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消防的管理制度
現如今,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消防的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消防的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本制度旨在規范我司消防維修保養工作,提高消防維保質量,防止消防安全事故發生。根據國家相關規范和管理要求,使整個維保工作系統化、規范化,始終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
第二章 維修人員行為規范
1.員工形象:
1.1在工作崗位上應穿著整潔、筆挺的工作服。
1.2不得穿著工作服進行非維修作業。
1.3注意個人衛生,保持口腔清潔,避免異味。 1.4保持頭發清潔整齊,不作怪異發型。
1.5不準光腳或穿拖鞋進入公共場所。
2.員工態度:
2.1服務時應面帶笑容,熱情飽滿、和藹可親、精力旺盛。
2.2對工作應耐心,操作要快速、敏捷,程序要準確無誤。
2.3接受評價,對投訴應耐心傾聽,并及時整改。
3.員工紀律:
3.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服從公司和相關主管部門的規章制度和行業操作規程。
3.2服從部門經理的安排,完成其它工作。
3.3嚴禁酒后工作。
4.員工要求:
4.1政治清白,無不良記錄及嗜好。年齡不超過55歲,有一定文化程度,身體健康,持有相關工種的職業資格證。
4.2特種設備操作員按照國家規定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和上崗證,從事消防維修保養工作半年以上。
4.3愛崗敬業、工作勤快、禮貌待人、和藹處事,相貌端正、身材適中。
第三章 消防系統維護
1.設備維護保養范圍: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含火災自動報警主機、聯動柜、消防廣播、消防電梯聯動、非消防電源切換的聯動)、室內外消火栓系統(含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水泵的電控柜、水泵的雙回路供電控制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含水泵的電控柜、水泵的雙電源供電控制箱)、防排煙系統(含風機的電控柜、風機的雙電源供電控制箱)、氣體滅火系統(含空調、排氣管道的防火閥)、防火卷簾、應急燈、疏散指示燈、防火門。
2.消防系統維護保養方式:
根據維保合同約定,定期進行現場維護保養。
3.消防系統維保的服務要求:
1.必須確保消防設備完好率達到100%。 2.故障必須在24小時內排除。
3.每年必須對消防值班人員、保衛科相關人員以及有關工作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培訓。
4.必須確保維保工作的各項記錄或表格完善。 5.必須配合消防監督部門的年檢工作。
具體工作內容:
4.1 火災自動報警與消防聯動控制系統 4.1.1 每月檢查煙感、溫感、探頭是否完好。
4.1.2 每月檢查手動報警按鈕是否變形,玻璃是否破損。 4.1.3 每月巡檢火災自動報警控制器、顯示器的功能。 4.1.4 每月巡檢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的功能。
4.1.5 每季度進行火災模擬試驗,采用噴煙霧或磁石測試,抽查不少于5%的探頭及5%的手動報警站、破玻按鈕。
4.1.6 每季度檢查火警時在自動狀態下能否及時準確顯示報警地址、類型和發出警報(警鈴嗚響)。
4.1.7 每季度檢查火警時在自動狀態下能否準確聯動相關消防設備,如:起動消防栓泵、噴淋泵、打開風閥、聯動風機、關閉防火門、接通廣播、啟動警鈴、電梯迫降等。
4.1.8 每季度檢查火警時消防中心能否接收到各設備動作后的反饋信號。
4.1.9 每季度對報警控制器、各樓層消防控制線路接線箱、聯動控制柜進行清潔保養。
4.1.10 每半年對報警控制器、各樓層消防控制線路接線箱、聯動控制柜、通訊主機內電器元件進行清潔保養。
4.1.11 每半年進行強切非消防電源功能試驗。
4.1.12 每半年對備用電源進行充放電試驗,主電源和備用電源切換試驗。檢查內容包括:消防聯動控制柜、消防主機、通訊主機、CRT平面顯示系統。所有工作必須按照工程程序進行記錄存檔。
4.2 消火栓、自動噴淋滅火系統
4.2.1 每月檢查消火栓箱及配置的消防部件,外觀是否破損,涂層是否脫落,周圍是否有障礙物。
4.2.2 每月檢查箱內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是否齊全、良好;水帶是否霉爛,水槍內是否有雜物,消火栓水帶水槍接口處的密封是否老化,卷盤是否有漏水現象及轉動是否靈活。
4.2.3 每月檢查減壓閥高、低壓端壓力表讀數是否處于正常范圍。
4.2.4 每月檢查消防栓管道上各閥門是否處于正確的位置,管道接口及閥門是否有漏水和銹蝕現象。
4.2.5 每月檢查貯水池儲水量是否滿足要求。
4.2.6 每月啟動消火栓泵,進行試驗運行。試驗完畢后,在最不利的消防栓放水,觀察其出水壓力及流量是否足夠。
4.2.7 每月檢查消火栓水泵接合器,保證接口完好無滲漏,并檢查密封墊是否老化。
4.2.8 每月檢查消防中心、現場水泵房及消防水泵控制柜線路。
4.2.9 每月檢查和測試消防栓系統和噴淋系統的自動滿載運行狀況。
4.2.10 每月維護管理人員應定期對進水閥、報警閥進行外觀檢查,保證系統處于無故障狀態。
4.2.11 每月檢查噴淋管道上各閥門是否處于正確位置。 4.2.12 每月檢查噴淋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保證接口完好無滲漏,并檢查密封墊是否老化。
4.2.13 每月啟動穩壓泵,觀察壓力上升是否正常,消防控制中心能否顯示其動作信號,人工放水觀察穩壓泵自動起動和停止后的壓力是否正常。
4.2.14 每月檢查消火栓和消防卷盤供水閥有無滲漏現象。 4.2.15 每月檢查報警按鈕、指示燈及控制線路功能正常,無故障。
4.2.16 每月檢查鋼板消防水箱和氣壓給水設備的玻璃水位,兩端的角閥,在不進行水位觀察時是否關閉。
4.2.17 每季度檢查消防泵和噴淋泵啟動時,消防控制中心能否顯示其動作信號,自動狀態時,消防控制中心能否控制其啟動和停止。
4.2.18 每季度對消火栓箱及水泵控制柜和水泵控制柜內元件進行清潔保養。
4.2.19 每季度清洗保養減壓閥、止回閥及給所有水泵各種轉軸的連動構件。
4.2.20 每季度檢查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氣壓給水設備,并檢查其消防儲備水位。
4.2.21 每季度對消防儲水設備進行檢查,修補缺損和重新油漆。
4.2.22 每季度對噴頭進行檢查,當噴頭上有異物時,應及時清除,更換或安裝噴頭應使用專用扳手,各種不同規格的噴頭均應有一定數量的備用品,其數量不應少于安裝數量的1%,且每種噴頭的數量不應少于10個。
4.2.23 每季度檢查和測試消防水泵及噴淋水泵,包括所有消防加壓泵模擬火災狀態進行聯動控制。
4.2.24 每季度對各樓層進行試放水一次,檢查該樓層水流指示器是否動作,動作時消防控制中心能否收到其報警信號并顯示所在位置,該樓層對應的濕式報警閥是否動作,濕式報警閥動作時上、下腔壓力是否正常。
4.2.24 在濕式報警閥動作時,需要檢查水力警鈴是否能夠響亮并達到報警效果。同時,需要檢查壓力開關是否能夠動作,并且消防控制中心是否能夠收到其報警信號并顯示所在位置。
4.2.25 每季度需要進行啟閉信號蝶閥的檢查,以確保消防控制中心能夠收到其關閉信號并顯示所在位置。
4.2.26 每季度需要進行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報警功能和信號顯示的試驗,以確保其正常工作。
4.2.27 需要進行水流指示器、管閥、信號閥、試驗閘閥放水的檢查,以確保主機是否有報警信號。
4.2.28 在濕式報警閥試水裝置處放水時,需要檢查報警閥是否能及時動作,水力警鈴是否能發出報警信號,壓力開關是否能接通電路報警,以及電控柜和聯動控制柜是否處于“自動”狀態并啟動消防泵。
4.2.29 每季度需要啟動穩壓泵并觀察其動作時管網壓力是否正常,同時檢查消防控制中心是否能夠顯示其動作信號。
4.2.30 每季度需要手動啟動各臺噴淋泵并檢查其啟動時消防控制中心是否能夠顯示其動作信號,以及出口壓力是否正常。
4.2.31 每年需要對水源的供水能力進行一次檢測,并按照工作程序進行記錄存檔。
4.3 防火卷簾系統
4.3.1 每月需要檢查卷簾導軌是否有變形銹蝕或周圍是否有影響使用的障礙物。
4.3.2 每月需要檢查手控按鈕箱是否完好。 4.3.3 每月需要檢查卷簾電源和控制器是否正常。 4.3.4 每月需要對卷簾進行試驗,以確保其下降和上升是否正常。
4.3.5 每季度需要對齒輪軸等傳動機構進行潤滑處理。 4.3.6 每季度需要進行手動或模擬火災聯動操作啟動裝置,并檢查其能否完成降閘控制,升降是否順暢且到達上下限位置是否準確,以及升降時是否有異常雜聲或振動。
4.3.7 每季度需要檢查和測試所有防火卷簾門的控制線路,并進行除塵保養。
4.3.8 每季度需要檢查和測試所有防火卷簾的轉動裝置和遠程控制裝置。
4.3.9 每季度需要檢查和測試傳動電機性能,并對電機軸承及聯動構件加油脂。
4.3.10 每季度需要檢查和調整傳動構件,包括軌道和應急操作拉鏈進行潤滑保養。
4.3.11 每季度需要對防火卷簾箱頂進行除塵保養,并按照工作程序進行記錄存檔。
4.4 防火門系統
4.4.1 每月需要巡檢防火門的開閉是否正常。
4.4.2 每月檢查防火門是否有變形、銹蝕或周圍有任何影響使用的障礙物。
4.4.3 每月檢查防火門閉門器是否正常。
4.4.4 每季度檢查閉門器,加潤滑油,電動防火門檢查聯動功能。
4.4.5 每季度進行手動或模擬火災聯動(或消防控制室遙控)操作啟動裝置,測試每臺防火門的工作狀態。
4.5 消防通風和防排煙系統
4.5.1 每月檢查送風口、排煙口是否有變形、損傷或周圍有任何影響使用的障礙物。
4.5.2 每月對現場風機控制箱、正壓送風機和消防排煙風機進行檢查測試。
4.5.3 每月對正壓送風閥、排煙閥、防火閥進行檢查測試。 4.5.4 每月檢查風機與排煙連接部位是否有損傷,螺栓是否松動。
4.5.5 每月檢查送風機、排煙風機周圍是否有可燃物,安裝螺栓是否松動、損傷,傳動機是否變形、損傷,葉輪是否刮殼。
4.5.6 每月檢查送風風機、排煙風機的電動機的接線是否松動,傳動皮帶是否正常,轉動部件是否正常,風機的外殼是否腐蝕,電源的供電是否正常。
4.5.7 每月啟動送風(排煙)風機,檢查風機運轉是否正常。
4.5.8 每月巡視排煙閥(口)、送風閥(口)保養情況,抽查手動開啟(在非聯動狀態下)的信號反饋及復位情況。
4.5.9 每季度對排煙閥(口)及送風閥(口)、風機電控柜進行清潔保養。
4.5.10 每季度對排煙閥(口)及送風閥(口)的機械傳動、電動機的轉軸(含軸承)進行潤滑。
4.5.11 每年對風機電控柜內電器元件進行清潔保養。
所有工作都應按照工作程序進行記錄存檔。
4.6 消防水泵系統
4.6.1 每月檢查消防水池、消防恒壓氣壓給水設備,檢查消防儲備水位及消防恒壓氣壓給水設備水量和水壓是否正常,檢查各種閥門是否處于正常狀態,發現故障應及時進行處理。
4.6.2 每月檢查吸水環管及閥門是否有漏水和銹蝕現象,檢查水泵吸入和輸出管道上各閥門是否處于正確的位置。
4.6.3 每月轉動各水泵轉子,檢查轉子轉動是否靈活。 4.6.4 每月檢查雙回路電源自投柜切換是否正常,相序是否一致。
4.6.5 每月檢查水泵控制柜電源電壓及指示燈是否正常。 4.6.6 每月打下控制柜電源總開關,檢測控制柜二次回路,檢查萬能轉換開關、按鈕、指示燈是否正常,手動或自動模擬起泵,測試起泵時是否正常,檢查接觸器、繼電器分合是否正常。
4.6.7 每月手動啟動各臺泵,測量水泵電動機的起動和運行電流是否正常,或查看面板上的`電流表。如有異常情況,需要及時處理并記錄存檔。
4.6.8 每月手動啟動水泵,檢查水泵能否正常運轉,壓力是否能夠保持穩定。如有異常情況,需要及時處理并記錄存檔。
4.6.9 每季度模擬火警狀態下,檢查其中一臺泵故障時自動切換備用泵是否正常。如有異常情況,需要及時處理并記錄存檔。
4.6.10 每季度模擬火警狀態下,檢查消防控制中心能否控制各臺泵的起動和停止。同時檢查水泵啟動時,消防控制中心是否能夠顯示動作信號。如有異常情況,需要及時處理并記錄存檔。
4.7 消防事故廣播系統
4.7.1 每月檢查功放機工作是否正常。
4.7.2 每月檢查麥克風播音是否正常。
4.7.3 每月檢查天花喇叭和掛墻音箱是否有脫落現象。
4.7.4 每季度檢查喇叭和音箱音量是否正常清晰。 4.7.5 每季度模擬火災事故情況下,檢查消防廣播是否動作。如有異常情況,需要及時處理并記錄存檔。
4.8 消防對講電話系統
4.8.1 每月檢查插孔及固定話機是否齊全。
4.8.2 每月進行現場對消防中心之間的通話試驗,檢查通話質量是否符合要求。
4.8.3 每月確保對講電話通話清晰。
4.9 氣體滅火系統
4.9.1 每月檢查設備是否受損、堵塞或固定是否牢靠。
4.9.2 每月檢查設備就位是否正常。
4.9.3 每月檢查設備工作狀態是否正常。 4.9.4 每月檢查管網和設備是否存在泄漏現象。
4.9.5 每月檢查線路連線和儀表指示是否正常。
4.9.6 每月檢查滅火劑貯存、選擇閥、液體單向閥、高壓軟管、集流管、閥驅動裝置、管網和噴嘴等全部系統組件,確保其表面無銹蝕、保護層完好、銘牌清晰,手動操作裝置的防護罩、鉛封和安全標志完好。
4.9.7 每月檢查貯存壓力,確保貯存壓力與環境溫度相適應,確保貯存器容量滿足正常使用要求。
4.9.8 氣動驅動裝置的氣源壓力不應少于設計壓力的90%。
4.9.9 每季度試驗火災警報裝置的聲光顯示。
4.9.10 每季度檢查所有手動和自動轉換開關以及啟動、停止盒的功能。
4.9.11 每季度對系統控制器進行清潔,并對控制器內電器元件進行保養。
4.9.12 每季度對手動應急操作裝置的轉動部位進行添加潤滑油。
4.9.13 每季度對其聯動控制設備進行模擬試驗,檢查區盤是否動作,消防中心是否有信號顯示。如有異常情況,需要及時處理并記錄存檔。
4.9.14 每半年對每個防護區進行一次模擬自動啟動試驗,如有不合格項目,則應對相關防護區進行一次模擬噴氣試驗。
4.9.15 每半年檢查防護區的開口情況,防護區的用途及可燃物的種類、數量、分布情況是否符合設計規定。
4.9.16 每半年檢查滅火劑貯瓶間設備,滅火劑輸送管道和支、吊架的固定是否松動。
4.9.17 每半年對高壓軟管進行檢查,查看有無變形、裂紋及老化。逐個進行水壓強度試驗和氣壓嚴密性試驗,包括選擇閥、液體單向閥、高壓軟管和閥驅動裝置中的氣體單向閥。
4.9.18 每半年對滅火劑貯存進行稱重檢查,確保滅火劑凈重不少于設計重量的95%。
4.9.19 每半年檢查滅火劑輸送管道有無損傷與堵塞現象,進行嚴密性試驗和吹掃。
4.10 應急疏散指示系統
4.10.1 每季度檢查應急燈、疏散指示牌是否齊全。 4.10.2 每半年檢查應急燈、疏散指示牌電池充放電是否正常。
4.11 其他消防設施保養
按照國家、省、市現行消防設備保養維修質量標準及規范進行保養。
第二章 消防維護保養的要求
1.月檢:每月定期檢查要求的項目,檢查時間為每月下旬。 2.季檢:在月檢的同時,增加每季度第三個月的第一個星期進行一次檢查。
3.半年檢:每半年按保養計劃檢查一次項目,時間安排在每半年度最后一個月的第一個星期。
4.年檢:每年按保養計劃檢查一次項目,時間安排在每年度最后一個月的第一個星期。
5.報告:每月向用戶方呈交當月的維修保養報告。
6.在接到搶修通知后,工作時間內必須在3小時內到場檢修排除故障,其余時間(包括節假日)須在8小時內派員到場檢修排除故障。
7.其他服務要求
7.1 在服務期內,必須做好其派出的工作人員所需要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保證工作人員工安全。工作人員在用戶方工作范圍內發生事故的一切責任由施工方負責。
7.2 維修保養單位需派出工程師負責對用戶工程人員進行機組日常維護及保養知識培訓,每年進行兩次。
公司消防的管理制度2
消防器材服務于公司安全生產,是員工人身、財產安全的有力保障,為確保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轉并得到有效保護,特建立以下制度:
一、本公司員工必須自覺愛護和看管消防器材;
二、消防器材由公司安保部門專管,所在部門兼管,非特殊情況任何人不得隨意動用、擺玩,經同意后必須誰用誰負責。
三、專管人員必須每星期對消防設施大檢查:1)消防泵是否正常運轉;2)所配置的'消防器材是否在位,檢查要有記錄。
四、消防器材是否處于戰備狀態,對不能工作的器材,必須及時更換和維修。
五、門衛加強對于進入廠區的貨車管理,必須配置防火器,出廠時回收。
六、嚴禁在消防通道內搭建建筑物、架子式、堆放其它雜物。
七、確須用水帶,有工段負責人向生產部領導或安保部[專管員]申請,同意后也須按規定晾曬、回收,否則一律不得使用;滅火機是備用戰斗器材,更不能隨意動;
八、違反以上任何一條都將按廠紀規定嚴肅處理;
九、如發現人為損壞,將于工段或車間月底工獎考核掛鉤;
公司消防的管理制度3
1.0 目的:
1.1 為保障公司安全,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為公司的經濟效益保駕護航,突出“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做到滅火器材用時無礙,特制定本制度。
2.0 適用范圍:
2.1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
3.0 職責:
3.1 人事行政部保安隊負責落實檢查和保管。
3.2 人事行政部負責督導和指導。
4.0 程序細則:
4.1 消防器材人事行政部負責,每半年綜合檢查一次,每月點檢一次,做到臨警好用。
4.2 本制度所指的消防器材具體為:各類滅火器、消防栓以及其他消防設施。
4.3 消防器材安置好以后,必須由各部門安全消防責任人負責,分段、分塊落實到班組。
4.4 消防器材周圍不得堆放雜物、貨物,不得阻塞通道,消防器材隨時保持清潔。
4.5 消防器材是滅火的專項物品,不得任意挪用。
4.6 消防栓箱內的水帶、接口、板頭、噴槍等物品要每月檢查一次,且隨時處于備用狀態。
4.7 消防器材箱、消防栓及其內的物品損壞、缺少,將按公司《獎懲條例》予以處罰。情節嚴重者按破壞消防設施論,送交派出所處理。
4.8 公司建筑物內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員活動的地方、公共場所、娛樂場所、樓層間、機房、電房、廚房、辦公室等部位視情況配備輕便手提式滅火器材,由管轄部門負責維護保管及外表的清潔衛生,擺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雜物,改變消防器材擺放的位置時,要經人事行政部同意,有意損壞消防器材要罰款,情節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4.9 過期損壞或因消防演習使用過的消防器材經人事行政部確認后,統一進行配備、裝藥,并按《廢棄物管理程序》規定處理。
4.1 0公司各類滅火器由人事行政部統一每年一次換藥并送檢消防部門。
4.1 1消防手電筒、出口指示燈、事故應急照明燈保持完好。
4.1 2采購消防器材時,應符合環保要求。
4.1 3報廢管理:
從出廠日期算起,達到如下年限的必須報廢:
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5年;
手提式酸堿滅火器―――5年;
手提式清水滅火器―――6年;
手提式干粉滅火器
(貯氣瓶式)―――8年;
手提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0年;
手提式1211滅火器―――10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推車式化學泡沫滅火器―――8年;
推車式干粉滅火器
(貯氣瓶式)―――10年;
推車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2年;
推車式1211滅火器―――10年;
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另外,應報廢的滅火器或貯氣瓶,必須在筒身或瓶體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膠貼上“報廢”的明顯標志,內容如下:“報廢”二字,字體最小為25mmx25mm;報廢年、月;維修單位名稱;檢驗員簽章。滅火器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維護檢查。
公司消防的管理制度4
第一條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危害,保護員工人身、單位財產和員工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共安全,保障單位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陜西省消防條例》,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施綜合治理的具體步驟,堅持專門部門與單位員工相結合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三條 單位設立各級消防責任制,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單位法人擔任;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單位各部部長擔任(由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任命);三級消防責任人由各業務部門擔任。后勤部門由各科長擔任(由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任命)。四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各柜(班)組長擔任,(由三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任命)。
第四條 成立由單位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組成的消防安全委員會,單位安全保衛部對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在單位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的領導下,全面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制訂逐級消防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第五條 單位消防安全委員會職責:認真貫徹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消防工作的指示,將防火安全工作納入經營、行政管理計劃,做到五同時。
1、組織制訂和修改防火責任制,并督促實施。
2、加強防火宣傳教育,組織開展消防活動。
3、領導專職、義務消防組織,給予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的保證。
4、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研究隱患整改方案的實施,做到'預防為主'。
5、指導對消防設備的配備、維修、更換、管理。
6、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負責查明原因,明確責任,提出改進措施和處理意見。
第六條 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擔任)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7.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第七條 消防安全管理人主要職責:
1. 在單位防火委員會及責任人的領導下,全面負責監督、檢查、管理單位的消防工作。
2、定期向單位防火委員會匯報單位的'消防工作情況,提出消防工作實施計劃。
3、加強對職工(包括新職工、外來務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與普及。
4、會同單位設施保全部對用電、用火、改建、裝修等進行審批工作。
5、經常組織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及時填寫整改通知單,并對整改情況負責復查驗收,對重點禁火部位動火實施監護。
6、對重大火險隱患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并督促有關部門采取臨時緊急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7、一旦發生火災,應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撲救,做好善后處理工作,調查情況,分析原因,明確責任。
8、對消防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個人和班組、部門提出表揚和獎勵。對違反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災事故的責任者,按情節輕重提出處理意見。
第八條 專職安技員職責:
1、在安全保衛部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江蘇省消防條例》以及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則,嚴格管理消防工作。
3、鉆研消防業務知識,積極開展消防宣傳,在職工中普及消防知識。
4、組織開展單位檢查、宣傳、整改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文書檔案工作的歸檔。
5、切實管好電源、火源和化學危險物品,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
6、負責管理單位義務消防隊和義務安全員的工作,指導業務訓練和滅火演練,提高自救能力。
7、定期與不定期的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整改,重大隱患及時上報。
8、會同單位設施部進行建筑審核,確保新建、擴建、裝潢項目符合防火要求。
9、發生火災事故及時上報,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吸取教訓,做到'三不放過'。
10、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熱情服務,廉潔奉公,為單位經濟工作的發展真正起到保駕護航的作用。
公司消防的管理制度5
1、目的
對消防安全進行控制管理,保障企業的健康、穩定發展。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責任劃分、明火管理、電源電氣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檢查、突發安全事件響應等過程
3、制定依據
3.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3.2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3.3《河南省消防條例》
3.4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4職責
4.1公司總經理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4.2辦公室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指導、檢查、督促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
4.3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4.4各部門、車間負責所管工作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
4.5安全科在辦公室領導下,負責公司消防安全的具體管理和監督工作。
5、內容
5.1方針和原則:消防安全管理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為基本方針;實行誰管理,誰負責;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
5.2組織管理
5.2.1公司實行總經理領導下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各部門、車間、班組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
5.2.2公司應當建立、健全職工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防火責任區和消防職責,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5.2.3公司應當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增強安全觀念。讓職工懂得本崗位有什么火災危險,懂得預防措施,懂得滅火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事故苗頭。
5.2.4公司應建立義務消防隊,倉庫等防火重點部位的職工都應參加義務消防隊,義
務消防隊要定期開展消防演練。
5.3消防安全責任
5.3.1公司總經理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況。
b、統籌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c、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5.3.2公司辦公室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擬訂消防安全資金投入及組織保障方案。
c、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工作。
d、組織實施對本公司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識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e、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f、及時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g、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人力資源部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消防操作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5.3.3安全科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的直接管理部門,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按照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及其他消防安全相關規定的要求,結合公司發展實際情況,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關規章制度;
b、督促各部門、車間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職責;
c、監督各部門、車間落實實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況;
d、協助辦公室做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門、車間做好消防設施設備和消防安全標識的維護保養工作,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f、協助辦公室做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g、及時向辦公室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h、負責公司消防設施設備的定點、統計、監管工作;
i、負責公司消防器材的統一申報、采購和配置工作。
5.3.4各部門、車間的主要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各部門、車間的主要負責人是各自主管區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管理區域內的消防安全負有主要責任;
b、負責在其管理區域內落實與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c、負責管理區域內消防安全的自查與隱患整改工作;
d、對管理區域內重大消防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安全科;
e、負責管理區域內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和保養,嚴禁將消防設施設備挪作他用;
f、及時將部門或車間內損壞、失效、已使用的設施設備上報安全科備案,對已使用的器材設備要做出書面說明;
g、確保消防設施設備的整潔完好,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5.3.5行政科負責公司消防設施的維修和維護。
5.4明火管理
5.4.1車間因工作需要使用電焊、氣焊(割)時,必須事先報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專人監護,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必要時,應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5.4.2公司須根據生產特性、危險程度和建筑布局劃分禁火區域。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區域內動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總經理辦理《動用明火審批表》,由專人監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源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保護措施。
5.4.3嚴禁在車間、倉庫、高配房等重點區域內使用明火。
5.4.4公司生產區、庫區、易燃易爆物品作業場所,應有明顯禁煙、火警標志,嚴禁吸煙。
5.4.5外來單位或人員進廠作業前,公司辦公室應與其簽訂《外來作業人員消防安全協議》,規定其進出廠區的路徑,保證施工或作業范圍內的消防安全。
5.5電源電氣管理
5.5.1車間、倉庫內嚴禁擅自亂拉、亂接電源線路,不得隨意增設電器設備。如需改變或安裝線路,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負責。
5.5.2車間、庫房的電源線路、電器設備應保持清潔,配電箱、立式配電柜內應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塵堆積,不準堆放物品。各電氣設備的導線、接點、開關不得有斷線、老化、裸露、破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施嚴禁超負荷運行。
5.5.3公司工程部負責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合理安裝電氣設備,做到安全操作,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用電安全。
5.5.4電氣線路、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操作時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a、凡是能夠產生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的設備、電器,必須設置消除靜電的裝置。
b、凡電加熱設備應落實專人負責操作和看管,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
c、車間設備負責人應經常組織對電氣等關鍵設備進行巡檢,及時清除粘附在設備上的花蓬、廢絲等易燃易爆物品。
d、車間內使用汽油、煤油等清洗設備零部件,應先審批后使用,落實專人負責,從嚴限制,并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e、嚴禁在設備的電動機上、電箱開關內擺放物品。
f、嚴禁在電線、電纜上方堆放原輔材料、成品等易燃易爆物品。
5.6消防器材管理
5.6.1公司應根據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備適當種類和足夠數量的消防設備和器材,但不得挪作他用。
5.6.2公司辦公室應建立本公司《消防器材管理臺帳》,詳細記錄公司消防器材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安裝地點、有效狀況等。
5.6.3管理要求要點:
a、消防設備器材和工具應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點。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曬、防銹蝕、防霉爛、防結塊和防凍措施。
b、消防設備、器材的周圍原則上不準堆放雜物和掛放其他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司辦公室對消防設備、器材要建立定期維修保養制度,保證完好有效。
5.7消防安全檢查
5.7.1公司必須建立、健全逐級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
5.7.2公司辦公室應每月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班組實行日檢查,車間實行周檢查,集團公司全面檢查。消防安全檢查內容應包括:
a、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b、消防通道有無堵塞;
c、消防水壓是否正常;
d、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
e、是否存在線路私拉亂接、開關裸露等安全隱患;
f、安全出口、應急照明是否良好;
g、電氣等關鍵設備運轉是否良好,有無易燃易爆物品擺放或粘附;
h、生產區域是否有吸煙現象,地面是否有煙頭;
i、火災等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5.7.3辦公室每次檢查后,應形成《消防安全檢查表》及時通報,并發出《消防安全整改通知書》要求責任部門整改。各級責任部門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或違章作業應認真研究,有條件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對一時難以解決的要及時上報,同時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5.7.4安全隱患或違章作業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責任人應及時將《消防安全整改通知書》報送辦公室驗證、存檔。
5.8發生安全事件響應
5.8.1發生火災、爆炸等消防安全突發事件時,各級部門、人員應積極參與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方案,確保火險事故得到及時有效處理,盡量避免或將損失降低到最小。
5.8.2一旦發生火災、爆炸等安全突發事件時,相關部門、人員應立即采取果斷的應急措施,迅速撲滅火災,緊急疏散人員,如觸發報警裝置報警及動用滅火器、消防栓等,以控制事故蔓延。
5.8.3員工在發現火災、爆炸等安全事故無法控制時,應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5.8.4應對消防安全突發事件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降級、開除或采取經濟處罰:
a、不執行、不服從公司領導的應急指令;
b、供錯誤、虛假的消防安全信息,導致公司決策失誤的;
c、玩忽職守,對突發安全事件隱瞞、緩報或置之不理的;
d、麻痹大意,組織領導不力,處置不及時的;
5.9激勵
公司將對各分公司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a、模范執行消防安全法規、規章和崗位防火責任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b、積極參加滅火戰斗、搶救公司財產和保護員工生命安全表現突出的;
c、刻苦鉆研消防安全業務,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的;
d、發現和消除重大火險等安全隱患,避免火災等重大損失的;
e、及時發現和撲救火災,避免了重大經濟損失的。
f、適當時根據,公司制度進行相應的獎勵。
6、記錄
6.1《消防安全責任書》《動用明火審批表》
6.2《外來作業人員消防安全協議》
6.3《消防器材管理臺帳》
6.4《消防安全檢查表》
6.5《消防安全整改通知書》
7.其他相關文件
7.1《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7.2《鍋爐安全操作規程》
7.3《化學危險品倉儲管理制度》
7.4《油類管理辦法》
7.5《應急疏散預案》
公司消防的管理制度6
第一條進入廠區嚴禁吸煙禁止攜帶打火機、火柴及其他火種進入廠區。需動火時必須按“動火管理制度”辦理動火手續。
第二條機動車輛進入廠區必須按規定路線行駛需要通過“機動車輛禁止通行區時”必須按規定辦理“機動車輛通行證”并佩帶防火帽。
第三條化工生產裝置易燃易爆物品貯罐區輕質油品等易燃物質裝車臺嚴禁穿帶有鐵釘子的鞋以上這些崗位的工作人員禁止穿戴合成纖維服裝以防靜電。
第四條易燃、易爆物質生產、運輸、貯存區域在生產過程中嚴禁用石頭或鐵器敲打設備。
第五條嚴禁在生產裝置內和油罐區私自灌取油品和物料需要時需經車間主任或安全員批準并嚴禁在以上區域用汽油等輕質油品擦洗衣物、設備、零部件等。
第六條正常生產中不準隨便排放物料、油品、易燃、助燃和有毒氣體緊急狀態排空時必需按排好現場監護人停止周圍的一切火源有計劃地排空或安排在夜間人少時進行并做好防火措施。
第七條操作崗位上發現不正常氣味或其他可疑現象時應立即查找物料跑漏處進行處理采取緊急防火措施。
第八條易燃易爆生產裝置在生產過程中一般不準動火必須時除按規定辦理“用火票”外還必須采取特殊防火措施。
第九條在易燃易爆生產裝置中動火必須做到
1、焊接的火花焊渣不能飛濺到易燃易爆的貯罐、機泵和其他容易泄漏的設備上。
2、乙炔發生器與氧氣瓶的距離不得小于米。
3、嚴禁用氧氣倒吹乙炔管。
4、任何設備不準帶壓焊補。
第十條設備上的安全閥、壓力表、也面積、阻火器、報警器等必須保證完好不得隨意切斷或停用發生故障的`要及時修復。
第十一條易燃易爆生產裝置區、易燃品罐區、易燃品倉庫區嚴禁使用明火取暖和燒水做飯。
第十二條嚴禁在生產裝置區的高溫管線、加熱爐等設備上烘烤衣物、棉紗、抹布和食物。
第十三條生產區的一切消防設備應有在崗人員保管和維護并把這些設備納入交接班內容要班班交接保持完整好用。
第十四條崗位上的人員必須學會使用簡單的小型滅火器了接他們的性質和用途及滅火方法。
公司消防的管理制度7
根據《消防法》《消防管理條例》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有關規定,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項目公司全體員工應將消防工作視日常本職工作,人人都是義務消防對員。
2.0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本項目管理區域內不得擅自動火,動火時須事先與主管部門聯系,并辦理動火手續。
3.0動火前須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備足夠的消防滅火器材,且派人監督其動火情況,完畢后立刻清查現場。
4.0發現私自動火作業的,除補辦動火作業手續外,還要對其進行消防安全教育;造成嚴重消防安全隱患或火災事故的,移交項目公司主管部門或公安消防機關處理。
5.0需要在重點要害部位施工作業動火時(如:配電室、車庫、機電設備房等),必須經項目公司批準;按消防有關規定動火前必須做到'七不、四要、一清'。作業完畢后負責人認真檢查現場,防止留下火種。
5.1動火前'七不':
5.1.1防火、滅火設施、消防器材不落實到位不動火。
5.1.2動火現場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未清除不動火。
5.1.3現場難以移動的易燃物,未采取安全防火措施前不動火。
5.1.4動火現場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的容器未清理干凈,未排除殘留的油質前不動火。
5.1.5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場所,未移除易燃物品的不動火。
5.1.6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面可燃物未清理和未采取防火措施的'不動火。
5.1.7動火前未準備充分的消防滅火器材不動火。
5.2動火中'四要':
5.2.1動火前要指定現場防火負責人。
5.2.2現場防火負責人和作業人員必須注意現場情況,發現隱患時,要立即停止。
5.2.3發生火災事故時,要立即組織人員采取消防措施進行撲救。
5.2.4要嚴格執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防止發生消防事故等。
5.3動火后的一清:現場防火負責人在動完火后,要徹底清理現場火種,經檢查確認安全后,才能離開現場。
6.0重點要害部位和設備機房內,嚴禁堆放易燃物品,消防設施設備附近不準堆放任何雜物。
7.0消防通道、樓梯口等公共部位須保持通暢,嚴禁堵塞或封鎖,安全出口指示燈完好。禁止在樓道、樓梯垃圾桶內焚香、燒紙等。
8.0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消防安全管理有關的規定。
9.0執行公司工程設備管理規章制度,定期維護消防設施設備和測試檢查,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公司消防的管理制度8
公司的消防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成立消防安全小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規定,制定如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每年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意識。
2、防火巡查、檢查制度,落實逐級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消防工作歸口管理,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
3、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值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4、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5、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6、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7、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8、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公司消防的管理制度9
1、 目的:
1、1為保障公司安全,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為公司的經濟效益保駕護航,突出“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做到滅火器材用時無礙,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2、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
3、 職責:
3、1人事行政部保安隊負責落實檢查和保管。
3、2人事行政部負責督導和指導。
4、 程序細則:
4、1消防器材人事行政部負責,每半年綜合檢查一次,每月點檢一次,做到臨警好用。
4、2 本制度所指的消防器材具體為:各類滅火器、消防栓以及其他消防設施。
4、3消防器材安置好以后,必須由各部門安全消防責任人負責,分段、分塊落實到班組。
4、4消防器材周圍不得堆放雜物、貨物,不得阻塞通道,消防器材隨時保持清潔。
4、5消防器材是滅火的專項物品,不得任意挪用。
4、6消防栓箱內的水帶、接口、板頭、噴槍等物品要每月檢查一次,且隨時處于備用狀態。
4、7消防器材箱、消防栓及其內的物品損壞、缺少,將按公司《獎懲條例》予以處罰。情節嚴重者按破壞消防設施論,送交派出所處理。
4、8公司建筑物內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員活動的`地方、公共場所、娛樂場所、樓層間、機房、電房、廚房、辦公室等部位視情況配備輕便手提式滅火器材,由管轄部門負責維護保管及外表的清潔衛生,擺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雜物,改變消防器材擺放的位置時,要經人事行政部同意,有意損壞消防器材要罰款,情節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4、9過期損壞或因消防演習使用過的消防器材經人事行政部確認后,統一進行配備、裝藥,并按《廢棄物管理程序》規定處理。
4、10公司各類滅火器由人事行政部統一每年一次換藥并送檢消防部門。
4、11消防手電筒、出口指示燈、事故應急照明燈保持完好。
4、12采購消防器材時,應符合環保要求。
4、13報廢管理:
從出廠日期算起,達到如下年限的必須報廢:
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5年;
手提式酸堿滅火器―――5年;
手提式清水滅火器―――6年;
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8年;
手提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年;
手提式1211滅火器―――1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推車式化學泡沫滅火器―――8年;
推車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1年;
推車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2年;
推車式1211滅火器―――1年;
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另外,應報廢的滅火器或貯氣瓶,必須在筒身或瓶體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膠貼上“報廢”的明顯標志,內容如下:“報廢”二字,字體最小為25mm×25mm;報廢年、月;維修單位名稱;檢驗員簽章。滅火器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維護檢查。
公司消防的管理制度10
一、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消防法律、法規、制度、規定的要求,切實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各部門行政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的`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制定適合本部門特點的防火安全制度和保障防火安全的操作規程并督促其落實;組織制訂防火工作計劃,督促所屬單位、人員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組織消防滅火和安全疏散預案的制訂、演練;組織對義務消防隊伍的管理和對師生員工、義務消防隊員進行防火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及培訓;組織管理、維護防火設施、器材,保證其完好有效;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組織防火安全責任(保證)書各項內容的落實。
三、各重點防火部位,實行晝夜24小時有人值守制度;其防火安全措施按《重點防火部位安全管理規定》、《消防(控制)室安全管理規定》、《消防設施、器材管理規定》等規定落實。
四、嚴格用火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內外亂燒廢紙、垃圾;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等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時,應按規定審批,落實現場監護人和安全措施后方可動火作業。
五、嚴格用電安全管理。各類電線、電器的安裝、使用均應符合用電安全、防火安全規定;嚴禁亂拉電線,嚴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電設備。
六、加強消防水源管理。消防水池和消防栓要保持足夠的消防水源,禁止將專用消防水源挪作他用。
七、加強氣源管理,特別是易燃、有毒氣體和易燃、易爆危險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持室內良好通風。
八、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暢通。嚴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門、防火卷簾等處堆放障礙物,嚴禁在教學、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九、保障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排煙送風、自動噴淋、火災事故廣播、火險報警等設施、設備處于正常狀態。
十、遇有火災險情,要迅速組織撲救、報警。
十一、對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單位和個人,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移交政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公司消防的管理制度11
1、消防器材和設施是滅火的專用工具。在沒有發生火災的情況下,嚴禁任何人擅自動用。
2、各班組所轄區域內的消防器材和設施,由各班組長負責保管。
3、倉儲科負責庫房及站點消防器材和設施的'配備、更換、維修和檢查工作。
4、不準以任何理由埋、壓、圈、占和損壞一切消防器材和設施。丟失和損壞的消防器材和設施,應及時匯報,并要查明原因,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按原價賠償并處以罰款。
5、消防水源如需停水操作,應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7、消防栓是消防專用設施,應設有明顯標志。未經倉儲科同意,一律不準動用。
8、各班組配備的室外消防專用柜必須指定專人管理,消防專用柜內的設施必須擺放整齊、懸掛有序、保持清潔,防止受壓、受潮損壞。
9、各班組配備的水槍水帶,因有特殊情況使用的,必須經倉儲科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后要用清水洗刷干凈、晾干、整齊放回原處。
10、各班組轄區內的通道、路口和油區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通道。
公司消防的管理制度12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教職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幼兒園后勤每月對幼兒園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人員應將檢查情況及時報告幼兒園,若發現幼兒園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幼兒園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上課時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3、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幼兒園后勤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幼兒園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班放學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八、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公司消防的管理制度13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內部刊物宣傳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1.2、定期組織全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1.3、公司安全稽查部針對各崗位特點組織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1.4、新入職的油料保管人員必須進行崗前的消防培訓I,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油料保管人員因工作需要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2、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2.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2、公司安全稽查部、綜合辦公室、后勤保障部每月對公司場站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2.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2.4、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3、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3.1、公司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晚班值班人員對車輛擺放負責,要留出疏散通道。
3.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4、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4.1、運營車輛配備的滅火器每日由駕駛員進行自查,保證每輛車的滅火器有效。各場站的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所屬部門負責管理。
4.2、公司所有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安全稽查部負責,發現異常及時到供應科進行更換,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安全稽查部對更換消防施設、設備要制定臺賬存檔。
5、消防器材管理:
5.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5.2、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5.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5.4、線路的消防器材由線路隊長(班組長)管理,各部室的消防器材由部室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6、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6.1、各部室、各線路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6.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相關部室、線路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6.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室、線路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6.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6.5、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6.5.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6.5.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6.5.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6.5.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6.5.5、員工通勤所用電動車應在集中充電點進行補電。
7、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7.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7.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7.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7.4、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7.5、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8、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8.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8.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8.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8.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8.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9、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9.1、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班組)和個人、單位應當給予表彰或獎勵。
9.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9. 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10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g.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h.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公司消防的管理制度14
1、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 、“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實行總經理領導下的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
2、單位成立以總經理為首的、各部門經理為委員的防火安全委員會,全面負責領導和開展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在單位防火安全委員會的領導下,各部門成立以部門經理為首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各行政班組設立防火安全員,做到責任層層落實,把好安全關。
4、各級管理人員及崗位安全員,在日常工作中要牢記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教育本部門員工認真學習消防知識,自覺遵守本單位各項安全規定,切實負責,加強檢查,積極堵塞安全漏洞,把防火工作落到實處。
5、安全保衛部是單位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在總經理和主管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為主管部門負責對各部門的防火工作進行檢查、監督、指導。
6、單位配置的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淋系統、緊急廣播系統、防排煙系統、卷簾門以及各種消防安全指示標志、消防栓、消防器材等設備設施及其安全配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范標準,所有員工都有維護、保管、養護的.義務,不準隨意挪用、移動、擠占、遮擋和損壞。
7、單位的消防設備設施要有專人負責登記造冊,定期維護保養,保持設備的完好有效。
8、成立以各崗位安全員為主要成員的義務消防隊,由安全保衛部負責組織建立、健全規章制度,配備必要的裝備、器材,定期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9、新員工上崗前要進行嚴格的消防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10、所有員工應當認真遵守崗位安全制度,做到“三知、三會”(知道單位或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知道初期火災撲救方法、知道疏散逃生路線,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逃生自救)。
11、單位的防雷裝置,應當在每年雷雨季節前進行定期檢查,對避雷針、避雷器由有關主管部門進行定期校驗。
12、單位把高壓配電室、鍋爐房、電腦機房、燃氣調壓站、中餐廚房等列為重點防火部位,這些部位要做到有健全的規章制度,有安全負責人,有安全防范措施,有緊急處置預案,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
13、廚房等使用明火或產生熱能源的部位,要嚴格管理,嚴格要求,要經常檢查所使用的設備是否完好。
14、因需要動用明火的部位,在使用前要嚴格遵守本單位關于《動用明火管理制度》,必須填寫《動用明火申請表》。
15、不準將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帶入客房,建筑物內嚴禁焚燒可燃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爆竹,客房內不準使用大功率電熱器具,不準私自安裝電器設備。
16、餐廳、宴會廳、劇場、歌舞廳及其他人員聚散場所和娛樂場所,營業中要控制所能承載的人數,不得超員接待,并保持疏散暢通。
17、加強用電安全管理,單位內所有電器設備的安裝,必須由專業電工實施;客戶自備和使用的電器設備,須經工程部門檢查認可,并由專業電工安裝;凡可移動的電器設備,其電源線必須是橡膠護套導線;因工作需要拉接臨時電源的,必須提前申請,按《臨時用電管理制度》由專業電工安裝架設。
公司消防的管理制度15
1)消防檢查包括對消防器材、設備、裝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及房屋用途變更的檢查,也包括用電、用氣平安和動火作業的檢查。
2)各項目的.消防責任人同時為消防檢查人。同時,消防責任人的工作必需隨時接受相關部門與公司領導的檢查。
3)項目負責人支配保安班或機電班對滅火器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并按規定時間更換或補充,不允許過期存放。
4)依據《消防系統檢查項目》的規定進行檢查,檢查時必需作好具體記錄,對于不符合要求的,應盡快整改。
5)對物業區域(物業區域)內的公共地方的用電、設備、線路應每月檢查一次,并作好具體記錄。對存在隱患的地方,要剛好修理或通知有關部門處理。
6)對任何私拉亂接管線的行為,一經發覺,賜予制止,并發出違章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者,按有關規定強制執行和懲罰。
7)嚴格執行裝修審批制度,凡是動火作業,須得到消防機關和物業公司批準方可施工,物業公司應做好登記和全過程的監督工作。
8)主動協作有關供氣、供電、消防機關做好消防檢查工作。
9)值班人員應每天對公共通道進行檢查,剛好清理堵塞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順暢。酒樓、卡拉OK、餐廳、商場、地下室等重點防火部位應增加巡查次數。對把房屋變更原用途的,責令業主復原原批準用途。
10)秩序維護員應按規定制止人員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物業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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