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5篇[優秀]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
一、為嚴肅考勤、考紀程序,加強勞動紀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二、商場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三、范圍: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四、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反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1次的處分。
五、內容:
1、新進員工試用期不超過三個月,試用期滿由部門經理依據個人表現,提交是否轉正、延期或辭退報告,由人事部報總經理審核批復
2、轉正員工需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簽訂,不得隨意解除,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3、員工離職分為"辭職、解雇、開除、自動離職"四等(試用期內員工及公司雙方均有權提出辭職或解雇,而不負擔任何補償,離職前須與公司結清各項手續但必須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申請批準)
4、試用期過之后,職員辭職必需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到職日期結算工資,但不結算任何福利
5、凡無故擅自曠工七天以上者,均作自動離職論處,不予結算任何工資、福利,工作期內,員工因工作表現、工作能力等因互不符合本公司要求,無法勝作本職,公司有權解雇,屆時結算工資及福利
6、員工因觸犯法律,嚴重違犯公司規章制度或犯嚴重過失者,即予革職開除,計薪到革職日止。
7、胸卡與考勤卡
⑴、胸卡為公司員工之標志,必須隨身佩戴,凡不按規定佩戴者,一律按員工獎懲管理規定相關條款處理,如遇遺失或損壞,應立即到行政部補辦,補辦一次應收取工本費10元
⑵、考勤卡為公司員工考勤之記錄憑證,打完卡后應放于卡鐘旁,不得帶走,如遇遺失或損壞,應立即到行政部補辦。
8、作息時間:
⑴、公司實行每天7小時制,每月可調休4天,(個別部門除外)具體作息時間如下:
采購部、辦公室職員、行政部,電工部,
正常班:8:30—12:00
14:30—17:30
⑵、配送、安裝組員工,倉庫員工,司機,、實行月休4天,全日1次(上、下班)打卡制,
早8:30上班,直至當天工作完成止。
⑶、財務部、服務臺、收銀組人員、自營部、商場經理、商場主管、營業員、文化部、清潔部、保安部、實行每天9小時,每月調休4日工作制,全日2次(上、下班)打卡制,特殊節假日由部門主安排上、下班時間。
店上、下班時間如下:
8:30—17:30
9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
10、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請外出原因及返回商場時間,否則按外出私事處理。
11、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1次的處分。
12、員工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1次警告處分。
13、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1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無故曠工7天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曠工按月工資÷21.75÷2×曠工時間(半天)×300% 予以處罰。
14、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總經理批準,工作緊急無法向總經理請假時,須在總經理秘書室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董事長審批,總經理負責對普通員工7日(含)以上,部門主管3日(含)以上,部門經理以上人員1日的請假審批。
15、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六、員工假期種類包括:事假、病假、婚假、產假、陪產假、哺乳假、喪假、工傷假、年休假。(除病、事假、喪假、工傷假外)其他帶薪假均具備規定條件方可享受。
1、事假:員工因私事必須本人處理所申請的假期
⑴、事假不計發工資
⑵、員工按整月休事假的,除社會保險費用正常繳納外,員工全月無薪
2、病假:
⑴、病假工資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計發
⑵、單次病假三日以上者須附相關醫療機構的診斷書及病假條,單次病假或一月內累計病假三日(含)以上者須二級(區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書及病假條
⑶、員工患病或非因工受傷的由本人自行選擇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并按醫保政策及相關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公司不予報銷任何或給予補償。
3、婚假:員工在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后所享受的帶薪假期
⑴、員工結婚可享受帶薪假三個工作日,晚婚者(指男年滿25周歲以上初婚,女年滿23歲初婚)可享受七個工作日的帶薪假
⑵、員工在辦理請假手續的同時須將結婚證原件一并交于行政部進行核驗,相關審核通過后則將復印件與請假單交行政部予以備案
⑶、員工應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休完婚假,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4、產假:符合生育政策的女員工因生育、流產或引產而申請的休假
⑴、女員工在懷孕三個月后須主動向公司提供準生證及醫療機構出具的預產證明登記,并由公司代為辦理生育險產前備案等相關手續,員工應按規定提供相關材料和證明,并予以積極配合
⑵、休產假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正常生育產假時間為90天,其中產前15天,產后75天,晚育(指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1個子女)可增加產假30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⑶、女員工懷孕4個月(含)以上流產或引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4個月以下流產的,產假為15天,其中患宮外孕的,產假為30天
⑷、發員工因未婚懷孕或不符合生育政策生育、流產或引產的,不享受產假及相關待遇,經醫療機構證明確定需要休息的,可申請病假
⑸、產假按自然天數連續計算。
5、陪產假:男員工配偶在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條件下生產,在分娩期間憑相關證明材料,可享受3個工作日的帶薪護理假
6、哺乳假:憑醫院出具的嬰兒出生證明,自嬰兒出生到一周歲,女員工每天可享受1小時帶薪哺乳假(不得累計使用)
7、喪假:員工因親屬身故需要前往料理喪事而申請的假期
⑴、員工三代內直系親屬(如: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
⑵、喪假按自然天數連續計算。
8、工傷假:員工發生工傷或患職業病后,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繼續享受原固定工資福利待遇的期限,即停工留薪期
⑴、停工留薪期及工傷待遇按國家相關規定辦理,
⑵、工傷員工須積極、主動進行工傷治療和配合辦理有關工傷認定、鑒定手續,因員工原因發生延誤的,所造成的.責任和后果由員工本人承擔
⑶、工傷假按自然天數連續計算。
9、年休假:符合條件的員工每年享受一次帶薪休假待遇
⑴、享受年休假的員工須為全日制在崗員工,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2個以上者
⑵、員工享受年休假的天數,按在本單位累計工作時間確定具體為:累計1(含)—10年以上,年休假5天;10(含)--20年,年休假10天,20(含)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⑶、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期,婚喪假、產假、工傷假等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⑷、年休假以員工入職(簽訂勞動合同)起滿一年的次年開始起休,且須在本人第二個工齡年內申請休完。如因個人原因導致未休假的,當年應休年休假時將自動作廢,公司不給任何補償;如本人已申請休假,但因公司原因而導致不能休假者,公司將按國家相關規定給予補償。
⑸、公司在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期外,根據經營需要所安排的假期且未扣員工工資的,可以視為年休假。
⑹、員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公司因生產經營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10、⑴、請假單使用實行一人一單制,不得涂改,一經涂改,視為無效
⑵、請假單存根所在部門內勤處,并作為部門考勤依據,行政部負責進行抽查,如發現有漏報及錯報,對部門考勤責任人進行20元/次罰款,部門領導進行50元/次罰款。
11、加班管理:
⑴、因工作任務需要加班的(因當日計劃未完成而延長工時均不視為加班)
⑵、加班時間以半小時起計
⑶、員工加班時間原則上可以安排調休或補休,一般不計算加班工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集團公司安全管理有關要求,為加強公司本部及項目監理部消防安全工作,杜絕火災和火警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崗位責任制
(一)崗位責任制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以及集團公司有關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令及有關制度,認真負責做好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2、把消防工作納入公司日常工作議程,與監理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獎。
3、強化公司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員工消防安全意識,動員和發動員工做好公司各項消防安全工作。
4、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做好公司各項消防安全工作。
(二)部室領導職責
1、依照上級和公司領導對消防工作的要求,認真做本部室消防安全工作,對本部室消防工作負責。
2、負責對本部室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有關規定的教育和培訓,提高職工消防安全意識和責任。
3、負責對本部室經常性的“三查”(查電線電源有無損壞、查可燃物是否清除、查消防設施是否齊全)、“三關”(關門、關窗、關電源)工作,消除火險隱患,確保機關安全。
(三)總工辦、項目監理部負責人職責
1、依照上級要求和當地消防部門的要求,認真抓好項目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對本項目部職工經常性進行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知識的普及和學習,提高職工做好項目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覺性。
3、加強與項目部駐地消防管理部門的聯系與溝通,共同做好項目部和監理工作場所消防安全。
(四)員工職責
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和本單位制訂的有關規章制度,自覺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器材),預防火災和火警事故的發生。
2、自覺學習有關消防安全知識,做到“三懂”(懂得本崗位生產過程中或商品性質存在的火災隱患、懂得怎樣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三會”(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火險隱患)、“三能”(能自覺準遵守消防規章制度、能及時發現火險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切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認真做好辦公、工作、生活場所的“三查”、“三關”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做好應急處置。
二、宣傳教育規定
(一)在公司行政辦公會上,認真傳達上級有關消防安全管理的規章和制度,并布置和落實,要逐級落實,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
(二)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素質。
(三)各項目監理部要根據所監項目情況,做好消防知識的普及教育,使監理部員工做至“三懂”、“三會”、“三能”。
(四)對新錄用人員、特殊工種人員要開展三級安全教育。
三、用火用電安全管理規定
(一)辦公場所、作業區及生活區的照明、電器設備的線路、開關、插座等嚴禁私自安裝,需要改變或新增的,需報綜合辦或項目部負責人審批,由電工按規定要求安裝。保險絲不得隨意變大,嚴禁用金屬絲代替保險絲。
(二)嚴禁使用電爐或電熱棒。經批準使用電水壺、電炒鍋的,應有專人看守,確保安全。
(三)辦公場所、工作現場和生活區需要明火作業的,經批準后,應有專人負責監護,并配備滅火器材和制定防護措施,做到火滅人離。
(四)禁止在車庫和易引起火情的地方吸煙,嚴禁亂扔煙頭。
(五)因工作需要購買的化學易燃物品,按規定使用和管理,防止意外事件發生。
(六)各項目監理部使用的液化氣應到有質量保證的供應點購買、換充氣。炊事員應按規定操作,不是撤離職守。
(七)因違章所發生的事故,視情況輕重、責任大小,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觸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由國家相關問部門處理。
四、消防器材、設施管理規定
(一)消防設施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或挪作他用。滅火器等消防器材不得擅自移動、動用和借用。
(二)消防器材要定期進行檢查、保養,發現破損、失效的要及時修復、更換,使消防器材保持良好狀態。
(三)滅火器要定點存放,定點管理,定期保養。
五、查改管理規定
(一)各部室和項目監理部日常防火安全檢查由部室和項目管理部負責人負責,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一時難以解決的,提出整改意見報公司。
(二)節假日、冬夏期間和重要時期,公司協統一組織對公司本部、名項目監理部進行防火大檢查,發現火患隱情的,及是發出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被查部門應在期限內迅速整改并將書面整改措施反饋公司。對整改有困難的火險隱患應在采取應急措施前提下,以書面形式報告公司。對反饋的.整改情況,公司認為有必要的,將會組織“回頭看”。
六、火災事故報告、處置規定
(一)任何場所萬一發生火災,現場人員要一面組織撲救,一面報警,并速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
(二)火災發生地的項目監理部負責人要全力協助公安消防部門撲救火災和搶救傷員、國家財產,積極協助查清火因和責任人。
(三)凡是發生了燃燒現象的火災都要上報公司領導和綜合辦。如有瞞報、虛報或故意遲報的,要按公司規定嚴格追究火災發生部門或項目監理部負責人的責任。
(四)火災發生后,要堅持按“三不放過”原則,嚴肅處理直接責任有和相關責任人。
七、滅火作戰預案
(一)機關發生火災的,由公司領導和綜合辦等相關部室負責人組成臨時現場指揮機構,配合消防部門撲救火災。項目監理部所監項目發生火災的,由項目負責人指揮配合消防部門撲救火災。
(二)發現火災的第一目擊者,在大聲呼喊的同時,迅速拿起滅火器進行撲救,在場的其他人員迅速打119報警。
(三)發生火災時,電工或其他人員迅速切斷總開關電源,并派專人留守看護。
(四)發生火災場所的大門要有專人看守,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派人配合消防部門人員開展滅火工作。
(五)火災施救結束,進入查火因階段時,要指定專人警戒火災現場,維護好現場治安秩序。
(六)其他事項按“火災事故報告、處置規定”執行。
八、其它事項
(一)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規定如有與上級有關規定不符時,以上級規定為準。
(三)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3
日常考勤規定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時30分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
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位為遲到。
早退:未到規定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為早退。
員工日常考勤實行打卡制。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員工每天(包括加班)須保證至少兩個考勤記錄;
員工上下班需打卡,違反此規定者,給予雙方各書面警告一次并處以100元罰款;
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應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內填寫《未按時打卡說明書》,注明因公外出時間及原因,由授權領導簽字,報公司考勤員留存;
公司考勤員:人事專干、文員;
遲到早退的處罰:
考慮公司辦公地點比較偏遠,目前公交車不太方便,員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電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遲到崗十五分鐘以內,不處罰,但必須對考勤員說明遲到原因,但每月累計5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崗的,給予口頭指導一次;每月累計10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崗的,給予書面警告一次;單次遲到超過15分鐘不足1小時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標準扣罰。
總經理級:200元/次
部門經理級:150元/次
部門主管級:100元/次
部門專員級:50元/次
部門文員級:40元/次
員工級:30元/次
所有人員上班須先到公司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部門主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論處。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主管說明外出理由,得到批準后,方可外出,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未辦請假手續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扣除當天工資的70%,并給予警告一次。
缺勤: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不上班者。
請假期限已滿,未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而逾期不歸者。
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者。
超過1小時未到(或離開)崗位,且無充分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
請假原因不屬實者。
曠工的處罰:按照月薪資標準÷28÷8×曠工時數×300%扣罰。年累計曠工達五天及其以上或連續曠工五天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請假的規定
員工因各種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時,應辦理請假手續,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達一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員工因事、病、婚、喪、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者,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并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書信或帶口信等方式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部門主管應向公司領導報告,并應于返回工作崗位的當天補辦請假手續。
請假報批程序:
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填制請假單,說明請假事由報部門主管簽字批準;
請假二天以上者,須經公司領導簽字批準。
假期計算及待遇:
事假
事假須提前一天辦妥請假手續,部門主管憑本人在請假單上說明的詳細事由準假,如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礙公司業務者,公司有權不準假或縮短、暫緩準假。
公司員工事假天數原則上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月累計不得超過3天。
公司員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時限的,須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否則按曠工論處。
員工請事假期間按事假時間扣除薪資。
病假
員工因病必須治療及休養時,憑市級以上醫院診斷書辦理請假手續,一天以內的病休可以免附診斷證明;
員工連續病休超過三天,但不超過三個月時,按本人日工資的70%計發病假工資,福利照發,獎金按實際休假天數扣除。
病休連續三個月以上為長期病休,長期病休須憑醫院住院證明或醫師病假建議請假,并須經總經理簽字批準。
長期病休人員按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發給基本生活費。
年假
公司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后具備享受年假的資格,年假期間薪資照發。年假遇節假及公休順延。
年假標準: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享受5天年假,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每年元月一日為核定基準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數。在當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后、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休假三天。
員工旁系親屬喪亡經公司領導同意,可以休假一天。
員工喪假在規定時間內,不扣除薪資。
喪假需憑相關死亡證明。
加班的'規定:
加班申請——由公司安排加班的,需由擬加班部門經理(主管)提前填寫《加班申請表》,交人力資源部經理簽字確認后,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請表須交考勤員匯總;
加班時數——原則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許超過16小時。
申請調休——對于加班的員工,可以視情況安排員工調休。(調休限三個月內有效,倒休申請單上需注明沖抵加班日期)
加班工資:
凡員工加班不能安排調休的,可以按以下標準核發加班工資:
員工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兩小時以內不計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兩小時以上的,加班工資=實際加班時數*小時工資*150%;員工小時工資=基本工資。
周六、日和節假日的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發:
周六、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300%
加班工資月核發天數:全月累計不得超過2天,并需以“加班申請單”和考勤卡為依據,沒有打考勤卡,一律不得計為加班。
附則:本規定由人資部制訂并負責解釋,報總經理核準后施行,修改或終止時亦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4
1、目的
根據國家的規定和條例,在維護公司員工的權利,明確員工義務的前提下,為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嚴格勞動紀律,保證各項工作正常運行,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考勤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2、適用范圍
年齡在60歲以下的所有員工。
3、考勤管理規定
ⅰ,工作時間:每周五個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季工作時間為6:30小時,正常上班時間為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冬季工作時間為6:30小時,正常上班時間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ⅱ考勤管理制度,遲到細則:
A:遲到0-10分鐘,忽略。
B:遲到10-20分鐘,按遲到處理。
C:遲到20-30分鐘,累積二次按曠工半天處理。
D:遲到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注:8:30-9:00考勤管理制度,間接向直接上級請假者,可補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ⅲ,早退細則:
A:即早退0-10分鐘,忽略。
B:早退10-20分鐘,按早退處理。
C:早退20-30分鐘,累積二次按曠工半天處理。
D:早退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ⅳ,公出
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因為公事要外出,需向直接上級報告,獲得批準以后(填寫公出審請單)再在出勤登記表上登記,否則酌情按早退或曠工處理。(2個小時以內早退,2個小時以上為曠工)
ⅴ,事、病假
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或生病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董事長批準。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董事長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ⅵ,假期
所有員工均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具體按國家頒布的`法定假日執行。
4、考勤方法
考勤方法:員工每天上下班、午休因公因私出入都必須到公司辦公室簽到簿上登記(共計4次),員工必須親自登記,幫助他人登記者和接受他人幫助登記者,無論是否遲到都按遲到處理。
附注:添加劑廠考勤方法:添加劑廠工作人員考勤由直接管理人負責,每月月底將考勤結果交至公司辦公室匯總。
5、獎勵及處罰
ⅰ,全勤獎勵辦法
公司的考勤制度與帶薪假制度(帶薪假制度見頁4)相結合,以帶薪假激勵出勤,全勤一天(不遲到不早退)積累0.056天帶薪假(見公式一)。
ⅱ,遲到處罰
遲到處罰與帶薪假掛鉤,遲到一次扣除全勤三天積累的帶薪假。帶薪假扣完以后,遲到一次扣除20元/次。一個月內,遲到或早退累計達到4次以上的,由部門負責人給予警告。
ⅲ,曠工處罰
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口頭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5天者,扣發8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給予書面警告并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7天以上者(含7天),予以辭退。
ⅳ,病、事假處理:事、病假時間由以往積累的帶薪假抵扣,如帶薪假不足扣除事、病假工資。
6、考勤登記表每月月底進行匯總。本考勤制度的解釋權交由公司辦公室,請大家全力配合,嚴格執行,互相監督。
附:帶薪假制度
1、公司帶薪假制度簡介
員工帶薪休假制度是國際慣例。帶薪休假制度始于60年代的美國,后盛行于歐洲等一些經濟發達的國家。帶薪休假制度,能分散休假消費的時間和強度,降低旅游淡旺季所造成的沖擊,減少生活與工作的沖突,使生活與工作、個人與公司達到雙贏的效果。
公司的帶薪假制度直接跟考勤制度掛鉤。考勤制度以帶薪假為激勵手段,帶薪假制度以考勤制度為依托。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以一年為周期,一年之內的帶薪假上限為二個星期(14天),一年有251個工作日,全勤一天積累0.056天(見公式一)的帶薪假。帶薪休假的時間上限的長短主要是根據工齡、職位等級等因素來確定的,其中工齡是最為重要的因素。勞動者工作年限越長,享受帶薪休假的時間也就越長。(帶薪假等級劃分待議)
雇員可按自己需要分時段來休假,跨年不累計休假時間,如果雇員放棄休假,一般也得不到加班工資。為了不影響公司工作的正常運行,當帶薪假天數達到6天時,公司會提醒調休。
支取或調休帶薪假的程序:首先向直接上級申請,同意后再報人事部門(公司辦公室)。
3、帶薪假的計算方法:
公式1:全勤一天的帶薪假=14÷365-(52×2+10)=0.056(天)
注:14帶薪假上限,365一年天數,52×2一年52個星期每個星期休息2天,10國定假期
公式2:員工個人帶薪假=全勤天數×0.056
注:0.056全勤一天積累的帶薪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5
一、目的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鄭重工作紀律,有效提高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其次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全部員工。
三、管理規定
第三條 工作時光
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光為:9:00——17:00。周六,周日采取單雙休制度。
第四條 考勤打卡
1、公司采取上、下班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需自覺遵守工作時光。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打卡時光:打卡時光為上班到崗時光和下班離崗時光。
2、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記下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光。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別狀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因停電、卡鐘(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后要準時到部門考勤員處填寫《未打卡補簽申請表》,由直接主管簽字證實當日的出勤情況,報總經理批準后,月底由考勤員據此上報考勤。
第五條 遲到/早退
1、遲到、早退30 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30 分鐘以上 1
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 元;超過 1 小時以上者必需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后,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第六條 請假.
1、病假 : 員工病假須于前一天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須補醫院就診證實。
2、事假:緊張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托付他人告訴部門負責人批準,其余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準,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第七條 出差
1、員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準后,報財務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舉行考勤。
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光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訴部門負責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請單》上注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第八條 考勤記錄及檢查
1、考勤負責人需對公司員工出勤狀況于每月五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月考勤匯總公布,并對考勤精確 性負責。
2、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行使檢查權。
3、對于在考勤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覺,賦予100元以上罰款,情節嚴峻者作辭退處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6
一、總則
為了規范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讓公司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考勤由公司人事部統一管理并進行監督、檢查。
二、工作時間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9: 00-11: 30;下午13: 00-18: 00
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人事部通知為準。
三、打卡制度和要求
公司所有員工實行早晨上班、晚上下班兩次考勤打卡。
1、遲到、早退
在早晨9: 00以后打卡,視為遲到;在規定下班時間內打卡者,則視為早退。
2、曠工
(1)遲到、早退超過兩小時。
(2)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者。
(3)未請假、請假未被批準者。
(4)請假期滿未續假或續假未被批準不到崗者。
四、打卡要求
1、員工需按秩序排隊打卡,不得擁擠、吵鬧或插隊。
2、打卡時必須聽清考勤機提示音,以便確認自己是否打卡成功。 3、每位打卡者都有義務維護考勤秩序,愛護考勤機,弄臟、刮傷、敲打或損壞考勤機者,需照價賠償。
4、到下班時間方能停止工作,不能在下班前等候打卡,違反者經查實后,按早退處理。
5、各部門經理也應配合行政人事部做好考勤工作,將每日請假及未到現象及時通告人事部。
五、假期管理
1、因公出差
凡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
(1)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
(2)經批準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游活動等;
(3)經批準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1)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國際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
(2)具體放假時間按國家頒布的規定實行。在節日期間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事假
(1)員工如因私事不能上班,應事先請假,并填寫《請假單》經領導批準后報人事部。
(2)員工請事假2天(含2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準。
(3)員工請事假3天(含3天)以上必須由總監審批。
(4)部門經理以上請假均需總經理審批。
(5)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或委托他人向人事部及所屬部門經理請示,經批準后方能按事假處理。續假也應提前辦理。
(6)不提前辦理的按曠工處理。
4、病假
(1)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治療時,需填寫《請假單》請病假。
(2)請病假1天,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可確認病假。
(3)請病假2天(含)以上,公司可視具體情況要求員工出具指定醫院開具的證明(附病情報告),部門經理審批。
(4)未按規定辦理手續證明者一律以曠工處理。
(5)無正當理由或虛構捏造謊報病假者,經查屬實,按曠工處理。
5、工傷假
(1)員工因公負傷或致殘,須以國家有關部門授權診斷的醫療機構出具的正式證明和勞動鑒定委員會的傷殘鑒定結論為合法依據,工傷所需工傷醫療期也由工作所在地勞動鑒定委員會書面確認。根據勞動鑒定確認不能出勤者,享受工傷假。
(2)工傷員工在工傷醫療期內按正常基本工資發放,其他相關待遇參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3)假期期滿,應主動復職,否則按曠工處理。
6、婚假
(1)員工結婚者可請下列婚假,工資照發,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結婚證書復印件。如員工結婚地點不在工作地點,則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時間,路途時間按距工作地點之遠近而定,一般往返為2-3天。
(2)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7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的請假時間是連續不間斷的假期,不能分段申請,包括休假和法定假。
(4)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5)如婚假天數與當地政府規定不一致處,以員工工作地點政府規定為準
7、喪假
(1)員工按下列規定給予喪假,工資照發,須填寫《請假單》
(2)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喪亡可請喪假3天。其余按事假處理,可以請假一天。
8、產檢假
(1)懷孕36個月,每月可享受半天產檢假期
(2)懷孕第6和第7個月,每月可享受一天產檢假期。
(3)懷孕第8和第9個月,每月可享受兩天產檢假期。
(4)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并已辦理準生證明的.女員工,產假期限為128天,其中包含產前假15天,產后假113天,產假期間的工資以社保發放的生育工資為準發放。
(5)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已婚男職工,家中妻子生產時,可享受3天陪產假。
9、年假
(1)年假標準:從入職公司之日起計算,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假為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假為10天;已滿20年的,年假15天。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請年休假須提前5天填寫《請假單》,說明休假時間和工作交接情況,經部門經理、行政人事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經理級(含)以上人員由總經理批準。
(3)員工可根據實際情況分段休假,年假也可以沖抵病假。
(4)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①當年休婚假的,即婚假與年假不能同一年度享受;
②病假、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工傷假超過半年的員工
③曠工1天或受各類警告以上處分的員工;
④受各類察看處分的員工,察看期間不享受年假。
六、獎懲規定
1、未簽到:
①如一次未簽到者,扣發半日基本工資;
②如兩次均未簽到者,扣發全日基本工資。
2、遲到、早退:
①30分鐘以內的,一次扣20元;
②30分鐘至2小時之間的,按事假處理;
③超過2小時打卡者按曠工處理。
3、曠工:員工曠工扣除2倍日薪。
4、事假:扣發當日基本工資。
5、病假:病假工資,按其基本工資標準的50%支付。
6、上班打卡后外出辦理私事者,一經發現,按曠工處理。以上各類違規行為,按規定扣除基本工資,情況嚴重者子以辭退
七、解釋權限
人事部對本制度有最終修改權、解釋權和決定權。
八、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簽章)
日期: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7
1.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鄭重工作紀律,有效提高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據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全部員工。
3.管理規定
(1)工作制度
①工作時光: 每周40小時工作,每周五天工作制。
春、秋、冬季 上午: 9:00-11:30 下午: 1:00-6:00 夏季 上午:
9:00-12:00 下午: 1:00-6:00 注:采取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在保證完成公司工作目標狀況下,經公司同意,可自行支配工作和歇息時光。
②打卡制度
公司采取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或其他形式)的管理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需自覺遵守工作時光,采取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實行其他考核方式。
打卡次數:4次
打卡時光:上、下班時光及午餐歇息時光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補辦文字手續
(2)加班管理
①定義
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歇息日仍照常工作的狀況。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量之后,為完成領導支配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伸工作時光的狀況。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狀況。員工在完成方案工作任務過程中,因個人緣由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因增強非方案內工作且必需在限定時光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終于審批權為公司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
②加班申報及補償規定
加班工資的補償:員工在排班歇息日的加班,能夠以倒休形式支配補休。原則上,員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補休。加班也可按1:1的比例沖抵病、事假,但必需履行批準手續。
(3)加班的申請
①《加班申請表》在各部門文員處領取,加班統計周期為上月 日至本月 日。
②員工加班也要按規定打卡。
(4)倒休
①無加班批準記錄而批準員工倒休的,公司按曠工處罰批準人,曠工天數為批準員工倒休天數。
②員工自行倒休的按曠工處理,情節嚴峻、造成損失的.,按嚴峻違紀處理,立刻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補償。
4、各類假期規定
(1)病假
①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實;延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二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實,否則按事假處理。
②員工休病假期間的工資,有商定的,按商定落實。沒有商定的,按本人月工資的70%作為基數,然后乘以系數,即為病假工資。
病假工資系數:病假工資=(計算基數/21.75)×計算系數×病假天數。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延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疾病休假工資:A、延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B、延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C、延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D、延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E、延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2)事假
①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將來上班也未續假者,三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延續十五天以上、全年累計三十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②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一天申請。
③休事假天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3)有薪節假日
①每周六、周日為法定公休日。
②法定假日按國家規定落實。
③暫時調休:暫時調休指因節假日關系,為便利員工歇息或公司辦公需要,由公司統一暫時調換歇息時光與工作時光。
④暫時休假:暫時休假指因特殊狀況,由公司統一暫時通知歇息或提前結束工作時光。
(4)婚假
①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并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
②再婚者可享受3天婚假。
③婚假為有薪假期,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5)產假
①凡與公司簽訂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員工可享受,其余人員不得享受。
②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產前檢查、哺乳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③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人事部備案。
(6)喪假
①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三天。
②喪假為有薪假期,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5、請假制度
(1)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2)請假必需由本人親手辦理有關手續,確有特別狀況的方可電話請假或托付他人代辦手續,否則視為無效。
注:如因主管/經理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獲得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部門考勤員(文員)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6、缺勤規定
(1)在規定上下班時光內,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早退。每個月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15分鐘以內免于處罰,超出者每次扣款 元,二小時以上按半天事假計,以此類推.
(2)曠工扣款規定:
①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②每曠工一天按個人日工資額120%扣款。
③凡曠工延續十五天或全年累計三十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將被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經濟補償。
④其他
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落實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7、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人力資源部。
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生效。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8
一、按公司規定時間為基準:
早8:00——-中午12:0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規定
1 、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職的`全體員工都必需自覺遵守,按時親自打卡,員工打卡時要求有保安監督。
2 、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1)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
(2)晚上加班時間:18:30——--21:30
3 、因事不能打卡: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需提前遞交請假或相關申請,注明請假起止日期和事由,經主管簽字批準后,交至考勤負責人員;如因特別狀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4 、上、下班忘打卡者,一個月不得超過三次,超過次數對其進行相應的懲罰(20元)。
5 、在月末統計考勤時,既沒有主管簽字審批也沒有打卡者,記為曠工。
三、缺勤、全勤狀況
1 、遲到:上班時間已到因非工作緣由而晚到崗者;
(1:1)3分鐘---8分鐘按5元扣款,9分鐘——--15分鐘扣款10元。
2 、不到下班時間而擅自離崗者按曠工處理罰款(50元)
3 、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以上,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到崗者,均為曠工半天(扣款50元)
4 、每個月沒有遲到、早退、事假的員工賜予全勤獎金(50元),員工公休日補貼每天按10元補貼。
5 、員工出差必需到部門主管辦理登記手續,填寫出差客戶地址,不完善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6 、員工因公外出的經部門主管批準補辦簽卡,部門主管保管好員工簽卡資料在本月底30日上交財務保管。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9
01、考勤方式及工作時間
1、考勤對象為上海公司全體員工。
2、原則上,上海公司全體員工,必須使用指紋/人臉識別考勤設備,并通過考勤系統記錄考勤情況。
3、職能部門上班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4、項目服務人員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5、項目秩序人員根據現場管理需要,以排班班次為準進行出勤。
一定要按照排班班次出勤,一旦出現錯誤又沒能及時整改,受傷的就是您的錢包啦!
02、考勤異常及曠工定義
1、遲到、早退、忘打卡視為考勤異常;未打卡且無補卡申請或應出勤而未出勤視為曠工;
2、遲到早退:打卡遲到1秒也是遲到,打卡早退1秒也是早退,可直接造成遲到早退扣款!
3、曠工:應出勤而未打卡的,曠工時長在2小時以內的計0。5日曠工,曠工時長超出2小時的計全天曠工。
特別提醒!根據我們現存的班次時長,一旦產生未打卡且未進行補卡申請的.,都將會按照曠工一天計算,所以一定要好好打卡啊。
03、關于補卡
1、未打卡:確因客觀原因(斷電斷網、指紋脫落、新員工未錄指紋等)導致員工未能正常打卡的,應最晚于異常產生后三個工作日內發起補卡申請,審批通過后視為正常考勤;
2、忘打卡:員工上下班未能按時按要求打卡的,應最晚于異常產生后三個工作日內發起補卡申請,審批通過后記為忘打卡;若未發起補卡申請或補卡申請未通過的,按曠工處理;
三天!三天!三天!重要的事情說三遍!過時不予補卡哦。
04、關于請假
1、所有類型的請假均需提前發起審批,審批完成后方可休假,嚴禁事后補假的產生;
2、員工因公外出原則上也需提前進行線上外出申請,如確為突發外出,最晚于外出當日發起申請,因公外出同樣不允許事后補單;
3、調休:調休必須是產生本休加班后方可進行調休申請,即“先加班,后調休”,嚴禁因個人原因將本休天提前;
劃重點:
1、所有異常的處理時限為三天,請及時關注自己的考勤打卡情況;
2、人員請假、外出,均需提前發起申請;
3、考勤凍結日為次月2日,月底發起的補卡、請假流程需在次月2日前完成審批,次月2日后將無法處理考勤異常
4、員工考勤周期內遲到/早退/忘打卡共計3次免責機會,超出三次的部分,第4—6次,單次產生考勤異常扣款30元,第7次及以上,單次扣款50元。
5、連續曠工3天予以解除勞動合同處分。
最后的最后,如果實在是記不住打卡,那就在上下班時間設置兩個鬧鐘吧,動動小手,曠工沒有,豈不是美滋滋嘛!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0
一、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1、全員出勤實行打卡考勤記錄制度;
2、所有工作日非計件人員按上下班作息時間上班前和下班后務必到指定的打卡機上進行刷卡;
3、計件員工根據生產需要按車間安排的上下班時間打卡,每一天將生產車間打卡刷卡記錄經車間主任確認簽名后報人力資源備案,以作工資的核算依據。
4、打卡機的監督管理:總裁辦人力資源與保安負責打卡機的監督管理。任何人不得損壞考勤設備,凡故意破壞考勤設備,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并處以二倍考勤機價格的賠償。
5、刷卡其它事項管理:
1)因工作或其它特殊原因導致不能按時刷卡,由本人帶給部門負責人簽名的相關手續證明(如出差申請單請假條外出申請單員工考勤異常單等,報人力資源作為考勤依據;
2)錄不到指紋、刷不到IC卡等特殊狀況時,務必有部門主管領導審批過的相關手續交人力資源核查存檔,或主動到保安處登記進出廠時間。
3)因工作性質特殊而無法依公司統一作息時間上下班的',由部門負責人書面申請"特殊崗位作息時間",經人力資源審核、報總裁批準后按"特殊崗位作息時間"打卡。
4)董事長、總裁、副總裁、公司顧問、外聘項目組人員可不執行打卡考勤。
二、處罰規定
1、遲到:正常上班時間后進入公司作遲到處理,遲到一次扣發當月工資,30分鐘內扣10元、30分鐘至1小時內扣20元,遲到超過1小時以曠工半天處理,遲到3次者以曠工半天、6次者以曠工1天處理,依次類推。
2、早退:未到下班時間提前下班為早退,早退參照"遲到時間標準"雙倍處罰;
3、擅自離崗:非工作需要離崗達半小時以上視為擅自離崗,擅自離崗參照"早退"標準處罰;
4、曠工:按曠工時間以日工資的3倍比例扣罰,曠工3天以上的,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視為員工已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自行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5、對曠工或請假超期3日人員,各部門應在4個工作日內反饋至總裁辦、財務部凍結該員工的工資。員工私自連續離崗三天作連續曠工處理,部門應在第四天之內報總裁辦,逾期不報者,給予部門考勤員50元/人處理,直接領導以及部門主管領導各100~200元處罰。員工無故曠工連續3天以上或月累計五天以上者,均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公司也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6、對于員工離職,考勤員應將該員工的離職申請表及離職審批表在2天內交人力資源備案或存檔,否則,遲交一天考核考勤員10元/天,主管領導20元/天。
7、各部門未按時將手工考勤記錄上交人力資源審核的,罰職責人每遲一天10元(周日除外);手工考勤記錄不全或有誤者給予職責人每個問題點5元罰款,弄虛作假的,每次罰款100元。
8、人力資源未按考勤報表核算薪資的,罰職責人20元/次。
9、忘記刷卡者由本人申請,主管領導簽名可算有效考勤,但需扣罰5元/次。代他人打卡,一經發現,當事人雙方各扣罰200元/次。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1
1 上班時間以班表為準,違者按考勤制度處罰2 10.上班時間未經店長同意,擅自離崗、串崗,扣元/次;
3 10.上班時間未經店長同意,擅自調班,扣元/次;以上三點店鋪管理人員有違著雙倍處罰;
4 15.所有店鋪每班次必須提前分鐘到鋪休整,保證工作狀態;
5 50100.上下班必須本人打卡,代人打卡者每次罰元,當事人每次罰
元,并以雙方當事人曠工一天計算;
6 455.充電時間不得超過分鐘,違者扣元/次;
7 55.除非工作需要,入倉時間不得超過分鐘,違者扣元/次;
8 .同事突然生病需請假必須要有醫生證明或藥房購物小票(標準時
50間),沒有相關內容作曠工處理,并扣元/次;
9 20.正式員工上班嚴禁穿著其它競爭品牌的服裝,鞋子。違者元一次。試用期員工店鋪要拿我們的衣服給實習員穿,在達到要求后第一時間4申請工衣、工鞋;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篇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1010早退。延遲分鐘之內上班,為遲到行為,提前分鐘以上,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三、工作時間:每星期工作時間為六天,每天七個半小時。工作日:8 : 00 ~ 11 : 3013 : 00 ~ 17: 00星期一~星期六工作時間:上午下午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凡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經批準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游活動等;經批準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
天、國
際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具體放假時間按國家頒布的規定實行。在節日期間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法定假期3外串休一天。、病假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8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經批準在工作時間內出外就診超過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4、事假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請假審批權限公司本部各級人員請假均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向總經辦提出申請,由總經辦呈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準則按曠3工論。無故曠工日以上的開除處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總經辦請假。返工后,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并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管理部門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總經辦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
公司值班保安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于糾正,并作記錄,總經辦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項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時回來打卡的,須在《未打卡情況說明書》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點,報其主管領導簽核,其《未打卡情況說明2書》必須在天內報總經辦簽核,于每月月末報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上班前已知需從公司總部外出辦事,須按時打卡,不得后補。每月遲303到累計達分鐘內、上班忘記打卡不超過次,不予以扣款。每月遲到、314早退、漏打卡(無《未打卡說明書》)累計次,扣發天工資,累計6571010到次,扣發天工資,累計到次,扣發天工資。
因工作需要到各項目部須填寫《外勤工作登記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須打卡。考勤主管每月負責統計匯總上報主管副總經理,作罰款和發工資依據。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2
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二、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三、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四、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五、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
六、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主管人員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
七、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全體員工。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3
1.目的1.1、為完善公司考勤管理,規范考勤行為,嚴格考勤制度,確保有序工作,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2.范圍2.1本制度適用于除指定人員之外的全體員工考勤管理。
3.職責3.1、人事部全面負責公司考勤工作的管理、監督、檢查和指導,同時收集、匯總考勤數據。
3.2、當月員工考勤記錄及所有表單由行政人事專員負責匯總并計算月度考勤。
3.3、匯總、計算、分析公司月度考勤數據,并提交行政人事經理審核。
4.考勤辦法4.1公司采用智能化方式對全公司員工日常出勤情況進行管理——即指紋考勤。
4.2若遇到特殊情況,公司不能實施指紋考勤,則實行手工簽到考勤。
5.考勤要求5.1員工考勤是公司進行正常工作秩序的基礎,是公司支付工資、員工考核的重要依據。
5.2員工應自覺遵守考勤制度,按公司規定時間到崗和離崗,自覺刷卡,接受監督,服從管理。
5.3人事專員每月統計員工的出勤情況,并于當月5日前將公司全體員工出勤統計表報公司人事部審批,同時將考勤匯總表及記錄進行公布;將批準件送達公司財務部,以此作為支付員工工資的考勤依據。
逾期未交的加班記錄,公司不予承認。
5.4各部門應嚴格執行公司考勤制度,規范本部門的考勤管理工作,人事專員應監督、檢查和考核各部門考勤管理工作。
6.考勤規定6.1工作時間6.1.1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44小時(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8小時,周六視淡旺季而定)全年工作時間為275天。
作息時間為:上午:9:00-12:30,下午:13:30-18:00,午休:12:30-13:30如發生變動時,以公司下發的通知為準。
6.1.2員工每天上班、下班均需刷卡(共計每日2次)。
6.2考勤內容6.2.1全勤獎6.2.1.1當月遲到不超過3次,每次不超過10分鐘,每月累計不超過30分鐘者;當月未打卡次數為0者;當月無事假者;當月病假不超過2天者(需出具區以上醫院證明);因工傷休息不超過6個工作日者;喪假、婚嫁期內的均享有全勤獎。
6.2.1.2當月曠工一次即扣除100%全勤獎。
6.2.1.3不服從安排怠工、擅自離崗影響工作正常進行的扣除本月全勤獎。
6.2.1.4全勤獎獎金為50元。
6.2.2遲到6.2.2.1員工未在規定上班時間內刷卡或雖然刷卡但未到工作崗位工作的視為遲到。
(如遇特殊天氣或特殊事件,人事行政部有權酌情處理)6.2.2.2遲到處罰: 遲到10分鐘以上,每次扣10元,20分鐘以上,每次扣20元,每月累計不得超過5次(不含允許的3次);每月遲到累計5次以上7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天基本工資,并扣除公司補貼,扣除當月全勤獎;每月遲到累計達到7次以上者,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當月全部3天基本工資,扣除公司補貼,扣除當月全勤獎;每月累計遲到30分鐘以上,連同30分鐘一起處罰,每分鐘扣1元,(例:當月累計遲到31分鐘,罰款31元,遲到29分鐘,不扣罰)
6.2.3早退6.2.3.1員工在規定工作時間結束前打卡離崗視為早退。
6.2.4.1曠工處罰:扣發曠工天數的雙倍基本工資,如曠工半天,扣除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除兩天工資等,每月累計曠工3天、年度累計曠工8天者,將取消全年一切福利待遇和獎金,同時公司將有權直接予以辭退,并解除勞動合同,并追究其違約責任。
6.2.5公出(因公外出)6.2.5.1員工臨時外出務工或出差應事前填寫《員工臨時外出單》或《員工出差申請單》作為出勤依據,沒有刷卡的必須補簽《員工簽卡單》,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預計日期返回的,在返回后第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手續,否則一律視為事假。
6.2.5.2公出期間以正常出勤核發工資,計為全勤范疇。
6.2.5.3申請臨時外出流程:一、有下列事情者,可申請外出: 1.上級交代必須馬上辦理的事務。
2.偶發事件需要馬上外出處理。
3.行政事務,必須馬上趕辦或計劃辦理。
二、外出時間規定: 視地點之遠近,事情之繁簡。
三、外出前,應事先填妥“臨時外出申請單”,報本部門負責人核準。
離開公司時,憑此條到行政人事部前臺進行登記,返回后到前臺備案。
四、臨時外出的核準權限如下: 1.普通員工:由部門經理核準。
2.部門經理:由總監核準,部門未設總監的,由總經理核準。
五、外出注意事項: 往返請注意交通安全,如未能在規定時間返回者,應先行與主管領導聯絡并重新到行政人事部備案。
6.2.6事假6.2.6.1員工因事而不能上班者,應請事假。
6.2.6.3事假以小時和天為單位計算,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6.2.6.4員工在事假期間患病的,若持有符合規定的病歷證明,可轉成病假,否則按事假處理。
6.2.6.5處罰規定:事假按整小時及整天計算,扣除對應小時及日工資。
6.2.6.6請假權限:主管級以下級別的員工事假1日(含)內由所在部門主管批準,1日以上至5日以內(含)由所在部門經理批準,5日以上由總經理核準;主管級別(含經理)及以上員工的事假1日(含)內由總經理批準,1日以上由執行董事核準。
6.2.6.7事假期間工資扣發基數按員工月工資本薪進行計算。
6.2.7病假6.2.7.1員工因病而不能上班者,應請病假。
6.2.7.2凡請病假者,必須提供市級正規醫院開具的病歷證明,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
在工作時間內因病需外出就診或休息的,須持本部門領導簽字的《員工請假條》方可離開公司。
6.2.7.4病假以小時和天為單位計算,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6.2.7.5員工因打架斗毆、酗酒等造成傷病的,3日(含)內按事假處理,3日以上按曠工處理6.2.8工傷假6.2.8.1員工因工傷或患職業病需治療、休息的,可請工傷假。
6.2.8.2員工須憑相關部門出具的《職業病鑒定書》《工傷認定書》等材料,按本章的`休假的一般規定及流、程申請工傷假;否則按病假處理。
6.2.8.3員工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醫療費、生活補助費、一次性傷亡補助金等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6.2.8.4員工未能提供有效的工傷假證明或不符合休工傷假條件的,屬普通疾病的,按病假處理;病假、工傷假期滿不主動復工的,按曠工論處理。
6.2.8.5工傷醫療期間工資按照其上一年度其本人平均工資發放,具體按《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6.2.9加班6.2.9.1公司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各部門應嚴格控制節假日加班人數。
如確因工作緊急需要加班的,需履行加班申請手續。
6.2.9.2員工如有加班可以安排調休,調休時間等同于加班時間。
6.2.9.3調休批準權限:調休要履行調休手續,一般情況下連續調休時間不得超過3天,3天內由所在部門經理批準;如有特殊情況需延長調休時間的,3至5天(含5天)需經所在總經理批準,調休5天以上者,需報執行董事核準。
6.2.9.4經理以上級別的員工因本身工作性質的不同,同時還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不參與調休,公司可酌情安排不定期休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4
為加強公司內部管理,嚴肅工作紀律,維護良好的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的工作責任心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第二條公司考勤使用OA在線打卡,所有員工均需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每天需打卡四次(早上二次、下午二次)。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2時0分至5時30分,每周實行雙休制度。公司周六、周日和節日值班按正常上班時間打卡。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四條月度考勤周期,為每月的1日至月末最后一日。
第五條員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部門負責人在《未打卡證明》(須在未打卡的次日填寫)上核準簽注外,按曠工處理。
第六條員工辦理外出工作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并在前臺填寫《外出登記表》,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七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如經發現,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如果時間超過1小時者,按半天曠工處理,超過3小時者,按全天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前已知需直接外出辦事,不能及時打卡者,應先電回公司向分管領導說明情況,并于返回公司后及時在《外出登記表》上注明事因、地點。否則,一律按遲到或早退處理。
第九條上班時間開始后遲到5分鐘內打卡者,扣除10元;遲到超過5分鐘以上者,按每分鐘翻倍扣除,起始為1元(第6分鐘,10+1元;第7分鐘,10+2元;第8分鐘,10+4元;第9分鐘,10+8元,第10分鐘,10+16元,以此類推),遲到1個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扣除當日工資。提前1小時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十條員工一個月遲到3次以內不扣工資,無全勤獎,遲到第4次及以上者,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中心將約談該員工。一個季度累積遲到超過10天者,公司將與之解除勞動關系。
第三章假期管理
第十一條公司為員工提供的假期有:法定假日、病假、婚假、產(檢)假、陪產假、喪假、事假。其中病假、婚假、產(檢)假、陪產假、喪假須于員工轉正之后方可享有。
以下是各類假期的具體安排:
(一)法定假日
1、元旦1:天
2、3月8日婦女節(限女性):半天
清明節:1天
五一勞動節:1天
端午節1:天
中秋節1:天
國慶節:3天
春節:天
(二)病假
員工因病請假時,需填寫《請假申請單》,且必須持有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歷和病休證明,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批準。員工因患一些小疾病,如感冒、發燒、胃炎等,請半天以內的病假時,可以不向公司提交相關病歷和病休證明,但每人每月不可超過1次。
2、醫療期: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根據其在公司的服務年限,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3、請假手續:突發疾病的員工,須在當日內通知所在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員工病愈后上班當天,補辦病假手續并附病歷及病假證明;員工因身體不適可請假半天就診,須辦理請假手續。如無法提供病歷及病假證明的,須按事假處理。公司對員工提交的醫療證明或單據有疑問的,有調查核實的權利,如調查結果與提供的證明不符,公司將視情節輕重取消病假資格,給予成長,甚至予在解除勞動合同。
4、薪資待遇:病假、醫療期內按50%享受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但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三)婚假
入職以后登記結婚的員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另加10天。晚婚是指初婚年齡男性滿25歲,女性滿23歲。婚假應在領取結婚證后一年內一次性連續休完。員工休假期間,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四)產(檢)假、陪產假
女員工懷孕滿六個月后,每月可享受半天產檢假;產前一個月每半天產檢假。假期申請需提供保健卡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文件。
正常產假為90天,包括產前假15天。難產的,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日。
男員工在一般情況下,享有3天陪產假,若妻子屬于晚育(生育時滿24周歲),則再增加7天,共10天陪產假。
員工休假期間,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五)喪假
親屬過世,員工可獲3天喪假。親屬是指員工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外)祖父母。申請喪假的員工,需填寫《喪假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審批,并報人力資源中心復核,但不需提供親屬的《死亡證明》等資料。員工休假期間,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六)事假
1、員工本人或家人如有突發事情,可以請事假,事假理由必須充分。
2、應在前一日下午下班前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為有效,一次不得超過3天,如超過3天以上,需執行總裁審批,且返崗時需辦理銷假手續。
3、事后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于上班后1日內出具證明,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證明屬實后準予補假。
4、事假期間,工資、補貼一律扣除。
第十二條員工請、銷假核準權限
1、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所有請假人員請假之前必須指定本人請假期間工作交接人,否則不給予批假。
2、員工請假應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并敘明理由,如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由該部門負責人斟酌情形不準假或縮短假期。如果捏造請假理由蒙騙主管準假,經查明屬實者做曠工處理。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親自辦理的,應委托人或電話告知,如事前未提出請假,事后補交病假單之類的一律無效。員工請假前,應先填寫相關表單,請部門負責人審批,并由員工本人或授權人向人力資源中心說明情況,否則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3、請假超過3天(不含3天)的員工休假結束后,需填寫《員工銷假申請單》,報所屬部門和人力資源中心簽批。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4、請假3日以內(含3日),副經理級以下(含副經理級)員工,需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并經部門經理簽批,再報人力資源中心審核備案;經理級以上(含經理級)員工,需報部門總監審批,再報人力資源中心審核備案。副總經理和部門總監請假的,一律由執行總裁批準。
5、請假3日以上,無論級別,在部門總監和人力資源中心批準后,均需報至執行總裁審批,且返崗時員工需填寫《員工銷假單》,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再交人力資源中心存檔。公司員工考勤管理規定制度篇3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管理,建立良好的生產秩序,嚴肅勞動紀律,保證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考勤管理是企業管理的基礎工作,是員工晉升、獎懲等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節考勤管理
第四條本公司考勤由行政部門管理。各部門應加強勞動管理,嚴格按規章制度辦事,切實掌握員工出勤情況,健全考勤記錄。
第五條每月考勤周期為1日至月底。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的考勤記錄和各種請假憑證(醫院診斷證明等)匯總,核準后作為核發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等的依據。
第六條員工請假、休假應按程序辦理手續;因公出差必須經相關領導批準。
第七條實行上下班集中打卡相結合的制度。每一工作日分上午、中午和下午三次打卡。員工上下班必須自覺打卡。
第八條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15—17:15。加班:18:00開始
第九條員工上下班不得代替打卡,違者委托方扣除當日考勤并給予一次嚴重書面警告,代替者扣除當日考勤并給予一次嚴重書面警告。
第十如刷卡出現異常,須由部門填寫《簽卡申請》,經部門主管簽署,交行政部審核后,方視為出勤、
第十一條遲到或早退的懲處制度: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超過半小時(含半小時)者或1月累積遲到超半小時(含半小時)者,按照曠工一天處理;
2、下班時間未到而提前離崗,超過半小時(含半小時)者或1月累積早退超半小時(含半小時),按照曠工一天處理。
第十二條遲到、早退和曠工的懲處制度: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或下班時間未到而提前離崗,超過1—3小時(含3小時),記曠工一天;
2、不請假或雖請假但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超過3小時不夠1天,記曠工1天;超過1天,按實際天數計算;
3、請假期滿,不辦理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逾期不上班的;按曠工處理;
4、員工患病在醫療期間,未按規定向單位提供診斷證明或弄虛作假的,按曠工處理;
5、員工無正當理由超假或捏造請假理由騙取假期的,按曠工處理;
6、員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超過3天或在1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10天者,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第三節請假類別、期限及相關待遇
第十三條法定有薪假日
(1)春節:放假3天(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2)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3)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3)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4)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5)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6)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2、3日)。
(7)婦女節:女工放假0、5天(3月8日);
第十四條病假待遇:
1、請病假須附有鎮級公立醫院的相關證明、否則依事假論處、(病假30天/年以下不影響年終獎);
2、若因急病可用電話或便條知會部門主管,事后(三天內)要補辦相關手續并持有相關證明、否則以曠工處理(曠工三天按自離處理)、
3、末住院冶療全年病假累積不可超過30天,住院冶療全年病假不可超過三個月,且須有住院治療卡及相關證明資料交人事備案;
4、病假超過3天(含3天),必須出具醫生證明。
5、末住院冶療全年病假累積不可超過30天,住院冶療全年病假不可超過三個月,且須有住院治療卡及相關證明資料交人事備案
6、病假期間工資不予計算
第十五條事假待遇:
1、員工每年的事假累積不可超過13天、特殊情況下由經理核準生效、其間工資不予計算、超出天數將影響本年度年終獎金;
2、員工請假須經批準后才可離廠、其間不可消極怠工;
3、事假必須提前1天提出申請。
4、特殊情況下請假時,須(電話及便條等)知會本單位主管,事后(三天內)要補辦相關手續,并附相關證明,否則以曠工處理(曠工一天倒扣三天工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5
1、員工要嚴格根據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砂礫等物質留在指紋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考勤機。若有個人損壞情形將對其通告批判并要求其核價賠償;
2、考勤機上已設定治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便操作。如考勤機消失故障或消失其他不能解決的問題應協調治理員解決,若擅自擺布而致考勤機損壞的,將對其通告批判并要求其核價賠償;
3、使用指紋考勤機簽到/簽退時,手指平壓于指紋采集窗口上,指紋紋心盡量對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紋采集頭上,并且掩蓋盡可能大的`面積。不要垂直點擊指紋在指紋采集頭上;不要快速的敲擊手指;也不要滑動手指。指紋輸入完畢后,消失語音提示“感謝”為勝利驗證指紋,確認完畢前方能離開;
4、為便于考勤治理人員確認考勤機記錄,除因休假或全天外出未到班到崗而無法指紋簽到的,員工到班到崗(含值勤日)必需簽到/簽退。
5、除經審批確認的特別狀況外,員工出勤時間一律按指紋考勤記錄的時間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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