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考勤管理制度

時間:2025-01-08 18:37:5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優選]學校考勤管理制度15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考勤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優選]學校考勤管理制度15篇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為加強學校員工管理,規范考勤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學校全體行政人員

  三、內容: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天休息。

  2、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位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3、打卡管理

  (1)學校行政人員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考勤由辦公室負責。

  (2)實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換。

  4、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班、下班。

  (1)因公出差。

  (2)因私請假,經校領導批準。

  (3)緊急事故,經事后核實者。

  5、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處理:

  (1)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校者;

  (2)本人雖提出請假、續假、或委托別人請假、續假,但未經批準者。

  (3)請假屆滿,不按時銷假、續假,又不按時到職者。

  四、請假手續:

  1、各種請假應書面形式提前1天辦理(突發事故或急病應電話或口頭通知,事后一周內補辦請假手續,假期屆滿未及時銷假、續假視為曠工)

  2、請假由分管校長批準。

  五、考勤獎懲:

  1、全月出滿勤,發給全勤獎150元。

  2、遲到或早退、擅離職守,每分鐘扣款1元。

  3、遲到超過30分鐘,早退超過30分鐘,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及未經準假而不到崗位者,均為曠工。超過半小時不到4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4小時不到8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4、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5、曠工半天者,扣一天工資,并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曠工超過3天者,給予除名處理。

  6、事假1天扣50元,扣完為止。

  7、病假1天扣20元,扣完為止。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2

  一、學生必須按時報到并注冊,自開學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為考勤時間。

  二、學生要按時參加學校、學院統一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學生上課、自習、實習以及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集體活動及其他重要的集體活動實行考勤,不得遲到、早退;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未經請假,或經請假未得批準以及超假者,均以曠課論處。

  四、學生因病請假必須附學院醫務室或校外醫療單位的證明。請事假須附有關材料,班主任輔導員應從嚴掌握,特別是對節假日前后請假者要嚴格控制。

  五、遲到、早退累計三次為曠課一學時。病事假無正當手續為曠課。根據《東營職業學院學生違紀處理辦法》,對曠課者進行批評教育或相應的紀律處分。

  六、學生上課、自習、實習、開會、參加活動等由指定班干部負責檢查人數,學生工作辦公室實行不定期抽查。授課教師必須認真履行考勤職責,認真填寫教學日志。值班老師必須認真檢查做好記錄。

  七、學生請假手續

  (一)請假的原則

  1.學生必須按時參加教學和教育活動,凡不能參加者必須填寫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有效。

  2.請病假者必須持醫療單位(學校醫務室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和所批假條。

  3.凡因事因病請假離開學校1天以上,3天以內的而且離開學校的,必須填寫建筑與環境工程學院學生離校請銷假申請表,并經學生工作辦公室簽字許可后方可離校;離校時間達到3天以上的需有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簽署意見。

  4.原則上不允許學生事后補假。

  (二)請假的審批權限

  1.1天之內(含一天),由輔導員班主任批準;

  2.1天以上至3天之內(含三天),由學生工作辦公室批準;

  3.3天以上由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批準。

  (三)請假程序

  學生請病假需出具醫療單位證明;事假并且離開學校的需填寫申請表,待簽字批準后方可離校。

  (四)銷假

  學生按期返校后,要到準假人員處進行銷假并到輔導員班主任處報到。凡不銷假者,按超假處理。

  (五)對擅自超假的學生處理

  超假一律按曠課處理,并按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8、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應按規定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

  2、上課鈴響后,未進入教室實驗室的,作遲到處理。下課鈴響前,離開教室或實驗室的作早退處理。課外活動課下課前離開學校的作曠課處理。

  3、學生請假須有有關證明,因特殊情況來不及當面請假者,返校后應立即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

  4、有慢性病不能堅持學習的學生,應由家長寫出休學申請并持醫院證明到班主任處登記,然后到教導處辦理休學手續,休學期為半年或一年,休學期滿須到教導處辦理復學手續。經醫院證明痊俞不宜復學者,可保留學籍繼續休學一年。

  5、因病或特殊情況不能上體育課者,須向班主任和體育老師講清原因,免上體育課,否則按曠課處理。

  6、請假在兩日內(含兩日),由班主任審批;請假在兩日以上至五日由年級組長審批;請假在五日以上由教導處審批;兩周以上由校長批準。請假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則不予批準。

  7、凡需假的學生,必須認真填表寫請假條。

  8、各班設立考勤點名冊,按學校規定認真做好考勤記錄。

  9、各班考勤情況按學校規定,及時做好匯總、公布、小結等工作。對全勤的學生和認真考勤的人員給予表揚或獎勵。學生每學期出勤情況應記入學生成績報告表和有關檔案。

  10、遲到、早退、電訊稿果較多的班主不能評為先進。嚴重遲到、早退、曠課的學生要受學校紀律處分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3

  為保證學校正常工作運行,規范教職工考勤管理,嚴格工作紀律和辦公秩序;以規范化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為原則,公平公正、科學高效考勤管理方針,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學校所有教職員工;本制度僅適用于釘釘無線藍牙打卡考勤。

  二、名詞解釋

  1、遲到:在規定上班時間后到崗為遲到;

  2、早退:在規定下班時間前離崗為早退;

  3、離崗:工作時間內未經相關領導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為離崗;

  4、曠工

  4.1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不上班者;

  4.2請假期限已滿,未向上級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而逾期不歸者;

  4.3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新的工作崗位報到者;

  三、權限管理

  1、財務室負責釘釘系統維護及權限管理,考勤的日常管理、月度考勤統計及核算工作;

  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宣導、管理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

  3、全體員工應嚴格按照遵守考勤管理制度,自覺接受校辦、財務室考勤監察;

  4、財務室依據釘釘系統中的考勤數據對考勤進行月度匯總,于次月5日前對各部門考勤情況發至各部門負責人或每個員工核對,如有疑問者及時到財務室核實。

  四、考勤方式

  1、實施釘釘考勤打卡,員工入職第一天起開始打卡;

  2、上班時間內,監察人員實施不定期抽查,發現無故不在崗的一律按曠工處理,三次以上者按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處理,予以開除;

  3、上班時間內要求所有在崗員工施行四次釘釘打卡(兩次上下班),上班兩次,下班兩次,未按時打卡的將按照相關考勤規定處理。

  五、考勤時間

  上班時間規定:

  上午8:40-12:00

  冬季下午14:00-18:00(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夏季下午14:30-18:30(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

  每周一至周六,日打卡4次。(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學校實行每周6天8小時工作制(特殊情況特殊計算)。

  六、遲到、早退、忘打卡、曠工的管理

  1、遲到、早退

  1.1員工如無工作原因而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能到崗的,遲到1分鐘罰款1元,每月遲到超過兩次不發全勤獎200元;晚到9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

  1.2員工如無工作原因或未經部門領導同意而未到規定下班時間提前離崗的,視為早退,早退1分鐘罰款1元,每月早退超過兩次不發全勤獎200元;早退9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

  2、忘打卡

  2.1實際按時上班但忘記打卡的,可在當日或3個工作日內申請補卡,每月申請補卡次數不得超過3次,超過3次的,釘釘設置不能再補卡,忘記打卡,又沒有補卡者,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罰款100元,第三次罰款150元,依此類推,月漏卡超2次的,將扣除全勤獎200元;(或按缺勤一天計算)

  2.2實際遲到未打卡的,一律不得正常補卡。僅允許補計遲到卡,且計入每月無責任補卡次數;

  2.3補卡一律由本人親自在釘釘上操作補卡申請并由上級領導審批方可有效,未審批或退回者按無出勤處理。;

  2.4多打卡導致系統顯示早退的,不允許超過2次,超過2次的及以上的,每次按漏卡一次計算,不計早退;

  2.5銷假上班的,必須打上班卡,下班后可打下班卡,否則按漏卡一次處理。

  3、曠工

  3.1員工未經批準或故意不打卡而顯示曠工的、員工請假假期超期未回且未續假者、超期時間也做曠工處理。曠工最小記錄單位為1天,不足1天的按照1天計算。

  3.2員工曠工1日將被加重扣罰兩天基本工資。

  3.3員工連續曠工2天或年度累計超過3次(含),視同員工自動離職。

  4、其他

  公司要求所有人員采用釘釘藍牙打卡。有外勤需求的人員可GPRS外勤打卡,沒有外勤需求的人員運用GPRS打卡的,一律按漏卡處理。

  七、請假管理

  1、請假流程:登陸《釘釘》-審批-請假,按要求填寫并提交。

  1.1請假需提前申請;遇緊急事件或生病等臨時特殊事件,無法提前申請的,需電話告知直屬上級,并得到批準后方可請假,并在釘釘系統內補填《請假單》并提交,審批完成后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1.2部門負責人因急事電話請假,需及時告知校辦及分管領導并在釘釘上及時申請請假手續。

  1.3請假扣薪按照工資除以本月應出勤天數,核算出當月一天工資,請假幾天,扣除幾天;合計請假一天或超過1天,不發全勤獎200元。

  2、請假類別管理

  2.1事假

  A:因個人或家庭特殊事務,必須由本人親自處理不得不請假的.,視為事假。

  B:事假屬無薪假期,可使用有薪年假充抵。

  2.2病假

  2.3.1以下情形為病假:

  A:上班時間去醫院就診的;

  B:因病無法正常工作,經醫院診斷須在家病休的;

  C:因病經醫院診斷需要住院治療的;職員休病假,須履行公司請假手續,病假超過一周須提供合法醫療機構的診斷書、病休或住院證明,不履行請假手續或無醫院證明的,視為曠工。

  2.3.2職員病假可使用帶薪年假充抵。

  2.4年假

  2.4.1教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每年給予5個工作日帶薪年假;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給予10個工作日帶薪年假;已滿20年的,每年給予15個工作日帶薪年假。

  2.4.2帶薪年假經批準可分一次或最多三次在年內休完。

  2.4.3年度內已享受產假、探親假的職員不再享受帶薪年假。

  2.4.4帶薪年假不可跨年度使用,在次年年初,上一年內的年假自動作廢。

  2.5婚假

  2.5.1職員本人婚嫁給假3天,符合晚婚條件(女23歲、男25歲)的,再獎勵2天。

  2.5.2婚假為帶薪假,不含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

  2.5.3婚假原則上一次休完,確因工作需要,經直接上級批準,可分次在二個月內休完。

  2.6產假

  2.6.1已婚女職員因生育可享有一定期限的產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

  2.6.2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

  2.6.3產假于預產期前15天可以休息,但需與產前、產后連續計算。

  2.6.4產假期滿后,有特殊情況超期再休的,應同時具有書面及釘釘申請,按請假手續辦理,并報送人力資源中心備案,按事假規定執行。

  2.6.5女職員懷孕流產的,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國家醫療機構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假期,按病假處理。

  2.6.6產假為有薪假,假薪300元/月。

  2.7喪假

  2.7.1教職工的父母、公婆或岳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學校允許申請喪假。

  2.7.2喪假為3天,外省將給予路程假(按直達火車及長途汽車行駛時間計算),且一次休完。

  2.7.3喪假要求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補,超期按事假處理。

  2.7.4喪假為帶薪假。

  3、續請假

  經上級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續假且必須在釘釘上重新申請請假流程(也可在原有請假流程進行修改日期后重新審批);未獲批準的續假,視同曠工;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時續假者,職員本人應向主管領導口頭申請或電話申請,并在事中或事后24小時內補辦釘釘請假審批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4、請假單位

  員工請假以分鐘為計量單位,每月進行累計扣工資。

  5、請假期間

  產假、工傷假遇月休假、法定節假日等,原假期不得順延,以《釘釘請假單》上的天數為準;其它假期若遇月休假、法定假日的均可順延。

  6、銷假手續

  休假結束后需本人持有相關證件說明(病假需持正規醫院的病例證明、婚產假需持結婚證等有效證明),否則不享有相關帶薪假。操作方法:釘釘-審批-我發起的-***的請假-評論-拍攝相關證明文件-發送,看到校辦相關人員回復‘已確認’方可完成銷假手續。

  八、加班

  1、申請加班的途徑及操作方式

  途徑:釘釘-審批-加班-填寫-提交。員工按要求填寫并提交,經部門逐級審核批準后,加班申請方可生效。(系統會自動提交到財務室備案)

  2、加班的核算單位

  加班的最小計算單位為1小時,不足1小時的,將不計算加班,超過1小時不足2小時計算1個小時,依此類推,加班時間不含就餐時間,加班請以拍攝照片、打卡時間、工作地點作為申請依據。

  3、加班的處理辦法

  3.1未經批準的《釘釘-加班申請》,工資核算人員一律不予調休或核算加班工資;

  3.2加班一律優先選擇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在一個月內調休的,由財務室按照15元/小時進行核算加班工資。

  3.3加班費計算以釘釘打卡記錄和《釘釘-加班申請》為準,兩者缺一不可。除特殊情況加班不能打卡的,需報人力資源部說明情況,否則加班無效。

  4、其他

  培訓和會議在非上班時間內進行的不算加班,每一個自然年內加班會在次年年初全部清零,不累計,不疊加。

  九、出差

  1、學校指定人員到鄭州地區以外去培訓、開會或因工作需要到鄭州地區以外處理公事的為出差;出差期間按照正常上下班打卡計入考勤(打卡一律顯示外勤打卡),未打卡或忘打卡按考勤辦法處理。

  2、出差期間內遇上節假日和法定假日的不算加班,也不另外調休。

  十、解釋權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校辦所有,校辦對此制度有修訂權。釘釘具體操作辦法詳見《釘釘操作指南—考勤、打卡、日志、釘盤》。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4

  為了辦好家長學校,突出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使家長進一步明確自己的家庭教育所起的作用以及進行再學習的`必要性,引起每位家長對再學習的高度重視,因此制定以下考勤制度。

  一、學員要積極參與每次授課學習,不得無故缺席;保證3個以上課時的學習,出勤率達90%以上。凡無故缺席2次以上者,視為不合格學員。

  二、學員上課時要認真聽講,作好筆記,及時完成授課教師布置的作業。上課時,每個學員不得無故遲到或早退。

  三、各班要建立考勤簿,每次上課自行簽到,不請人代替或自行提前簽到,有事要請假并寫好請假條,事情緊急來不及寫請假條的,應通過電話等其它方式請假,課后要補上請假條。四、教師認真備課、上課,批改作業,輔導學員,要認真學習,努力鉆研業務,提高思維文化水平,班主任要管理好班級。五、學員上課時間不準閑聊,要提高學習效率。加強個人修養,要做到酒后不進課堂,不在教室內吸煙。舉止端莊、語言文明。

  六、積極準時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會議和活動,聽從領導,服從分配,保質、保量完成學校交給的各項學習任務。

  七、學員到校后不要隨便外出離校,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向授課教師說明經允許后方能外出。

  八、如果學員隨便缺席,課后不補假的,授課教師有責任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上報學校領導處理。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5

  為了加強學校管理,增強教職工主人翁責任感,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推動學校全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職工的工作時間

  1、在規定的學期時間內,除法定節假日外均為教職工工作時間。

  2、根據有關規定,在節假日、寒暑假進行的政治業務學習、進修培訓及正常的社會活動也作為教職工的工作時間。

  二、批假規定

  1、婚假、產假、喪假等按國家相關規定批假。

  2、公差(指因公外出辦事、開會、學習培訓及參加其它公務活動):憑文件或有關單位負責人的通知批假。

  3、住院病假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等,按實際情況批假。

  4、事假、門診病假按實際情況批假。

  三、批假權限

  1、校長請假由督導辦主任審批,并報副校長知曉。

  2、副校長和中層干部請假由校長審批。

  3、教職工請假由校長審批,校長不在校時由副校長審批。

  4、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須另報督導辦審批,一月以上的還須報教科局審批。

  四、批假程序:

  1、公差、短時請假(四小時以內)采用口頭方式,其他請假采用書面方式,書面假條由辦公室統一印制。所有請假經審批后報值周領導登記。

  2、住院病假由分管領導安排人員代理工作,其他假項由請假人自行聯系人員代理工作并報分管領導備案,否則不予準假。

  3、請假須提前進行。確因特殊原因無法及時書寫假條,假后歸校應及時補上;續假的.按請假程序提前辦理。

  4、請假手續辦理完畢后,請假人應口頭向沒有參與批假的領導說明請假情況,以便于工作安排。

  五、相關說明:

  1、上班考勤分為出勤、曠工、請假(公差、病假、事假)、遲到、早退等項目;會議活動及崗位工作分為出勤、曠課、遲到、早退等項目。

  2、崗位工作考勤時,教學人員出勤以節為單位,由值周領導和教導處負責登記;行政后勤人員出勤以天為單位,由值周領導和副校長登記;各種會議、學習培訓、活動以次為單位,由辦公室和組織者負責登記。所有教職工出勤情況由辦公室統計匯總。

  3、相關領導必須嚴格、準確考勤,以便于落實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另行制定《教職工出勤考核辦法》)。

  4、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學校分配的工作,按曠工論。經常曠工者,學校上報有關部門處理。

  5、本制度從XX年2月25日起執行。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6

  為嚴肅校紀,規范教職工考勤管理,樹立良好的校風、校貌,進一步穩定學校的教學秩序,確保教育教學工作順利完成,根據《中小學教職工管理條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教職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

  1、每位教職員工都要自覺遵守學校的考勤制度,因病因事(包括函授學習)不能堅持工作,須由本人書寫請假條,履行請假審批手續:1天以內由教導主任審批,1.5~2.5天由分管校長審批,3天和3天以上由校長批準。經批準后,教師持假條到教導處登記、調課,安排人代課或代班,職工到總務處登記,合理調配工作。事假要提前請;急病來不及請假的,一定要及時電話通知(最遲不得超過當日)嚴禁先斬后奏,否則,一律按曠工對待。假滿返校要及時履行銷假手續。

  (1)病假:

  a、每月允許半天(空堂)到醫院看病,不扣出勤獎。

  b、三天以上要有指定醫院診斷書。需續假時,再次履行手續。一學年內,累計請假在半年以上者視為長期病休人員,列為編外休息。

  (2)事假:逾假不歸者,作曠工論處。每學期事假時間不得超過十天(法定婚喪產假除外)。

  下列情況不扣除當月出勤獎:

  a、婚假3天,晚婚18天。

  b、喪假(直系即指祖父母、父母、子女):市縣內3天,市縣外5天。配偶的父母去世可視同直系對待。

  c、產假:3個月,難產、晚育酌情另增15天。

  d、流產:(采取上環措施失敗者)休息15天,其它原因流產的以病假對待,一年內流產兩次者,取消當年評優資格,并扣1個月考評獎;

  e、做上環手術3天;

  f、一月內教職工因獨生子女生病請假半天,或教職工本人是獨生子女者,因父母生病請假半天;

  j、教職工子女在外省服兵役者回來探親時,準假2天;

  h、教職工子女結婚準假1天。

  發當月出勤獎和當月考核獎;曠工三天,停發當月出勤獎和本學期考核獎;對長期曠工者要令其在教職工大會上深刻檢討,情節嚴重者,報市教委處理。

  2、教師因公出差,市縣內由分管校長和教導處安排,市外由校長審批,并報教導處備案。出差超過預定時間的,須經學校同意,否則,不核銷逾期差旅費并按事假處理。

  3、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堅持坐班制,堅守工作崗位。工作時間不閑聊,不互串辦公室,不干私活。按時參加會議、培訓、教科研活動和學校組織的各種集體活動。因特殊情況需要晚來,早走或中途離校者,要向年級組長及活動主持人口頭請假,否則,按遲到早退處理。

  4、嚴格遵守上下課時間,上課鈴聲落,任課教師必須進入教室,中途不得隨意離開課堂。課間、課外時間不準授課,要給予學生充分的'活動、鍛煉和娛樂時間。

  5、教師考勤教導處按月匯總。

  (二)考勤細則

  1、年級組長及中層以上干部請假由校長或分管行政的副校長審批。

  2、請假期間若遇節假日,假期連同節假日合并計算。

  3、外單位借調人員,停發學校一切獎金,不再享受學校的任何福利。

  4、教職工申請調動,在辦理調動手續前,應在校堅持工作,如擅自離崗,按曠工對待;接到調令后,應迅速辦理移交手續,還清公物,結清各種帳目,再到校長室辦理有關手續。

  (三)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1、缺勤考核

  ⑴病、事假均停發假內的課時津貼(按日平均數計算),并分別按每天1。5元、2元扣發出勤獎;月累計事假達4天者,扣發當月出勤獎的50%。

  ⑵函授學習請假,只停發假內課時津貼(按日平均數計算)。經學校批準的培訓學習,按平均數發放課時津貼。

  ⑶50歲以上(含50歲)的教師,每月因病可休息1天。(不扣除獎金)

  2、在崗考核

  ⑴上課遲到、課中隨意離開教室或提前下課,發現一次扣除5元。

  ⑵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確因病、因事臨時外出,教師必須向值勤行政領導口頭請假,其他人員按管理層次履行請假手續,否則發現一次扣5元。

  ⑶因特殊原因遲到者,教師需向值勤行政領導說明情況(其他人員按管理層次履行),不說明的發現一次扣5元。

  3、根據獎優罰劣的原則,學校對惹是生非、玩忽職守,造成不良影響者,視情節輕重,給予一定處罰。

  ⑴無故缺課1節扣10元。

  ⑵私自調課扣5元。

  ⑶在培訓、會議、教科研活動和公益活動時間,遲到或早退1次扣罰1元,月累計3次按3元/次扣罰;缺席1次,扣罰3元,月累計3次按8元/次扣除。

  ⑷課內發生事故,視情節輕重,扣罰任課教師當月10~50元津貼,并酌情給予其紀律處分。

  ⑸對惹是生非、打架鬧事、體罰學生等造成不良影響者,一律書面檢討,批評教育,扣除當月考評獎,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情節嚴重者,扣除本學期考評獎,并報縣教委按有關規定處理。

  4、各類人員的出勤情況應詳細記載,教導處按周統計,按月公布。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7

  根據鄉人民政府加強教師考勤管理的通知,以《鄉學校管理規定》作為依據,為了保證學校教學秩序更加正常,特制定以下教職工考勤制度。

  1、教師要嚴格按照總課表上課,嚴格按照作息時間開展工作,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不私自調課。私自調課者,一經查出,以曠課記勤。

  2、教師有事有病要請假,請病假或請事假應先寫好假條經行政值日審批,經批準后自己請好教師代課,并在請假條上注明代課人,方可離開。沒有請假條的以曠課記勤。如果代課人缺勤,請假人與代課人雙方都按缺勤記錄。如果請假人因特殊情況需要教務處安排教師代課的,請假人必須以每節課10.00元的代課費先交錢到學校。其中事假每次不能超過兩天(含兩天),請病、事假三天以上者,請假條由中心校審批。

  3、對于因請事假太多而無法完成教學任務的.教師,學校將拒絕批假,重病假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有縣級醫院以上證明的,由教務處安排教師代課。

  4、婚假、喪假、產假護理等按有關規定請假,請假期間由教務處安排教師代課;產假按有關規定請假,請假期間課程由學校安排。

  5、因公事由學校安排外出開會、辦事等公假,出差人應在行政執日教師處登記,注明做什么公事,并由教務處安排教師代課。

  6、由教務處安排教師代課的課時,代課教師每節課可從學校領取代課費10.00元。

  7、為盡量避免考勤記錄出現漏洞,避免教師在上報考勤時鉆空子。教職工考勤記錄采取由學校行政班子嚴格公平公正記勤為主,學校教師互相監督為輔,學生參與監督的形式開展考勤記錄。教師相互監督需發現時當場舉報,過時無效。學生監督由班干部在上課5分鐘以后向學校行政執日教師舉報。

  8、教師出勤記錄情況,學校于每月2日前向全校教職工公布,并經學校校務會研究決定,簽字蓋章后于每月2日上報到鄉中心校,由鄉中心校統一上報鄉政府。教師的各種缺勤記錄,由鄉政府根據《平山鄉學校管理規定》第55條相關條款執行懲罰。

小學

  20xx年3月5日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8

  為了全面加強學校管理,不斷提高管理質量,規范學生進行為,提高辦學質量,經校委會研究決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體同學,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并認真上好每一堂課。

  二、中途外出,提前離校請假的'必須填寫假條,由班主任簽字,德育處準假后方可離校,假條一式2份,一份學校存檔,另外一份回家后由家長簽字,返校銷假時交班主任保存。

  三、病假事假必須本人或其監護人親自到校請假,填寫假條由班主任保存以備核查。

  四、班內必須設有考勤本,要求記錄準時,真實,每月總結并向全班通報。

  五、學生無故不到校或未按要求辦理請假條手續的一律按曠課處理,累計曠課半天的,批評教育并保證不再違反,累計曠課1天以上(含1天)的通知學校給予紀律處分并通知其家長,曠課3天以上按自動退學處理。

  六、學生請假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按曠課處理。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說明:1、學生無故不到校,按曠課處理。

  2、學生遲到15分鐘或早退15分鐘而未請假的記曠課1節。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9

  為嚴肅校紀,規范教職工考勤管理,樹立良好的校風校貌,進一步穩定教學秩序,確保我校教育教學工作順利完成,根據《中小學教職工管理條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教職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制度

  1、請假制度:每位教職員工,都要認真遵守考勤制度,因病(需出示三級甲等及其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因事[指職工本人及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因發生重大特殊事宜必須親臨現場等正當理由]不能堅持正常工作,需酌情,由職工本人或直系親屬書寫請假條(請病假還需同時出示三級甲等及其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因突發事件,事前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需及時通知相關領導,事后補辦請假手續。

  2、請假審批制度:請假0.5天以內,由教務處審批;請假1天以內,由副校長審批;請假3天以內,由校長審批;請假3天以上,由教育組審批。

  需在開會、考試、指令性等工作時請假,還需向相關部門的最高負責人請假。

  3、下列情況之一者,經準假后,請假期間不扣款、不扣分。婚假,按法定結婚年齡結婚的,3 天以內,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15天以內;產假,遵守計劃生育政策,正常年齡生育的,90天以內,其配偶護理假,7天以內;直系親屬喪葬假,3天以內;(需教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酌情給予路程假)函授學習等。

  4、事假: 1天以上(包括1天),每天按8課時計算,每1天扣除本人月基本工資的1/22(不足1天的,按節數計算),并扣考核基礎分8分。

  因直系親屬病重需陪護,經準假后,按照事假的1/2執行。

  5、長期病假:

  (1)男年齡55周歲以上,女年齡50歲周歲以上,工齡30年以上,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本人申請,經校委會批準后,可準予長期病假,每月扣發實發工資的10%.

  (2)男年齡在50-55周歲,女年齡在45-50周歲,工齡30年以上,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每月扣發實發工資的15%.

  (3)年齡在44-49周歲,工齡30年以上,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每月扣發實發工資的20%.

  (4)年齡在40-43周歲,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每月扣發實發工資的30%.

  (5)年齡在30-39周歲,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每月扣發實發工資的35%.。

  (6)年齡在30周歲以下,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每月扣發實發工資的40%.。

  以上(1)-(6)條例,重病住院治療的,住院治療期間工資照發;出院后需療養的,應出示相關醫院證明,經校委會批準,在療養期,扣發實發工資的10%;出院后,在療養期內,正常上班,但無法承擔正常工作量的,每月扣發月基本工資的'2%。

  (7)請病假不足一個月的,每1天按照每月扣款金額的1/22計算。

  二、缺勤考核

  1、曠課:指有課,未給學生上課,每節扣款40元。并扣除考核基礎分10分。

  2、曠工:指無課,坐班時間不在校,每節扣款20元。并扣除考核基礎分5分。

  3、遲到:指上課或坐班起始時間晚到崗10分鐘之內;脫崗:指上課或坐班過程中,未經準假,擅自離開校園10鐘之內;早退:指上課或坐班結束前,早離崗10分鐘之內。遲到、脫崗、早退超出10分鐘,均按曠課或曠工處理。

  4、上課期間,遲到、脫崗或早退,每次扣款20元,并扣除考核基礎分5分。非上課期間,遲到、脫崗或早退,每次扣款15元,并扣除考核基礎分3分。

  5、值班:節假日、雙休日及值夜班,一律按平時上課執行,若出現盜竊、安全事故等,依據情節,追究相關值班人員責任。

  6、一年以內,曠工累計超過10節課以上,視情節輕重,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并取消本年度的評優及晉級、晉職稱資格;一年以內,考核基礎分累計扣除超過80分者,同時取消本《年度考核》中“合格”及以上等次資格(不能正常增加薪級工資)。

  三、相關說明

  1、在上班時間串崗或在辦公室內上網打游戲,按照曠課或曠工記錄。

  2、抽查考勤時,除在實驗室準備實驗或在圖書室借閱教學參考書等正常工作外,其他如捎假等,不作為出勤依據。

  3、有事不經請假,擅自相互代課者,雙方均按曠課處理。

  4、考試監考期間,不得隨意外出,違者按曠課處理。

  5、無論何種請假,不經準假、不符合請假手續的,一律按照曠課、曠工處理。

  6、會議、考試、指令性等工作,及學校安排的活動,均按正常上課考勤;在寒暑假、節假日期間,由學校和上級教育行政及業務部門統一組織的活動以及學校的相關安排,視為正常工作時間,按照正常上班考勤。不經準假,無故缺勤,均按曠工處理。

  7、因擅離職守等違規行為,給學校聲譽造成嚴重影響,或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的,要酌情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和經濟責任。

  8、根據教育工作的性質,按照相關規定,不設工齡假(帶薪年休假)和探親假,如有符合條件須休假的,可在寒暑假期間休假。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10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管理,嚴肅校規校紀,營造良好的校園學習氛圍,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學校研究決定制定學生考勤制度,希望全體同學認真學習,嚴格遵守。

  1、每班設考勤專管人員,負責記錄班級考勤情況,如實填寫好班級考勤記錄表,協助班主任管理班級考勤情況,班主任每月向學校教導處填報一次考勤表。

  2、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應按規定向班主任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

  3、上課鈴響后,未進入教室實驗室的`,作遲到處理。下課鈴響前,離開教室或實驗室的作早退處理。課外活動課下課前離開學校的作曠課處理。

  4、學生請假須持請假條和班主任面請,因特殊情況來不及當面請假者,返校后應立即辦理補假手續。

  5、有慢性病不能堅持學習的學生,應由家長寫出休學申請并持醫院證明到班主任處登記,然后到教務處辦理休學手續,休學期為半年或一年,休學期滿須到教導處辦理復學手續。經醫院證明痊愈不宜復學者,可保留學籍繼續休學一年。休學最多不能超過兩年。

  6、因病或特殊情況不能上體育課者,須向班主任和體育老師講清原因,免上體育課,否則按曠課處理。兩周以上不能上體育課者需報教導處備案。

  7、請假在兩日內(含兩日),由班主任審批;請假在兩日以到五日由年級組長審批;請假在五日以上由教務處審批;兩周以上由校長批準。請假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則不予批準。

  8、凡需請假的學生,必須認真寫請假條。

  9、每班設考勤冊,學期結束時,班主任須將考勤情況填入學生報告冊,告知家長,并載入學生檔案。

  10、各班考勤情況按學校規定,及時做好匯總、公布、小結等工作。對全勤的學生和認真考勤的學生給予表揚或獎勵。學生每學期出勤情況應記入學生成績報告表和有關檔案。

  11、學生考勤情況應作為評選優秀條件之一,曠課累計超過三節者,病假累計超過兩周者,不能參與評優。各班考勤情況作為評選優秀集體的條件之一。

  12、本制度由教導處負責解釋,并于20xx年xx月x日起實施。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11

  一、打卡制度

  1、打卡有效時間段及次數

  每一天要打四次卡(星期二除外):早上按入、午后按出、下午按入、晚上按出。

  2、打卡有效時間段

  (1)早上簽到有效時間段:6:00至正常上班時間后一個小時例:若早上9:00上班,則早上有效時間段為6:00-10:

  (2)午后簽退有效時間段:正常下班時間的前0.5例:若正常是12:00上班,則午后有效時間為:00

  (3)例:若正常上班時間為14:00:00

  (4)23:59例:若正常下班時間為1918:30-23:59

  (5)00-15:59

  (6)上班時間分為兩段的,需打四次卡,有效時間段同上。

  上班時間為連續一段的,打兩次卡,若為早上開始上班的`,簽到時間段為6:00至正常上班時間后1小時范圍內,簽退時間段為正常下班時間前0.5小時至后3小時,例:上班時間7:40-16:40,則簽到時間段:6:00-8:40,簽退時間段:16:10-19:40;若為午后開始上班的,則簽到時間段為正常上班時間前后一個小時范圍內,簽退時間為下班時間前0.5小時至23:59,例:上班時間13:30-22:00,則簽到時間段:12:30-14:30,簽退時間段:21:30-23:59。

  補充:教師周末調16:00-17:30或17:00-18:30這兩個時間段休息的,若中間需外出,則外出及回來需要打卡,即一天打六次卡;若中間無外出則不用打卡,即一天打四次卡。

  備注:上面所給的時間段為考勤機及系統能夠識別的時間,1小時,早退超過0.5

  3工簽到(新員工還未錄入指紋的除外)。

  4由人力簽字保管。

  二、1.200元。

  2.分鐘之內,獲一半全勤獎100元。

  3.10分鐘或有早退、請假狀況,無全勤獎。

  4.一個月可累計遲到10-20分鐘,不扣基本工資。

  5.一個月累計遲到20分鐘以上1個小時以內,扣基本工資100元。(超過60分鐘,直接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實際狀況給予處罰150~300元)。

  6.一個月累計早退超過10分鐘,扣基本工資100元。

  7.一次性遲到1小時或早退0.5小時+以上按曠工一天計。

  8.累計早退兩次按曠工一天計。

  9.一個月遲到早退率到達30%者,無條件辭退。

  10,無故曠工三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

  此制度從20xx年4月1日開始執行。

  人力資源部

  20xx年3月24日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12

  優良的學風是學精神的體現,是學校教育管理水平的集中體現。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我院學生晚自習管理制度,促進我愿學風建設,加強學風管理,認真落實學校辦學思路,努力創造優良的學習環境,理工學院特制定學生晚自習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對象及晚自習時間

  考勤對象:全體XX級學生

  自習時間:每周日至周五晚夏季19:30至21:30

  冬季19:00至21:00

  二、考勤管理辦法

  1、學習部每周對各班晚自習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每周一要將上一周№工學院晚自習考勤登記表》上報并定期公布考勤結果;

  2、學習部工作人員進入教室檢查時,各班負責人應如實填寫自習檢查表,并及時出示請假者假條或說明理由,否則按該人缺勤處理;

  3、如果本班同學因事不能上自習,應提前提前與班主任請假,在學習部檢查時由班級負責人出事假條;

  4、自習考勤表格每班一份,檢查后保存不得更改。如有異議,可以要求核對檢查表格。

  三、晚自習紀律要求

  1、學生必須按照分配自習室準時參加晚自習,保證學習質量,嚴肅學習紀律,未經許可不得缺席。特殊情況需要請假者,須報班主任批準并將有效請假條交給班級負責人以備檢查,其他一切口頭、電話、短信等形式的請假手續,學生會檢查人員不予認可;

  2、晚自習期間手機一律為靜音、震動或關機模式,不準在教室接、打手機。嚴禁吸煙、吃零食、隨意走動或聲喧嘩,各班班負責好本班自習紀律;

  3、無特殊情況不允許學生遲到、早退等不良現象,各班負責人要認真登記并約束本班自習人員。

  四、獎懲辦法

  1、凡自習無故缺勤者,曠自習扣除活動分1分,遲到(早退)扣0.5分;

  2、凡是無故違紀者都將處以通報處理;

  3、晚自習紀律較差、缺勤人數較多的班級予以通報批評處理。對于表現優秀班級在評選“理工學院優秀班級體”時優先考慮。

  7、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院學生紀律的`管理,保證上課出勤人數和質量,培養同學們良好的生活和學習習慣,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對我院全體學生適用,凡是我院學生必須遵守。

  第二條上課不得曠課,早退者按曠課處理,請假者必須持有輔導員班主任簽名的假條。請假一天持輔導員班主任所批假條,請假三天持學生工作辦公室主任所批假條,請假三天以上者持學院分管負責人所批假條,病假者還要有醫療單位(學校醫務室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和所批假條。

  第三條查課,學生會學習部每周上課將普查兩次(不定期進行抽查),節假日前后對各班上課情況進行重點檢查,一經查出問題立即通報。查課時清點各班人數,點名時,各班班長配合工作,點到者答到并舉手示意,未答到并示意者視為曠課,名字只點一遍。

  第四條進行例行檢查時,若教室內人數少于半數或教室無人,則給予該班通報批評,并取消該班本學期內一切評優資格。

  第五條各班考勤由班長與學習員共同負責,如若出現曠課情況,一經查出,不如實上報,學生干部負相應責任。

  第六條凡違以上制度者,在對個人考核時按相關規定給予以下處理:

  1.凡曠課達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輔導員辦公室處理,并給予相應扣分。

  2.凡學生干部違以上制度,給予嚴肅處理。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13

  一、學習制度:

  1、教工大會學習時間原則上為每周星期五15點30分開始。

  2、教職工必須安排好工作,準時、認真參加學習。

  3、有事向黨支部辦理請假手續(一般無特殊情況不予準假).

  4、學習時間一律不安排其他工作,不接待來客、家長等。

  二、工作制度:

  1、學校實行坐班制。

  2、教職工在正常工作日須加強組織性、紀律性,按時上、下班。

  上班時間:7:30(班主任7:20到校)

  下班時間:16:30

  三、請假制度:

  上班時間內不做私事,因私事出校門半天之內(不影響上課和工作)由年級組長批準,報人事室備案;一天由人事干部批準;二天及以上由校長室批準。

  請假(病、事假)一天及以上者扣除當月全勤獎;不辦理請假手續而離校者除扣除當月全勤獎外,還另作違反師德要求處理。

  (一)病假:

  1、憑醫生證明。

  2、因病就診(除急、重診外),一般應不影響工作。行前須得到年級組長同意。若就診醫院路線遠,須半天時間到人事室備案。

  3、因病不能按時上班,應及時通知人事干部,由人事干部通知教導處、政教處安排相應工作。特殊情況者事后及時補假,不辦理請假手續作曠工處理。

  ①教師病假扣款規定:

  病假期間,能堅持上完課,基本完成學校安排的工作,只扣全勤獎,不扣課時獎;半天以上(不含半天)扣除全勤獎外,同時扣除病假期間的課時獎。(飯帖+書報費+班主任費)÷22天x病假天數。

  ②干部病假扣款規定:除上述①規定扣除外,同時扣除干部津貼(干部津貼÷22天x病假天數)。

  ③職工病假規定:病假每月按22天計算(職工每月獎金總數÷22天x病假天數)。

  (二)事假:

  1、涉及調課的須事由人事室通知教導處、政教處安排相應工作。

  2、教職工請事假,除按上述①②③規定扣除相應的津貼外,還須扣除崗位工資的1/6,薪級工資和職務工資的1/30。事假超過3天按以上辦法執行外,再扣發當月教齡津貼。

  (三)婚、喪、產假、探親假:

  1、須事先到人事室辦理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及時補假。

  2、具體規定:

  (1)婚假:符合法定年齡結婚的,給予三天假期,晚婚(男25足歲,女23足歲)給予十天假期。

  (2)喪假:教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給予3天假期;岳父、母,公、婆死亡,給予1-3天假期,在外地的.另加路程假。

  (3)產假:正常順產者給予105天,晚育(初生)增加15天,難產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增加15天,其中:①產前假:指預產期前的休假15天,產后休假105天,除提前生育者外,不得放在產后休息;

  計劃生育假:凡因采取了“放環”穩定措施而失敗造成人流的作公休處理,并給以適當經濟補助。凡無穩定措施而造成人流的,初次作病假處理,扣除相應工資獎金,第二次起作事假處理,扣除相應工資獎金。

  (4)探親假:

  探親配偶每年享受三十天,工作滿一年的未婚職工探親父母每年享受二十天,路費按規定報銷;已婚者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給予二十天假,路費報銷為本人工資30%的超出部分,路程假均另加。探親時間一般限于寒暑假。

  3、婚、喪、產假及探親假均屬公休。

  (四)、曠工:

  處理辦法:

  1、凡曠工半天者扣除本人日平均工資的2倍,四天之內以天累計。

  2、曠工五天至二周者只發給當月工資的50%及國家有關補貼。

  3、曠工兩周以上者學校作嚴重違背學校崗位職責處理,視情況作違反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14

  為了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考勤管理,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讓教師能有序地開展工作,保證學校工作暢通無阻地開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分類:

  1、嚴格執行坐班制度和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制度。

  2、嚴肅督查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開會、升旗)的到崗情況。

  3、嚴格履行簽到和請假手續。

  二、考勤管理:

  1、教師必須按學校的作息時間上下班,教職工坐班時間以學校規定時間為準。

  2、上午、下午教師必須提前到指定地點履行簽到手續,漏簽一次扣2分;無課上班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的扣款2分(超過10分鐘,在一節課的時間以內作礦課一節課計),遲到、早退達兩節以上(含兩節)不到半天的作曠課半天計;有課的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的扣款15元,20分鐘以內的扣款20元,超過20分鐘的`作誤課處理,誤課一節扣款30元。

  3、教師有事必須請假(電話請假必須先安排好課務和班務),請假半天以內由負責人簽批,每請假按一節課都進行累計計算。半天以上由負責人注明工作安排情況后由校長簽批,經批準的將批條交學部負責人備案。

  4、事假一學期累計超過7天,按一天扣款20元計算,沒有批準而離開工作崗位的作為曠工處理,曠工按一天扣款50元計算;病假憑縣人民醫院或中醫院的診斷證明和自己的請假條到負責人處辦理工作安排說明后,到校長處簽批,經批準的將批條交負責人備案)。

  5、學校例會(隔周一次)請假一次扣款5分,遲到早退扣款2分。

  6、集體公益活動請假一次扣款5分。值崗時遲到早退除扣發值崗工資外,還處以2分的處罰。

  7、沒有履行請假手續或請假未批準而離開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曠工處理。曠工屬于嚴重違紀違約行為,曠工超過一天的按《縣教育局教師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理。

  8、每周星期一學校舉行升旗儀式,全體教教師必須按時參加,站在規定的地點排成隊列進行升旗。課間操班主任站在本班后面做操,其他教師幫助班主任管理班級(升旗和做操時有家長到校或領導到校檢查工作,有關人員不能參加除外)。缺席一次扣款1分。

  9、教師請事假一次最多在三天以內,超假不履行續假手續的作曠工處理。不經請假或請假未批擅自不到,私自調換課程以及代課沒到,均作曠工處理,曠工每一節課的時間扣款10元。

  10、因學校工作的特殊性,教師在報到后至開學后10天內及學期結束前半個月內不得請假,請教師自己克服困難。

  11、教職工考勤兩周公布一次,記載結果每學期結束時作為學期(年度)考核和表彰的重要依據。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15

  為了嚴肅校風校紀,弘揚正氣,端正教師工作態度,加強教師正常工作時間的管理,確保全校師生的安全和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學校特制訂如下考勤管理辦法:

  一、日考勤開始時間:

  1、上午到校時間:7:20—7:35

  下午考勤起始時間:2:10—2:20

  所有學生上課時間均為考勤時間。

  2、學校出勤和各種活動考勤結果存入教師考核檔案。

  二、請假制度:

  1、教師因病、因事不能到崗者,需經學校領導簽批同意方可。如遇特殊情況,須先電話請假,回校及時履行補假手續。

  2、正常上班時間內需短時間出校門辦理公、私事,由教務處批準方可出入;半天以上(含半天)至一周內(含一周)請假報到校長批準;事假一周或病假半月以上由縣教育局人事部門審批。

  3、病假人員要提供醫院證明、購藥票據。住院人員要提供醫院住院發票。病假時間較長,按照管理權限,由教育局相關部門批準(批復件交存一份到學校)。

  三、說明:

  1、婚假、產假、喪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2、每位教師在正常上班時間內,因個人原因出去辦理私事,允許一周內請短時間事假一次。

  3、除了學校允許范圍內的正常請假之外,短時間請事假4次算為請事假一天;一學期內,事假五天以上(含五天)者或病假八天以上(含八天)者,年末不評先進工作者等榮譽。

  4、凡未請假擅自離崗缺席者,視為曠工處理。

  5、教師在平時出勤或其他活動中遲到三次算為曠工一次。在一學期內有曠工、曠課者,不得評優選先或晉級。

  6、在評定職稱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無請假的教師。

  1、學生要按時上學,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不得在上學和放學路上逗留、打鬧,學生放學或節假日沒有老師批準不能到學校逗留,否則這期間發生的財產損壞、遺失和衛生臟亂等情況,都要追查該生的責任。

  2、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進出校門,如有特殊原因,需離開學校的,必須先向班主任說明,方可進出校門。

  3、學生不能按時到校,須辦理請假手續。請假分為事假、病假。事假要有家長證明;病假要有醫生或家長證明。

  4、請假手續:

  ①必須事先請假,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請假者,回校那天補辦請假手續。請假條一定要有家長的簽名。

  ②學生請假三天內由班主任批準,三天以上一周內由教導處批準,一周以上由校長批準。考試期間請假經教導處主任批準。

  5、有關遲到、早退、曠課的處理:

  ①在規定時間內無請假不到校,或過后不補假者作曠課處理,上課鈴響后未進教室作遲到處理,老師未宣布下課而離開者作早退處理,無故遲到或早退三次作曠課一節。

  ②無故遲到、早退、曠課者,班主任一定要在當日與家長取得聯系,了解學生遲到、早退、曠課的'原因,并及時教育學生。

  ③曠課累計超過5節的要請家長到校,配合教育學生;10節以上的要向教導處反映,并做出相應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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