)
三、從業人員安全教育登記卡(附表三)
四、特種作業人員登記(附表四)
安全教育是指對施工人員的現場教育及班組級教育。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時間一般不少于七天一次。危險性較大的行業和崗位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每三天一次。經檢測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施工現場安全一般規定
1、參加本項目生產的成員要熱愛本職工作,努力學習,提高政治,文化,業務水平和操作技能,積極參加安全的各種活動,提出改進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搞好安全生產。
2、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工種作業;嚴禁酒后上班。
3、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包括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質量的操作規程等)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得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4、聽從班組長和現場施工人員得指揮,服從分配,團結一致,共同完成好生產任務。
5、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不得穿拖鞋,高跟鞋或光腳上班;不得穿硬底和帶釘易滑鞋上高空。
6、施工現場的'各種施工設施,“四口”“無臨邊”防護,一圖五牌,安全標志,警示牌,安全規程等,不得任意拆除或移動,要移動時必須經現場施工人員負責人同意方可。
7、施工人員做到“三不傷害”,一不傷害自己,二不傷害他人,三不被他人傷害;禁止酒后作業,禁止追逐打鬧,禁止竄崗;:8、現場電源開關、電線線路和各種機械設備,非操作人員不得胡亂操作。
9、凡是患有高血壓病、心臟病、貧血病、以及其他不適于高處作業得,不得從事高處作業。
10、上高處前應檢查所要使用工具是否完好,作業所攜帶工具應放在工具袋內,隨用隨取,操作前應檢查操作點是否安全,道路是否暢通,防護措施是否完善。工作完成后應將所有使用工具收回,以免掉落傷人。
11、高處作業,不準上下拋擲工具,材料等物,不得在高處作業下方操作,如確需要上下交叉作業必須采用有效得隔離措施。
12、現場材料堆放要整齊穩固成垛,搬運材料,半成品等應有上而下層搬取,不得由下而上或從中間抽取,以免造成倒垛傷人毀物事故。
13、所有內架搭設必須牢固,不得有探頭板(架板一端伸出橫桿長度大于20cm未探頭板),不使用5×10模骨當架板,架上只準堆放小量材料和單人操作。
14、不準在臨時工棚內使用電爐,煤油爐,不準任意設灶。
15、消防器材、用具、砂堆,消防用水等不得挪做他人用或位移。
16、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的燈光,照明燈具應架高使用,室內不低于2.4米,室外不低于3米,線路應架空,導線絕緣良好,燈具不得掛或綁在金屬架上。
17、氧氣,乙炔、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應妥善保管,嚴禁在明火附近作業,嚴禁吸煙,焊接作業時必須做好防火滅火措施,禁止火花飛濺,并需要配備看火監護人及合格滅火器。
18、各班組交接工作時要記錄清楚,并有專業人員進行檢查記錄。
19、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施工。
20、: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證件方可上崗作業,嚴禁不懂電氣、機械的人員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二)、臨時用電安全注意事項
1、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采用三相五線制,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與專用保護零線連接。
2、配電系統采用三級配電,設置總配電箱和分配電箱、開關箱,實行分級配電。電氣設備必須在第三級上接電源。兩級保護指在三級配電中有兩級要安裝漏電保護器,其中第三級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配電箱安裝高度底部距地面為1。2m至1。5m,開關箱中的閘刀嚴禁用鍘刀,均采用空氣開關。
3、用電設備有各自專用的配電箱,嚴格執行“一機一箱一閘一漏電保護”制。每臺機械設備必須有單獨的開關箱,開關箱安裝空氣開關和漏電保護器。一個開關只能管一臺機械設備。
4、嚴禁將漏電保護器作為開關使用。施工中一律采用多功能漏電保護器,以保護人身和設備安全。
5、漏電保護器發生掉閘時,不能強行合閘,應由電工查明原因,排出故障后才可繼續使用。
6、非電工嚴禁拆裝保險絲;開關箱內的電器安裝與接線,必須由電工操作,非電工嚴禁操作。電閘保險絲斷了,應由電工查明原因,排出故障后再接好保險絲,嚴禁非電工進行操作,嚴禁用其他金屬絲代替保險絲使用。
7、線路、設備、配電箱,開關箱必須經常性進行檢查和維修,檢查、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電工,維修前必須切斷源頭電源,并懸掛“嚴禁合閘,有人工作”警示牌,派專人進行看守。檢修完成后得到現場指揮人員的送電通知后合閘送電。
8、施工臨時用電線應架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或不穩定地方,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能纏繞在鋼筋上,一旦漏電,會造成大面觸電,造成更大的觸電事故。
9、施工電器設備外殼要接地、接零;安裝、巡查、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必須為專業電工,并持有證件。其他用電人員應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10、用電作業人員在使用電氣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嚴禁設備帶缺陷運轉。在發現問題時及時報告解決。:經過安全教育培訓后,項目部也將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檢查活動。提前做好施工安全預防措施,并有專職安全員進行監督和實施;我部還定期對項目部人員和施工隊上崗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在分項工程開工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對施工中可能出現安全事故做好預防方案。
第二章安全會議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提高中心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建立強有力的安全生產指揮系統和良好的安全會議秩序,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安全工作會議。
二、職責
1、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或委派負責人主持會議。
2、辦公室負責安全生產會議的記錄。
三、會議分類
1、安全會議:項目部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安全專題會議,安全例會,事故分析會等。
2、現場會議:在生產現場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現場經驗交流會,事故現場分析會等。
四、會議內容
1、安全會議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法規、條例貫標學習,前期安全工作總結,安全生產工作安排,上級安全工作傳達布置,重大事故案例分析等。
2、現場安全工作會議內容根據安全生產情況,可自行安排。
五、會議要求
1、會議要求講求實效,主持人要在會前充分準備,確定議題,提出意見。
2、發言和交換意見要內容具體,語言簡明扼要。
3、會議內容要有記錄,形成決議的問題要由相關部門迅速付諸實施,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落實、考核。
4、參會人員應準時到會,因事不能到會(或不能準時到會)應提前向會議組織部門請假。會議組織人員應在開會前10分鐘到達會議地點,與會人員應在開會前5分鐘到達會議地點。在會議室舉行會議應有考勤,由會議組織部門進行考勤。
5、項目部安全工作例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可以和其他會議合并召開。
6、會議記錄由辦公室記錄下發。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5
一、總則
為了愛護公司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經營活動能夠順當的開展下去,依據有關勞動愛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狀況,制定本規定。
公司全部員工必需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外出作業員工的績效考核與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行為直接嚴格
掛鉤,必需嚴格根據本安全制度的要求執行。
二、高處作業人員要求
1、相關技術人員必需把握高空作業工種專業技術及規程。
2、凡參與高處作業的人員應進行體格檢查,經醫生診斷患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癥的人員不得參與高處作業。
3、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必需持有高空作業操作證,并嚴禁高空操作人員在精神不佳、熬夜或酒后、身體不適等狀況下作業。
4、高處作業時防護用品要穿戴整齊,必需將衣袖、褲腳扎緊,需佩戴安全帽,穿軟底防滑鞋,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高處作業不準穿硬底鞋或帶釘易滑的鞋靴(女同志需將頭發放進安全帽內,不得穿裙子)。2米以上登高作業,須系好安全帶,安全帶應掛在上方的堅固牢靠處,懸掛端長度不大于1m。
5、新入職員工,必需經過公司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6、作業人員初次上崗前,須由部門經理或小組長對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7、作業人員需定期對全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工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梯子等)進行檢查,確保安全牢靠。嚴禁冒險作業。
8、高處作業人員應佩帶工具包,全部的工具、零件、材料必需裝入工具包。運輸設備時須使用專用保險繩,并對保險繩定期檢查,發覺有安全隱患時準時報廢;登高時手中嚴禁拿物件,并必需從指定路線上下;傳遞物品時嚴禁拋擲,嚴禁高處向底處拋擲材料、工具及雜物。
9、高處作業人員不得在無遮攔處休息,防止墜落。
10、非相關技術人員不得攀登高處,登高參觀的'人員應由專人伴隨,并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規定。
三、高處作業環境要求
1、遇四級以上強風、大雨、雷電、雪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2、特別高處作業應與地面設聯系信號或通信裝置,并由專人負責。
3、在夜間或光線不足的地方進行高處作業必需設置足夠的照明設施,否則禁止施工。
4、在氣溫高于35度進行露天作業時,應給技術支持人員配備防暑降溫藥及飲料。
5、高處作業點的物件不得任憑移動,施工材料應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鐵絲扣牢并有防止墜落的措施。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需戴好安全帽,穿公司統一工作服,著防滑鞋。
2、在與司機協作過程中,要確保相互通訊順暢,在司機啟動塔機操作前,確保塔上人員均處于安全位置。當人員處于或者可能處于塔機運行的擔心全位置時,嚴禁塔機啟動。
3、進行接線操作時,需切斷電源開關,并經測試確保無電時方可操作;駕駛室內安裝操作時,需按下塔吊急停開關,防止塔吊誤動作。
4、嚴禁私自為項目部開動塔機,并為工地吊裝物品。
5、在塔上行走過程中,需系上安全帶,嚴禁在沒有安全防護狀況下,在塔上行走。
6、在進行設備安裝過程中,需要塔機司機協作,不得隨便開動塔機,不得隨便觸動塔機按鈕。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6
1、負責制訂并執行工程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負責項目經理部(項目分部)機械設備的日常安全檢查和管理。
2、參加項目經理部(項目分部)組織的安全教育,負責對機械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教育培訓及交底。
3、參加對安裝、改裝、修理、拆卸的機電設備、大型設備、起重設備等特種設備、設施的安全檢查和驗收工作。配合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大型設備、特種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檢查。
4、參加機械設備使用前的檢查、檢測和驗收;負責組織對機械設備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檢查、檢測。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設備、器材,有權當場做出制止使用和查封的處理決定并及時向主管領導進行匯報。
5、參加本單位的機械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消除機械設備及使用方面存在的事故隱患。
6、參與對機械設備租憑單位、使用單位安全按生產工作的`考核評價與管理。
7、參與編制項目經理部(項目分部)有關施工機械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參加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評價以及傷亡事故的現場搶險救援。
8、建立在建項目機械設備管理檔案。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相關設備的備案、安拆告知等工作。
9、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匯報、分析機械設備安全生產情況,總結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管理經驗,提出改進建議。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決議。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7
一、當前建筑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政策評價
第一,現行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明確了政府主管部門和工程建設相關單位的責任,從法律的層面上給安全生產工作提供了保證。第二,現行政策建立的約束機制,使參建各方重視安全管理,強化了工程建設中安全生產意識。第三,現行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監理行業的規范和發展,促使行業內整個安全生產監理水平的提高,使一些責任心比較差的監理企業意識到危機。第四,現行政策對監理的安全管理職責范圍進行了界定,使監理過程有法可依,為監理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據,客觀上起到了保護監理人員的作用。
二、當前建筑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深層問題與完善思路
2.1建設各方主體的經濟和社會屬性
從現行政策對各方法律責任的要求來看,建設單位屬于消費者,施工單位則屬于生產者,監理單位是生產經營活動的監督者。
2.2事故致因規律的理論認識
在安全事故的統計中,無論是美國的osha,還是我國與安全生產管理相關的政府部門,都使用的是直接事故原因統計,如高空墜落、擠壓、觸電、物體打擊以及坍塌等類別。
2.3政府安全管理的手段
隨著工程建設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無論是施工單位還是監理單位,都面臨著利潤空間被極度壓縮的`不良生存環境。
三、結論
3.1安全責任分配制度設計應從事故致因及其各方控制能力的角度出發
安全與質量密不可分。安全管理的目標是沒有事故,質量管理的目標則是沒有廢品,在造成事故和出現廢品的復雜原因中,存在著大量的共性因素且交互影響。
3.2制度再設計中應體現建設單位作為生產者屬性的政策前提
由于建設單位(業主)是建設活動的“組織者”,具有強勢地位,對包括質量、安全、進度、費用等在內的生產管理活動具有強大的影響力。
3.3制度的導向應注重激勵和積極引導
根據安全事故致因理論,安全事故的發生是由于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共同作用的結果。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8
1、目的
安全會議是安全生產中的一項重要內容。為加強安全管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車間。
3、安全會議的.主要形式
3.1 公司安全辦公會議
3.1.1 公司安全辦公會議由廠長主持召開,每月一次。
3.1.2 分管領導通報本月安全生產情況及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履行情況。
3.1.3 部署下個月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任務。
3.2 隱患排查會
每月由安全管理部部組織,安全管理部部長主持,生產技術部、辦公室、各車間負責人、安全管理員參加。
3.2.1 各車間、部門匯報本月安全隱患治理項目及整改過程中存在的困難。
3.2.2生產技術部部長對各車間、專業排查出的隱患進行平衡,落實整改責任部門、整改措施、整改材料及整改完成時間。
3.2.3 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及安全技術難題,研究整改措施,協調各有關整改責任部門落實整改方案及完成時間。
3.3 生產調度會
3.3.1 每天下午由公司調度室組織,廠長主持,生產技術部部長及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
3.3.2 各單位匯報當天的安全生產情況,對生產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協調、落實。
3.3.3 通報前一天安排工作的完成情況,部署下一步安全生產計劃和工作要點。
3.4 安全管理員例會
3.4.1 每天由安全動力部組織召開,安全動力部主任主持,安全動力部副主任、各專職安全管理員參加。
3.4.2 傳達公司安全文件、安全會議指示精神及要求,安排當天安全工作。
3.4.3 值班人員匯報值班期間安全檢查情況。
3.4.4 各安監員按照分工匯報職責范圍內工作完成進度。
3.5 車間級安全例會
3.5.1 各車間每天下午由車間主任主持召開,車間副主任、班長參加。
3.5.2 傳達公司有關文件精神,布置公司調度會上安排的工作,對《安全通報》上通報的問題及車間管理人員值班期間檢查問題落實整改責任人及完成時間。
3.5.3 各班組班長匯報當天安全生產情況。
3.5.4 討論、研究生產中存在的安全技術問題。
4 、安全會議的管理
4.1 各安全會議的組織者要認真組織,嚴格考勤制度,保證出勤率。與會人員不得無故缺席,有事請假須經會議組織者批準。
4.2 安全會議要有記錄,主要填寫會議名稱、會議時間、會議地點、召集單位和主持人、與會單位和人員、會議內容、處理結果等項目。記錄要認真、真實,與會人員要簽字確認,防止走過場和弄虛作假。
4.3 安全會議情況要與責任制掛鉤,對安全會議制度執行情況較好的根據公司經濟責任制的有關條款予以表彰和獎勵,對未達到要求的要進行處罰。相關記錄 《會議記錄》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學校下達的安全生產控制考核目標,為進一步加強后勤保衛處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
4、安全生產目標制定后,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組織各部門的作業人員,詳細講解和宣傳,使各崗位作業人員明確掌握本人在年度內的安全責任;
5、安全生產目標的年度評審工作,在年度工作考核前進行;
6、當出現重大情況,內外部條件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對目標進行修訂。
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規定
制定安全生產目標要根據國家的方針政策、學校下達的指標、結合后勤保衛處現實情況,制定一個通過全體職工努力可以實現的安全總目標。
1、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原則:
(1)明確性。方針與目標要具體明確,既有數量目標,又有形象目標。為使全體員工明確努力方向,方針與目標要重點突出,體現出本單位的特點。
(2)可行性。目標的制定應根據需要與可能綜合確定,既先進又合理,既能鼓勵員工激情,又能通過努力而實現。
(3)系統性。要充分考慮后勤保衛處各部門之間的內在聯系與分工協作的關系,使目標具有可分性又有組合性。
(4)應變性。在制定目標時,既要有相對的穩定性,又要有一定的靈活性,以達到促進安全生產的目的。
2、建立管理體系
(1)組織體系。后勤保衛處建立安全責任網絡,建立由書記、處長任至部門主管、主任的責任體系,部門設立專(兼)職安全員,從而形成自上而下專管線、群管成網的安全目標管理網絡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饋網絡。
(2)制度體系。為促進安全目標的實現,必須建立健全制度體系。要完善以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3、執行單位目標分解
總目標制定后,各部門要將目標進行層層分解。通過目標的展開,明確部門及個人的職責范圍,做到每個人有明確的安全工作、責任清單列表。
4、實行過程管理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既是我國的安全生產的方針,也是安全管理的原則。要求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在安全生產活動中,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各種措施保障勞動者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發生,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2)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誰主管、誰負責”、“管生產必須抓安全”的原則要求安全生產的領導者和管理者明確安全與生產的辯證關系,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保證安全方針與目標的實現。
(3)堅持“專業管理和群眾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在充分發揮專職安全人員骨干作用的同時,調動和發揮員工的安全生產積極性,互相監督,制止“三違”,消除隱患,實現安全生產方針與目標。
(4)堅持“安全工作一票否決”的原則。安全工作是衡量管理工作好壞的一項基本內容,對部門各項指標的.考核,必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并使其具有“否決權”。
5、年度檢查考核及評審要求
安全的檢查考核,分為日常檢查考核和最終檢查考核兩種形式。日常檢查考核是平時對照方針與目標逐項檢查評定。最終檢查考核是一年作一次總的檢查考核。日常檢查考核又質量安全管理辦公室組織執行,最終檢查考核由書記、處長主持,后勤保衛處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參加。
在年度工作總結時,應分別對安全生產方針與目標進行分析,提交文字性的材料,作為年度考核的依據。本年度安全生產方針與目標的執行情況,可作為制定下年度安全生產方針與目標的重要依據。
三、安全生產目標
根據學校下達的指標,結合后勤保衛處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安全生產目標:
(1)死亡人數、重傷人數控制在0以內;
(2)不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
(3)不發生負主要責任的較大及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4)不發生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其他責任事故;
(5)安全生產達標率為100%。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事故的發生,保證職工的生命和企業財產的安全,保證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各部門要認真遵守國家、上級、本企業的有關規定,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做好安全生產的預防工作。
第三條公司總裁負責全面領導工作,生產副總裁負責分管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條生產技術部作為安全生產工作常設機構負有管理職責。各生產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第五條職工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義務。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六條生產副總裁安全生產職責:
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和貫
徹實施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貫徹“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
三、負責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生產制度的宣傳、教育、培訓、貫徹的組織工作;特別是特殊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制定、修訂、審批安全技術
四、催促、檢查、考核所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并及時消除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事故隱患。
五、主持各類重大事故、重大隱患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六、組織定期或者不定期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應及時消除或者制定控制措施,確保公司生產安全。
第七條生產技術部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參預制定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規章制度、文件及應急救援預案工作。
二、負責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監督、檢查、考核。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立即進行處理。不能即將處理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同時上報有關負責人。檢查處理情況要填寫詳細記錄。
三、作為公司級的生產安全員,負責對全體生產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新入崗、上崗職工的公司級安全生產教育工作。
四、應當時常性的深入各車間(部室)對生產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五、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上報、處理等事項。
六、負責監督特種設備的年檢、檢修及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培訓、持證上崗情況,并及時
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七、參預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審議;勞動保護用品的審議。
八、負責對安全生產工作建檔及登記、記錄。有權制止、處理生產過程中的違章行為。
第八條部門、車間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一、全面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和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二、在計劃、布置、檢查、評比、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評比、總結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安全生產競賽,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
三、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貫徹執行“特殊工種必須經考試合格,持有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和“新工人,新調換工種人員在工作之前必須進行二級安全教育“的制度。
四、加強班組建設,充分發揮各級安全員的作用。開展群眾性的安全生產活動。
五、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或者重大未遂事故時,應積極保護好現場;即將向上級報告并負責查明原因。依據“三不放過”的原則采取有效措施杜絕事故的再次發生。
六、組織制定本部門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七、組織制定本部門執行暫時性任務時的安全防護措施。
八、有權拒絕上級部門或者領導的不安全指令;有權對安全生產有貢獻或者造成重大事故的職工提出獎勵或者處分意見。
第九條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一、嚴格執行公司、部門、車間有關安全生產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二、具體布置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搞好“班組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及時向上級報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三、負責檢查、監督、考核本班組職工安全生產情況;催促職工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防護器具。及時糾正違章操作行為。
四、對本班組人員進行時常性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負責對新調入和轉崗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
五、發生事故時要及時組織實施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自救并減少損失;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六、對日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檢查、培訓等各項工作應做好詳細記錄。
七、有權拒絕、制止、勸阻、批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強令冒險作業。
第十條部門、車間安全員職責
一、協助部門、車間負責人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并檢查執行情況。
二、協助部門、車間負責人做好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安全技術考核工作。
三、負責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四、參加部門、車間對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制定和修訂工作。
五、時常了解本部門安全裝置、防護器材、滅火器材的情況。對不安全因素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六、負責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參加事故調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七、負責新調入的職工和轉崗職工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建立本部門安全教育、考核、檢查記錄。
八、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住手其工作并報告部門負責人處理。
第十一條班組安全員職責
一、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和安全檢查工作。
二、積極宣傳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教育本班組人員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時
糾正本班組人員的違章操作和冒險作業。
三、及時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保護現場;及時向領導匯報。參加事故的調查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四、搞好安全防護用品的維護、保養和合理使用。
五、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住手其工作并報告班組負責人處理。
第十二條職工個人安全職責
一、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
品;不違章作業,并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二、自覺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了解、掌握本崗位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識和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三、堅持安全自查制度,發現異常及時處理;發現事故隱患或者不安全因素要及時消除并及時向領導報告。
四、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對安全生產提出建議。
第三章生產安全組織
第十三條生產技術部作為公司生產安全工作的職能部門,在公司總裁、生產副總裁的領導下工作。并依照本制度對全公司各部門或者人員按章行使職權。
第十四條公司設置生產技術部總經理為公司級安全生產管理員,各部門、車間、班組
第十五條建立覆蓋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網絡。
第四章安全生產檢查
第十六條安全檢查的目的是消除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改善勞動條件,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實行三級安全檢查制度,即:公司級、部門(車間)級、班組級。其任務是:監督檢查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執行情況;發現事故隱患;制止、糾正、處理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第十八條安全生產檢查分為日常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先后檢查和不定期檢查。
一、日常性檢查包括:
1 、公司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考核內容:查領導、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隱患。
2、部門、車間級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內容是重點部位、安全標志、操作規程。
3、班組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日一次。內容是班前、班后檢查;職工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情況;機器設備運轉情況等。
二、專業性檢查包括:特種設備運行情況;操作人員工作情況。由主管部門組織進行。
三、季節性檢查內容:根據季節特點,為保證生產安全的特殊要求進行的檢查。
四、節假日先后檢查內容:停產前、重新生產后是否有安全措施。
五、不定期檢查包括:隨時抽查、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試產等。
第十九條安全檢查與整改相結合,對查出的問題要及時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應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第二十條各級、各類生產安全檢查必須做好檢查記錄,健全檢查檔案。
第五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二十一條實行三級安全教育,只要符合“三新”條件者(新入公司的從業人員;新調動工種的從業人員;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都必須進行安全教育。
第二十二條離崗和病休超過三個月的人員,必須進行復工前的安全生產教育。
第二十三條特殊工種操作人員(電工、鍋爐工、電氣焊工、起重工、駕駛員等)必須按《北京市特種作業人員勞動安全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會同人力資源部進行,并做好記錄。教育內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知識以及其他應知應會內容。
第二十五條部門、車間級安全教育由部門、車間負責人或者安全員負責,并做好記錄。教育內容:本部門安全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生產特點;安全事故的預防及處理措施等。
第二十六條班組教育由班組長及安全員負責,并做好記錄。教育內容:本班組生產內容;職工安全生產職責;機械設備的性能、特點及使用、維護方法;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事故的預防及處理措施等。
第二十七條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全員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第二十八條各級領導和安全員應對職工進行時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加強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意識,提高職工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十九條安全技術考核:
一、凡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須到生產技術部填寫《安全考核證》,并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二、未經安全技術考核者不得獨立進行操作,否則追究領導責任。
第六章特種設備及操作人員安全管理
第三十條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按要求定期進行檢驗;新增特種設備必須經有關部門安全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十一條必須建立特種設備安全使用和運行管理制度(技術檔案管理、安全操作規程、維修檢查、定期檢修、應急措施等)。
第三十二條特種設備嚴禁帶病運行,發現異常必須及時處理;安全檢驗超過有效期的不得使用。爆炸危險場所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防爆安全技術要求。
第三十三條特種設備發生事故,必須采取緊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四條非特種作業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國家和北京市認可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在離開崗位6個月以上時,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特種作業。
第七章安全防范與隱患整改
第三十五條安全預防措施包括:對突發事件及其危險性的分析;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危險性分析包括:特征、觸發條件、事故演變過程、后果等。
二、應急救援預案;針對生產經營場所、設備設施存在的潛在危險及產生的后果,制定采取的方法、步驟。
第三十六條對重大事故隱患發放《施工隱患通知書》,由生產技術部填寫。內容包括:隱患項目、整改意見、解決期限;《通知書》由部門負責人簽收,解決后返回生產技術部。
第三十七條隱患整改包括下列內容:
一、由于人為因素(如: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脫崗等)造成安全隱患的必須即將糾正。
二、由于設備設施、路線老化、損壞嚴重等原因造成安全隱患的,能整改的應即將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應即將報告本部門負責人。
三、對于各類隱患的整改,要按國家標準執行,不得增加新的隱患;由于資金問題解決不了的,應即將向有關領導匯報。
四、各級安全檢查人員對檢查出的隱患問題,要逐項分析研究并落實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班組能整改的不上交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門;部門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
第八章設備與設施安全管理
第三十八條生產設備、設施在使用前,應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人員應佩戴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
第三十九條壓力容器必須嚴格按規定的操作壓力及操作溫度使用,不得超壓、超溫和超負荷運行。工作指標變動,必須報請有關部門和領導批準。
第四十條壓力容器的管理和監督由工程設備部負責。
一、負責組織編制、審核、匯總、上報壓力容器的年、季度檢驗、維修計劃;
三、負責壓力容器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技術考核;監督檢查壓力容器的使用情況;
四、負責壓力容器安全事故調查、上報,并對事故防范情況進行監督。有權向領導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一條壓力容器嚴格按國家規定定期檢修,定期試壓探傷和變形測定。普通壓力容器每年進行一次外部檢驗,每六年進行一次水壓試驗。壓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安全閥、壓力表等)每半年校對一次。
第九章電器設備、設施運行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條電器設備、設施的安裝,應嚴格按照國家和北京市電器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
第四十三條電器設備、設施應有良好的接地零保護并定期校驗;周圍要通風良好、整潔、無雜物堆積。
第四十四條電工安全用具和絕緣用品要齊全、良好,要定期校驗;手持電動工具應有防漏電保護裝置,手持電動工具要集中管理,專人負責。
第四十五條嚴格執行暫時線的使用申請、審批制度。未經批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架設暫時用電路線。經批準的使用后應及時拆除。
第四十六條在易燃易爆和高溫場所安裝電器設備時,必須要有防火、防爆措施。
第四十七條電器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第十章建造施工安全管理
第四十八條新建、改建、擴建、大修等工程項目的安全與職業衛生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納入建設項目預算。
第四十九條在各類項目施工前,應做好下列工作:
一、確認施工單位的資質、證明有效;
二、與施工單位簽定安全管理協議,明確責任;
三、施工人員憑身份證辦理公司暫時出入證;
四、施工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入公司安全教育,并有記錄。過程中的違章行為。施工現場必須有一位專門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監督。
第五十一條施工現場不得冒險作業。對有可能造成事故的溝、口、孔、洞要有明顯的安全標志和防護措施;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的照明;現場周圍實用電設施的,應采取斷電或者保護措施后,方可施工。
第五十二條高空作業必須有切實可靠的防護措施;作業者必須有身體健康,有高空作業常識的人擔任。作業者不得飲酒;嚴禁拋擲工具、材料;禁止兩人同時在梯上作業。
第五十三章有下列情況,禁止高空作業:
一、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的:
二、登高梯子間距大于40cm或者捆綁不牢靠的;高3米以上,無人監護的;三、作業面下方工作人員未戴安全帽的;
四、距離普通電線一米以外;普通高壓電線2。5米以外,無安全措施的;
五、天氣惡劣(如風6級以上、雨雪天氣等)影響施工安全的;
六、登高作業器具不全或者存在安全隱患的。
第五十四條使用起重吊裝機械,必須按操作規程執行。吊裝前必須檢查安全制動裝置,確保安全可靠;必須按額定負荷進行吊裝,嚴禁超負荷使用;必須明確分工,統一指揮,嚴禁無計劃作業。
第五十五條嚴禁利用公司的管道、電桿、機電設備、生產性建造物做吊裝錨點;利用廠房預埋吊鉤進行吊裝時必須進行檢查。
第五十六條施工現場使用電器設備、導線,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維護管理。
第五十七條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必須查明原因,做好防范措施。經有關部門復查同意后,方可復工。
第十一章危險物品安全管理
第五十八條危險物品具有易燃易爆、腐蝕、毒害、放射等性質,在生產、運輸、儲存、使用過程中能引起人身傷亡、財產損壞。因此,對危險物品的生產、運輸、儲存、使用時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管理規定執行。
第五十九條危險物品必須按其性質分別儲存;必須有明顯標識。庫存量不得超過有關安全標準;庫房實行雙人、雙鎖、兩本賬管理。
第六十條有毒有害物品,嚴禁用手直接接觸;領用有毒有害物品,必須有主管部門兩人簽字,方可發放;使用后的廢液必須嚴格保管,定點回收處理。
第十二章勞動保護與職業衛生安全管理
第六十一條依照《憲法》、《勞動法》、《職業病防治法》、《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應確保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第六十二條在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驗收時,必須同時設計、審查、嚴守安全衛生設施。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應參加項目的設計、審查、驗收。凡不符合勞動保護要求的項目,不得施工和投產。
第六十三條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時,必須有相應的勞動保護設施,經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1
1、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村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如遇工作需要或緊急任務,應隨時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
2、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由村黨支部書記或村委會主任主持,村“兩委”全體成員、村安委會成員和安全協管員等參加。
3、會議學習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傳達貫徹上級黨委、政府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聽取村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匯報;總結、分析村安全生產形勢,部署下階段工作措施與任務;協調解決村安全生產相關事項,研究決定村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4、會議應做好簽到,形成會議記錄或紀要,做出書面決定。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2
第一條為了加強團隊安全生產管理
保障企業生產安全、穩定及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以及行業和公司相關安全生產、安全保衛文件精神,結合本團隊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堅持科學管理
有效消除和制止生產過程中危及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的隱患和行為。當生產和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要服從安全。
第三條明確團隊安全工作的組織
(一)團隊長是團隊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團隊的安全工作,做好部署、檢查、控制、考核等工作,確保上級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要求在本團隊的貫徹執行。
(二)團隊應設1名兼職安全員,協助團隊長全面開展團隊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員不在時,團隊長要明確代管人員。團隊長不在時,安全員有權安排本團隊員工完成與安全有關的工作。
(三)團隊要建立包括團隊長在內的各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第四條安全教育與宣傳。
團隊要制定安全培訓計劃,對新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按時召開安全例會,組織團隊人員認真學習安全技術、規章制度等;每次安全教育要有教育記錄,且記錄詳細、整潔。
第五條消防安全管理
1、有健全的消防組織,有必要的消防設備,有嚴格的防火制度。
2、團隊成員要牢記“五知三會”內容,即:
一知本崗位火災危險性;
二知本崗位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制度;
三知本企業的防火負責人、消防專(兼)職人員的姓名及電話;四知火警電話“119”;
五知滅火的基本方法和措施。
三會:
一會打火警電話;
二會使用各種滅火器材;
三會逃生自救。
3、嚴格落實阜陽卷煙廠“安全檢查”、“消防安全管理”、“三同時管理”、“危險化學品”等管理制度。
4、認真抓好安保各基層隊伍建設和管理。
5、加強廠重點部位檢查巡視。發現重大隱患問題時,應第一時間報責任人進行相關處理。
6、加強“兩煙”倉庫防火管理,嚴格車輛和特種作業人員管理。
第六條團隊安全生產管理的主要內容
1、安全用電,做到人來電開,人走電關,每天最后一個離開辦公室的人必須對各處電器進行檢查,關閉。
2、科學使用本團隊內的各類設備管理、安全用電管理、消防控制中心安全管理、消防車輛安全管理。
第七條治安保衛、綜合治理目標管理。
維護好團隊內部治安秩序,搞好內部治安綜合治理,妥善處理好突發事件;教育員工遠離邪教組織和性質的組織。
第八條安全檢查內容。
明確檢查的周期,每次由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本團隊安全員及相關人員對本團隊進行系統的安全檢查。對檢查中所發現的'或團隊成員反映的安全隱患,做到“三落實”(即:負責整改的人員和部門要落實,整改的措施要落實,整改的時限要落實)。
第九條處罰和獎勵
(一)對于違反團隊安全管理制度的員工予以考核,對造成安全事故的員工予以處罰。
(二)對于發現并及時上報安全隱患,有效預防了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的員工予以獎勵。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3
1、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必須接受農機監理部門的安全管理。
2、新購農業機械,必須及時到監理部門辦理入戶手續。
3、未按規定參加檢審或檢審不合格的農業機械及駕駛操作人員,不準使用或駕駛、操作機械。
4、農業機械投入作業前,應進行檢查、保養、緊固、調試,達到良好技術狀態,不準駕駛、操作安全裝置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農業機械。
5、不準把農業機械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操作,嚴禁年老體弱、未滿十六周歲的人員駕駛、操作農業機械。
6、不準酒后駕駛、操作農業機械。
7、嚴禁隨意改裝農業機械或改變農業機械結構。
8、拖拉機通過村莊要低速慢行,要防止行人和兒童追車、扒車。
9、拖拉機上道路行駛時,不準超速和違章載人。必須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有關規定。
10、農業機械在進行田間作業或其他作業時,必須遵守相關安全規定,切實加強防護措施。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4
為確保安全生產的順當進行,強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和運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部在建工程均按工程造價的0.5%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
二、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必需施行專款專用;
三、在建工程如需安措經費的投入和勞保用品的發放,必需向分管領導申請,分管領導批準后,安全主管部門核實發放;
四、安全主管部門在選購勞保用品時,必需確認勞保用品的質量;
五、定期向公司安委會匯報安措經費的提取和運用情況;
六、嚴禁不按計劃支出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和勞保用品的發放。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
第一條 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二條 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資金投入計劃
為進一步積加強企業安全管理,確保企業對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及時、到位,依據本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和《資金運用制度》的規定對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及使用做如下規定:
第一條 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按不低于建筑施工單位產值6‰的比例提取。企業安全費用由企業自行提取,專戶儲存,專項用于安全生產。
其中:安全教育專項培訓的保障資金為30%
安全勞動防護用品的保障資金為30%
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的保障資金為40%
第二條 公司對施工經營項目需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由施工經營項目的決策機構或主要負責人確保資金的及時到位,正確使用,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第三條 安全教育專項培訓的保障資金用于購置或編印安全技術、勞動保護、安全知識的參考書刊物、宣傳畫、標語、幻燈及教育光盤等;建立與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的措施。
第四條 安全勞動防護用品的保障資金主要用于購買、管理勞動保護用品,物品采購時要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購程序進行,勞保產品必須嚴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圍,對安全性能不能滿足工作的需要時要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報廢或降載處理。對違反采購原則的行為,除按獎罰條例處罰外,必須退貨,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的由行為人和批準人承擔責任。
第五條 加強對施工現場上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監督管理,要對安全勞保用品、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進行定期的維護和保養或對其定期不定期的檢查和抽查,發現不合格的用具或技術指標、安全性能不能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設備等應立即停止使用。
安全檢查和整改制度
第一條 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二條 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三條 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后,在勞保技措經費項目列支。
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一條 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三條 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四條 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五條 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六條 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七條 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八條 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九條 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十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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