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公司管理制度15篇(合集)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監理公司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監理公司管理制度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集團公司安全管理有關要求,為加強公司本部及項目監理部消防安全工作,杜絕火災和火警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崗位責任制
(一)崗位責任制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以及集團公司有關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令及有關制度,認真負責做好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2、把消防工作納入公司日常工作議程,與監理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獎。
3、強化公司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員工消防安全意識,動員和發動員工做好公司各項消防安全工作。
4、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做好公司各項消防安全工作。
(二)部室領導職責
1、依照上級和公司領導對消防工作的要求,認真做本部室消防安全工作,對本部室消防工作負責。
2、負責對本部室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有關規定的教育和培訓,提高職工消防安全意識和責任。
3、負責對本部室經常性的“三查”(查電線電源有無損壞、查可燃物是否清除、查消防設施是否齊全)、“三關”(關門、關窗、關電源)工作,消除火險隱患,確保機關安全。
(三)總工辦、項目監理部負責人職責
1、依照上級要求和當地消防部門的要求,認真抓好項目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對本項目部職工經常性進行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知識的普及和學習,提高職工做好項目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覺性。
3、加強與項目部駐地消防管理部門的聯系與溝通,共同做好項目部和監理工作場所消防安全。
(四)員工職責
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和本單位制訂的有關規章制度,自覺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器材),預防火災和火警事故的發生。
2、自覺學習有關消防安全知識,做到“三懂”(懂得本崗位生產過程中或商品性質存在的火災隱患、懂得怎樣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三會”(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火險隱患)、“三能”(能自覺準遵守消防規章制度、能及時發現火險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切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認真做好辦公、工作、生活場所的“三查”、“三關”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做好應急處置。
二、宣傳教育規定
(一)在公司行政辦公會上,認真傳達上級有關消防安全管理的規章和制度,并布置和落實,要逐級落實,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
(二)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素質。
(三)各項目監理部要根據所監項目情況,做好消防知識的'普及教育,使監理部員工做至“三懂”、“三會”、“三能”。
(四)對新錄用人員、特殊工種人員要開展三級安全教育。
三、用火用電安全管理規定
(一)辦公場所、作業區及生活區的照明、電器設備的線路、開關、插座等嚴禁私自安裝,需要改變或新增的,需報綜合辦或項目部負責人審批,由電工按規定要求安裝。保險絲不得隨意變大,嚴禁用金屬絲代替保險絲。
(二)嚴禁使用電爐或電熱棒。經批準使用電水壺、電炒鍋的,應有專人看守,確保安全。
(三)辦公場所、工作現場和生活區需要明火作業的,經批準后,應有專人負責監護,并配備滅火器材和制定防護措施,做到火滅人離。
(四)禁止在車庫和易引起火情的地方吸煙,嚴禁亂扔煙頭。
(五)因工作需要購買的化學易燃物品,按規定使用和管理,防止意外事件發生。
(六)各項目監理部使用的液化氣應到有質量保證的供應點購買、換充氣。炊事員應按規定操作,不是撤離職守。
(七)因違章所發生的事故,視情況輕重、責任大小,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觸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由國家相關問部門處理。
四、消防器材、設施管理規定
(一)消防設施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或挪作他用。滅火器等消防器材不得擅自移動、動用和借用。
(二)消防器材要定期進行檢查、保養,發現破損、失效的要及時修復、更換,使消防器材保持良好狀態。
(三)滅火器要定點存放,定點管理,定期保養。
五、查改管理規定
(一)各部室和項目監理部日常防火安全檢查由部室和項目管理部負責人負責,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一時難以解決的,提出整改意見報公司。
(二)節假日、冬夏期間和重要時期,公司協統一組織對公司本部、名項目監理部進行防火大檢查,發現火患隱情的,及是發出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被查部門應在期限內迅速整改并將書面整改措施反饋公司。對整改有困難的火險隱患應在采取應急措施前提下,以書面形式報告公司。對反饋的整改情況,公司認為有必要的,將會組織“回頭看”。
六、火災事故報告、處置規定
(一)任何場所萬一發生火災,現場人員要一面組織撲救,一面報警,并速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
(二)火災發生地的項目監理部負責人要全力協助公安消防部門撲救火災和搶救傷員、國家財產,積極協助查清火因和責任人。
(三)凡是發生了燃燒現象的火災都要上報公司領導和綜合辦。如有瞞報、虛報或故意遲報的,要按公司規定嚴格追究火災發生部門或項目監理部負責人的責任。
(四)火災發生后,要堅持按“三不放過”原則,嚴肅處理直接責任有和相關責任人。
七、滅火作戰預案
(一)機關發生火災的,由公司領導和綜合辦等相關部室負責人組成臨時現場指揮機構,配合消防部門撲救火災。項目監理部所監項目發生火災的,由項目負責人指揮配合消防部門撲救火災。
(二)發現火災的第一目擊者,在大聲呼喊的同時,迅速拿起滅火器進行撲救,在場的其他人員迅速打119報警。
(三)發生火災時,電工或其他人員迅速切斷總開關電源,并派專人留守看護。
(四)發生火災場所的大門要有專人看守,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派人配合消防部門人員開展滅火工作。
(五)火災施救結束,進入查火因階段時,要指定專人警戒火災現場,維護好現場治安秩序。
(六)其他事項按“火災事故報告、處置規定”執行。
八、其它事項
(一)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規定如有與上級有關規定不符時,以上級規定為準。
(三)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監理公司管理制度2
一、目的:
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地管理駐地監理小組的工程資料。
二、收文處理程序:
來文→簽收→登記→傳閱→承辦→收集→歸檔
1、需簽核返回的文件:
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批閱簽字→項目總監(總監代表)審核簽字、蓋執業注冊章→返回發文單位
2、需轉發的文件:
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傳閱→項目總監(總監代表)批準→轉發有關單位
3、需簽核、蓋章返回的文件:
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批閱簽字→項目總監(總監代表)審核簽字、蓋執業注冊章→公司蓋章→返回發文單位
4、只需簽核、簽閱和存檔的文件:
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批閱簽字→歸檔
5、凡需要承辦或批示的文件必須立即辦理,若不能及時辦理須要研究處理的預處理文件,應以書面形式給予對方回復。
三、發文處理程序:
擬稿→編號→審稿→簽發→歸檔
1、會議紀要由項目總監(總監代表)指定擬稿人;
2、監理發文由提出人擬稿,并按本制度建設規定編號;
3、所簽所朱劍紅經總監蓋章簽字后,方可發出;
4、所發文件嚴禁涂改;
5、文件簽發后,由資料員作好發送登記,并歸檔。
四、收、發文登記:
1、收文和發文分開登記。
2、按資料分類,屬于同類編號的登記在一起。
3、經濟簽證獨立登記。
4、工程變更獨立登記(總監登記)。
5、多個單位工程的投資項目、多個分段的園林綠化,投資項目總監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收、發函登記和歸檔方案。
五、資料編號:
1、城建檔案和公司統一數據資料規定資料編號為:A承建商類、B監理類、C監理內部使用類、D勘察設計類、E 業主類;
2、各工程項目發文統一編號如下:
發文編號采用 MMi-Ni-XX 形式;
MM: 則表示工程項目名稱漢語拼音的字頭。如“HW”表示“華為”,“i”則表示棟號或區段號;
Ni: 表示政府和公司統一管理的資料。如“B4”表示“開工令”,“C2 ”表示“工程進度跟蹤表 ”;
XX: 表示流水號。如1,2,3,……N。
3、若項目煤管局有多個直屬單位工程或區段,將資料按驗收棟號或區段資料分開后再呼號。
六、資料歸檔:
1、按A、B、C、D、E分五類分別歸檔;
2、每大類采用公司統一制作的樣板文件夾按分類編號分開;
3、上交檔案館的資料由檔案局公司資料員協助監理組資料員按照檔案館的要求整理、歸檔。
七、向公司移交資料:
分類→裝訂→上交
1、資料分兩部分:一部分按月移交;另一部分在工程完工備案前后移交。
2、按照城建檔案和公司股份公司的規定(詳見資料分類目錄)分別裝訂成冊,上交資料宜為原件,特殊情況可為復印件;
3、裝訂順序為:封面、資料目錄表、內容;
4、總監對上交公司資料的數量進行確認,并在“資料目錄表”簽字,蓋執業注冊章;
5、移交檔案館的資料,按檔案館準許的資料目錄,將項目發生的數據資料原件按保管月上交公司獨立保管;
6、每月底最后數天內須將本月資料整理好月底移交公司;
7、現場資料員向公司移交資料時,應填好“資料目錄表”,并由接交人簽字。
八、監理機構內用資料臨時移交:
1、監理相關機構人員異動時,必須將需要所管理的資料移交給資料員,辦理好書面交付手續,項目總監確認;
2、若資料員休假或公差外出時,應當總監應適時安排人員接任資料管理工作,并辦理書面交接手續。
九、向檔案館移交資料:
收集→整理→核查→裝訂→上交
1、資料員按檔案館的.要求收集、整理資料;
2、檔案館要求掃描、錄制光盤的資料必須掃描、錄制光盤。(附檔案館文件材料目錄)
3、總工辦對照檔案館的要求進行檢查;
4、按檔案館的要求進行目錄分冊、排序、編頁碼;
5、資料員裝訂好上交檔案館;
6、掃描、錄制光盤的資料須上交公司一套。
十、城建檔案管理規定:
1、《統一用表》必須采用碳素黑色墨水填寫或黑色碳素印墨打印,采用復寫的應使用單面碳素復寫紙,填寫或打印的首份用于上交城建檔案館;
2、填寫《統一用表》應使用規范的語言、法定計量單位、公歷年月日;
3、簽署人因簽名應采用慣常筆跡親筆手簽。總監或總監代表和監理工程師蓋執業注冊章,單位簽署欄應采用單位注冊全稱并加蓋;
4、《統一用表》表頭“編號”欄按本制度的規定編號。
十一、資料借閱:
項目監理機構成員資料必須征得資料員同意后方可查閱;
2、外單位查閱項目統計數據必須經項目總監(總監代表)的書面批準即可查閱;
3、借閱外派資料只限于在聯絡員查閱,要求及時歸還;
4、監理工作人員確因保安工作需要必須帶離辦公室的,須經項目總監(總監代表)的書面批準,且借閱天數不得超過三天;
5、借閱人不得拆卸、調換、污損所借資料,未經許可不得復制;
6、不讓在資料上圈點、劃線、涂改等做任何標記。
十二、資料信息化管理:
1、能夠用計算機處理的資料均通過計算機完成;
2、通過計算機完成的資料都必須光盤存盤,月底與資料一起上交公司目前;
3、資料統一按照A、B、C、D、E分類要求存盤,每一分類均設子目錄,子目錄名即為資料編號,并且軟盤上應貼好標簽及寫保護口,標明工程名稱及上交月份;
4、要求掃描處理、錄制光盤的資料,還必須掃描處理、錄制光盤;在施工中有關重要工序需要拍照和數碼施工人員拍照的,都必須拍照和數碼攝像并錄制光盤。
十三、資料保管:
資料員負責漂亮資料的保密、防盜、防腐、防丟、防潮工作;
2、保持資料的干凈、整潔;
3、全權負責小組常用的資料,應自留復印件或拷貝保存,以備查閱;
十四、失效資料處理:
1、工程竣工后房地產項目總監(總監代表)負責將剩余的文獻資料上交公司;
2、項目總監(總監代表)和資料員鑒定參考資料資料是否留存;
3、對不留存的資料經總工辦批準后銷毀。
十五、總監、資料員的責任:
總監管理工作對資料負監督和管理責任;
資料員對資料的管理負直接責任。
十六、執行制度的考核:
十七、相關制度:
監理組行文管理制度。
十八、涉及的表格:
1、收/發文登記;
2、資料移交登記表;
3、資料目錄表;
4、監理政府機構發函數量統計表;
5、機電工程人員發函明細表;
6、資料借閱登記表。
監理公司管理制度3
一、起草考勤管理制度的目的
建立和完善員工的各項構建塞雷縣,通過對社員各項考勤情況各項的統計,為所員工月、年度績效考核提供主要依據,引導員工考勤不良行為與公司目標保持一致,保證公司、所整體首要目標的實現,提高公司、所在監理市場競爭環境中的競爭工商競爭實力。
二、考勤管理的原則
考勤管理體制應當遵循“客觀、公正、人性、靈活、賞罰分明”的原則。
三、考勤管理制度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應監理二所所有員工及由參與監理二所主辦項目的其他所部員工。
四、考勤管理制度全部內容
(一)作息制度和勞工法
依據公司相關文件精神,作息時間安排概要:
(1)所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每月制度。
(2)每周周日為公休日,
(3)其他組織工作時間制度:根據大型項目實際情況所需,調整教育工作時間及安排加班。
(4)法定各節假日項目根據公司統一安排的休息時間結合本項目實際情況酌情按排。
(5)所屬各項目(含主辦項目)的加班情況必須在安排加班當日的下午17時報至文員處進行登記,由文員將加班情況報至公司人力資源部。如遇不確定加班情況,必須在加班后已登記的次日報職員登記。除此之外,加班的考勤表起止時間必須在考勤表中注明。
每周由一名項目部門負責人所在對所屬各項目(含主辦項目)進行抽查(每周抽查不得少于二至三個項目,每季度必須確保所有在建房地產項目投資項目抽查一次)。
各項目進行由項目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指定的專人考勤掌理。
各項目必須在每周六將正職周考勤表交至文員處登記,有文員進行匯總。
所屬人員(含所主辦項目的其他合做所部的人員)請假,請假1天的由項目總監或項目直接批準,請假時間超過2天(含2天),需有書面報所長批準。請假未被批準的,人員不能離崗,否則按曠工處理。
請假者,手機必須開機,以保證公司、所能隨時聯系上。
(二)所周例會簽到制
所屬人員(含合作項目人員)如無特殊原由,周例會必須參加并簽到(參加非本所主辦的合作項目,參建人員應參加主辦所周例會),確屬無法參加的,應向所屬項目負責人請假。無故不參加周例會的記缺席,記入當月績效,缺席達到10四次的記入當年績效。
(三)周報、月報制度
周報、月報的編制也列入到本管理制度。
所屬各項目(含主辦項目)必須在周六將形成正式文本的周報交至所文員處。
月報,必須每半年按時編制,每月25日至次月2日為上交月報間隔。
對周、月報逾期未交的項目部,記為缺勤。周報缺勤記入當月績效,月報缺勤記入當年年終績效。
各項目部可根據所監項目的實際情況適當適當調整周、月報的編制時間,并報文員備案,未審請調整的項目凡是按上述時間安排執行。
所可根據投資項目的'實際要求增加日報和旬報的編制時間,時間安排依照項目情況確定,由文員登記備案。
(四)學習簽到制
將所組織的各項學習簽到納入到考勤制度。
每次學習前,由所擬定出參加學習的人員名單,由文員通知到個人。參加學習的人員無特殊之事由不得醫務人員缺席,參加人員必須簽到,參加未簽到者一律視為缺席,記入月績效考核。
五、獎懲制度
(一)遲到、早退
以上下班時間為標準,以公司制式考勤表時間為依據,超過上班時間十分鐘視為遲到,提前十分鐘下班視為早退,遲到、早退超過30多分鐘且沒有沒有向部門負責人請假者,按曠工一天處理。遲到、早退一次處罰人民幣10元,一個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扣除當月全勤獎。
(二)曠工
(1)未經請假或破例假滿未續而擅自不到崗者,以曠工論處。
(2)偽造出勤記錄者,一旦查明以曠工判罪,并追查考勤記錄者與總監/項目有關負責人的連帶責任。
(3)曠工一天罰款100元。超過七日者扣發一個月的工資,殘部視情節輕重對當事人予以警告、辭退、除名等處罰。
(三)缺席
對無故不參加所周例會、學習的行為,視為缺席。缺席七次處罰人民幣10元,一個月周例會、學習累計達3次,扣除當月全勤獎。
(四)缺勤
(1)周報無原由的未按時將正式宣布文本交至文員處的看成視為缺勤。缺勤六次處罰人民幣10元,月累計達2次,扣除當月全勤獎。
(2)月報無原由的未按時將正式文本交至文員處的視為缺勤。缺勤一次處份人民幣20元,年度累計達3次,年終績效獎扣10%。
監理公司管理制度4
我國公路建設自1985年開始在世行貸款項目中按照國際慣例試行工程監理制度、1996年工程建設監理全面開始實行以來,一改過去政府部門的單項行政監督和施工單位的自我監督體系,建立了政府監督、社會監理和承包商自我監督三結合的全面管理體系,使我國的公路建設有了質的飛躍,其社會效益得到充分肯定。然而由于諸多客觀和主觀上的因素,監理制度一直沒有形成獨立于業主和承包商之外的、維護雙方利益的完全意義上的“社會監理制”,甚至成為業主的雇員或下屬機構,造成了在公路建設中監理過分依賴于業主的行政命令、維護業主的利益而忽略甚至侵犯承包商的利益的現象大量存在。本文就此現象進行分析,愿與同行交流探討。
1.我國公路工程建設業主、監理、承包商三者行為關系的現狀及根源
1.1我國公路工程建設業主、監理、承包商三者關系的現狀。目前三者之間的關系是:業主控制合同管理和建設資金的支付,監理控制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由于資金等問題,承包商處于被監督管理的狀態。這存在以下幾方面的矛盾:
1.1.1業主方面。
1.1.1.1立項后,業主往往以“優化設計”為由,在未和監理、承包商協商的情況下,擅自刪減、變更相關的工程項目,或不按照國家制定的規范要求,隨意提高工程的質量等級要求,造成工程施工難度加大;前期拆遷等問題沒有徹底解決,造成窩工,后期利用合同外單方制定的獎罰規定要求承包商按期完工,造成搶工,又不愿意支付上述原因增加的費用。
1.1.1.2資金不到位,工程款不能按月計量一次撥付,致使工期因資金不足而拖延,監理也無可奈何。
1.1.1.3因涉及到工程造價控制等問題,指揮部合同處作為負責業主審核工程計量、變更、索賠的具體實施部門,成為三方矛盾的焦點:指揮部合同處對已經經過監理工程師審核、批復過的工作內容、工程量重新審核,形成業主對監理不信任的事實,引起矛盾;重復審核,引起支付時間的延長,致使工程款不能及時撥付給承包商,引起矛盾;有心到現場核實,卻又被審核計量等工作困在辦公室中,引起變更、索賠等批復困難。
1.1.2監理工程師方面。監理工程師作為經業主委托、獨立于業主和承包商之外的第三方,本應按照規范和法律公平公正的維護雙方的利益,而在現行模式下,監理工程師在業務上有心科學、規范的行使監理權力,在行政上卻又受制于業主,無所適從,矛盾重重。主要表現有指揮部合同處對工程計量的二次審核引起監理工程師的抵觸情緒;因社會監理事實上成為業主的雇傭,往往會出現只維護業主的利益而損害承包商的利益的現象,引起承包商的消極對抗,影響工程的進度和質量;利用手中的監督管理權利強制承包商執行。
1.1.3承包商方面。由于資金撥付大權仍然掌握在業主手中,作為業主雇傭的監理控制工程進度、質量的監督管理權卻并不承擔過多的責任,承包商始終成為三者之間的弱式群體,表現在:業主派往現場的工作人員(包括總監)大都不具備專業監理資格,承包商苦不堪言業主直接插手工程建設和現場管理,和社會監理一起對承包商進行雙重管理,導致承包商在具體施工中手足無措、無所適從。
1.2矛盾產生的根源分析。
1.2.1受傳統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作為出資方的業主,事無巨細統抓統管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模式一時間難以改變,對自己出資建設,卻將資金使用、進度管理、質量控制的“大權”完全交由他人處理的現象一下子難以接受的;
1.2.2作為出資方的業主,經常會認為監理是受自己的委托進行工程監督的,承包商是付錢請來完成工程施工工作的,不認可監理獨立的監督角色,因而認為監理和承包商都是自己的雇傭,不能接受業主、監理、承包商“三足鼎立”的局面;
1.2.3作為國家公共設施建設管理的委托人,業主對工程的進度、費用、質量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業主認為自己完全可以勝任,不必假手他人。然而為了立項,又不得不按照相關規定實行“社會監理制”。
1.2.4“經濟原因”導致失去“社會監理”職能。監理如果不能按照業主的命令、指示開展工作,就不能順利得到自己應得的費用,因而只能對業主惟命是從。這樣既不用承擔責任,又可以順利拿到監理費,監理失去了“社會監理”的職能,成為業主派出的'“施工監督員”。
1.2.5監理人員的業務水平和個人素質不高。他們缺乏豐富的施工管理經驗、深厚的技術知識和相關的法律、經濟知識和嚴格的合同意識,綜合水平、信譽相對不高,在一定程度上不具備全方位、全過程的監理能力,不能令業主十分放心地將工程管理工作完全托付給他們。
1.2.6個別承包商不能嚴格按照規范進行施工工作,采用非正當的行為誘使或迫使監理人員作假,不能保證工程的質量
2. 對當前業主、監理、承包商混亂的行為關系這種現象所應采用的對策。
2.1 以FIDIC條款為依據,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或行政措施,嚴格約束三者之間的行為。目前僅僅依靠現有的經濟合同方面的法律對工程施工來說是不夠的,需要有專門的、詳細的、具有較強可操作性的工程施工方面專項立法或行政規定,公平、公正的保障三者的責任和權益,保證工程的正常實施。
2.2建設方應認真學習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相關管理知識、法律知識,轉變觀念,擺脫計劃經濟時代形成的用行政手段管理工程建設的模式和思路,特別是加入WTO后,公路工程建設以及管理思路要逐漸向FIDIC條款的要求靠攏。同時擺正自己的位置,承認業主、監理、承包商、三足鼎立局面的事實,建設方除了對重大變更、索賠進行宏觀控制、審批外,應按照國際慣例充分放權于被委托的合格的社會監理單位及其派出機構,使其充分享有合同賦予的職權和利益,充分擔負起合同規定的監督管理責任,充分發揮監理的獨立性和公正性,以合同及相關法律法規約束監理和承包商的行為,運用法律和合同等經濟手段實施工程建設管理,保證工程進度、費用、質量等目標的全面實現。
2.3監理單位除了掌握好工程技術外,還應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對合同應有清晰的概念,能夠熟練運用合同解決糾紛,保證工程順利實施。監理單位應不斷提供自身的素質,在挑選監理人員時,在注重專業素質的同時,也應注重個人的人品,保證監理人員能公平公正的開展工作,真正擔負起合同規定的監督管理職責。
2.4承包商在決定投標的時候,應對所投標的工程和擬投入的人員、在工程中應承擔的責任有一個清晰的認識,并保證進入工地的人員和投標書上的人員、設備相一致,開工后能嚴格按照工程施工質量計劃和進度計劃完成工程任務。同時相關部門通過嚴格的資質審查制度,對進入公路施工市場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其人員的素質進行綜合的、全面的、從高、從嚴的考察和考核,保證有資質和能力的施工隊伍和能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地完成監理任務的監理單位進入公路建設市場。
2.5其他的一些建議。
2.5.1考慮是否建立三方履約保證金制度。建設方、監理、承包商在簽訂合同后,都拿出相應比例的資金作為自己保證履約的信用保證金,存入相關主管部門(如交通廳質量監督站)的專設賬戶中,在對履約情況進行嚴格、細致、深入的考核后,對不能履約者給予經濟處罰,對受損者給予補償。
2.5.2考慮是否建立工程資金保證制度。即建設方在開展招投標工作之前,應在相關的賬戶中存入擬建工程相應比例(50%、60%或80%)的資金,并保證在開工后若干時間內存入的資金達到100%,這樣可以保證工程施工中有充足的資金,避免因資金問題引起的工期拖延甚至偷工減料。
3.結語 自1996我國實施公路工程監理制度以來,已經歷了10多年的磨合期,其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已被廣泛認可。然而,由于上述種種社會的和歷史的原因,形成了目前的這種建設方全抓全管、監理成為建設方“雇員”的的現狀,這并非真正意義上的“社會監理”的監理制度,也使得當前公路建設中建設方、監理、承包商在工程施工中的行為關系較為混亂,已經影響到工程的正常開展。希望本文能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使參與公路工程施工的各方能逐漸拋棄傳統的思維方式和工作方法,以適應市場經濟形式下,特別是加入WTO后公路工程建設市場的特殊需要。
監理公司管理制度5
1、目前我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監理規范基本情況
雖然目前我國實現了建設工程的項目法人制,但大多水利工程項目業主人員組成依然不完善,多為政府機構人員或退休返聘人員。他們大多對工程建設施工過程缺乏實際經驗,對監理規范及工程建設相關法律、法規了解不到位,對監理定位認識上存在誤區,在工作中大多以一個政府官員的角色出現,行事大多按自己意愿進行,削弱了監理指令在工程建設中的效應,很大程度影響了監理規范的執行力度。一位優秀的監理工程師應該是懂法律、經濟、合同管理、技術且具有相當協調能力的綜合性高素質人才,而國內目前監理人員的總體情況與國際同行相比還是有一定的差距。
2、監理組織及監理人員行為的規范研究
2.1 監理組織規范
監理組織包括監理單位和監理機構。監理機構是監理組織單位依據監理合同派駐工程現場,全面履行監理合同的現場臨時組織機構,隨著工程項目監理工作的結束而撤銷。規范應明確監理單位和監理機構的職責、權利和相互關。監理單位應通過投標競爭獲取監理業務, 并依照《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合同示范文本》與發包人簽訂監理合同。監理合同應明確監理范圍和任務、服務期限、監理報酬等;監理單位依據監理合同建立監理機構,派出監理人員。
2.2監理工作人員規范
監理工作人員規范應強調發包人、承包人及監理人員崗位責任制的規范,承包人的規范上崗(如“五大員”的到位、特殊工種的持證山崗等)直接影響工程的質量水平,監理人員的規范影響工程建設的控制力度,發包人的專職、規范有利于工程的有序實施。各方參建人員職責分明、規范上崗是監理規范實施的重要基礎。
2.3監理日常工作規范化
(1)水利工程監理應主要劃分為設計、施工兩大階段。施工階段的監理其主要內容為:施工準備階段的監理、施工階段的監理和完工驗收階段的監理。這一階段的監理工作重點應放在事前監理上,即盡量把質量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中。
(2)監理業務規范,就是在進行監理活動時一切事有依據,每項監理活動都有程序,每項監理活動都有標準。無論是監理人員行為的規范和監理業務的規范都要通過程序和標準這兩個要素來實現,也就是要通過程序化控制來實現。
3、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監理規范的原則
3.1合法性原則
規范必須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定》,以及安全施工、質量事故處理等的規定, 并與其他相關標準和合同示范文本相銜接, 包括水利工程驗收、 工程質量評定等.
3.2科學性原則當前建設項目管理已逐漸形成一門融合工程施工、管理、法律、經濟等多門學科交叉的邊緣性學科,建設監理包括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組織協調等多方面內容。制定監理規范,應首先科學界定建設項目管理學科在規范中應反映的內容和深度,其次應充分反映各相關內容當前已取得的研究成果,以保證規范的科學性.
3.3可操作性原則
制定監理規范的目的,在于為監理的實施和監理行為的監督提供依據和準則,相對于法律、 法規和規章,在監理工作程序、方法、準則等方面,應更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根據實踐總結制定的大量表格列入規范,應是一種增加可操作性的有效措。
4、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監理規范的內容
4.11施工準備階段的監理工作
施工準備階段的監理工作,從主體的不同,可分為監理機構的準備工作、發包人的準備工作和承包人的.準備工。監理規范應明確相關各方的施工準備,以及因施工準備不足造成工程不能如期開工或開工后工程不能順利進展的責。
4.2施工實施階段的監理工作
施工實施階段的監理工作主要包括工程質量控制、工程進度控制、工程投資控制、施工安全與環境保護、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信息管理、工程驗收與移交等方面內容, 是監理的主要階段,在突出質量、安全的同時,規范應全面規定上述各方面的監理工作內容、職責。
4.3工程質量控制
主要包括對承包人的人員、設備、材料、施工方法、施工環境等可能影響工程質量的因素實施全面控制,并貫穿于工程質量形成的全過。施工過程質量控制的具體工作包括對上述質量因素的審核、檢驗以及施工圖紙的核查,工程質量檢驗,工程質量評定,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4.4工程進度控制
主要包括開工條件的控制、施工進度計劃的審批、實際施工進度的檢查與協調、施工進度計劃的調整、停工與復。對于進度計劃的重大調整、停工等,均應取得發包人的同。
4.5工程投資控制
是指監理機構依據施工合同約定,進行的工程施工費用的控制和管理,而不涉及工程本身概算投資的控制和管。主要包括審核工程量,審核工程付款申請,簽發付款證書。根據支付內容, 規范應對預付款支付、工程價款月支付、工程變更支付、計日工支付、保留金支付、完工支付、最終支付、施工合同解除后的支付、價格調整等分別予以規定;根據授權處理工程變更所引起的工程費用變化和索賠中的費用問題;審核完工付款申請,簽發完工付款證書;審核最終付款申請, 簽發最終付款證書。
5、對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范化工作的建議
5.1加強工程質量驗收工作
嚴把工程質量驗收關是工程質量事后控制的重要工作,雖說對工程質量只有“亡羊補牢”的作用,卻能避免質量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和再發生,同時也能對施工方的違規作業起到警示作用,有利于后續質量控制工作的進行。監理人員應通過檢查和檢測手段,規范進行工程質量評定,并對出現的質量事故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進行質量事故調查、分析,參與處理意見工作,指示、監督施工方按照批準的質量事故處理意見對事故進行處理,通過嚴把最后的驗收關口,確保工程質量符合設計、規范要求。
5.2對監理單位體系進一步的改革
盡管部分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隨著市場的發展,在不同程度上進行了體制改革,但從總體而言,大多數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普遍存在著產權關系不清晰、法人結構不健全、管理制度不科學的現象,缺乏高素質人才和資金積累,缺乏持續發展、自我發展的內在動力和活力,缺乏抵御風險的能力,制約了監理事業的進一步發。
結束語:
水利工程建設監理作為保證工程質量、提高工程效益的智力密集型服務行業,自試點以來,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使其在水利工程建設中的地位日益提高,在工程質量、投資、工期方面的控制效果發生著巨大的變化,而且所發揮效益日益顯著。如果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監理再進一步規范,將會給水利工程施工帶來很多便利之處,繼續深化我國水利事業。
監理公司管理制度6
一、制定考勤管理制度的目的
建立和完善員工的各項考勤制度,通過對員工各項考勤情況的統計,為所員工月、年度績效考核提供依據,引導員工考勤行為與公司目標保持一致,保證公司、所整體目標的實現,提高公司所在監理市場競爭環境中的競爭實力。
二、考勤管理的原則
考勤管理應當遵循“客觀、公正、人性、靈活、賞罰分明”的原則。
三、考勤管理制度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應監理二所所有員工及由參與監理二所主辦項目的其他所部員工。
四、考勤管理制度內容
(一)作息制度和工作制
依據公司相關文件精神,作息時間安排如下:
(1)所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制度。
(2)每周周日為公休日,
(3)其他工作時間制度:根據項目實際情況所需,調整工作時間及安排加班。
(4)法定節假日各項目根據公司統一安排的休息時間結合本項目實際情況酌情按排。
(5)所屬各項目(含主辦項目)的加班情況必須在安排加班當日的下午17時報至文員處進行登記,由文員將加班情況報至公司人力資源部。如遇不確定加班情況,必須在加班后的次日報文員登記。除此之外,加班的起止時間必須在考勤表中注明。
每周由一名項目負責人對所屬各項目(含主辦項目)進行抽查(每周抽查不得少于二至三個項目,每季度必須確保所有在建項目抽查一次)。
各項目考勤由項目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指定的專人進行負責。
各項目必須在每周六將周考勤表交至文員處登記,有文員進行匯總。
所屬人員(含所主辦項目的其他合做所部的人員)請假,請假1天的由項目總監或項目負責人直接批準,請假時間超過2天(含2天),需書面報所長批準。請假未被批準的,人員不能離崗,否則按曠工處理。
請假者,手機必須開機,以保證公司、所能隨時聯系上。
(二)所周例會簽到制
所屬人員(含合作項目人員)如無特殊原由,周例會必須參加并簽到(參加非本所主辦的'合作項目,參建人員應參加主辦所周例會),確屬無法參加的,應向所屬項目負責人請假。無故不參加周例會的記缺席,記入當月績效,缺席達到10次的記入當年績效。
(三)周報、月報制度
周報、月報的編制也列入到本制度。
所屬各項目(含主辦項目)必須在周六將形成正式文本的周報交至所文員處。
月報,必須每月按時編制,每月25日至次月2日為上交月報時間。
對周、月報逾期未交的項目部,記為缺勤。周報缺勤記入當月績效,月報缺勤記入當年年終績效。
各項目部可根據所監項目的實際情況適當調整周、月報的編制時間,并報文員備案,未審請調整的項目一律按上述時間安排執行。
所可根據項目的實際要求增加日報和旬報的編制時間,時間安排依照項目情況確定,由文員登記備案。
(四)學習簽到制
將所組織的各項學習簽到納入到考勤制度。
每次學習前,由所擬定出參加學習的人員名單,由文員通知到個人。參加學習的人員無特殊事由不得缺席,參加人員必須簽到,參加未簽到者一律視為缺席,記入月績效考核。
五、獎懲制度
(一)遲到、早退
以上下班時間為標準,以公司制式考勤表時間為依據,超過上班時間十分鐘視為遲到,提前十分鐘下班視為早退,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且沒有向部門負責人請假者,按曠工一天處理。遲到、早退一次處罰人民幣10元,一個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扣除當月全勤獎。
(二)曠工
(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續而擅自不到崗者,以曠工論處。
(2)偽造出勤記錄者,一旦查明以曠工論處,并追查考勤記錄者與總監/項目負責人的連帶責任。
(3)曠工一天罰款100元。超過七日者扣發一個月的工資,所部視情節輕重對當事人予以警告、辭退、除名等處罰。
(三)缺席
對無故不參加所周例會、學習的行為,視為缺席。缺席一次處罰人民幣10元,一個月周例會、學習累計達3次,扣除當月全勤獎。
(四)缺勤
(1)周報無原由的未按時將正式文本交至文員處的視為缺勤。缺勤一次處罰人民幣10元,月累計達2次,扣除當月全勤獎。
(2)月報無原由的未按時將正式文本交至文員處的視為缺勤。缺勤一次處罰人民幣20元,年度累計達3次,年終績效獎扣10%。
監理公司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施工現場管理,提高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現場管理水平,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工程現場管理包括開工準備、施工過程管理、工程驗收及移交等四個階段的工作。工程現場管理由工程部負責,代表建設單位對工程項目的施工現場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管理,在項目施工過程中負責協調相關政府部門、設計單位、造價管理部等部門的工作關系并對項目監理的工作進行監管。
第二章工地會議
第三條工地會議包括施工進場預備會、工程部例會、監理例會、施工技術方案審查會、驗收會(中間驗收、預驗收、竣工驗收會)和工程專題協調會。其中施工進場預備會、項目組例會、竣工驗收會由工程部項目組組織,監理例會、施工技術方案審查會和預驗收會由項目監理組織。
第四條施工進度協調會根據具體內容可由工程部或項目監理組織。
施工進場預備會由工程總監組織,項目監理、施工單位等參加,在預備會上由工程部總監介紹甲方項目組成員及職責、權限,甲方委托的監理單位總監及對監理單位的授權,由工程總監宣布項目管理制度及項目總監介紹項目監理組成員分工職責及項目監理工作制度,然后由施工單位介紹施工項目部機構成員及分工。
第五條項目組例會
工程部例會定期召開,由工程總監主持,項目組全體人員參加。項目組各專業工程師應對項目的質量、進度、投資和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匯報,提出下階段工作計劃,并由工程總監和工地代表的對下一步工作做出指示和意見。
第六條工程專題協調會
針對技術、設計、驗收、工期、質安、糾紛等進行協調討論并形成決議,由工程部不定期組織召開,并做好會議記錄。
第七條工程部人員應參加由項目監理組織召開的工程監理例會、施工技術方案審查會、中間驗收和預驗收會、工程專題會議,并協調處理會議中提出的問題。
第三章施工項目管理
第八條工程部負責制定工程部人員工作職責和主持編制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規劃、管理制度,經工程總監審批后生效。
第九條工程部負責辦理與現場施工有關的外部審批手續,做好與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的聯系工作。
第十條確定施工單位后工程部應按工程項目總體進度要求及時安排圖紙會審及技術交底工作。
第十一條開工前工程總監代表建設單位簽署開工報告。
第十二條參加對施工組織設計文件和重要分部、分項工程的詳細施工方案或技術措施的審查,凡是會增加工程成本的方案、技術措施應經工程部批準并填報工程成本增加審批表經公司領導分級審批后方能實施。
第十三條參加對重要結構的'隱蔽驗收,組織監理、設計部門對重要裝飾工程及采用新工藝、新材料施工的項目樣板確認,并跟蹤檢查施工單位、監理對照樣板的執行情況,在竣工時應按樣板的標準進行驗收。
第十四條工程部工程師在施工過程中應跟蹤檢查重點部位、重點環節的施工質量,督促監理組對材料、器具的選樣、進場、檢測和隱蔽工程按規定和規范進行驗收,掌握工程現狀并向工地代表報告。重大問題和緊急情況工地代表應向工程總監報告。
第十五條現場發生設計或技術問題時,工程部工程師負責通知設計人員到場處理,并跟蹤辦理現場技術聯系單和設計變更的確認手續。
第十六條工程部負責審查監理組提交的監理規劃、監理簡報及對外報送的專題報告,并督促檢查監理組規范化地開展監理工作,做好“質量、進度、投資”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第十七條工程部定期對監理單位及施工單位進行規范監理、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方面的檢查,發現問題應立即要求整改,重大問題給予通報批評,并責令整改。
第十八條工地代表代表建設單位負責審查和簽署增加工程現場簽證單,并按照公司的增加工程簽證管理程序辦理簽證的審批手續。
第十九條工程部負責協調現場總、分包單位的關系,確保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
第二十條工程部成員參加分部工程驗收和竣工預驗收,工程部負責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第二十一條工程竣工后,由工地代表負責組織監理、施工單位、物業接收方辦理項目移交手續。
第二十二條在移交過程中發現質量問題時,工程部應責令施工單位限時整改,整改完畢后再次組織移交。
第四章質量和安全事故處理
第二十三條發生質量和安全事故時,施工單位應立即啟動緊急預案措施,同時報告監理及工程部,工程部應及時進行處理和向工程總監及公司領導報告。
第二十四條一般事故由項目監理總監、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工地代表及有關方面人員共同分析原因,責成事故責任方寫出事故報告并提出處理方案,經設計單位和安檢部門、監理單位認可后進行處理。
第二十五條發生重大事故時項目組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工程總監和公司領導報告。
第二十六條事故處理后,責任方應出具處理結果的書面文件,監理公司負責檢查驗收并將結果報送項目組。
第五章工程現場資料管理
第二十七條工程部應注意收集現場的第一手資料,并根據文件檔案資料性質分類管理,重要資料原件交公司行政部歸檔。
第二十八條工程部應對往來文件資料進行收文、發文簽收。
第二十九條工程部應建立項目管理日志,重大項目應每月定期向工程總監和公司領導提交項目管理簡報。
第三十條工程資料應安排專人保管并遵守保密規定。
第六章其他
第三十一條工程部成員應保證到現場時間不少于工作時間的一半,并在節假日根據工程的需要安排相關專業工程師到現場值班,項目工程師離開現場須經工地代表同意。
第三十二條零星工程管理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七章附則
監理公司管理制度8
1.目的
1.1規范和完善薪資管理,最大限度地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體現“注重績效、獎勤罰懶;鼓勵創造,增創效益”的激勵分配原則,建立與市場經濟、現代企業制度和公司發展戰略相適應的薪酬體系。
1.2結合本地區、行業的實際情況,在公司支付能力的范圍內設計各崗位工資、短期激勵和中長期激勵的合理結構,使其對外具有競爭性,對內具有公平性、激勵性。
1.3以員工崗位責任、工作績效、勞動技能、勞動態度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已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理級(含)以下員工。
3.工資模式
3.1薪酬構成
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福利
3.1.1基礎工資為參照珠海市最低月保障工資標準。
3.1.2崗位工資是根據員工所在崗位的責任大小,技術、智力要求的高低,勞動強度大小和勞動條件的.好壞來確定工資。
3.1.3績效工資是根據公司月度對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目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3.1.4福利包括住房公積金、中夜班補貼、資歷補貼、防暑降溫補貼、加班補貼等;各類補貼標準詳見《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4.薪酬層級及薪點
4.1根據部門職責,將公司所有部門薪酬系統分為兩類(一類部門和二類部門),一類部門與二類部門總體相差20%。
4.2根據部門類別及崗位編制,將每類部門所有崗位分為6個系列,每一薪酬系列主管(含)級以下崗位包含7個薪點,經理級崗位包含5個薪點。每一系列的相鄰薪點的差距約為8.5%。每一系列重疊薪點崗位1~3個不等。
4.3根據員工所在崗位確定薪酬系列,依據員工個人的工作能力、工作經驗、工作業績、承擔的職責及崗位對公司經營目標影響程度等諸多因素,確定員工個人的薪酬薪點。每個薪點值含月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月績效工資三部分。
4.4新入職試用期內的員工,其薪酬按所在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的80%發放。
4.5新入職應屆中專生、大學生見習期為一年,期間薪資級別分別為:中專生為2.6.4;大專生為2.6.5級;本科生為2.5.3級;碩士生為2.5.6;博士為2.4.7;見習期滿后根據個人工作能力及崗位性質等因素重新核定薪資級別。
4.6薪資級別及對應薪點值
附表一《公司職業通道與工資級別對照表》
5.年度績效獎金
5.1年度績效獎金與公司整體經營效益、部門業績及個人績效三項考核指標掛鉤。年終獎勵計發次數和具體發放標準由公司領導班子討論決定,時間為下一年年初。
5.2在總公司范圍內調動的員工,依調動前后工作月數,按實際出勤時間和工作業績考核結果計發;非總公司范圍內調動的人員不計發年終獎勵。
5.3休產假、病假人員按實際出勤月數計發。
5.4整年度之內請事假累計兩個月以上的(含兩個月),累計請病假四個月(含四個月)以上的,不計發年終獎勵。
5.5員工績效獎金計算按《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6.實習期、試用期內的員工及臨時聘用人員不發績效獎金。
7.職位晉升與薪酬調整
7.1轉正定級后員工的薪酬調整,分為正常年度調薪、異動調薪和特別調薪三種。薪酬調整時,只考慮績效結果和能力表現,不考慮學歷,工齡,性別等因素。薪酬調整的結果應在調整確認后的第二個月體現。
7.2正常年度調薪是公司根據年度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外部薪酬水平變動情況及員工個人績效、能力、任職的實際情況進行的例行性薪酬調整,每年的三月份進行一次。正常年度調整并非全員普調;薪酬調整幅度,還需根據公司的效益狀況、社會上同行業薪酬變化情況、通脹情況來確定。調整時,主要以員工上年度每月績效考核的工作績效為依據,同時考核其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
7.3異動調薪是指因員工具體擔當的職位發生變化而進行的薪酬調整,不受時間限制,每月都可以進行。
7.3.1調整的基本條件為:因公司需要或員工個人因素發生職位晉升、職位調整、職務兼任、獎懲、解職等異動,根據公司制度需進行薪酬調整。
7.3.2中層以下員工的異動調整由該員工的直接主管填寫《異動單》提出薪酬調整申請,經所屬部門經理初審,主管領導審批,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執行(若為新任崗位,則在新任崗位上試用三個月合格后調整工資)。
7.3.3中層管理人員的異動調整,由主管領導提出,總經理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執行。
7.4特別調薪是指員工具有特別貢獻、具有突出績效或外部人才及薪酬狀況有了突發性的變化,而對部分職位、部分人員進行的薪酬調整,不受時間限制,每月都可以進行。
7.5特別調整的工資級別控制,以保證薪酬水平的外部競爭性和內部合理性,既能留住優秀人才又不打破內部總體平衡的原則,公司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考慮員工的崗位工資晉級。進行特別調薪的基本條件為:
7.5.1本集團公司內(含本公司)被評為優秀的員工。
7.5.2員工做出特別貢獻或業績,可使公司長遠受益時。
7.5.3對于避免重大事故發揮了關鍵作用的人員。
7.5.4在日常工作中,革新創意,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并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的人員。
7.5.5在管理工作中,由于嚴格管理,使企業避免了重大損失的人員。
7.5.6生產部門全年績效考核結果名列前三名者(指:生產一部/生產二部/生產三部的員工)。
7.5.7經國家職業資格認證或經本公司考核獲得相應技能資格,其專業技能水平達到相應崗位要求,且具有良好的工作業績的技術人員;或其他專業技能人員。具體文件《員工技術職稱評定管理制度》。
7.5.8外部人才及薪酬狀況發生了重大變化,如不調整薪酬,則面臨關鍵崗位、關鍵人才流失。
7.5.9以上情況發生時,距年度例行的薪酬調整時間還相差二個月以上。
7.6定期普調。一般情況下,根據公司經營情況以及所在城市物價指數增長等情況,2—3年提出調薪方案,報董事會薪酬與績效考核委員會審批。
7.7危機調薪。當公司面臨嚴重經濟困難或遭受重大經濟損失時,可啟動危機降薪方案,經董事會薪酬與績效考核委員會批準后,可降低員工的薪酬標準。
7.8職位晉升與工資級別調整需依據公司《員工職位晉升與工資晉級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8.特殊人才薪酬
8.1特殊人才談判工資。為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公司可酌情考慮實行特殊人才談判工資機制。特殊人才標準主要為:市場上稀缺的管理、技術及銷售精英和公司急需的專業人才。
8.2特殊人才工資水平由雙方根據人才市場供求關系,最新市場勞動力價格情況、同行業工資水平、個人工作業績、個人工作能力等因素協商確定。對特殊人才以年度為周期進行考核,如個人工作業績及能力明顯不符合公司特殊人才標準,或已非市場稀缺及公司急需人才。
監理公司管理制度9
一、經理辦公會議由經理主持召開,公司領導或各部門有關負責人參加;
二、經理辦公會的主要任務和內容:
公司領導及各部門交流工作情況,分析工作形勢,安排一個階段的工作;商討工作,作出決策;處理本公司及各監理項目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討論研究并決定本公司重要規章制度、各部門職責范圍、工作人員的福利待遇,人員需求等;研究決定本公司日常工作中的其它重要事項,以及經理認為需要召開經理辦公會研究解決的問題;
三、經理辦公會議事規程:
(一)經理辦公會議題由辦公室負責收集、匯總,并報經理確定。各部門需提交經理辦公會研究討論的議題,應在會前二天以書面材料送公司辦公室;
(二)公司領導在職權范圍內可以解決的問題,各部門之間能夠自行協調解決的問題,一般不提交經理辦公會討論;
(三)凡需提交經理辦公會研究的議題,議題提交部門必須事先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做好充分準備,為會議提供準確、可靠的'決策依據。對需要會議做出決定的問題,議題提交部門必須有明確、具體的建議和意見;
(四)參會人員不準私自錄音及整理會議記錄,不準隨意傳播和擴散領導同志的講話和會議決定的問題。會議精神需要傳達報道時,必須報經理批準;
四、公司辦公室負責經理辦公會的召集和組織工作,辦公室秘書作會議記錄并起草會議紀要;
五、會議決定的事項以會議紀要為準。會議紀要為正式文件,有關部門應認真貫徹執行。會議紀要由主持會議的公司領導簽發,其他領導會簽。
六、辦公室要及時將會議決定的事項抄送有關單位和部門,并加強督查督辦工作,及時將落實情況向公司領導匯報;
七、經理辦公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也可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會議具體時間由辦公室在會前通知有關參會人員。
監理公司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1.1目的
為規范(下簡稱“公司”)在建項目的項目監理管理,明確在工程管理過程中與監理的職責和工作流程,進而提高質量、進度、安全、投資等方面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2依據
本制度依據《監理合同范本》等相關管理制度編制。
1.3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工程項目。
本制度與其他方面的管理制度、合同范本、操作指引等配套使用。
本制度的條款如與國家的規范、標準或地方法規有矛盾之處,應以國家規范、標準或地方規定為準。
第二章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的職責劃分
2.1建設單位的職責
(1)負責協調開、竣工政府手續的'辦理。
(2)負責選定施工單位及材料供應商。
(3)負責將施工圖紙、設計變更下發到承包商,負責與設計單位的聯系。
(4)負責對施工組織設計、深化圖紙的最終審批。
(5)負責向施工單位發出開、完工指令、工程的暫停及復工通知。
(6)負責總體工期控制,包括對總體進度提前、延長的審批及最終確認。
(7)負責對已完工程節點的形象進度、變更及簽證的工程量的最終
監理公司管理制度11
一、收文
1、建立《收文登記表》,由辦公室派專人進行文件收文處理。
2、實行收文登記批辦制度,收文由秘書辦理登記,填《公司收文批辦單》,統一交辦公室負責人,辦公室負責人按文件內容及各部門分工和職責,傳達部門負責人辦理。
3、辦理文件的有關人員均應簽字,有關工作完成后,將文件退辦公室存檔保管。經辦人員需要留存的文件,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同意后可留存復印件。
4、各部門收到的函件,應交辦公室即時登記,交簽字后2、3條處理。
5、各有關人員注意保密,不得泄露本公司機密。
二、發文
1、公司發文由有關部門起草,建立《發文登記表》,由辦公室統一編號、發出。
2、每次發文須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并留底存欄。
3、各部門對公司所發的內部文件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4、向上級單位呈報的文件,由辦公室派專人,按公文傳進程序進行。
5、監理項目中的一般業務文件,需要辦公室打印的.,需辦公室主任簽字批準。
三、文件查詢
1、凡查詢、復印、借閱文件,均需申請、登記。
2、凡涉及公司經營機密及項目當事人有關機密的文檔需經公司領導同意后才能查詢。不允許復印的文件,只能在公司辦公室查閱,允許復印的文件,不得帶出公司,只能在公司復印。
監理公司管理制度12
一、總公司責任:
1、制定公司內部管理制度;
2、檢查制度執行情況;
3、組織人員的培訓,再教育;
4、委派項目總監理工程師;
5、組織每半年、年終大檢查;
6、對責任人實施獎罰;
7、組織年終總結評比;
8、承擔國家規定的法律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責任。
二、分公司責任:
1、督促落實公司制度;
2、對每項工程每月檢查不少于1次;
3、協助總監落實監理部人員并督促到位;
4、每月向公司報告各項目的監理進展情況;
5、對項目的監理部進行考核和獎懲;
6、承擔公司規定的相應責任。如受到有關部門經濟處罰,按分成比例承擔相關責任。
三、總監理工程師責任:
1、本公司實行現場監理總監負責制,全面組織、領導、負責現場的具體監理工作并承擔相關責任。
2、嚴格按《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xx)中的3.2.2規定執行,認真做好監理工作。
3、組織編制監理規劃和實施細則,做好五項審查,六方面檢查督促工作,正確行使停工指令,并及時報告。
4、做好工地現場巡視,大型項目到位率在80%以上,中型項目到位率在50%以上,一般小項目每周不少于一次。做好與項目經理的聯合周檢安全生產工作。
5、每月召開不少于一次監理部工作回顧、分析、總結研討會,不斷改進和提高自身素質。
6、每月向公司報告項目監理情況,
7、向分公司提交對項目組成員年度考核獎罰意見。
8、承擔法律、法規及公司制度規定的相關責任。
四、總監代表職責:
1、嚴格按《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xx)中3.2.3規定執行。
2、除規范3.2.4中規定不得行使之外的工作,凡總監不在現場時,均應認真代理總監工作。
3、協助總監做好安全生產聯合周檢工作,及時處理安全隱患的苗頭,防止事故發生并及時報告。
4、承擔公司制度規定的相關責任。
五、專業監理工程師職責:
1、嚴格按《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xx)中3.2.5規定執行。
2、做好本專業范圍內的安全監理,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碰到難題及時報告。
3、承擔法律、法規及公司制度規定的相應責任。
六、監理員職責:
1、嚴格按《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xx)中3.2.6規定執行。
2、認真做好現場監理,發現問題及時向監理工程師報告,必要時可直接向總監或公司報告。
3、承擔法律、法規及公司制度規定的相關責任。
七、專職安全監理員職責:
專職安全監理員應當配合總監理工程師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及監理委托合同實施安全監理,對所監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具體包括: (一)施工準備階段安全監理工作
1、根據《條例》的規定,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xx)和相關行業監理規范的要求,編制安全監理規劃分篇,明確安全監理的范圍、內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員配備計劃和職責等。
2、對中型及以上項目和建質(20xx)87號規定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當編制監理實施細則。實施細則應當明確安全監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點,以及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案。
3、配合總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以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要求。審查的主要內容應當包括:
(1)施工單位編制的地下管線保護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2)基坑支護與降水、土方開挖與邊坡防護、模板、起重吊裝、腳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尤其是深基坑支護與土方開挖、高大模板、超高腳手架工程是否經專家論證通過。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或者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4)冬季、雨季等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5)施工總平面布置圖是否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辦公、宿舍、食堂、道路等臨時設施設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4、檢查施工單位在工程項目上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監管機構的建立、健全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情況,督促施工單位檢查各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建立情況。
5、審查施工單位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是否合法有效。
6、審查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具備合法資格,是否與投標文件相一致。
7、審核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是否合法有效。
8、審核施工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防護措施費用使用計劃。
(二)施工階段安全監理工作(具體工作及重點檢查內容詳見附件)
1、監督施工單位按照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及時制止違規施工作業。
2、定期巡視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危險性較大工程作業情況。
3、核查施工現場施工起重機械、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和安全設施的驗收手續。
4、檢查施工現場各種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并檢查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情況。
5、督促施工單位進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對施工單位自查情況進行抽查,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
監理公司管理制度13
一、公司財務由總經理直接主管,一切費用支出實行總經理一支筆簽字有效,若無總經理簽字,一切費用由經手人自行負責。
二、出納帳務要做到日清、月結,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制度,并于當月末做好資金盤存表,報總經理一份。
三、會計要做到帳務清楚,帳賬相符,嚴格執行會計法和國家相關制度,準確及時做好會計報表。
四、各種費用的'報銷必須做到票據合法、有效,簽字完善(即須有經手人、證明人或驗收人、審核人),填寫規范,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報銷。
五、報銷單據的填寫:
1、出差交通費、住宿費、會務費、伙食補貼等,填寫紅色差旅費報銷單。
2、上述以外的發票,填寫黑色費用報銷單。
3、單據填寫要求字跡清楚,一律用鋼筆或簽字筆,圓珠筆填寫無效。
六、因公借款,應于事后七日內到財務部報銷,不得拖欠,并堅持前帳不清,后帳不借原則。
七、轉帳支票借出必須登記,經手人簽字,事后當天持發票到財務部結帳,特殊情況不得超過三天。
八、各分部監理費現金收入,務必當月到財務部完善相關手續。
九、希公司全體員工嚴格遵守本制度的規定,配合公司財務部門做好公司財務管理工作。
監理公司管理制度14
近年來,由于建筑市場供求關系失衡,法律制度建設相對滯后,建筑市場秩序比較混亂。建筑市場業主的許多不規范行為,直接或間接地導致了工程建設中諸多方面的問題,是建筑市場秩序混亂的主要因素之一。建筑市場業主是建設項目的所有者、投資者和使用者,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能獨立地對建設工程項目籌集資金,作出投資決策,并享有所有權和支配權,在建筑市場的主體中發揮主導作用。建立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場,要規范業主行為,完善監督制約機制,保障建筑市場的有效運行。
一、業主不規范行為簡析
1.招投標階段的不規范行為。
在項目的招投標階段,一些業主把本應公開招標的項目變成了邀請招標或變相議標。盡管形式上是公開招標,表面上也很公平,但實際上在招標前施工單位已經內定,通過隨意提高對企業資質等級的要求,抬高投標門檻,排斥潛在投標者,并給暗定的承包單位透露標底,創造條件讓有關系的承包商中標。還有些業主隨意壓低標價,縮短工期,附加不平等條件,強迫中標的承包商簽訂“陰陽合同”,單方面地強調業主意志,嚴重損害到承包商的利益,擾亂了建筑市場秩序,為合同的履行埋下了隱患。
2.施工階段的不規范行為。
在項目的施工階段,業主隨意干擾承包商經營活動的行為常有發生:有的業主缺少專業知識,卻以“優化設計”為由,根據自己的喜好隨意修改設計,提高建設標準,或者違反工程強制性規定,降低工程質量,給工程留下了隱患;有的業主要求承包商帶資或墊資施工,并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工程進度款;有的業主要求承包商超標準繳納履約擔保金,隨時強迫承包商接受一些合同之外的條件,否則就會以沒收保證金為由進行威脅;有的業主指定分包商和物質供應商,卻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承包商分包管理費,材料采購價格也常常高于市場價,不僅剝奪了承包商合理的利潤來源,而且影響了工程的.投資效益與質量。
3.竣工階段的不規范行為。
在項目的竣工驗收階段,業主的不規范行為突出表現為:有的工程不具備驗收條件,而業主急于使用,工程出現質量問題,分不清責任;有的工程已具備驗收條件,業主卻不按要求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和結算;有的工程已經竣工使用,但業主不辦理竣工備案手續,并以各種理由拖欠工程款,形成建設市場工程款拖欠的三角債,破壞了建設領域正常的誠信理念與行為規范,制約了建筑行業的發展。
二、規范業主行為的對策
1.完善工程建設的法制體系。
我國已頒發《建筑法》、《招投標法》、《質量條例》等法律法規,這對于指導和規范建筑市場很重要。但在有些情況下,這些法規政策往往局限于一些原則規定,缺乏可操作性。因此迫切需要國家有關部門制定出一些具有針對性、操作性強的規章制度,使建筑市場能在法律的規范和保障下有效運行。1)對業主應履行的義務、遵循的建設程序、懲罰處理制度等要做出詳盡的規定。要從科學管理和廉政建設的角度建立具體的管理辦法,對業主決策不當,給國家和人民造成損失,要追究當事人和領導人的責任。2)加強建筑市場的規范和管理,對項目的設計、監理、勘察、施工單位和材料采購進行公開招標,對招投標的各個環節進行規范和管理,對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不招標或以其它方式規避招標(如“假招標”、“暗箱作業”)等違法行為要依法懲處。3)加強資金管理。資金不到位,不準開工;歸賬未清,不準建新項目;工程拖欠款可以從業主賬號中直接強制劃撥;既要開戶行審核概預算,控制超撥工程款,也要對撥款不及時和拒不撥工程款的行為進行監控。對在資金管理中的失職行為,要追究責任。
2.加強對業主執行法定建設程序的監督。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一支組織嚴密,反應靈活,監控有力,公正廉潔的監督隊伍,加強對業主執行法定建設程序的監督。一方面要嚴把規劃許可、施工許可和施工設計文件審查、竣工驗收備案四道關,另一方面要依法規范業主的招標行為,嚴肅查處規避招標包括規避公開招標、招投標弄虛作假和不執行法定招標程序等行為。有關監管部門應及時溝通信息,實行綜合整治、聯動執法。對于不按規定履行職責、執法不力、者,要對直接責任人認真查處,推動合法、公正、高效執法。要加大監督處罰力度,問題嚴重的要公開曝光,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使建筑市場成為真正“統一開放,依法管理,平等競爭,有序進行”的市場。
3.提升業主素質,強化業主的法律意識。
針對一些業主法制意識淡薄、專業知識缺乏的現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對業主代表進行培訓并進行相關知識的考試。業主單位的工程管理人員均應參加相關部門主辦的短期行業培訓,重點學習國家各項建設法規和條例、建設基本程序、項目管理知識,了解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責任和義務。要通過學習使“外行業主”變成“明白業主”,使業主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白自己在工程建設中應該做些什么工作,承擔什么責任和義務,參建各方應承擔什么責任和義務,明白如何做好業主,提高建設項目的綜合效益。要使業主樹立法律權威高于個人權威、合同意志強于業主意志的思想,從而減少不規范行為。
4.發揮監理人員的作用,實現工程建設管理目標。
工程監理是監理單位為接受項目的委托而開展的技術活動,具有服務性、獨立性、公正性、科學性等特點。監理單位是技術服務單位,要協助業主進行目標規劃、動態控制、組織協調、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工作,實現業主工程建設管理的預期目標。工程建設監理的依據是國家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和其他工程建設合同。監理單位在提供監理服務的過程中,要以公正態度對待業主和承包商,它與項目業主、建設單位是平等的橫向關系。我國有關法規明確要求,監理單位應按照獨立自主的原則開展監理工作,而不是依賴業主進行工程管理,建設單位亦無權不規范介入監理單位的正常工作。監理單位要以有關法律、法規和雙方所簽訂的合同為準繩,既要謹慎、勤勉地為業主提供服務,履行自己的責任義務,又要注意在業主委托的范圍內,站在第三方的立場,公正的認證、決定或行使處理權,正確行使監理合同賦予的權力。
業主是建筑市場形成的基本主體,業主的行為規范對建筑市場的健康發展至關重要。建設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積極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加強對建筑市場的監管,依法規范業主行為;業主要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自覺履行合同,嚴格遵守建設程序,以使建筑市場更加富有生機與活力,實現建筑業持續協調的發展。
監理公司管理制度15
一、分公司管理職責
分公司按照建設職責分工,做好鐵塔建設現場管理,安排隨工,做好鐵塔施工的安全管理及施工驗收工作。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和省公司的相關規定制定本分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要求強調領導責任制度,細化分工,明確工作流程,強化監管力度,落實安全生產的具體工作內容。針對不同級別的.事故,制定應急處理機制和具體措施。
2、分公司定期組織項目經理進行鐵塔施工、生產的管理培訓。
3、分公司需做好基站鐵塔選點工作,確保鐵塔基礎地質結構穩定,保證鐵塔有足夠的倒桿距離。
4、分公司需對鐵塔建設方案進行現場審核,安排隨工對鐵塔建設現場進行管理,并定期抽查安全生產情況,對監理上報的實施進度報告進行分析和評估。
5、分公司需做好鐵塔建設現場驗收工作,并保存相關資料。
二、監理單位管理職責
監理單位依照項目設計文件做好鐵塔建設實施全流程的監管工作,做好工程質量現場檢查和驗收,并保存相關資料,及時上報情況。
1、監理單位需把好隨工關。對鐵塔建設中的隱蔽工程及關鍵控制點做好隨工記錄,保存好施工現場照片及相關資料,并及時上報實施情況。
2、監理單位應定期對在建工程進行質量檢查,認真履行監理安全責任,及時發現施工問題以及安全隱患,找出解決方法及應對措施,做好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各類安全事故隱患,督促施工企業立即整改;情況嚴重的,應及時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并報告建設單位等。力爭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3、嚴把驗收關,對所有鐵塔進行逐點單站站驗收,保證鐵塔質量符合設計要求,確保基站安全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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